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谭献日记的戏曲史料价值
2019-01-15吴钦根
吴钦根
(湖南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南京 210023)
谭献(1832—1901),初名廷献,字仲修,号复堂,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署秀水教谕,历任歙县、全椒、合肥、宿松等地知县。曾为诂经精舍监院、经心书院山长。平生以诗古文辞著称,文导源汉魏,诗优柔善入,恻然动人,尤工于词,钱仲联《近百年词坛点将录》推尊之为“托塔天王晁盖”。[1]著有《化书堂初集》三卷附《蘼芜词》一卷,《复堂类集》文四卷、诗十一卷及词三卷,《复堂日记》八卷、补录二卷、续录一卷等。除此之外,谭献还有与戏曲相关的著述,如同光间编有《群芳小集》一卷、《群芳续集》一卷,光绪年间又为萝摩庵老人所著《怀芳记》作注。这两种著述的存在,充分体现了谭献对于同光间梨园故实的熟谙,也表明谭献曾参与到晚清士伶交游与品评的活动中去。《复堂日记》作为谭献一生治学、交游、行事的总括,本当对这部分事实有所反映,但在今天所通行本中,却极少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这未免令人起疑。事实上,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复堂日记》乃是经过谭献精心编选而成的节本,其所呈现的只是其人其书的一个面向。其后虽有徐彦宽续为补辑,成补录二卷、续录一卷,依然称不上是“全本”。其全稿实分藏于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等处。在稿本日记中,不仅保存有为《怀芳记》一书作注的具体时间及《群芳小集》《群芳续集》的原始文本,还具体呈现了同光间士伶互动的生动场景,这对还原二书的成书历程及其具体情境,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凭据,同时也为考察同光间京师梨园生态,增添了一份珍贵的独家史料。
一、《怀芳记》著者“萝摩庵老人”考实
《怀芳记》是嘉道以来所兴起的梨园花谱中的一种,题为“萝摩庵老人撰”“麋月楼主附注”,成于光绪二年(1876),刊于光绪五年(1879)。此书以品评道光至同治间京师名伶为主要内容,对了解当时的京师梨园故实,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书先后收入《香艳丛书》《古今说部丛书》《清代燕都梨园史料》,今又编入由傅谨主编的《京剧历史文献汇编·清代卷》,可以想见其流传程度。但于其作者“萝摩庵老人”,则多不得其详。如李真瑜《北京戏剧文化史》中有《清末北京的戏剧学著作》一章,叙录此书云:“《怀芳记》,作者萝摩庵老人,真实姓名、籍里失考。”[2]《中国古籍总目》史部传记类著录此书,未标示著者姓名[3]。《京剧历史文献汇编·清代卷》为此书所作提要亦云:“其人不详。”[4]871然则其人确不可考吗?
固然,梨园花谱因多是文人笔墨游戏的产物,加上所咏对象为男旦,因而往往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故在创作或刊刻时多不标明真实姓名,而以别号代之。如所谓“糜月楼主”(一作眉月楼主)、“笙月词人”、“南湖渔隐”、“香溪渔隐”等均是。《日下看花记》著者所谓“所以称号者,以游戏笔墨,知者自知,不必人人皆知”[5],正是这种心理的绝好体现。以谭献《群芳小集》为例,在刊成分送同人时,就受到李慈铭“不自爱”的指责,其同治十一年(1872)五月二十五日日记云:“群芳者,都门乐僮也。无论此等浪子生活不足冤酷纸墨,以自命知微言大义之人,而刻画贱工崽子之状,又何其不自爱耶?”[6]5760于此可见此类书籍在士人心中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在作者的正式刊行著述中,有关此类活动的事实往往都被抹除。这样一来,就给后世的研究者带来极大的障碍。一方面由于别号不同于室名、字号那么常用而固定,另一方面则在于别号的选取往往具有随意性,大部分甚至是一时起兴的产物。如果没有相关的原始史料相对应,不仅别号所指真实身份难以考索,著述背后所隐藏的现实场景,更是无从勾勒。作为同类性质的《怀芳记》亦不能例外,其所署“萝摩庵老人”即为别号,似乎不易考索。
