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优先与同情*
2019-01-14
●
近年来,在分配或分配正义的论述中,有许多关于平等地位的讨论。一个核心问题是 :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是否应该让位于一个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给予处境较差的人以优先权(priority)。[注]例如,托马斯·内格尔的《平等》,见氏著《人的问题》,剑桥 :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年,第106—127页;丹尼斯·麦克利的《平等主义》,见《对话》,1984(23),第223—237页;约瑟夫·拉兹 :《自由的道德》,牛津 :克拉伦登,1986年;约翰·布鲁姆 :《权衡益处》,牛津 :布莱克威尔,1991年;拉瑞·特姆金 :《不平等》,纽约 :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德里克·帕菲特 :《平等和优先》,安德鲁·梅森主编 :《平等的理想》,牛津 :布莱克威尔,1998年,第1—20页。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一个争论开始 :平等的基础确实不牢靠,并且,优先原则似乎较平等主义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我将要表明的是,优先原则自身缺乏根据,并且,间接地通过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概念(the notion of an impartial spectator),优先原则自身应该让位于一个以同情(compassion)处境较差的人为基础的充足原则。
一、 平等
考虑以下称之为“平等”和“不平等”的两组分配 :
第1组第2组平等5050不平等1090
假定每一组包含相同数量的人(比如,1000人),并且,没有任何待解决的遗留问题。数字代表每一组的每个个体的福利 :“平等”组的每个个体都平等地拥有好的生活;而“不平等”组的那些个体所拥有的生活,要么比“平等”组中的人好很多,要么差很多。[注]使用数字并不意味着就会有精确的测量,也不意味着对福利本身就有特定的看法;在整篇文章中,数字可能总是被理解为与本文中所附注释的句子中使用的数字相类似。
根据传统的功利主义,考虑到导致两种结果的可能,没有理由做非此即彼的选择。但是,许多人认为,有一个充足的理由选择“平等”而摒弃“不平等”。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平等受到偏爱——或许相反,不平等应得到避免。这一立场可以被描述为 :
平等主义 :在(不当的)不平等最小化的情况下,一种结果比另一种结果更受到偏爱。[注]比较特姆金 :《不平等》,第7页。遗留的参考是附加说明的,因为我希望避免遗留的问题;平等主义者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接受遗留的见解。参见特姆金 :《不平等》,第12页。
平等主义长期面临一个问题,近年来,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t)称这个问题为“反对摊平”(the Levelling Down Objection)。[注]帕菲特 :《平等和优先》,第10页。也可以参见,例如,罗伯特·诺齐克 :《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牛津 :布莱克威尔,1974年,第229页;安东尼·弗卢 :《普罗克汝斯忒斯的政治》,伦敦 :坦普尔·史密斯,1981年;麦克利 :《平等主义》,第230—237页;拉兹 :《自由的道路》,第235页;特姆金 :《不平等》,第247—248页。考虑如下结果 :
第1组第2组LD平等99不平等299100
根据平等主义,“LD平等”——完全的平等——好于“不平等2”。这似乎严重地有悖常理。确实,平等主义可以与其他原则相结合,因此,平等主义者可能会认为,“不平等2”总的来说更好,可能是因为它有较高的效用水平。但是,平等主义的问题是,其声称偏爱“LD平等”的任何理由似乎严重地与其自身相反对。
然而,在拒绝平等主义之前,我们应该试着理解“反对摊平”背后的东西是什么。拉瑞·特姆金(Larry Temkin)认为,反对的力量基于如下方面 :
标语 :如果,在任何方面,没有人更差(或更好),那么,在任何方面,一个人的处境不会比另一人的处境更差(或更好)。[注]特姆金 :《不平等》,第256页。标语本质上是一种“影响他人的断言”,参见帕菲特 :《平等和优先》,第18页。
特姆金这样解释这个标语 :“如果现在没有人”可以被等同于“如果现在没有人存在或没有人将要存在”,“现在更糟糕”可以被等同于“现在或者将来会更糟糕”。这一观点引发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它无法解决德里克·帕菲特的非同一性问题。[注]特姆金 :《不平等》,第255—256页。参见帕菲特 :《理与人》,牛津 :克拉伦登,1984年,第357—359页。我们的许多行为将会影响那些在未来出生的孩子的身份,因为这些行为影响到哪个精子会使哪个卵子受精。例如,考虑资源的保护。如果我们选择不保护,那将会极大地影响我们的生活,结果同样也会影响到下一代中任意个体的身份——当然,孩子的孩子的身份也不例外。因此,即使我们使未来人类生活的质量比它可能有的低得多,后代也不能反对,因为没有一个人说他自己受到了伤害。
