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资管背景下基金型信托业务创新发展的对策
2019-01-14梁环忠
梁环忠
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
近些年,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有了大量的财富积累,一些高资产净值人群对信托资产管理产品越来越青睐,中国信托业经历了五年井喷式增长,截至2017年末,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26万亿元大关,成为国内金融市场的第二大经营主体。但是,由于缺乏对“信托业”和“信托业务”的清晰界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纷纷利用信托原理开展类信托业务。随着各监管部门对本系统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政策渐渐放宽,加上不同金融系统存在不同的监管标准,更加促进券商、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追求自己的监管套利,通道业务膨胀,市场主体开始进入正面竞争时代。
一、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格局及信托行业发展状况透视
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是资产管理行业过去两年的主旋律。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由2016年9月末的11.5万亿元峰值降至2017年9月末的7.96万亿元,降幅高达30.8%;券商资产管理规模由2017年3月末18.77万亿元峰值降至9月末17.37万亿元,降幅达7.5%;作为资产管理类规模最大的银行理财,也由2017年3月末30万亿元降至6月末的28.38万亿元,降幅为5.4%。可以看出,基金子公司、券商资产管理受限于净资本监管约束,通道业务规模下降明显,银行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信托资产规模则由2016年6月末的17.29万亿上升至2017年6月末的23.14万亿,信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在各大资管行业中排名第二,仅次于银行理财规模,增幅高达33.83%,其中融资类、投资类、事务管理信托资产余额增幅分别为9.7%、7.8%、67.1%;保险资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规模也呈持续增长态势,说明通道业务向信托公司回流效应明显,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已探底回升,呈快速增长趋势。
信托资产业务中融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不足20%,投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为26.6%,而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超过50%。信托资金来源中,集合类财产信托资金占比持续提升,已上升至36.8%,而单一类财产信托资金占比跌破50%,降至48%;从资金信托余额的投向分布考察,截至2017年6月末,资金主要投向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基础产业三大领域,占比分别为26.2%、19.7%、15.8%,资金投向股票、债券、基金的规模基本保持不变,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占比为9%,说明信托资金来源在持续优化,信托资产投向加大了对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6月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规模为1381亿元,不良率为0.6%,行业综合报酬率维持在0.5%-0.7%左右,信托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信托报酬率趋向于平稳。信托公司固有资产经营是以自有资金为主,近几年固有资产规模增速显著高于所有者权益增速,且快速增长,其中,投资类资产占比持续提升,截至2017年6月末,占比高达76.85%,货币类、贷款类资产占比持续走低,分别为9.35%、4.82%,但信托行业收入与信托资产规模的增速呈背离状态,投资类收益占比仅为20%-30%,信托业务收入占比高达70%,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合计占比不足10%,可见,信托公司的信托规模持续较快增长更多是来自于费率偏低的通道收费业务驱动,而能真实体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的主动管理业务,其规模增长却十分乏力。
二、泛资管经营背景对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独有的制度优势被削弱,监管标准不一
国家法律赋予信托机构专有信托业务经营权和跨市场金融资源灵活有效配置权,保障了信托公司信托资管规模井喷式增长,但2012年起非信托金融机构运用信托原理开展的类信托资管业务却不被视为信托业务,不受《信托法》约束,各监管层对自身管理系统内金融机构资管政策松绑,允许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类信托资管业务,市场产品服务不断发展创新,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马太效应,大有“劣币驱逐良币”之态势,不仅侧面削弱了信托机构多年独有的法律制度优势,反而助长了非信托金融机构广泛开发类信托资管业务,且监管标准不一,放大了整个资管行业的总体风险。