其实,关于《怀芳记》一书的作者,在注者谭献的《复堂日记》中已有明确提示,光绪五年正月初七日日记云:“检《怀芳记》,此书乔河帅为鞠部作也。”[7]可知此人姓乔,曾为河道总督(别称河帅)。检《清代职官年表》,清代河道总督为乔姓者仅乔松年一人。[8]乔松年(1815—1875),字鹤侪,号健侯,山西徐沟(今属太原)人。据《清史稿》本传,乔氏为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授工部主事,再迁郎中,咸丰三年癸丑(1853)以知府发江苏,此后历任苏州知府、两淮盐运史、江宁布政史、安徽及陕西巡抚等职。同治九年庚午(1870)授仓场侍郎(驻直隶通州),次年授东河道总督。其出都、入都时间亦与《怀芳记》中所谓“余自癸丑出都,庚午始返,凡十八年”者相合。又乔松年所著有《萝藦亭文钞》一卷、《萝藦亭遗诗》四卷、《萝藦亭札记》八卷等,均以“萝藦亭”为名,与此书所题“萝藦庵”也基本吻合。关于“萝藦亭”之取名来由,姚继荣曾根据乔氏《萝藦亭札记》自序推测说:“萝藦,为缠绕本草,生于山坡、田野、路旁,从河北至福建,广有分布。萝藦亭,很可能是乔氏园亭之名。萝藦不起眼,以之名亭和题书,也反映了乔氏的自谦。”[9]完全属于一种字面的推理。其实,萝藦亭乃乔氏家乡太原一旧地名,俗称洛漠亭,在太谷县西北。以乡土地名为书名是古代比较常见的一种命名方式,如司马光《涑水纪闻》、阎若璩《潜邱札记》等均是。至此,《怀芳记》的作者为乔松年,基本可以无疑。以布政使、河道总督的身份作此“不登大雅之堂”的小书,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对花谱类作者身份的界定,即创作此类书籍的群体中,除了进京应试的无名书生、落拓士子外,还可能是风流名士,甚至是身居显耀的一方大员。
关于《怀芳记》的成书时间,光绪五年武林云居山人序云“成于丙子仲秋”,此丙子当为光绪二年。然乔松年已逝于光绪元年(1875),何成书反在身后?据谭献稿本日记,光绪二年仲春初二日云:“赴赞侯招饮,同集为阮霞青、乔雪千、刘叔孔,见乔河帅遗著《怀芳记》。”a本文所引谭献《复堂日记》,除特殊标明外,均出自南京图书馆馆藏稿本。为行文方便,均不加注,仅在引文后注明分册名称。又十一日日记云:“剪灯注《怀芳记》”,十二日又云“还《怀芳记》”(《丙子新书》),可见谭献补注成于此时。因此,所谓“成于丙子仲秋”者,当是指谭献附注完成时间,其中“仲秋”或是仲春之误。至于作序者“云居山人”,现在所能掌握的信息,仅能从落款处得知为武林(今杭州)人。而谭献日记记载与此书相关者,仅有郑襄(赞侯)、阮恩霖(霞青)、新安黄氏b光绪五年正月初八日记云:“《怀芳记》者,乔河帅为鞠部作也。前年阮霞青示予稿本,郑赞侯录副,予为补注。近日传抄者多,予谋付新安黄氏刻之。”(第三十八册《己卯日记》)、李耘珊c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日记云:“耘珊寄新刻《怀芳记》至,甚快。”(《山桑宦记》)等四人。其中郑襄为江夏人,阮恩霖为仪征人,李耘珊为寿州人,均与“武林”无涉,只能暂付阙如了。
二、《群芳小集》《群芳续集》的成书及相关问题
《群芳小集》《群芳续集》与《怀芳记》类似,也是以优伶为品评对象的花谱类著述。其书仿照以往《诗品》《画品》等品鉴人物的方式,将优伶按上品、逸品、丽品、能品、妙品等次序加以品题,对象包括徐小香(蝶仙)、朱莲芬(水芝)、梅巧玲(慧仙)、时小福等当时著名优伶,是戏曲史料中颇具特色的一种。关于其作者“糜月楼主”与谭献的对应关系,谷曙光《梨园花谱〈群芳小集〉、〈群芳续集〉作者考略:兼谈〈谭献集〉外佚作补辑》一文已有详细的考证。a关于这一事实,在其日记中亦有明确提示,光绪十二年(1886)七月十九日日记云:“西楼以眉月颜之。眉月楼主,予旧号也。得小印二分许,甚精,十五年失去。予旧撰《群芳小集》、《怀芳记注》皆署此号。”见参考文献[7],第268页。[10]但对于此书的成书过程,则多不得其详,而稿本《复堂日记》的发现,正可以弥补此中不足。