因为标语无法解释不保护资源为什么错了,因此,它应当被拒绝。[注]若要对标语进行彻底的修正,这是我把它看作属于自己的建议的精神,参见尼尔斯·豪托格 :《标语的辩护》,W·拉宾诺维奇主编 :《优先与价值 :伦理学中的优惠主义》,隆德 :隆德大学哲学系,1996年,第64—89页,第73—75页。但是,我并不认为,标语导致多数人对摊平案例中的平等主义暗示的不满。标语包含着对人的影响——这种概念是 :道德上要紧的,仅仅影响那些现在的人或者将来的人。但是,在这个意义上,令人担忧的是,平等主义独立于对人的影响。更确切地说,这种担忧源自这一观点 :道德上要紧的,可能是独立于个体福利的事情。可以从下面这段话理解这一观点 :
福利主义者的限制 :对于既不影响未来人的数量,也不影响未来人的身份的选择,一个结果O中的任何导致该结果的个体比某些替代结果P更差(不应得的)的特征,不能算作支撑结果O,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结果O中另一个这样的特征能使个体更富有(应得的)。[注]帕菲特把既不影响未来人的数量又不影响他们身份的选择叫做“相同人的选择”。见帕菲特 :《理与人》,第355—356页。
福利主义者的限制不同于标语,原因在于,它不包含对人的影响;仅仅是这个概念,把遗留问题放在一边,坦言偏爱结果的特征必须以对个体有利为根据,即使是以间接的方式对个体有利。在“LD平等”与“不平等2”的对比案例中,关键在于,“LD平等”的性质导致对任何人都不利,并且,伤害不能说出有利于自身的那个人。我认为,对如此这般约束的接受,导致许多人认为,平等主义尤其具有破坏性。
然而,反对摊平似乎依赖于一个直觉的安全基础。但是,在彻底否定平等主义之前,我们必须考虑,它是否依靠福利主义者的限制的合理性正在蒙蔽我们的那种价值。[注]有的时候,据说平等主义应该被假定为默认立场。这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反对摊平似乎足以使其离开那一立场。如果我们能发现这样一种价值,我们可以拒绝福利主义者的限制和反对摊平。
平等的吸引力是什么?某些类型的平等显然没有价值——例如,仅仅在高度上的平等。但是,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在分配中至关重要的事情 :对他们来说,人们的生活过得有多好?福利得到平等的分配为什么如此重要?对于这个问题,最有说服力的回答乃是诉诸公平的价值。[注]参见布鲁姆 :《权衡益处》,第193页;特姆金 :《不平等》,第13页。换句话说,在“不平等”组和“不平等2”组中的不平等,可以被说成不公平 :在那些结果中,一些人比另一些人做得更差,尽管这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一个结果中的不公平似乎可以说成反对这一结果。因为这一公平概念仅仅依赖于个体相互之间的相对处境,我们可以称之为“相对公平”。
我有两个关于相对公平的疑问,一是关于相对公平的来源;二是关于相对公平与另一种分配原则(更合理地说)的混淆。首先,考虑这个概念的来源。在这里,我希望提供一种类型的系谱假设,它类似于密尔(Mill)所提出的用来解释正义概念的来源。[注]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功利主义》(第4版),伦敦 :朗曼书屋,格林、里德和戴尔,1871年,第5章。进一步的注释和讨论,请参见我的《密尔论功利主义》,伦敦 :劳特利奇,1997年,第7章节。根据密尔和我对他的解读,我们可能用以理解非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正义的情感”,已经从两种自然倾向中浮现出来 :一是对自己的保护,二是对他人的同情。本质的观点是 :正义的情感是从一个自然愿望中发展出来的,它会打击那些伤害他人的人。这个系谱意味着对正义原则的独立规范地位持怀疑态度,因为,它们从自然的和非理性的欲望中出现需要经过一个非理性的过程(当然,密尔承认它们是极其重要的“次要原则”,它们在我们传统道德中的地位被功利主义原则正当化了)。我想说的是,关于相对公平的类似故事,可以在人类所具有的妒忌之天性和同情之倾向的基础上讲述。妒忌的核心内容包含两个方面的欲望 :一是因为妒忌他们所拥有的利益,这个人所拥有的有争议的利益被夺走;二是对他们所拥有利益的愤怒。通过对同情的概括,在任何人比其他人做得更好的情况下,妒忌会变成愤怒。[注]部分是因为同情的吸引力,我的观点不同于弗洛伊德的新霍布斯主义/休谟主义的观点,平等原则因为自利的缘故而被嫉妒的人接受,防止恶意破坏。当然,这两种观点不需要相互排斥。关于弗洛伊德观点的有益讨论,参见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剑桥,麻省 :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第539—540页。弗洛伊德似乎合理地认为,我们可以看到嫉妒在托儿所期间能够发展成为一种正义感。罗尔斯评论说 :“孩子们当然经常会羡慕和妒忌;毫无疑问,他们道德观念很简单,以至于他们不能理解必要的区分。但是抛开这些困难不看,我们同样也能说,他们的社会情感起源于怨恨,起源于一种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感觉。”