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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媒体从业者素养刍议

2019-01-28宿志刚

中国出版 2019年10期
关键词:媒介维度素养

□文│宿志刚 张 京

网络新媒体概念是应科学技术发展而形成的媒介“新”形态,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这样一个具有相对性的媒介发展形态中,媒体迎来了划时代的蓬勃发展,媒体从业者在赶上时代机遇的同时,也将不断面对技术、真实、时效、文化、道德等多方面的挑战。

一、媒体新变革与文化新现象

媒体新变革这一具有相对性的选题,不仅仅从科学技术层面影响着当今媒体人的创作手段,同时也在文化层面对当今的媒体人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1.媒体变革的技术维度与媒介维度

媒体的变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技术维度。主要强调技术自身发展对于媒介的影响力,以及媒介发展对于技术变革的推动力,二者之间形成相互作用和相互协同发展的态势。第二,媒介维度。传统媒介在经过数年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横空出世之后,逐渐意识到新媒介的威胁,并呈现出从传统向创新的转向趋势,新媒体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范围广、覆盖力度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技术变革的主控性与“超饱和”。何道宽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媒介及其制度的性质正在发生剧变,这些变革对政治、社会和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其影响涉及各个层次,直至全球规模……今天,媒介变革的某些方面几乎面目全非……信息和媒介平台剧增,我们跨界迁徙的能力随之增强”。[1]当变革已经成为现实,所谓“跨界迁徙”则指向了基于技术的交互场域。在技术的帮助下完成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助甚至合作,同时技术自身的变革也发出某种信号,即技术的主控性,在当下互联网技术为主的网络新媒体时代,不容小觑。

库尔德利提出媒介的“超饱和”特质,[2]意指某种不确定性状态,在媒介中可能导致社会稳定层次和层级关系由于某种不平衡初衷的破坏性而崩塌的现实。技术的“超饱和”指向技术被过度关注之后带来的超越媒介使用范畴的假想态。比如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AI)的出现,从技术变革角度来说,其能够为科学技术发展助力,但深入具体行业而言,当下新技术似乎一开始就想要屈从于商业化,VR从对电影抱有幻想到深陷游戏的泥潭,而AI此刻仍在襁褓之中,这些看似冷冰冰的现实似乎都在告诫人们:技术理应作为时代发展和媒介变革的核心,但其主控力不代表“超饱和”的尝试,需对技术的使用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精准定位和普及之后,才能有自信去证实新技术植入生活的可能性。因此,本文所阐释的媒介技术,将根植手机等终端带来的技术体验,并不包含尚未形成常态化的技术形态。

媒介环境的广泛性。技术的主控力需要根植媒介环境的发展,当下媒介统称的“新媒介”,“它们是互动媒介,含双向传播,涉及计算,与没有计算的电话、广播、电视等旧媒介相对”。[3]洛根的这段话表明,新媒体带来了更为广泛的交流环境,甚至生存环境,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已然成为媒介化生存的符号代码。

可见,真实的生存空间与虚拟的网络空间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与媒介参与者的使用度密切相关。不难看出,技术的发展和媒介环境的改变,作为网络新媒体发展的两大主要驱动力,深度影响人们的认知及生活。对于媒体从业者而言,了解技术、媒介环境是当下进行新闻报道、媒介活动的前提。进一步来看,新闻的诸多内容都趋于网络使用者,其鲜明地指向了以年轻群体为主的流行、娱乐属性。

2.文化与社交媒介

文化与媒介一样,包括传统与现代、固定与流行等划分。对于网络新媒体时代的大众而言,文化属于大众,属于新媒体这一普及载体所承载的流行意指,具有瞬时性、快销性等特征。

流行文化的影响。流行文化与网络媒介使用者之间成正比关系,文化越流行,越催生出更多网络媒介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而这些使用者越年轻,又越能制造出与以往大相径庭的流行议题。值得注意的是,媒体人不应屈从流行文化的全方位映射,而应具备理性的、冷静的思考能力,这一点与媒体素养直接挂钩。

