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本两唐书《儒学》正误四则
2019-01-20徐志林
徐志林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研究唐代历史,首先面对的就是纪传体的《旧唐书》和《新唐书》。黄永年先生认为《旧唐书》点校底本“不用保存旧刻面目的百衲本,而用经沈德潜等改窜过的殿本的岑建功重刻本,已是失策,而且点校也极草率”[1]16,而《新唐书》“底本用百衲本,比《旧唐书》之用岑本高明,其他毛病则一同点校本《旧唐书》”[1]30。可见目前点校版两唐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历代史书关于经学发展的脉络一般见于《儒林传》。本文拟比读点校本两唐书列传中的《儒学》,采用陈垣《校勘学释例》所列诸方法,就其中的疑义提出商榷,以求教于方家学者。
一、“按”当作“案”
《旧唐书》作“唯判祥瑞按三道而已”,《新唐书》作“惟判祥瑞案三牒即罢”,“按”与“案”当形近而误者。
检查武英殿本、百衲本《旧唐书》均作“按”,而汲古阁本、武英殿本、百衲本《新唐书》均作“案”,可见版本上两唐书各自是一致的。
验之它书,《旧唐书》“唯判祥瑞按三道而已”是条孤例,而作“祥瑞案”则有数则:唐代杜佑《通典》载“给事中以祥瑞案俟于东门外”[2]3024;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八“以次升分东西立诸方镇表祥瑞案并先置殿门外”[3];尤以宋代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六“诸武驸马为祭酒,乃判祥瑞案三道,非旧典也”[4]为切证。
从句意和“按”、“案”的字意上来讲,“按”字《说文解字注》解释为“下也。以手抑之使下也”[5]598,“案”字《说文解字注》解释为“几属”[5]260,《康熙字典》引申为“又著书起义亦曰案”[6]471,《旧唐书》“唯判祥瑞按三道而已”中“按”字与前后意义不相连贯。“案”谓文书之类,此义与“按”不能通用。在“考察”、“按压”义上可以通用。此盖前人误解此义而误用“按”字。
二、“徐休”当作“徐林”,“徐文林”中“文”字疑为衍文
《旧唐书》作“其兄休,鬻书为事”,《新唐书》作“兄文林鬻书于肆”,可见两唐书在大儒徐文远兄长的名或者字上发生了分歧。
考察武英殿本、百衲本《旧唐书》,都作“其兄休,鬻书为事”,而汲古阁本、武英殿本、百衲本《新唐书》则都作“兄文林鬻书于肆”,可见两书版本上没有出现偏差。
较之它书,“休”、“文林”均有记载。除了作“休”、“文林”外,笔者还发现《大唐新语》有作“林”的记载:“兄林,鬻书为事。文远每阅书肆,不避寒暑,遂通五经,尤精《左氏》。”[7]176《册府元龟》也作“林”。
考察徐文远家族的谱系,发现《旧唐书》、《新唐书》和《大唐新语》所记载有所不同。《旧唐书》、《新唐书》认为徐文远是徐孝嗣玄孙,而《大唐新语》则认为徐文远是其孙。《新唐书·宰相世系五下》“北祖上房徐氏”列出“孝嗣字始昌,齐太尉、文忠公。六子:况、演、碏、会、嘉、绲”[8]3421,而徐文远父亲名为徐澈,一名徐澄,《新唐书·宰相世系五下》载:“澈字甘泉,一名澄,陈秘书监”[8]3424,可见徐孝嗣生况、演、碏、会、嘉、绲六子,徐绲是徐澈(澄)祖父。根据《宰相世系》记载,“君实生澈,澈生文远,文远是徐孝嗣四世孙,文远字广义”[8]3424,但没有记载徐文远兄的名字。故《大唐新语》认为徐文远是徐孝嗣之孙,这明显是错误的。
