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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2019-01-18朱海波

关键词: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职工

朱海波

(北京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市 100054)

产业工人是职工群体中的主体力量,也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国家《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和拉动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和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职工群众的整体职业技能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都得到了极大提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力支撑了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受高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和职工技能培训缺乏顶层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技能人才总量、结构和职业技能素质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一、加强技能人才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推进“互联网+”时代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已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世界最大制造基地和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41个工业大类,191个中类,525个小类目录中所有目录门类的国家。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GDP达827122亿元,同比增长6.9%;国内全部工业增加值334623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4%;制造业净出口居世界第一位,制造业增加值在世界占比超过21%。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相当一部分企业处在2.0(电气化)阶段,一部分处在3.0(自动化)阶段,大多数产业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支撑我国40年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制造业长期赖以生存的“低成本优势”也逐渐丧失。面对国家层次面临的“未富先老”、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和当前中美贸易战日益加剧的局面,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2015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业升级,并着重指出,要努力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三大转变,打造中国制造业升级版。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中,落实“中国制造2025”,不仅对于推动中国制造由大变强,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当前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等也具有重大促进作用。2018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着重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自2007年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欧美贸易争端和中美贸易战的逐步升级,世界各国在应对危机的经验和教训再次证明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更离不开以劳动者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建设。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塑造有时代特点的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劳动者。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也亟需从此前长期处于的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发展迈进,也需要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阶段,更加重视以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建设。

(二)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是打造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促进职工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全国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政策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意见》、《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启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等工作,夯实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基础,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中国技工院校发展报告(2017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高技能人才达4791万人,比2012年提高了39%,全国技工院校达2526所,在校生323.2万人;全国建立就业训练中心2500余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近2万所,基本形成了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据《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新增高技能人才超过280万人。截至 2017 年底,全国累计共有 2620 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等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带动作用日益突出。但是,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职工职业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国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对技能人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促进职工职业发展的“瓶颈”。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受不同区域自然禀赋差异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不同行业、产业的职工在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不同区域发展差距大、不同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以及不同产业职工职业发展机会不平等等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战略部署。这就需要我们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出发,不断加强以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建设,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职业技能,增强职工的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促进职业发展,使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目前产业工人队伍中技能人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职业技能素质不高,存在结构性失衡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界定,在我国,产业工人通常指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中华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产业工人总数已达2亿,其中超过80%的产业工人集中在第二产业,近60%集中在大中型企业,30%具有技术等级。总体上看,产业工人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短缺:一是产业分布不均衡,传统机械加工类工种多,新型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少;二是国企民企分布不均衡,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民企和中小企业少;三是具有单一技能的职工多,具有多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少;四是年龄分布不均衡,大龄技工多,青年技工少,四成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平均年龄超过46岁,青年高素质技术工人严重短缺,技术工人队伍面临年龄断档的严峻挑战。中华全国总会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制造业人员中高技能人才仅占5%,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水平,在非公小微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现象更是严重。

从人才质量角度上看,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6年,而发达国家平均达到16年。以产业工人队伍职业技能素质相对较高的北京市为例,2016年,北京地区人才资源总量为692.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54.4万人。截止2017年,全市拥有一线技术工人达320万人,技能人才缺口超过50万,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仍存在很大缺口;《2017年北京职工队伍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初中及以下职工占比4.5%,高中或相当高中(含职高、中专、中技)占比12.6%。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公共管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别占本行业从业人员的35.5%、23.6%和16.7%。职工工人系列中,无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工人技师(含高级技师)的占比分别为66.1%、13.8%、11.3%、5.9%、2.9%,高级工的占比依然较低。技术干部系列中,没有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所占比例分别为54.0%、19.7%、20.0%、6.3%。

(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其中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做出较为完善的统一性制度安排,更需要政府、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协同互动和积极参与。从目前情况上看,主要表现在缺乏顶层制度设计,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还未有效衔接,产业工人在职业生涯发展中通道不畅等问题。