《群芳小集》,一名《增补菊部群英》,书前有王诒寿(眉子)、河阳生等人的叙及题词。正文品题了同光间活跃于京师梨园行的优伶凡三十人,其中上品三人,逸品先声二人,丽品先声四人、继起六人,能品先声四人、继起四人,妙品先声四人、继起三人,其中不乏所谓“同光十三绝”中人物。据稿本日记,品题始于同治十年(1871)三月二十四日,是日同人集于聚俊堂,优伶到者有湘云、芷湘、瑞云、芷荃、采兰、佩仙等,日记云:“予辈将为群芳小集,今夕先各贻一绝句。”(《金门日录》),所贻对象除以上六人外,另有桂枝、薇仙、荆仙三人。四月初四日,补作紫云、艳侬二绝。初六日又作芷荪一绝。二十日又云:“撰群芳小集绝句十八首,章别具。”(《金门日录》)。至此,品题三十绝句均告成。与稿本相较,刻本无采兰“兰气依然三月中,玉阶曾受露华浓。试看洧水清浏地,处处春游有国风”一绝。四月二十日,全本录成。日记云:“《群芳小集》凤洲录成,将封寄梅阁付刻也。”(《金门日录》) 至于刊成时间,谭献光绪五年(1879)八月十一日日记云:“辛未年已有《群芳小集》之刻。”(《山桑宦记》)辛未即同治十年(1871)。可见是随写随刻,誉录者为潘鸿,付刻者为何梅阁。至同治十一年(1872),李慈铭、王诒寿等已有阅读此书的记载。王诒寿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廿一日日记云:“仲修《群芳小集》已刻成,重读一过,颇胜近人白门新柳万万也。”[11]111李慈铭五月二十五日日记云:“得许竹筼书,送阅谭仲修所刻《群芳小集》。”[6]5760可知此书在同人间的流传情况。同治十二年(1873)三月,此书又以《燕市群芳小集》为名登载于《瀛寰琐记》第五卷。值得注意的是,与刻本相比,此本多出朱虎儿、寄瓢生、薛瑶卿等三人题词。朱虎儿,即朱虎臣,名文炳,号慕庵,浙江仁和人。薛瑶卿,原姓边,苏州人,以色艺名于杭,后为沪上名伶。考之稿本《复堂日记》及王诒寿《缦雅堂日记》,谭献与薛瑶卿相识,在同治十二年正月,此后一段时间里,与朱文炳等人频繁交游。故王诒寿以同人歌咏薛瑶卿之作编成《瑶花梦影录》一书,其中就收录有谭献题词三首。薛瑶卿跋及朱文炳等人题词当作于是时,但不知为何人抄录刊载于《瀛寰琐记》中。为此王诒寿还颇有不快,其同治十二年三月二十日日记云:“予所作《群芳小集序》并题词、仲修诸诗及题品小赞,均为何人刻入《瀛寰琐记》中,真可痛恨也。”[11]170可见刊载时未经允许。此后《群芳小集》与《群芳续集》合刻时亦未将此数人题词纳入。
同治十三年(1874),谭献再次入京应考,为增补《群芳小集》而作的《群芳续集》也成于此年。此书收入沧海遗珠四人、昆山片玉一人及续选十一人,凡十六人。卷末附有谭献书后三绝句、《金缕曲》词四阕,河阳生题词三绝句及陶方琦后序。根据稿本日记,续选十一人品题作于是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九日,依次为姚宝香(妙珊)、李玉福(芙秋)、王宝玉(碧珊)、王宝云(月珊)、茹喜瑞(来卿)、陈芷云(荔衫)、朱蔼云(霞芬)、秦凤宝(艳仙)、李亦云(艳秋)、江双喜(俪云)及王喜云(霨卿)。b诗曰:“华冠拂拭袖垂垂,秋鞠春松各一时。不管人间重脂粉,珊侬生小学颦眉。”(《三上记》)在稿本日记中,各诗之上有一、九、二、五等标记,所标次序与刻本顺序恰同,而王喜云一首有删除符号,当是写定时所加。与刻本相较,中有王喜云而无陈喜凤(桐仙)。品题桐仙一绝作于是年五月初三日,恰好是《群芳续集》写定之期。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文本,当是写定时临时改换的结果。与《群芳小集》相比,《群芳续集》在“选人”方面已有不同。如果说《群芳小集》是缺席的品题,即所品评的对象未必在场,而《群芳续集》则是主动的应选。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初八日记云:“赴丁香花室,是日群芳续集。会者二十六人,诸伶赴选者十六人,监察者六人,周郎不至。以觉轩与予为选人。色艺姿性,都非诸故人之耦,约略录遗珠二人,续选十人,晚间竹墅招饮旗亭,续得二人。”(《三上记》)有选人者,有赴选者,甚至还安排有规则的监督者,可见以往那种具有随意性的品题已发展为一种颇具仪式性的“竞选”。