(《正义论》,第540页)我怀疑,我们所说的只能针对年长的孩子,因为他们的正义感已经形成。我两岁大的女儿和她的朋友们不具备我能够识别的道德观念,但是,他们当然也是有嫉妒心的。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对同情的概括,我现在要说的,不是相对公平依赖于妒忌,而是在妒忌中有功利的来源。这个观点是 :经过一个文化演变的过程,普遍性的嫉妒已经变成原则,如果一个人比另一个人做得更差,而他或她自己完全没有过错,那么,这个原则是坏的。相对公平需要包含对处境好的人不怀有恶意,而且,它确实可能在案例中起作用,在这当中,恶意会非常不合适(例如,某人正在考虑遥远的过往社会中的不平等,或是某人自己和那些比自己处境还差的人之间的不平等)。[注]我把这些例子归功于拉里·特姆金,我们就此话题展开过讨论,我感激他。更进一步,“相对公平”可能与“自尊”或“理性的一致性”这样的概念相关,或者,它可能会被其他原则所限制,例如那些被遗弃的原则。但问题是,一旦将恰当的道德权重给予这些观念,作为一个有其自身独立权重的道德观念,处于普遍性的妒忌中的相对公平的起源是否把它置于疑问之中?当然,在赞同保持这一观念方面有许多话要说,正如密尔的著作关于正义的案例那样。并且,尽管相对公平的根源有疑问,它可能最终是我们应当准备赞成的东西。我的观点仅仅是,“妒忌假设”需要回答,并且,它确实对相对公平提出了一些质疑。
但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可以这样认为 :人的相对处境在分配中对我们来说似乎确实很重要。考虑下面的例子 :安雅(Anya)自己完全没有过错,但是,到目前为止,她过着一种非常悲惨的童年生活;比库(Bikhu)不做任何努力,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过着一种非常美好的童年生活。如果我有一些不可分割的利益用来分配——例如,在迪士尼乐园的一个假日——是否有理由把它给安雅,即使我确定比库会很充分地享受这次假期?如果我将这个假期给比库,那么,安雅是否会基于相对公平而不是妒忌提出正当的要求?
如果有人坚信安雅会提出正当的要求以获得这次假日,理由是她自己没有犯过错,而且,她有着比比库更糟糕的童年生活,仅仅能接受的是,人的相对处境在一些利益分配中可能会起作用(或者是一些不可避免的坏处);这个处境——我们可以称之为在分配中的相对论的相关性原则(原则R)——非常不同于纯粹的相对公平。它暗示的不是平等本身是好的,或者不平等是坏的,而仅仅是 :潜在好处和坏处的接受者的相对处境可能在分配中具有相关性。
平等主义者可能会问,如果他们不关心相对公平本身,为什么在分配中应该考虑某些人的相对处境。如果他们并不认为他们的不平等是坏的,而因此不会被废除,为什么任何人都想去关注安雅和比库的相对处境?
为什么不呢?在这里,在一方面是平等主义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福利主义的限制,这两者与原则R的结合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我想说的是,允许我们关注相对处境,但禁止摊平,这一具有吸引力的观点比平等主义有更好的发展,很可能至少一些平等主义的吸引力来自它与有争议的结合的混淆。
二、 优先
在任何分配中,原则R允许我们关注接受者的相对处境,但是,它并没有使我们接受“不平等本身是坏的”这一观点。在我最初的两组分配结果中,原则R更倾向平等而非不平等,这样,它允许我们避免反对摊平。在这一节中,我将讨论近期德里克·帕菲特发表的对原则R的见解,这种见解是他对“反对摊平”的回应。[注]参见帕菲特 :《平等和优先》,第12页。帕菲特本人参考斯坎伦和其他人。根据帕菲特的说法,那些被称为政治平等主义者的人通常关注的不是纯粹的平等,而是每况愈下的困境,他们希望在分配中给予处境更差的人以优先权。因此,他主张如下观点 :
优先的观点 :让处境更差的那些人受益更为重要。
相对公平(一方面)与优先的观点(另一方面)之间的差异可以通过如下这一点得到区分,即相对公平是比较而言的,而优先的观点并非如此。[注]帕菲特 :《平等和优先》,第13页。这点提出了相对公平和原则R之间一个重要的区别 :原则R不要求人们相信相对处境本身是重要的,它仅仅意味着相对处境的事实与分配可能是相关的。平等主义者关注处境更差者,他们关注的仅仅是他的(她的)处境与处境更好的人相比较处于不利状态;优先主义者关注处境更差者与他的(她的)绝对福利水平的比例关系。
现在,让我尝试性地寻找优先观点的最合理解释。首先,考虑内格尔(Nagel)的建议,我们可以把我们自己看作在结果评估中寻求一种“一致” :
这一标准的本质是,试图在道德评估中包含每个人的观点,从而获得一个在某种重要意义上对每个被牵涉或被影响的人而言都可以接受的结果……从每一个人的观点出发评估每一个结果,努力发现一个对最不可接受的人来说最不可接受的结果,这是可能的。这意味着,任何其他的选择对某人将会比这个选择对任何人更加不可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说,分别从每个人的角度考虑,首要的选择是最少接受的。在这个意义上,不管数量是多少,一个给予处境最差的人以绝对优先的激进的平等主义政策来源于通常选择最少接受的方案。[注]内格尔 :《人的问题》,第123页。丹尼斯·麦克里认为,一致性并不是内格尔真正关心的问题,因为优先主义的结果很可能是只有处境最差的人接受的结果。德里克·帕菲特向我提议,正在讨论中的一致性可能意味着使每个人的接受程度最大化。因为,即使在对处境最差的人最有利的结果中,其处境仍是最差的,因此,我们选择对每个人可接受程度尽可能高的结果。但是,事实是,处境较好的人可能仍然不会接受这个优先主义的结果。我认为,这里的核心概念是,一个适用于每个被关注的个体的具有可用性的政策正当性。对处境较好的人来说,一个可利用的正当理由是,以牺牲富人的利益为代价使处境较差的人受益,而不是反过来。见丹尼斯·麦克里 :《平等主义和人的分立性》,《加拿大哲学杂志》,1988(18),第205—226页,第219—221页。又可参见麦克里的《平等主义》,第224—227页。
