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乐工围绕平城的流动迁移与聚合地理文化证
2019-01-10夏滟洲
夏滟洲
(西安音乐学院 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61)
中古(3—9世纪)城市平城,今山西大同,一座处于游牧与农耕过渡地带的城市,边塞要冲,中原地区的北大门。秦时始建城邑,两汉时期,为一个普通县治。三国之后,中国历史进入一个动荡混乱阶段,平城沦为塞外牧场,为同样起源于东胡的乌桓、鲜卑所据,延续至晋。西晋怀帝永嘉四年(310年),封为代北之地;蜀汉后主建兴元年(313年),平城为代王南都。376年,前秦灭代,平城地位不保。北魏道武帝天兴元年(398年),就在南燕建立当年,道武帝拓跋珪于是年7月迁都平城。此后96年,平城发展成为当时中国北部政治、军事和文化的中心。太和十七年(493年)九月孝文帝定鼎洛阳。其后,平城作为相距洛阳1 300里的陪都,但很快没落,平城作为都城的历史结束。太和后期,改平城为恒州;孝昌间,改怀朔镇为朔州;孝昌后,先改朔州为云州,不久北边沦弃,云州降为地方治所。①“六镇之乱”中,平城沦为废墟。东魏、北齐称平城为恒安镇,北周复置恒安镇,改太平县为云中县。隋继北周置云内县;唐代设云州,后改为云中县;唐武宗时期设大同道,置都团练使,自此得名大同。在中国古代,平城素为戍边军镇,屡受农民起义、地方割据势力和游牧民族的袭扰和破坏,辉煌难继。
一、高丽乐:从东北到平城
尽管史料阙如,但不可否认,高丽乐入东北与东胡鲜卑族慕容部的崛起有着密切联系。十六国时期,活跃于东北的鲜卑慕容部自慕容皝于东晋成帝咸康三年(337年)十月在棘城(今辽宁锦州北)即位燕王开始,先后经历了前燕、后燕、西燕、南燕,还有鲜卑化汉人冯跋所建立的北燕。这五个少数民族政权,借鉴中原王朝政治、经济制度,境内向称安定。中原战乱造成流民流离,大量北方士族来到东北地区,开创出士人生活的局面,逐渐使慕容部成为学习汉文化,维护、保障中国文化的传递者。
在鲜卑慕容部兴起过程中,由于地缘政治关系,辽东慕容部与高丽之间的战争一直未曾停歇过。从曹魏初期到慕容廆时期,“祖木延,从毋丘俭征高丽有功,加号大都督”②。正是由于征战,慕容部力量充实、壮大,得益于包括高丽在内各民族人口加入,及对流民的吸引。慕容廆“迁邑于辽东北”③,实现了由以游牧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向以农耕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同时开始乘舆服御、礼乐器物的建设。辽东地区虽然僻远,但已经是塞内,其东边与高句丽统治地区相连。在前燕与高丽的边境争夺中,高丽民众、风俗、文化等必然会随离乱、掠夺进入塞内。两国的战乱,重要的有咸康五年(339年)九月,“其年(慕容)皝伐高句丽,王钊乞盟而还。明年,钊遣其世子朝于皝”④。咸康七年(341年),慕容皝迁都龙城。次年十一月,伐宇文、高句丽;“明年,(高句丽王)钊遣使称臣于皝,贡其方物,乃归其父尸”⑤。这一次征伐高丽所获“方物”有无高丽之乐,虽无明确的证明,但值得注意。这一战,慕容皝“东灭句丽,开境三千,户增十万”⑥,迁入辽东地区的高丽人,受前燕压迫,其生活及生存状态并非自愿,“句丽、百济及宇文、段部之人,皆兵势所徙,非如中国慕义而至,咸有思归之心。今户垂十万,狭凑都城,恐方将为国家深害,宜分其兄弟宗属,徙于西境诸城,抚之以恩,检之以法,使不得散在居人,知国之虚实”⑦。前燕对高丽不断扩张,征战持续到了东汉顺帝永和元年(345年)十月,“慕容恪攻高句丽南苏,克之,置戍而还。三年,遣其世子俊与恪率骑万七千东袭夫余,克之,虏其王及部众五万余口以还”⑧。同时,高丽与鲜卑拓跋部(代国)、慕容部持续通使,“高句丽王钊遣使谢恩,贡其方物”⑨,维持友好关系,自此后到407年高句丽向北燕冯跋称王,再未见北朝政权与高丽征战记载。后来,前燕为前秦所灭,各政权辗转交替,大量鲜卑族慕容部人众集于关中,⑩造成音乐文化的交流及鲜卑文化播于北方成为必然。