伶人借助品题可获得“顿增声价”的效果,文人也可以在消遣的同时提高在同人间的名望。么书仪在《晚清戏曲的变革》中曾提出一种看法,即花谱的创作背后存在一种文人与伶人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这种关系在《群芳小集》及《群芳续集》的简单文本里,或许还无从深刻体会,而稿本《复堂日记》中关于诗酒文会及士伶交往的详细记载,却为走进当时的历史场景,探究花谱类书籍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情境,提供了鲜活的事实依据。
三、稿本《复堂日记》中的晚清梨园
如果说刻本《复堂日记》是谭献精心构建的“著作”,稿本日记则可谓是毫无斧凿痕迹的最原始、最真实的记录。日记起于同治元年(1862),止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前后长达四十年,几乎涵括了谭献平生所见、所闻、所历、所感,大到吏治民情、时代因革,小到衣食住行、晴雨灾荒,可谓巨细无遗。其中不乏与戏曲相关的记载。如就观剧而言,从杭州到北京,观剧可以说已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遗憾的是,谭献在记录时多不标明所观剧目名称、演员、排场等方面的信息,但也有例外,如同治十年(1871)二月廿九日日记云:“庆福居观全胜和剧,秦声激越,竹哀丝豪,耳目为之一新。观者蚁聚,无容足之地。”(《金门日录》)通常以为,秦腔在徽班进京后已失去了人们的青睐,但据此日记,可见这种豪爽、激越的剧种在晚清依然有一定的受众。当然,日记记录所观剧目,还是以三庆、四喜为多。除观剧外,日记记载最为丰富,也最具价值的,当属与《群芳小集》《群芳续集》相关联的士伶交游史料。
招伶侑觞,是当时士人诗酒文会中必不可少的节目。每当应考之年,各地士人齐集京师,文诗酒会、跌宕歌场,成为他们日常余暇的常态。而年轻的男旦演员们也乐于在演出之余从事侑酒、侍宴的勾当,因而也就造就了晚清北京南城“打茶围”的兴旺局面。正所谓“于斯时也,花天月地,酒绿灯红。门巷认樱桃,楼台恋杨柳。有人皆玉,无处不春”[4]863。而香溪渔隐的这段描述,也恰好发生于谭献第一次入京的同治十年(1871)。谭献以同治十年(1871)二月初四抵达北京,自三月朔日起,诗酒文会日见记载,各家名伶也开始竞相登场。如三月廿四日日记云:
过梅阁谈,干云先在,赴培之聚俊堂之招,同集为凤洲、子通、右轩及予辈三人。梅阁招湘云,凤洲招芷湘,右轩招芷荃,子通招瑞云,采兰侍培之为主。予招佩仙,干云招秋菊,后至,馔讫。干云有春复之集,秋菊为主人,予招湘云,凤洲、子通皆如前,徐季和招芷芳,汪翼新招度云。予辈将为群芳小集,今夕先各贻一绝句。(《金门日录》)
此为《群芳小集》之始。同集有何梅阁、朱干云、许庆恩、潘鸿、楼汝达、余弼、徐致祥、汪翼新等。此集所涉诸伶,除采兰、秋菊外,余皆入选《群芳小集》。而《群芳小集》及《续集》正是在这样的日常集会中确定的。自同治十年(1871)三月朔日起到四月二十日离京的五十天里(其中三月初八至十六日为会试之期),谭献共参与了大小文会18次,同治十三年(1874)则为数更多。聚集之所,部分为酒楼,如聚奎亭、聚俊堂、东兴楼、福兴酒家等,其他则多在名伶所在的私寓,或称堂子。同集之人多为同乡或交好,如与谭献宴集的人物,往往是汪鸣皋(洛雅)、胡凤章(肖梅)、陶方琦(子珍)、潘鸿(凤洲)、何梅阁、羊复礼(辛楣)、张预(子虞)、孙德祖(彦清)等固定群体。联系到花谱类著作的作者之间亦往往存在交集,如为《群芳小集》题词的“笙月词人”王诒寿,编有《瑶华梦影录》《群芳续集后序》的撰者“兰当词人”即陶方琦,《评花新谱》《宣南杂俎》《侧帽余谭》的著者“艺兰生”,《凤城品花记》的著者“香溪渔隐”,也与谭献相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花谱产生的年代也基本集中于同治末年与光绪初年。而稿本《复堂日记》所提供的这份人物图谱,对于考察晚清花谱类作者群体的真实身份及其渊源关系,无疑大有助益。