在这一概念中,优先的观点可以表述如下 :
绝对优先的观点 :当使他人受益时,处境最差的个体是被给予超过处境较好的个体的绝对优先权。
请考虑下面的分配,其中,WP意指处境最差的人,每组包含1000人 :
WP第1组第2组现状8.99.1100绝对优先99.1100扩大关注8.9100100
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优先的观点支持分配从现状到绝对优先,而不是从现状到扩大关注。内格尔阐释的主要观念是契约主义观点,即我们必须分别考虑每个人的观点。[注]关于契约主义概念的讨论,参见斯坎伦 :《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剑桥,麻省 :哈佛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9—241页。设想WP正处于相当严重的疼痛中,在“绝对优先”一栏中,第一组的疼痛几乎同样严重。在“绝对优先”一组将要发生的是把巧克力给WP(她的疼痛是严重的,但是她没有严重到不能享受一块巧克力的程度)。绝对优先的观点支持给她巧克力,优于缓解其他1000人的严重疼痛。因为绝对优先的观点是一个没有数学概念的最大最小原则,就好像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这个观点认为,把最小的利益给数量最小的处境最差的人,胜过把无论多大的利益给除了处境最差的人(甚至比最差者还要差的人)之外的任何人。这可能会被认为几乎与“反对摊平”一样荒谬。[注]内格尔自己认为,一个人可能显示出强烈的紧迫性,把较大利益给那些处境较好的人,而不是把较小的利益给予处境最差的人。但是,这就等于放弃了他的选择结果的概念,即一个对最不可接受的人来说最不可接受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可接受性与需要考虑的人的处境无紧密联系,像功利主义这样的理论可以满足一致性测试。见内格尔 :《人的问题》,第125页,并参见第125页注16。此外,内格尔认为数量的确是重要的,他承认,他的一致性标准无法解释这一点,并且,他也没有替代性标准可以用来说明它。
那么,需要的是一个允许我们给处境较差的人以优先权的原则,但是,在给予优先权时,要考虑利害攸关的利益大小和将要受益的人数。如此理解,优先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一种非词汇加权原则。[注]在这里,比较特姆金(Temkin)的“加权叠加原则”。见特姆金 :《不平等》,第41页。
加权优先的观点 :使处境较差的人受益更为重要,处境较差的人数越多,相关的利益就越大。
如果给处境较好的人的利益明显大于给处境较差的人的利益,或者,如果处境较好的人数更多,那么,加权优先的观点将会允许我们让那些处境较好的人受益。绝对处境、利益大小和受益人数如何确切地被加权,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现在我想说明的是,无论这些因素有多少权重,加权优先的观点都会允许过多的权重。考虑如下的建议 :
水平提高1→2权重100总体价值1002→399993→49898︙︙︙98→993399→10022100→10111
这个图表表示 :道德权重与任何个体处境的改善有关。[注]我们应该假定,101代表一个人可获得的最高的福利水平。例如,如果我能把待分配的1个单位的利益给P,P已有一个单位的利益;把2个单位的利益分给Q,Q已有2个单位的利益;或者把3个单位的利益分给R,R已有98个单位的利益;那么,我这样做的总体道德价值将会是如下情况 :
P(有1,得1) :100
Q(有2,得2) :99+98=197
R(有98,得3) :3+2+1=6
那么,在这个例子中,关注利益的大小要求我使Q受益。但是,如果我们设想有另一个人,P′,他的处境与P相同,当使P受益的时候,我可能也会把一个单位的利益给P′,其他所有条件都保持不变,使P和P′受益的总体价值将会是 :
P+P′(每个人已有1,每个人得1) :100+100=200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的数量比任何特定个人可得到的利益数量重要。
加权优先的观点将要断定“扩大关注”明显优于“绝对优先”。但是,由于它允许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合计,现在产生了如下问题,无论权重如何。[注]在这里,对比特姆金的“相斥结论”,见特姆金 :《不平等》,第218页。考虑下面的情况,10人做得相当差,15000人做得相当好 :[注]当然,我假设,我的富有是因为福利好,我的贫穷是因为福利差。
10个穷人15000富人现状198缓解疼痛5198巧克力199