(二)传统业务粗放式发展,业务模式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过去几年,由于国家法律赋予信托机构“多样化投资、跨市场资源配置”的经营权发展优势,通道类信托业务、信托贷款业务以及集合融资类信托业务均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17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26.25万亿元,同比增长29.81%,2017年末信托业实现业务经营总收入1190.69亿元,同比增长6.67%。但这一系列的光环背后,反映更多的是金融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适应所导致的制度红利,是不同监管尺度安排下信托机构通过通道业务、典当式融资业务、单一项目集合投融资业务的简单大量复制,主要精力放在寻求监管套利取得的,而不是信托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产品服务能力研发创新的结果。因此,信托机构传统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已到了亟待转变的关键时刻。信托机构应该探索基金型信托业务模式创新,以标准化基金信托业务取代传统通道类和贷款等固定收益类信托业务,摆脱对传统业务的过度依赖,自主培育和重点打造信托机构对主动型投融资管理业务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三)信托公司通道类市场份额被快速瓜分,金融市场相互抢食现象严重
通道型业务形态,曾经是银行与信托机构合作,将类信托理财资金提供给信托公司,按发起银行指定的项目由信托公司发放收益权质押信托贷款,信托公司履行文件性流程,不直接参与对类信托资产管理业务项目的开发、设计和操作,风险由银行自担的被动型、事务型代管服务则被监管部门叫停。于是,银行转向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作,信托公司大量通道类、被动管理型、收费型业务市场份额则被券商、基金公司快速瓜分。证券公司名正言顺地为投资者对接证券交易所提供投资交易通道,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购买券商发行的资管产品,券商再将资金购买银行持有的贴现票据,曲线帮助银行完成信托贷款,实则为银行发放非标贷款,银行顺理成章地将相关资产转移至表外管理。当然证券公司通道业务也在“抢食”非通道业务,如通道经纪业务过程中“抢食”基金代销、理财产品代销业务,通道投行业务过程中“抢食”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报价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目前,信托公司自主开发并向社会投资者集中募集的集合信托理财资管计划产品,即主动型管理业务,无论是资金筹集还是项目投资资源,也正面临被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与项目运用所取代的危机。
(四)传统经营模式弊端多,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基金信托呼之欲出
传统经营模式管理粗放,其项目资源规模政策受限,信托产品计划发行不具品牌优势及常态化,期限短,不少类通道信托业务面对行业项目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可能导致信托公司刚性兑付和资金流动性风险,极大地制约了信托公司自主投资管理型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2012年以来,国家开始追求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持续调控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实施稳货币、稳房价、稳外汇、稳债务,强监管的风险防控举措,宏观经济增长乏力,地方投融资平台受限,PPP项目和产业引导基金等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趋严,市场流动性风险频发,诸多因素增加了信托公司业务经营的外部风险。同时,监管部门政策由宽趋严,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业务界定,统一标准,重新分类,明确投资范围,规范组合管理,禁止资金池业务,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消除通道业务,统一杠杆比例,强调第三方独立托管,强化信息披露,前瞻智能投顾,建立资管产品统一报告制度。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任何金融机构的类信托资管均要回归业务本源,真正实现各金融机构表内表外业务的法人隔离和业务风险隔离,缩短资管业务全过程交易链条;银行理财业务,其本质是类信托资管业务,与基金业务在收益分配、会计处理方法、资产优化配置、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机理等各个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且要求银行理财、信托业务都要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建立近似平移的“资金池”,禁止变相吸存放贷,业务运作全程要实施穿透式风险管控,对业务实质相同但理财、信托资管产品品种不同的相类似业务,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与此同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会更加关注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银行理财业务的市场经营风险,更加关注某些个案风险频发导致不少投资者风险损失所引发的对信托行业整体系统性风险的过分担忧。外部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内部制度红利的削弱,让信托公司基金型信托业务、主动管理型业务呼之欲出。
三、基金型信托的发展动因、业务经营模式和特征分析
(一)基金型信托的发展动因
目前,基金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资金托管银行、理财顾问、基金管理公司四个主体,一般由信托公司和理财顾问协商产品投资范围,而筹集的资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借助信托公司在高端理财资管市场的丰富客户资源,基金公司携手信托公司发行类基金型信托产品,并逐步扩大“一对一”的专户投资规模,以开拓中小企业市场的 “蓝海”。信托业务作为横跨多市场投资的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极强的灵活性,在国家投融资政策大力支持下,在实质风险可控下,信托公司专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而发行的类基金信托系列产品,可为不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有力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和发展。另外,当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基金、信托等投资者会迫不及待将IPO新股发行作为资金逐利的投资热点,专门发行新股的基金和信托产品也就成为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的新卖点。总之,信托产品的类基金化将是未来资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二)基金型信托业务经营模式
