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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研究

2019-01-15夏志方李栋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35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市场监管

夏志方 李栋

摘 要: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杠杆和支撑。然而,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冲击和影响巨大,如何加强监管,维护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基于新的时代背景,重点研究如何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首先概括了数字经济的基本含义,梳理了数字经济成功的关键因素;重点分析了数字经济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强化市场监管工作研究,在规范管理、协同共治、智慧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市场监管 协同共治 智慧市场监管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等工作做出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举措。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形态。在数字经济众多的定义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和合作倡议》中提出的:数字经济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机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钥匙。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市场行为主体的交易形态、产品形态、资源监管的分配都与传统经济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为进一步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数字经济的市场监管是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故本文将重点研究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三大关键成功因素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我国数字经济经过高速发展,已经进入黄金期,数字经济规模由2002年的12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313万亿元,占GDP比重由2002年的103%增长到348%,广东省在规模上、贵州省在增速上、北京市在GDP占比上位于榜首。在全国范围内,信息消费、数字经济领域投资、数字贸易等驱动力不断增强,数字化转型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升了运营效率,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数字经济促进众多领域全面转型,在诸多领域取得了突破,是信息技术发展与国民经济融合必然发展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中国数字经济政策趋好,数字红利不断涌现

之前中国政府对数字经济相关业务的创新与发展的态度是“先试水、后监管”“有所为有所不为”,如今已是数字化发展的积极推动者。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宽带中国、互联网+、大数据发展等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以贵州为首,安徽省、江西省等多省出台了当地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其中安徽省出台高含金量的“数字经济政策”,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2亿元支持数字经济项目,“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将获奖补100万元,对总部新落户安徽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给予奖补200万元,不仅给新兴互联网、共享经济的相关主体足够的创新试错空间和相对自由的测试和推广服务及产品的机会,更是为数字产业提供一流的配套设施,助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二)中国数字经济市场体量庞大,数字化的商业模式形成规模效益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为596%,超过了欧盟和美国的网民总和,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网民规模为607亿,占比达733%。另外,就年龄阶段来说,以中青年群体为主,截至2018年12月,10-3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的678%。我国数字经济市场规模巨大,以城镇和中青年为主体,对数字经济的接受意愿和接受能力较强。这促使中国互联网企业及其商业模式快速形成规模效益,市场规模得到快速增长,创新成果迅速普及。

(三)中国数字化生态圈不断扩大,数字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

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建立了丰富的数字化生态圈,其中阿里巴巴以淘宝电子商务为核心,百度以百度搜索为核心,腾讯以微信为核心。苏宁云商等老牌商业巨头也快速拓展至互联网平台;除此之外,“独角兽”企业也不断涌现。根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统计,2016年全球262家“独角兽”企业中,三分之一来自于中国公司,占全球独角兽公司总估值的43%。全球投资机构看好中国市場,大量投资资金涌入中国,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在数字产品方面,微信和支付宝两大主力产品提供的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不断丰富,基本涵盖消费者衣食住行领域,同时也提供政务服务、教育、健康、信息等民生各大领域一站式服务,微信从2011年的6个功能拓展到2017年40个,增长了近6倍,支付宝从2011年的13个增加到2017年的90个功能,同样增长了近6倍。不断扩大的生态圈给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多省时省力省心的优质数字服务和产品,这些正逐渐成为中国民众的必需品。

二、数字经济对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数字经济重塑了经济社会的运行模式,数字经济时代的产业组织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在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要驱动力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产业组织呈现更加碎片化、网络化的状态,行业不断被打破重组。企业竞争越发激烈,企业不断跨界扩展业务,从单一产品或服务的简单竞争逐渐变成数据、服务、生态构建的立体式竞争。这给监管数字经济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被监管对象、监管边界和监管手段等方面。