在“缓解疼痛”一栏,每个穷人得到50个单位,有10个这样的人。在这个结果中,提高穷人福利水平的价值是 :(100+99+98+97…+53+52+51=3775)×10=37750。给富人一块巧克力(一块品质好的巧克力!)的价值是 :3×15000=45000。
换句话说,尽管加权优先的观点可能避免要求我们对那些人数最多的处境稍好一点的人花费最大代价,而把最小的利益给人数最少的处境最差的人,但是,它确实需要我们对处境最差的人花费巨大代价,而把极小的利益给那些处境非常好的人。加权优先的观点便于直接合计,从而导致适当的道德意义和福利大小与受益人数无法相关联。更为可能的是,加权优先的观点似乎处在一个比绝对优先的观点更不受欢迎的位置,因为至少在福利分配方面,绝对优先的观点总是偏向于支持处境最差的人。
它不会解决允许权重仅仅在更低的水平上起作用的问题。因为,只要富人的人数足够大,优先权的给予会让富人获得很小的利益,而不是让处境较差的人获得更大的利益。问题来自直接合计,因此,在这里,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要减少赋予个体人数的权重。[注]关于这个建议,我非常感谢杰夫·麦克马汉。考虑如下观点 :
数量加权优先的观点 :让那些处境较差的人受益更为重要,那些人的数量越多,涉及的利益就越大。但是,处境较差的受益人数没有处境较好的受益人数重要。
例如,有人主张,当数量变大的时候,数量的重要性逐渐趋向于零。在缓解疼痛/巧克力这个例子中,在合计的时候,一个权重可以很容易被设计出来,在某种程度上,它确保第二个富人对总量贡献的权重低于3,第三个富人的权重甚至更少,依此类推,以这种方式计算所得总数低于37750,这样就符合我们的直觉。
但是,现在考虑我称之为贝弗利山庄(Beverly Hills)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你可以向不同组的富人提供优质葡萄酒 :[注]我假设,酒是按一定数量供应的,并且,它并不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如果你认为酒没有价值,那么,可以想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替代它。
10个富人10000个超级富豪现状8090拉菲19828290拉图19828092
10个富人中的每个人获得1982年拉菲的价值是(20+19)×10=390。
现在,我假设,数量的权重已经被设计出来,给1000个超级富豪拉图1982的价值低于390(考虑到这个例子的目的,这个数字如何被计算出来的并不重要)。我再一次表明,优先的观点的修正使得我们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即从允许直接计算数量到否认数量的适当相关性。就后者的合计完全被禁止而言,认为优先权应该给予富人,而不是超级富豪,这似乎有点荒唐。确实,一旦受益者处于特定的水平,任何对他们的优先主义关心就会完全消失。这意味着,优先的观点的任何版本必须失败 :当人们达到一个特定水平,即使他们的处境比其他人更差,让他们受益这件事情本身并不更加重要。[注]在这里,对比伊丽莎白·安德森(Elizabeth Anderson)关于现代平等主义者所关注的懒惰的人、冲浪的人以及其他人的抱怨。参见伊丽莎白·安德森 :《平等意义何在?》,《伦理学》,1999(109),第287—288页。在贝弗利山庄的案例中,即使效用是相等的,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正确的。这就是说,即使每一个富人和每一个超级富豪所获利益相同,而且人数也一样,给予处境较差的人以优先权,对我来说这似乎仍然没有什么可说的。在这个层面上,只有效用重要,因此,两种分配将无从选择。在这篇论文的最后部分,以迄今为止所学到的经验教训为基础,我将要概述一个替代优先原则的观点。
三、 同情
平等主义是失败的,因为相对公平并不是一种价值;优先的观点也是失败的,因为并非所有的优先都具有价值,它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认为应该在那些案例中使用优先原则。因此,在我的最初两组分配中,我们必须在别处寻找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应该赞成平等,而非不平等(假设这本身不是贝弗利山庄的案例)。
自从亚当·斯密(Adam Smith)以来,通过使用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概念表达分配原则,即分配正义,这是很常见的 :
根据各自意愿,在特定领域就某个项目开展合作。实习有优势的偏重实习方面合作,场地有优势的利用场地办学。这种合作一事一议,方式灵活,双方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就某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展开长期或短期合作,合作任务完成后根据情况确定今后合作意向。
我们永远不能考察(survey)我们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我们永远不能作出与它们相关的任何判断;除非我们使自己远离我们自己的自然状态,努力从远离我们的一个特定距离看待它们……我们努力检验我们自己的行为,因为我们设想,任何其他公平公正的旁观者将会检验它。[注]亚当·斯密著,D.拉斐尔和A.迈克菲编 :《道德情感论》,牛津 :牛津大学出版社,1976年,第110页。