根据史料记载,为北魏所收高丽乐出自北燕,有其历史原因。东晋安帝义熙三年(北魏天赐四年)(407年)七月,后燕前中卫将军、鲜卑化汉人冯跋在龙城杀死慕容熙,后燕灭亡,大量慕容鲜卑部众归入北魏后,受到严酷镇压。两年后的十月,冯跋在昌黎(今辽宁义县)称王,史称北燕。北燕不仅在政治集团中“部分吸收了在当地有影响的乌桓、高丽等族的人物”⑪,他们与高句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一如义熙四年(后燕正始二年)(408年)三月,“高句丽遣使聘北燕,且叙宗族”⑫。第二个例子,先是冯跋之弟丕因乱投于高句丽后⑬,后来是冯弘(文通)在北燕灭亡后率龙城之民东奔高句丽求生,以致于北魏世祖强压之下,高丽王王琏不得不遵从其意,最终“文通亦寻为琏所杀”⑭。综合前述两点,北燕与高丽相近的文化趣味,加之冯跋对政治制度的完善,成为高丽乐得以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也说明了高丽之乐在冯氏政权中的地位。史料所载这时期的音乐文化,说冯跋缴获了进入辽西的高丽之乐,就是北魏太武帝太延二年(436年)之平冯氏时所收之高丽乐。冯氏即冯跋少弟、北燕末帝(昭成帝)冯宏。
传于东北的高丽乐进入北魏,充实了北魏平城初期宫廷乐部。东晋安帝隆安元年(397年),北魏进攻中山,代后燕而起。就在天兴元年(398)春正月,拓跋珪“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⑮。迁往平城的诸口中有来自高丽的百工伎巧之户。结合《魏书·乐志》的记载,“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⑯。北魏宫廷所用乐舞已然包括《皇始》等四大乐舞,来自东夷的高丽之乐应该列备其中。然而史书记载高丽乐进入北魏明确不在此一时期。399年,北魏袭击幽州,后燕主慕容盛拟前往支援,未能追上,转而“率众三万伐高句骊,袭其新城、南苏,皆克之,散其积聚,徙其五千余户于辽西”⑰。这一点即与其后后燕为北燕冯跋所灭、北魏平冯氏之得其伎的记载关联,时间节点上也能够接通。史籍说,太延二年(436年),拓跋焘率部灭北燕,又通西域,收获“《疏勒》《安国》《高丽》,并起自后魏平冯氏及通西域,因得其伎。后渐繁会其声,以别于太乐”⑱。按此,在436年,北魏统治扩张已及渤海地区,继缴获北燕《高丽伎》⑲,于次年二月,“高丽、契丹国并遣使朝献”⑳。缴获《高丽伎》同时,得《百济乐》。但最终未见《百济乐》进入隋唐多部伎中,是何原因,不好臆测,风格的趋同也许是一个方面,在设置方面考虑到宫廷演出的需要而加以讲究也许又是一个方面,更有一点,百济尚未被收复也许是个原因。
大体与此同期,刘宋宫廷已经备有高丽、百济伎乐。410年,位于山东半岛上的南燕政权被刘裕所灭,包括高丽、日本在内的诸国臣服于东晋。以此推断,高丽伎实际传入我国,时在398—413年之间,可能比较合理。因为,到义熙九年(413年),东晋已经接受到高丽、日本的进献,“是岁,高句丽、倭国及西南夷铜头大师并献方物”㉑。是为高丽等国自永嘉之乱以来遣使中国的最早记录。此后的记载,在南朝宋少帝景平元年(423年)三月,“高丽国遣使朝贡”㉒;次年,“高丽国遣使贡献”㉓,其时,也就是史书中说的,“高丽、百济乐,宋朝初得之,至后魏太武灭北燕以得之而未具。周武灭齐,威振海外,二国各献其乐,周人列于乐部,谓之国伎。隋文平陈得《清乐》及《文康》、礼《毕》曲”㉔。再往后,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年)到南朝宋后废帝元徽三年(475年)间,高丽朝贡刘宋13次,远多于向北魏朝贡的次数。显然,《高丽乐》之在南朝(刘宋)流传早且盛于北朝(北魏)。
二、北魏平城时期:胡俗诸乐部咸来会集
永嘉之乱中,鲜卑拓跋部进入长城内。拓跋鲜卑的文化“爰自幽方,迁宅伊、洛,日不暇给,经籍阙如”㉕。其乐亦是“古乐亏阙”㉖,为鲜卑族固有的传统音乐,如“后魏乐府初有《北歌》,亦曰《真人歌》,都代时,命宫人朝夕歌之”㉗。
先看雅乐之入北魏。