在产业工人技术技能培训方面,受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缺乏师资、办学条件不完备和政府劳动部门培训服务指导机制欠缺等影响,目前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还主要依靠一些国有和国有控股等体制内大型企业自发组织。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普遍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条件。培训有效供给与企业、职工的实际需求不匹配,产、教脱节。加之受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职工工作性质的制约,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工学矛盾突出,影响了企业和职工参与岗位技能提升的积极性。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推进机制上,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三方联动机制,企业参加的由不同部门、不同系统组织的职业培训不能得到相互承认,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存在脱节,造成企业大量的重复培训。此外,一线职工特别是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还不够顺畅。按照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划分,产业工人晋升主要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级等级体系,由于要求产业工人必须具有较长的工作年限才能晋级,且晋升条件比较苛刻,因此通过提升技术获得晋升的机会有限。现实中不少企业技术技能认定与职位晋升不挂钩,职工职业发展渠道狭窄,出现所谓“天花板”现象,极大程度上制约了职工“学技术,提技能” 的积极性。《2017年北京职工队伍调查报告》显示,在受访职工中,只有36.3%的普通职工和41.4%的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单位发展机会较多,这一比例低于中层管理人员(51.4%)和高层管理人员(71.2%);在典型单位调查中,也有不少职工认为技术岗位升迁总体比管理岗位慢。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的提高不仅关系到产业工人岗位适应能力和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提高,而且也关系到其职业发展的顺利实现和职工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大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产业工人队伍技能人才建设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

(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不够,高技能人才培养亟待加强

从整体上看,目前职业教育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发展相对滞后,不仅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划,而且资源建设和整合也不足,未能有效协同。各行业、产业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技能人才培养、内外部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从职业院校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供给看,符合企业、职工需要的学习资源在种类、数量上距离职工技能学习培训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许多企业技能培训主要还是依靠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发组织,还未形成系统化的职工技能培训资源纳入、协同和使用机制,不同系统、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间的教育培训缺乏协作、配合。这一方面导致一些行业和大型企业优势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造成一些资源不足的行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实训条件,企业和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需求不能得到较好满足。职工学习培训资源的建设和统筹是一个地区乃至各个行业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基础,不同行业、产业和企业的职工在技术技能培训方面上的需求也不相同。这就需要在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过程中,从国家和地区以及行业产业整体发展层面做出统一的制度性安排,加大政府各部门间和产业、行业间的政策协调配合,建立起完善科学的资源统筹机制,加大不同行业、产业、企事业单位和职业院校等职工技能培训资源的协同。此外,产业工人队伍中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的技术技能再提升工作亟待加强。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是产业工人队伍的中坚力量,其技能水平的再提升不仅影响着职工群众学技术、比技能的热情,而且直接影响着企业核心人力资本建设的发展方向。虽然一些地区在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提升方面开发并组织开展上了一些培训项目,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符合本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兴行业发展趋势的培训项目却相对不足。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的技术技能再提升工作主要还是依托其所在单位的自发组织,培训的内容也局限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还未能从本地区和本行业整体发展的大盘子着手,通过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大国内、国际同行间技术切磋、技术交流和研修学习,以解决其专业技术知识更新慢、新技术掌握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相关技能培训课程的组织、考核也未与人力社保部门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培训认证有效衔接,降低了培训的吸引力和“含金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技能人才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顶层设计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建立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以市场需求为引领,优化技工院校结构和布局,推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企业试点,打造规模宏大、能力高超的“双师型”职业培训师资队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起各类培训机构平等竞争、企业自主参与、政府支持的技能培训运行机制;加强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协同,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机制,提高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互联互通。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发挥好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建立完善以政府劳动部门为主导,各级工会全面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搭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大平台。统筹利用好人力社保部门系统内职业院校、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其他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开辟各类职工技能培训现场教学的(实践)基地,通过“规范标准”、“资源共享”、“服务互换”等形式,推动不同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的协作,探索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起涵盖产业工人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加大政府对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支持力度。发挥好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引导督促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向一线职工倾斜。大力加强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促进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扩大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职工招生录取的比例,提高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促进产教融合。

(三)拓展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国家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要结合本地区重点发展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完善涵盖不同产业、行业的职业规范和评价标准,不断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认定制度和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突破职工的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增加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评价比重,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考评,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为技能人才的成才成长畅通通道,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打破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界限,在职工职业发展上实现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运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岗位练兵和国家、行业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更加重视涉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技能人才的作用,拓展职工职业成长通道。

(四)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激励考评体系

推动工会、政府劳动部门建立完善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薪酬制度,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职工的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为依据建立完善的工资分配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激发职工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动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组织要积极为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职工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技能人才有序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机制,在先进代表和荣誉称号评选中增加技能人才比例。建立完善政府奖励为引导、企业奖励为主体、工会经费支持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考核奖励制度,激发职工学习成才的主动性。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协同劳动部门构建需求导向、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进退有序、保障监管到位的职业培训网络和高质量的技能考核评价体系,把职工职业技能培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工作考核范围,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技术工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总之,加强技能人才建设、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是当前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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