社交媒介的传播维度。谢辛曾以明星/影迷为例,探讨互联网传播维度的构建,“信息的获得、选择与传播与时尚之间产生了某种联系,由中青年群体组成的影迷受众,可以通过微博这种时尚的社交网络获得明星最新的资讯,与明星交流,影迷之间进行交流活动”。[4]可见,社交网络作为社交媒介的主要形态,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介质,其传播维度的范围看似广泛,但实际上维度取决于媒介使用者对议题的感兴趣程度。所以,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如何在刺激兴趣点和媒介素养之间实现平衡?如何规避不必要的媚俗内容?都成为从业者需要在信息出现时进行潜意识反思和筛选的关键。

思维定势、惯性接受与“病毒”营销。思维定势是媒体使用者和从业者都存在的潜意识心理,人们常常带有主观臆断的去判断信息的真伪、优劣,然而在网络新媒体时代,这一局面很可能被打破。原因在于网络的开放性导致信息获取的便捷程度提升,正如莱茵戈德所述:“有人说谷歌(Google)让我们变得更笨,有人说脸书(Facebook)出卖了我们的隐私,有人说推特(Twitter)将我们的注意力碎片化……但当这些社会化媒体让我们变得‘浅薄’的时候,你有没有问过自己,是否真正地掌握了社会化媒体的使用方式?”[5]此时,相比信息获得度的增加,辨别是非的能力其实在下降。

这也就导致了惯性接受的出现。使用者在自媒体、APP、网页、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爆炸式的信息分享和评析中,很可能不自觉地接受某个维度的观点,成为某个维度的拥趸,或者相反的,成为坚定的反对者。而无论支持还是反对,都将导致转发、评论、分享等行为的落地,从而引发更加广泛的“病毒”营销,而这一点,对从业者而言,至关重要,需要在信息选择的过程中考虑如何实现“长尾效应”。

二、以网络媒介为主的新媒体问题

互联网逐渐成为新媒体的代名词,主体/客体的关系也逐渐合一,呈现出互为影响的效果。

1.“真实”“谎言”与“虚幻”共同体

在网络新媒体的世界,“真实”“谎言”与“虚幻”构成了无法回避的关键词。事件是否真实?谁在说谎?虚拟带给媒体人哪些更深层的思考?

媒介传达与事件真实的关系。鉴于网络本身的虚拟属性,或可产生疑问:媒介传达的究竟是不是真实事件?倘若是虚假的,是不是连我们自己都值得怀疑?我们是谁?“真实”与“谎言”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形成一对看似悖论却握手言和的组合词。亦真亦假的媒介环境,导致“虚幻”越来越趋于“真实”,大部分人会认为这种真实指向的并非人们可见的事实,而是心理层面,实际上,可见的事实已然与“虚拟”交合。这也给未来的媒体从业者带来某种思考:倘若我们保有“真实”的媒体素养,是否应当打破这种“虚拟”?

网络新媒体时代的媒体人需深度转型。网络促使大众形成两种自我认知:第一,大众在某种集体无意识的影响下,自发形成对虚拟世界的认同,从而实现真实行为与虚拟场域的融合;第二,大众对网络具有天然的好感和接受度,新技术对人类的影响力显露无疑。

在上述媒介发展、受众需求的现象分析中不难看出,当下以互联网为新媒体的媒介使用已成常态,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讯息生产与传播的主要媒介。传统媒体人需从自身出发,接受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的现实,并逐渐适应新媒体的特点,而不是将传统媒体相对分离的采写编评形态植入新媒体工作。在工作内容转型之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本文的核心:观念的转型,也就是新的媒介素养养成。

2.媒介议题的主流认知与控制

当对新媒体的干性物质载体和参与其中的大众制造的各种媒体现象进行阐释和了解之后不难发现,媒介带来的诸多新议题指向了意识形态和主流认知影响下的某种控制力,以及主动或被动的约束力。

法制社会要求媒体人具备坚定的媒介责任。就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现状而言,法律处于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媒体人需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潜意识,这也是具备坚定的媒介责任的关键。只有坚定的媒介责任,才能够促使媒体人在新闻报道中尊重事实、尊重对象、尊重职业道德,因而我们可以说法制的要求是媒体人素养养成过程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环节。

当下法律法规对媒介现象的控制力度。然而,在当下实际的新媒体环境中,出现诸多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问题,如虚假报道、污蔑造谣等,不仅侵犯事实主体人的名誉权、肖像权,更是扰乱社会秩序,对维护网络尤其是社交网络的安定有序环境构成威胁。