公正的旁观者通常被认为具有德性而非公正。现在,可能有人会认为,把这样一个有德性的旁观者概念用于形成一个结果分配原则的任何尝试都注定失败,因为结果导向型的观点与德性伦理学的形式很不相同。但是,这种尝试也许能为两者的区别无法切合道德理论现实节点提供一个可能的空间。就其本身而言,在这个理论中,似乎没有什么是不连贯的,它主张以对结果的分配为基础而行动,但要求从有德性的旁观者的角度分配这些结果。事实上,仁慈的旁观者概念已成为一个最重要的结果分配理论(功利主义)的论证或表达的标准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旁观者被假定为,他或她自己站在所有那些受到影响的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并且,在同等数量的效用相等的意义上,在个体之间完全不偏不倚。这种做法激发了德性,它引导许多人发现了功利主义的魅力 :仁慈。事实上,也许可以说,建立在公正的旁观者概念上的功利主义理论,其自身的基础是对它所针对的那些人的仁慈的诉求。
当然,许多人发现困扰功利主义的正是这个“公正的仁慈”概念。[注]参见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 :《功利主义与德性》,《心灵》,1985(94),第196—209页。看来,总体福利的多少和福利如何分配都很重要。特别是,我们可以认为,一个真正的有德性的旁观者将会更加关心那些处境差的人。存在于这种关心背后的是什么德性?答案是同情 :旁观者把他或她自己置放在所有那些受到影响的人的立场上,并且,更加关心处境差的个体。对处境差的人不能表现出特别关心的旁观者是一种恶行——他或她是冷酷无情的。[注]可以说,德性需要的是正义。但是,分配中的正义德性(the virtue of justice)所需要的正是我们现在努力去解决的。这解释了,为什么反对我现在提出的模型是一个错误。同情不是一个通常被人们理解为拥有权利(have a right)的东西,而正义是权利的问题(a matter of rights)。公正的旁观者的同情(在这里,无需提出权利的问题)使我们识别个体对增长的福利品的权利。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注意 :归于旁观者的德性是一个普通德性的理论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举例来说,在功利主义意义上,我们称之为仁慈的人可能是帮助他或她的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朋友和邻居的人。但是,为了理论的目的,在普通德性的基础上,依照公正对它进行改造,这看上去是完美的。同情也是这样。例如,普通的富有同情心的人可能尤其容易被他或她见证的痛苦,或者与他或她亲近的人的困境所感动。旁观者不能这样。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注意 :通常用来反驳功利主义的理由——他们仅仅关心福利而不是个体——不能用来反驳旁观者。他或她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同情在此被理解为具有个人情感的德性,而不是无个人情感的德性。[注]在这里,我受到对理解同情有帮助的讨论的影响,同情被理解为具有个人情感的仁慈,参见凯·德雷珀(Kai Draper) :《仁慈的情感的与非情感的维度》,《努斯》,2002(36),第201—227页。同样值得指出的是,我这里推荐的模型依赖于这个观念,即同情确实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品质。其他模型——例如,使用实用主义的或意志坚强的旁观者概念建立的模型——表达的则是完全不同的原则。
同情的概念与公正旁观者概念一起使用,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分配的根据,允许我们给予那些仅仅在自己贫困的处境较差的人优先权。换句话说,通过增加一个原则性的和非任意性的指向正义界限的基础[注]这可以作为我们对理查德·阿尼森(Richard Arneson)的担忧的回应(表达了对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的担心) :“我不明白,任何像这样古怪的标准(甚至不是一个宽而粗的标准)能被选作标准。如果一个人有那个标准,她说 :‘足够。’”理查德·阿尼森 :《完美主义与政治》,《伦理学》,2000(111),第56页;又参见理查德·阿尼森 :《平等主义与责任》,《伦理学杂志》,1999(3),第225—247页。,它能使我们避免贝弗利山庄案例的问题。这个观点将包含一个绝对界限,在其上者,不给予优先权;但是,在其下者,给予优先权——我们可以假定,在考虑福利的大小、受益人数的多少和低于这个界限的那些人的贫困情况的基础上再决定是否给予优先权,以避免绝对优先的观点。高于这个界限会发生什么?一个看似合理的观点是,功利主义是在这个界限之上,但是,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注意,建立在界限下方的同情基础上的分配对在界限上方应该发生什么并没有影响。如果我们允许同情关注的仅仅是重要利益,那么,提出的建议如下 :