(一)数字经济时代被监管主体的不确定性逐渐增大

数字经济时代,普遍打造“平台+服务+终端”生态圈,互联网平台成为主要的经济组织,是汇聚价值并创造价值的核心,具有协调和配置资源的作用。以平台为核心,免费或者少量的平台佣金费用促使海量经济主体涌现,这些经济主体对接平台并向用户提供服务,导致被监管对象急速增加,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通过传统监管手段实现全面监管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典型特征是一切皆为数据,不管是经济活动还是经济主体都是以数据的方式存在,这意味着数字经济天然需要对数据背后的行为主体进行实时解析,然而由于互联网数据的快速更替,对数据的时效性要求极高,从而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边界难以界定

一方面,数字经济以数据融通多个领域,具有跨界融合的属性,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边界难以界定,存在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的问题。在实际监管过程中,监管机构难以建立高效的协同机制,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如网约车的监管过程涉及交通、网信、公安等多部门;电子商务的监管涉及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多部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涉及金融、网信、公安等多部门。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典型的平台模式下,平台只是提供数字化的基础设施,为经营者和用户提供交易环境,并不直接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在经济行为中,用户、经营者(服务商提供者)和平台之间的权责利边界较为模糊,难以对责任主体进行清晰界定和区分,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三)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手段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在传统经济条件下,监管方式主要依赖有限的人力在现场完成,而与数字经济相关的行为主体存在数据海量、峰值用户较大、交易频繁等特征,这会导致有限的行政监管资源难以应付海量的被监管对象,人少事多,监管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仅导致监管人员疲于奔波,更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被监管对象已经不仅仅是一家家实体企业,而是一个个二进制数据,呈现出线上化、虚拟化、隐蔽化等特点,线上和线下管理部门划分职责和实现协同监管的难度不断加大,现有的监管手段已跟不上数字经济时代创新发展的步调。

三、数字经济时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强化底线思维,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数字化跟随着“互联网+”浪潮快速融入到实体经济中,衣食住行等高频领域最具有代表性,如滴滴、美团、饿了么等信息技术平台,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高效快速对接了供给和需求,对传统的出行和饮食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同时伴随的是沿着互联网密集的毛细血管蔓延的风险,以及对传统市场的格局冲击。这需要进一步突破规范式、应急式监管理念,提前进行科学布局。不仅要鼓励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容忍试错,更要有底线思维,建立风险防范制度,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发生的纠纷事件,及时补上缺失的市场监管规则制度,及时制定填补法律法规空缺,及时发出政府市场监管的声音,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法律基础。同时,针对数字经济数据的相关行为,也需要建立对市场监管的数据采集、分配、使用制度,共享相关的规则,在其发展的各阶段实行不同维度的有效监管,促进市场更有效、更有序、更健康的发展。

(二)凝聚市场监管合力,打造市场监管多元共治格局

联合多方力量和优势,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数据共享,促进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探索多元主体、多重维度、多模式的合作监管体系。一方面,整合政府各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数字经济的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合理规划各个监管机构尤其是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监管工作,形成分工合理、执法有序的政府内部监管合力。另一方面,发挥政府管理、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技术支撑等内外合力,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的监管体系,构建市场监管多元共治格局。

(三)增强市场监管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市场监管”

针对数字经济海量主体、海量数据的情况,传统人力密集型的技术手段难以有效应对,迫切需要运用数字化的监管手段,用新技术武装市场监管工作,多渠道实时感知潜在问题,建立市场监管算法模型,实现线下线上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首先,强化互联网电子身份证建设,实现市场主体信任,为互联网经济主体提供与其真实身份绑定的数字认证证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无缝衔接,建立互联网领域的红黑名单机制。其次,强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全国市场监管数据中心,通过对海量的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挖掘,辅助监管者实现了解市场整体态势,全面观察市场经营行为,预防风险和危机。最后,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市场监管行为追溯系统,将传统市场追溯行为与区块链技术进行融合,实现对数字经济交易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可以追溯到经济行为源头、追踪到經济行为流向、查询到经济行为信息、追究到经济行为责任,保障公众经济行为安全,有法可护,也为执法人员实施高效监管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 马化腾等数字经济:中国创新增长新动能[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

[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R].北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

[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年)——加速腾飞重塑增长[R].北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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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蔚敏从四个方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J].中国经贸导刊,2017(16).

[7]连维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解读“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J].中国经贸导刊,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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