目前,信托资管主要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单一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这类信托在交易过程中发挥事务性管理功能,信托资金来源和投资项目均有委托人提供并指定,受托人信托公司只作账户监管、结算和清算、安排交易合同文本和资产抵押等工作,不承担项目投资收回的实质性风险,是被动管理型业务,在信托行业内也被称作通道型业务。这类单一资金与项目信托占比在75%左右,约为18.275万亿元,不仅在信托合同中已经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而且在项目《风险申明书》中委托人明确表示该类项目投资风险与信托公司经营职责无关,信托公司一切均只需按合同条款履行项目代管职责即可,业务项目发生风险不需要信托公司履行“刚性兑付”责任。另一类是集合资金信托。这类信托,信托公司要自主设立、开发和运作项目,并创设集合信托理财资管计划,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信托公司对资金项目进行“一条龙”式的全程管理,项目到期后向社会投资者分配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属于主动管理型业务。集合信托理财规模占比约为25%,金额在7.06万亿元左右,但其中约2.12万亿元是由2-3家投资人机构共同参与的,信托公司不承担项目投资市场风险的类通道业务。即信托公司没有主动系统地参与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交易结构安排和风控措施,仅履行一种文件性流程、抽屉式协议和事务性代管职责,其业务本质仍是被动型管理。
(三)基金型信托特征分析
基金型信托以信托业务为基础,在产品交易结构中加入一定程度的类基金设计理念和元素。与传统资金和项目的单一投向、通道类被动管理型业务相比较,基金型信托业务经营模式既能保持原有信托投资标的的宽泛领域,横跨证券、货币、房地产、基础设施、电力等不同市场投资领域,灵活运用股权、债权、物权等多种投资方式,又能参照类投资基金设计原理,在多元化标的之间、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在投资人与运营商之间分散投资风险,更好地把握市场投资机会。而资金锁短续长、产品滚动发行、强大的资金集中能力形成稳定的资金池,通过流动性错配和期限错配,不仅整体投资期限拉长、投资规模放大,而且资金成本较低,从而实现信托公司的中长期投融资活动的可持续运营。由于基金型信托投资更多涉足证券市场,如股票、债券、基金,投资标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对投资者要求更高,预期收益更多表现为浮动收益或超额收益,在受托人运营管理非失职前提下,需要委托人即投资者承担更多不确定的投资风险。
四、基金型信托业务创新发展的对策
(一)构建“多对多”式的资金池集合融资业务,主要经营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
没有固定期限、没有发行规模限制,在银行网点便能申购、赎回,价格严格由基金单位净值决定,还可选择作基金定投,实现摊低成本风险、获取市场收益的目的,仿效开放式投资基金的这些特点,构建 “多对多”式的资金池集合融资业务,将集合基金型信托资金组合投资于短期资金借贷市场,如银行间债券、短期国债、商业票据等低风险金融产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业务的收益,而且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适合保守型投资者投资参与,属于货币市场领域信托投资,主要经营现金管理类信托基金产品。
(二)与阳光私募信托合作或自主打造投研团队,增强投资能力
信托公司开发的基金化、标准化导向下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其私募产品可投资于一、二级证券市场,如股票、债券及其组合产品,也可投资于金融衍生类产品,如指数基金、信托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基金产品证券市场的投资优势,结合自身的规模,应突破单一项目品种投资收益低的瓶颈,发展多种操作方式,提升投资回报。一是在自身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组合投资能力有限时,可先考虑与阳光私募信托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开发通道类客户资源业务服务;二是以产业联盟为纽带,搭建平台,自主打造投研团队,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子系统,独立决策,充当投资者理财顾问,将基金型信托产品推向市场客户,有效提升信托公司对特色产品和特定客户的控制力;三是信托公司在对金融衍生类市场全面准确研判、对相关产品收益风险特征精准把握的基础上,将基金型信托资金投资于各类阳光私募基金或信托产品本身。由于国内证券投资市场配套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证券市场制度监管趋严、投资工具趋向成熟,信托公司可考虑通过构建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以公募产品发行的最佳选择方式介入证券市场的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运作,借助沪、深两地证交所、地方产权交易市场、银行交易系统及专业中介机构,在强化信息披露、资产评价与定价、相关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不需全新开发公募金融工具,便可将信托基金产品以公募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及其衍生市场。公募基金与私募信托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三)先设信托基金资金池再从项目池中选择若干项目多元投资,提升产业投资的深度运作能力