同情原则 :绝对优先是给予那些在同情得以产生的界限之下的受益者。在界限之下,让那些处境差的人受益更为重要,那些人的数量越多,相关利益的规模就越大。在界限之上,或者,在界限之下涉及的仅仅是极小的利益,不给予优先权。
可能有人会问,在界限之上,为什么同情会发生?考虑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公正的旁观者正在注视一个尽管在界限之上但却处于严重头痛状态的人。如果这确实是一个可行的选择,难道她不会对这个人产生同情,并倾向于给她提供一粒止痛药吗?这里,我们又必须记住,同情被用于一个理论形式。当然,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具有同情的人会表现出对正在遭受头痛的人的关心,尽管那个人处境很好。但是,在一个理论中,我们能够把那种关心理解为仅仅是仁慈,同情则是对那些处境差的人的利益特别关注的情感。
这种观点的一个可能的问题如下图所示。考虑下面的情境,在这里,WP是处境最差的人。
WP第1组现状2226界限之下2426界限之上22100
下面的困难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个类似于加权优先的观点所遇到的困难 :
WP第一组现状120疼痛缓解12020疼痛缓解2121
这里,让我们想象有一个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一个人离同情得以发生的界限水平很远,并且,让我们假定,有几千个人也低于同情得以发生的那个界限水平。我们要么从她的酷刑室释放这个处境最差的人,要么缓解“第一组”所有那些人患的偏头痛。同情原则可能被理解为暗示 :如果在第一组中有足够的人,我们应该让他们受益,而不是让处境最差的人受益。这似乎有悖常理。
确实,这个问题与一个人所理解的同情原则一致。然而,它假设了一个特定的数量权重。事实上,在所描述的案例中表述的原则与把特定的数量权重放在另一个因素“相关利益大小”之上,以至于允许我们让处境最差的人而不是第一组的人受益相一致。
同情原则的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追问同情得以发生的临界点在哪里,并且,我仅想就此概述其中一些相关的问题和论点。[注]可以这么说,我需要更多地讲解同情本身。但是,在本文中,我的主要目的不是介绍一些关于同情的特殊概念——比如说,认知的或者天生的概念——而是指出,在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模型中以各种合理的方式理解的同情,可以帮助我们去建构一个正义分配合理原则。当然,任何特定模型的任何发展必须更多地讲解关于同情的概念,尤其是,同情与遗留的问题如何相关的问题。一个可能的观点是,同情与需要紧密关联。当我们看见有需要的人,我们的同情心建议我们给予有需要的人而非那些没有需要的人一些特别的优先权。
这个建议的一个问题是,根据需要和欲望的满足之间,或需要和福利的其他要素之间的任何合理的差异,在同情之前,需要先要给出。想象一个社会,在众多非常富有的人之外,还有一部分很贫困的人,但他们的基本的和非基本的需要确实得到了满足。[注]我把它留给读者,由读者自己给出这里的“基本的”和“非基本的”的内容。尽管贫困者使用他们获得的任何资源来购买他们并不必需的商品,对贫困者富有同情心的关注至少支持一些从富人变成了穷人的转变者。当然,需要的概念可能扩展,以至覆盖同情适用的范围。但是,这仍然留下那个范围的边界问题。
一个明显的动作是试图在某些绝对的福利水平之上设定同情的界限——一个人的福利被认为与那个人的生活质量好坏相一致。然而,考虑下面的情境,它包括一些处在剧痛中的许多人和一只满足的狗。
1000人狗现状63疼痛缓解2203饼干64
任何一个合理的绝对界限可能需要我们优先考虑任何满足非人类动物的微小但重要的福利增加,而非任何人类的巨大福利增加。[注]比较杰夫·麦克马汉 :《认知障碍、不幸和正义》,《哲学与公共事务》,1996(25),第8—9页。如果我们假定,界限是5,这个例子显示,同情原则要求我们给予狗品质更好的饼干(狗的一生),优先于减轻许多人的痛苦(也许也是人的一生)。
有人可能主张,任何像这样的结论都会显示一个缺陷,它不是在一个绝对界限的概念里,而是在关涉的福利理论中。然而,根据关于福利的最合理的和广泛地受到支持的观点,非人类动物生命的价值低于绝大多数人类的生命价值。[注]关于福利的核心理论的讨论,参见帕菲特 :《理与人》,附录I。根据快乐主义,福利存在于快乐的和痛苦的精神平衡状态。很显然,许多人类的生命比非人类的生命包含更大的快乐与痛苦的平衡,这不仅是因为人类可得的不同种类的快乐,而且是因为人类的寿命长度。正如快乐主义者J.S.密尔的名言所说的那样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好于做一个满足的猪。”[注]密尔 :《功利主义》,伦敦 :朗曼书屋,格林、里德和戴尔出版社,1871年,第2章第6段。在所谓福利欲望的基础上的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比较也是正确的。人类的欲望比非人类的欲望更多更复杂。最后,考虑福利理论的“目的清单”,一个生命的价值在于它的实例化特定的像知识或友谊一样的东西。大多数人类做得要比大多数非人类更好。