笔者认为,徐文远兄出现“休”、“林”、“文林”三种名字,前两者当为形似而误,第三种当为《新唐书》编撰者为与文远匹配,新撰“文林”。就前两者而言,《大唐新语》、《册府元龟》均作“林”,《册府元龟》“记载往往比《旧唐书》详尽,以《旧唐书》编纂时有剪裁润色,而此书则直接移录原始资料”[1]248,虽然《大唐新语》一书颇有争议,但仍可视作两唐书的重要补充。第三种“文林”当为《新唐书》编撰者添加后的结果,《新唐书》载:“兄文林鬻书于肆,文远日阅之”,多一“文”字,组成“文林”,就可以与“文远”相协调。与其它三种书相比,《新唐书》成书最晚,可靠性相对而言,不如其它三种书。并且我们可以发现,《新唐书》采用的是“文林”,而不是“文休”,这也可以从侧面证明当为“林”,而不是“休”。
故据上述推论,《旧唐书》“休”字当作“林”字,《新唐书》“文林”中“文”字疑为衍文。
三、“二国”当作“三国”
《旧唐书》作“三国王皆上表谢罪”,《新唐书》作“二国上书谢罪”,“三”与“二”两字形近,极容易混淆。
钢渣作为混凝土骨料利用可以提高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用钢渣配制C30混凝土,结果表明混凝土的抗压和抗折强度均明显提高[33],也有研究表明标准养护下钢渣对混凝土抗压强度影响小,而高温养护下可提高混凝土抗压强度[34]。对碎石混凝土和全钢渣集料混凝土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研究表明全钢渣混凝土具有更好的耐久性,但钢渣粗骨料混凝土的体积稳定性不良是一个显著的劣势。
《旧唐书》武英殿本、百衲本均作“三”,而《新唐书》汲古阁本、武英殿本、百衲本都作“二”。
较之它书,《资治通鉴》载“新罗、百济、髙丽三国有宿仇,迭相攻击;上遣国子助教朱子奢往谕指,三国皆上表谢罪”[9]6030,叙事与两唐书都有点不同,但在“三国皆上表谢罪”与《旧唐书》一致。而《新唐书》的“二国”没有有力的旁证。
较之两唐书本身,两唐书的《太宗本纪》均没有记载这次斗争,但在列传《东夷》里都记载此事。这两则都出现了朱子奢和解,与《儒学》提到的应该是同一件事。但与《儒学》里提到的也略有不同,两唐书《儒学》里都是“高丽、百济同伐新罗”,而在两篇《东夷》变成了建武(高丽)入侵新罗、百济,且变成了建武(高丽)一国谢罪。
尽管这些记载有出入,但朱子奢出使三国,“东夷大钦敬之”,“夷人尊畏之”我们仍可以看到唐王朝对东夷朝鲜半岛的威震力,只有三国都上表谢罪才最能显示朱子奢的外交能力和唐王朝的威名远播,才是真正地“平三国之憾”。从两《唐书·东夷》所载分歧看,战争起因当有一国或两国理屈,但“连兵数年”之后,则主从、优劣情形都有可能生变,也只有各自检讨谢罪,才能彰显各自之诚意,故仍当以“三国”上书谢罪为宜。
综上所述,“二国”当作“三国”,《新唐书》盖以高丽、百济二国主战“同伐”有罪而误改之。
四、“张中”当为“张冲”
张后胤的父亲,《旧唐书》作“父中”,《新唐书》作“父冲”,“中”字与“冲”字形近易讹。
对比诸版本,《旧唐书》武英殿本、百衲本均作“中”,而《新唐书》汲古阁本、武英殿本均作“冲”,可见版本方面没有疑义。
验之它书,我们可以发现,史书有数处关于“张冲”的记载,但没有关于“张中”的记录。唐代魏徵《隋书》卷七十五《儒林》有关于张后胤的父亲的传记作“张冲”。
同书卷三十二《经籍一》载有:
《论语义疏》二卷。张冲撰。梁有《论语义注图》十二卷,亡。[8]937
此书当为《儒林》中《张冲传》提到的“《论语义》十卷”,只不过有名称和卷数的不同。
李延寿编纂的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北史》,其卷八十二《儒林下》也有张冲的传记。而《北史·潘徽传》则从侧面提供了张冲的一些情况,潘徽为吴郡人,少年时受教于张冲,这与张冲也是吴郡人相契合。
《新唐书》则在《宰相世系二下》列出了吴郡张氏这一脉,在列表中记载了张绍、张冲、张后胤的血缘关系,可见张绍生张冲,张冲生张后胤。张后胤的父亲是“张冲”,而不是“张中”。
综合上述分析,《旧唐书》“父中”有误,“中”字当为“冲”字,当从《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