基金型信托具有集合资金投资运营管理的特点,通过分期滚动发行形成稳定的资金池,作为信托产品,它又能投资实业市场。因此,信托公司通过资金和项目的集中控制,便可运用资金集中管理的自动调拨工具和项目集成数据库的类比工具,运用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信托收益权投资、债券认购投资等一揽子解决策略,将信托资金池的资金分散投资于项目池中的多个优质项目,如房地产、矿业能源、电力、基础设施、船舶、农业等领域,体现资金来源、资金运作、资金投向诸方面的多元化。信托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实际上是由 “先有投资标的再设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先设信托基金资金池再从项目池中选择若干项目多元投资”转变,可提升信托机构对产业投资的深度运作能力。但这种私募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向以发展潜力、技术创新、市场前景为关注点,易受新兴行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从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出发,应考虑向多种产业组合投资的巨大空间发展。强化信托机构对自贸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内的实体企业输送宝贵的发展资金资源,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
(四)坚持走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突出产品设计的标准化经营理念
尽管信托公司具有横跨多种市场经营的独特优势,但不同信托公司其所处经济领域、股东投资经营背景、市场经营资源、市场经营要素基础、项目资产池、风控特点、产品研发能力不同,资产、负债、收入等经营规模不同,专业领域的投资能力不同,人才结构不同,信托公司是选择全能型发展路径还是根据内外资源条件,选定二至三个既熟悉又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领域,重点打造差异化发展,需要在风险与收益、现实与可能之间抉择。可依靠优秀管理团队优势,整合全球资源能力,专注为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私人财富管理资产配置方案,也可突出专业化领域的鲜明市场定位,打造资产管理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信托理财机构。同时,基金型信托产品的整体设计,包括产品发行规模、收益率、期限等设计要素,项目投资流程管理中的内部组织架构、业务操作流程、风控措施、交易对手资质、未来业务评级结果,营销模式中为满足流转规模、持续扩容增长需求而建设的二级市场流转平台,都要体现标准化、规范化,以提高信托投资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
(五)加强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建设,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与投资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相比较,信托公司的基金型信托计划投资运作,无论是在投资理念、投资组织模式,还是在人才培养模式、投研流程管理,或是在投资选择文化上,都有较大差距。为此,信托公司要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转型,组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培育自己的管理人才,强化对企业、项目基本面分析,体现中长期投资战略布局,以获取稳定增长收益。以重点产品体系带动相关行业领域价值研究,实施投研一体化运营,招聘一流的高校毕业生,有效吸收各种创新投资理念和方法,制定调研股票、债券与项目库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控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形成较为有效的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项目选择的最优投资决策与流程管理体系,形成勤奋、专注、分享、追求极致的投资文化理念。要提高对项目与资金的控制力度,改变对传统固定收益类投资模式的过度依赖,强化权益类、实业类投资项目布局和业绩提升,创造更多更高的投资附加价值。
面向特定高端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投资起点为100万元以上操作难易度 近100亿体量规模,建仓和调仓运作难度大,周期长 建仓和调仓运作难度小,只需一到两天周期时间投资方式/风格 仓位比例,杠杆比例,卖空机制及投资分散度方面都有较严格的限制 限制较少,管理自由度大,投资多样性盈利模式 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净值无关,重规模,重排名,按规模收费比较项目 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客户对象与募集方式通过银行系统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募集,投资起点在1万以下管理人收入来自业绩分红按比例分成,追求客户资产投资的绝对回报,重效益,业绩创新高才有管理费收入利益绑定 自有资金没有作跟踪投资 有作一定比例自有资金的跟踪投资流动性 容许投资者每日申购、赎回,投资需要高流动性资产配置通常季度、月度才能认购赎回,有封闭期,不能保证资产高流动性
(六)强化信托金融机构之间广泛合作,拓展营销渠道和投资者资源
基金型信托产品投资者群体对收益有长期、稳定、中等的需求偏好,所以在产品营销和投资者资源培育上需要优化调整。一方面,信托公司应加强基金营销环境分析,包括资本市场、基金规模、基金品种、竞争格局、市场基民理念与投资信心、市场需求价格与真实经济水平、行业竞争态势与特色等;重视基金产品的内部因素分析,包括与股票、债券、外汇、贵金属的投资比较分析,基金自身投资优势分析,基金周期长、赢利慢、风险小等劣势分析,及可能面临的市场、信用、管理、技术、合规与巨额赎回等风险分析。在内外环境分析基础上,组建营销中心,新设和控股设立专业营销子公司,强化对市场选择性强、流动性好、透明度高、便于投资的基金信托产品营销,注重基金信托产品的战略定位、市场定位和业务定位,积累特定客户资源。另一方面,在销售渠道上寻求与银行、保险、证券等同业机构更广泛的合作,寻求适合基金信托投资的客户群体,尤其要加强与私人银行部门的业务合作,共享高端客户资源,实现双方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