现在,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同情遭受痛苦的人类,而不是满足的狗。但问题是,我们必须问,公正的旁观者是否也这样觉得。例如,就仁慈而言,大多数人对其他人比对其他动物显示出更大的仁慈关心。再如,一般来说,比较一下我们对待奴隶的态度与对待那些工厂化农业劳动者的态度。但是,用于公正的旁观者的表述,最合理的版本中的仁慈模型将会是非专业的。利益就是利益,无论谁或什么接受它。因此,也许公正的旁观者最好被理解为确切地认识到同情与整体福利水平的比例,他或她将会更多地考虑让上述案例中的狗受益。
我准备认真地考虑这个观点。并且,事实上,我甚至能把我自己所认为的同情(也许怜悯是一个更为贴切的描述)给予心满意足的非人类的动物。[注]在这一点上,不是仅有我一个人持这个观点。麦克塔加特(J.M.E. McTaggart)可怜他的猫,据说,理由是它是一只猫。参见麦克马汉 :《认知的障碍》,第9页注释8。如果这个方法看起来有悖常理的话,一个替代的方法可能是把同情与杰夫·麦克马汉(Jeff McMahan)所称的“运气”联系起来,即相对于一些合适的标准,个人的结局如何。[注]杰夫·麦克马汉 :《杀戮伦理学》,纽约 :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章。麦克马汉拒绝承认标准在对个人运气的评估中具有特殊性能,即根据他或她的可能生活所具有的心理容适能力以及在某些相关的对比种类中其他人的生活评估每个人的运气。但是,某些提倡同情应该与福利成比例的人可能对此持反对意见,公正的旁观者之所以会对一些存在者(比如说一只狗)产生同情,仅仅是因为它在起初只有相当贫乏的心理容适能力。的确,说一只心满意足的狗是“不幸的”,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对它而言,还不清楚情况的进展会比这个更好。但是,同情符合福利水平这一观点的先验的吸引力足够引入“不必要的运气”概念。
无论一个人接受的是什么模型,正如我已概述的,重要的是,同情与缺乏的概念相关。同情似乎是给予的,当然,即使不是,相关的人可以说,所有对个人的仁慈关心都是给予的。这给我们提供如下原则 :
充足原则 :对任何存在者B的同情与B拥有一个能让其过一种足够好的生活的福利水平相适应。[注]关于政治平等主义者对个人获得足够多福利的关注,哈里·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在《平等作为一个道德理想》(《我们关心之物的重要所在》,剑桥 :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34—158页)一文中作了富有启发性的讨论。
然而,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足够究竟是多少?在贝弗利山庄的案例中,那些人自己所拥有的是以狭窄的福利概念为基础的足够吗?假定公正的旁观者知道宇宙包含数以万亿计的存在者,他们赖以生活的福利水平甚至比这个地球上最富裕的人还要高得多,他或她会对贝利弗山庄的案例持有相同观点吗?或者,他的或她的同情界限可能会被设定在一个较高的福利水平吗?很难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是经再三考虑,我自己的直觉是,在地球上,对任何存在者来说,比如说80岁的高品质生活是足够,并且貌似比足够还要多。
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应该在所有相关生命整体上判断福利,还是仅仅从某一个评估时间判断福利。[注]关于这个问题的更好的讨论,参见丹尼斯·麦克利(Dennis McKerlie) :《平等与时间》,《伦理学》,1999(99),第475—491页;特姆金(Temkin) :《不平等》,第8章;克莱门斯·卡佩尔(Klemens Kappel) :《平等、优先和时间》,《功利研究》,1997(9),第203—225页。似乎有一些案例分别支持这两种情况 :
电影票 :你有一张多余的电影票。或者,你可以把这张电影票给富人,通常他的福利水平是100,但是,今天他患有非常严重的头疼病,福利水平是10;或者,你可以把这张电影票给穷人,通常他的福利水平是10。无论哪一种情况,通过一张电影票将会提高受益者当前的福利水平。
痛苦的死亡 :这几天,富人一直经受着临死的痛苦过程。你可以给她买止痛药,或者把钱给穷人。富人的整体福利水平是100,但是,现在其水平是5。止痛药可以缓解她的痛苦,把她当前的福利水平提高到25,并且她的整体福利水平达到101。穷人当前和整体的福利水平是30。任何给予穷人的福利将会在她的余生中被平均分配,她的福利水平会达到31。
同情似乎首先让穷人受益,其次是富人。我认为,我们不需要进一步深入此事。整体的和阶段的福利评估可以用来决定具有同情心的优先是否恰当,尤其是涉及阶段性福利评估的时候,似乎当前的痛苦尤为突出。[注]这可能是内心理性的含义,参见卡佩尔《平等、优先和时间》,第227页。例如,为了避免一些严重的痛苦,甚至导致一个人的生活整体价值总量下降,这也许是合理的。
总结一下,在这篇文章中,我已经论证了平等主义因为相对公平概念缺乏合理性而被拒绝,优先的观点在根本上也失败了,因为在特定界限之上的优先无关紧要。通过使用公正的旁观者概念,我认为,同情原则提供了我们应该在什么时间,基于何种原因,给予处境最差者以优先权的最好解释。对任何存在者之同情的发生,我认为,它出现在当该存在者有足够的福利,并且这一判断是基于对一个人的生活的整体评估,或者是基于特定评估阶段的个人处境。如何解释同情原则的讨论本身很简短,但是,我希望至少表明,我用同情替代平等主义和优先的观点值得更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