针对具体的网络新媒体讯息内容而言,比如2018年1月迅速蹿红的网络直播答题形式被叫停,“2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联合北京新闻出版广电局,约谈了17家开办网络直播答题活动的视听网站代表,严肃指出当前网络直播答题活动中出现的导向偏差和违规问题,就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答题活动提出工作要求。网络司负责人表示,规范网络直播答题活动是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答题节目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持有法定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资质的主体,一律不得开办网络直播答题活动。持有法定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资质的主体,开办网络直播答题活动要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健康有益的知识,要严格履行备案审核手续,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选用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的节目主持人”。[6]可见,新形态的出现与“新”对应,体现出其流行性和探索性。媒体人需牢牢紧绷法律这根绳,无论讯息生产还是传播,都需从自身做起,凸显媒体人对媒介现象的素养体现和控制力度。

三、从新媒体人的媒介素养到使命感

从上文中不难看出,新媒体赋予人们诸多新鲜的生活状态和使用媒介的方式,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在这种不断发展的良好态势中,诸多让人质疑的事件和现象频出,这既是作为新生事物的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也对媒体人尤其是新媒体人的媒介素养提出挑战。

1.中国梦与使命坚守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习总书记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7]并且表示这个梦“一定能实现”。对于新时代的媒体工作者来说,务必以“中国梦”为目标,坚守新闻职业道德,践行政策指引下的新时代新媒体人的使命。

全球化语境下的信息传播与认同。通过上文阐释,不难看出媒体人在具体的媒介现象中,需发挥自主、自为的能动作用力,而非所谓被动式的批判和观望。尤其在全球化语境下,讯息传播的维度得到极大增加,认同度较之以往将体现出媒体人对讯息的理解力、导向性和发酵潜力。中国梦则是带领媒体人实现媒体梦想和素养落地的基石,因此,无论媒介技术、流行文化等出现何种演变,都将在中国梦的大背景下实现梦想与现实的鉴照,对新媒体人的素养要求主要覆盖以下四点:第一,对政策和时局具备全面把握的能力,能够迅速在纷繁事件中选择合适的议题;第二,报道尊重事件真实,不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约束力;第三,基于传统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三重维度,提升自我对于新媒体的理解,提升与素养相对应的知识储备和修养潜质,从而实现三重维度在新媒体场域中的融合生存;第四,具有商业思维,对讯息的敏感度和长性发酵能力能够做出预判。

文化传承与立场表达。上述四点可以作为新媒体人素养的必备职责,影响其讯息传播效果以及后续的持久力。仍需注意的是,文化传播和立场表达,对新媒体人又提出新的挑战。首先,文化传承与当下传统文化较为缺失的现状和文化输出的需求对应,看似视听内容生产者的职责此时转嫁于媒体人,更确切的说需共同助力。其次,立场与上文的政策、法律法规契合,体现出素养自我生成的背景影响力,当下新媒体人选择讯息的维度和内容指向性都得到极大提升,此时作为基础地位和背景地位的政策、法律法规作用力理应更为加强和重视,从而保证内容传播的正向性。

2.跨文化传播的使命感

在媒介素养与文化素养、网络素养对应的时代,跨界跨领域的文化传播和行业拓展成为以“跨”为核的素养和使命的必需品,也更体现出素养对于新媒体行业发展而言所具备的不可忽视的价值意义。笔者认为,这种使命感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基于创新视角,形成与新媒体特征相适应的创新思维;从媒介素养入手,逐渐形成媒体人对跨文化与新媒介的使命感;使命感与政策、法律法规息息相关,传播正能量和国家形象是每个新媒体人的职责;认识时代,认清自我,将使命融于血液。

四、小结

综上所述,鉴于新媒体环境的诸多变化,技术、文化、受众等发生与之对应的转变,此时新媒体人包括传统媒体从业者、纯粹的新媒体从业者两大类,虽然最终目标都指向融合、交互带来的新媒介属性,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探索过程中出现诸多充满疑问和悖论的现象。媒体人的素养问题,成为打破现象表层,深入挖掘内核及实现政策导向落地的关键,进一步来看,使命感是素养的递增。本文仅就该议题进行刍议和策略分析,未来该议题将伴随媒介变革出现更多维度的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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