日记中关于宴集私寓的记录甚众。私寓制是伴随晚清戏曲兴盛而产生的一种特有文化现象,至晚清而达到鼎盛。所谓私寓,即当时名伶所居住的私宅,因门楣多悬挂堂号,又称为“堂子”。谭献日记所记载的众多文人集会,大多都是在此类“堂子”中进行。如三月二十八日日记云:
午后偕秋坪、竹筼、辛楣、莘潜同觞张芝浦太史丈于景和堂,文宴极欢,与慧仙谈笏山、芋仙诸人旧事,前尘惘然。座有慧仙弟子佩云、湘云、瑞云,羊辛楣先后招薇仙、如云、艳绣三人,佩仙两至,皆久谈,至漏下罢饮,回寓。(《金门日录》)
慧仙即梅巧玲,为景和堂主人。堂子除作为私人住所外,还兼有培养科班学徒及“应召侑酒”的功能。如《群芳小集》《群芳续集》中出身于景和堂者,除材料所举梅巧玲、王湘云、张瑞云外,还有余紫云、朱蔼云(霞芬),凡五人,居各堂之首。其次则为岫云、春华,各有四人。其中岫云主人余紫云亦出身于景和。若以宴集或过访次数而言,据谭献同治十年(1871)、十三年(1874)日记,聚于景和者为六次,岫云为五次,而其中最为频繁者当属春华,凡二十七次。春华主人为朱双喜,咸同间与景和、闻德、岫云、绮春等齐名,培养出“春华八芷”等当时红遍一时的名伶。其中名列《群芳小集》《群方续集》的就有四人,包括“八芷”中的范芷湘(蕊官)、顾芷荪(小侬)、张芷荃(福官)。除此之外,尚有馥森、咏秀、瑞春、佩春、遇顺等堂子,虽不如景和、春华之繁盛,但也是当时士人频繁聚集或造访之所。
在造访私寓频繁往来的过程中,士伶之间很容易产生一种微妙的情感依存关系。就侑觞而言,潘鸿的招陪对象经常是范芷湘,姚士璋(棫卿)则多为姚宝香(妙珊),谭献所招前期为王湘云,后期则为周素芳(绚秋)、顾芷荪(小侬)。其中谭献与顾芷荪的关系更是非同一般,顾芷荪的抱病或者缺席,往往令谭献为之不欢,如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十九日日记云:“予以顾郎骤病,邑邑寡欢,殆不记谁为宾主,坐有何人也。”(《三上记》)又二十五日日记云:“顾郎来,言愁脉脉,甚难为怀,豪气都尽。”(《三上记》)士伶间的这种关系,不排除有场面应酬以博取声名的利害关系在。但是,当多情文人沦为落第士子,婉娈优伶终为明日黄花时,往往也会增添一种“同病相怜”的情感抚慰。如士伶间在诗酒文会之余,多谈身世之感。同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日记云:“予招小侬,谈次有身世之感。”二十五日日记云:“纫仙细诉平生,真不减江上琵琶,此心如絮,沾泥不飞。唱罢鹧鸪,梦为蝴蝶,同是天涯沦落人耳。”(《三上记》)这种依存关系的存在,多少左右了花谱类著作的入选原则,也构成了花谱类著作繁盛的现实基础。
结 语
清代文献的丰富性,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它的体系性与相互关联性,日记与梨园花谱的相互印证即其中的绝好事例。日记与梨园花谱在性质上都具有隐微性,不欲见诸世人。偶尔刊刻传世,也多是经过事后加工的产物,其所呈现的并非是文本的本来面貌。如通行刊本《复堂日记》中已无从窥探谭献参与梨园活动的事实与场景,而花谱类著述如《怀芳记》《群芳小集》等,遗留的也仅仅是品评的“结果”,其背后鲜活的人与事已完全被隐藏。而稿本《复堂日记》对当时士伶活动的详细记载,却为还原当时场景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缘。总的来说,通过对《复堂日记》中有关梨园史料的梳理,我们大致可以发现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价值。一是可以基本考定《怀芳记》作者为乔松年,另外乔氏身为一方大员,却作此“不登大雅之堂”的小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对花谱类作者身份的界定,即创作此类书籍的群体中并不仅仅是落拓士子及应举书生。二是通过日记中关于《群芳小集》《群芳续集》成书的详细记载,可以基本还原二书的成书历程及其版本差异。三是日记中有关同光间士伶交往及诗酒文会的持续记载,使我们得以一窥当时京师梨园的真实场景,为考察晚清戏曲生态,特别是花谱类著述的产生,提供了一种最直观的梨园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