东晋时期中国北方的时局是,东晋废帝太和五年(370年)十一月,鲜卑族慕容部建立的前燕为前秦所灭。之后不久,淝水之战发生,黄河流域又一次陷入分裂局面。太元九年(384年),慕容垂在华北建立了后燕,都中山(今河北定州)。两年后的386年,鲜卑族拓跋部拓跋珪自称代王,建立北魏政权,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与此同时,西燕慕容永“率鲜卑男女三十余万口,乘舆服御,礼乐器物去长安而东,以求为武卫将军”㉘,回到都城长子(今山西长子县西南)。太元十九年(394年),后燕慕容垂灭西燕慕容永,“永所统新旧民户,及服御、图书、器乐、珍宝,垂尽获之”㉙。《隋书》也说“慕容垂破慕容永于长子,尽获苻氏旧乐”㉚。西燕从长安带来的伶官乐器在此间辗转来到了后燕的中山。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后燕一分为二。在北者,后燕慕容宝放弃蓟城,出走龙城(亦称和龙,今辽宁朝阳),仅统治辽西一带。在南者,慕容德先迁滑台(今河南滑县),后进取广固(今山东青州西北),建立南燕,原先在中山的一部分太乐乐工在钟律郎李佛的带领下投奔到了南燕邺城,“垂息为魏所败,其钟律令李佛等,将太乐细伎,奔慕容德于鄴”㉛。“乐浪王惠、中书侍郎韩范、员外郎段宏、太史令刘起等帅工伎三百奔邺。”㉜后燕乐器工衣一部分为南燕所继承,一部分为北魏太祖所获得。不久,南燕主慕容德迁至广固,存于中山的伶官乐器最终也一同带到了广固。义熙元年(405年)慕容德死,慕容超继位。此前超母妻已为后秦姚兴所扣押,后秦致信南燕新皇帝,倘要赎回在长安的其母妻,需要满足几个条件,“责超称籓,求太乐诸伎,若不可,使送吴口千人”。慕容超与群臣详议,左仆射段晖说:“太上囚楚,高祖不回。今陛下嗣守社稷,不宜以私亲之故而降统天之尊。又太乐诸伎,皆是前世伶人,不可与彼,使移风易俗,宜掠吴口与之。”㉝几番纠结之中,派曾与姚兴同为前秦太子中舍人的韩范谋求和好。姚兴不仅赐南燕使臣韩范千金,还允诺慕容超“先制其送伎”,然后“超母妻还之”。最后,“超遣其仆射张华、给事中宗正元入长安,送太乐伎一百二十人于姚兴。兴大悦,延华入宴。酒酣,乐作,兴黄门侍郎尹雅谓华曰:‘昔殷之将亡,乐师归周;今皇秦道盛,燕乐来庭。废兴之兆,见于此矣。’;㉞南燕从中山带到广固的伶官乐器与120名太乐伎在辗转之中又回到了后秦长安。慕容超对此事耿耿于怀,后悔把乐人送给了后秦,以致太乐伎人数太少、乐舞不齐备。两年后的正月初一,慕容超“于东阳殿,闻乐作,叹音佾不备,悔送伎于姚兴,遂议入寇”,“议掠晋人以补伎”。㉟不久,便发兵攻击东晋淮北的宿豫(今江苏宿迁东南),掳去大量人口,选男女二千五百人给太乐训教,“大掠而去。简男女二千五百,付太乐教之”㊱。这是向在东晋挑衅。最终,在义熙六年(410年),慕容超不敌东晋刘裕,南燕亡,刘宋在广固“没人家口万余,夷其城隍”㊲,慕容德所获洛阳太乐的乐工全都带至南方,“及宋武帝入关,悉收南渡”㊳。
如前所述,隆安年间,北魏道武帝获后燕都城中山时,获得鄴的部分乐器工衣,“逮太祖定中山,获其乐县,既初拨乱,未遑创改”㊴。天兴元年启动天兴定乐,道出了道武帝为建立一个国家所需要的典章制度之需的理想。于是,北魏宫廷利用此前胜利屡获乐工,草创雅乐,汇集部分胡乐,增修杂伎。这是定都平城初期北魏所有的乐部。
义熙三年(北魏天赐四年)(407年),原本隶属后秦管辖的匈奴铁弗部赫连勃勃建立胡夏(一称夏)。胡夏与北魏有世仇,因此自建国伊始,攘扰不断。交恶之中,北魏太武帝始光三年(426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率军破统万城(今陕西靖边县城西北),一次掠获“生口牛马十数万,徙万余家而还”㊵。次年,破统万城,“获夏王、公、卿、将、校及诸母、后妃、姊妹、宫人以万数,马三十余万匹,牛羊数千万头,府库珍宝、车旗、器物不可胜计”㊶。北魏太武帝神麚四年(431年),再一次攻破统万城,剿灭胡夏时,“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㊷,这雅乐也就是417年刘裕从长安班师回建康时带走的雅乐之外剩余部分,追溯开来,这一部分雅乐还是南燕慕容超于405年从广固送往长安120名太乐伎中赎回母妻的那一部分。《资治通鉴》胡注:“宋文帝元嘉四年,魏克统万;十六年,克故臧。晋永嘉之乱,太常乐工多避地河西;夏克长安,获秦雅乐:故二国有其器服工人。”㊸称之为“秦雅乐”的,就是胡夏在418年攻克长安而掠走的那一部分,亦即刘裕未带走的剩余部分伶官乐器。从神麚四年太武帝破统万城“得古雅乐一部,正声歌五十曲,工伎相传,间有施用”㊹。北魏获得较为完整的雅乐乐器工衣和一批曲目,到北魏宣武帝正始二年(505年)、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年),仍然是“犹得击奏”㊺。
再来看西域诸胡俗乐之入北魏。
同样见于《隋书·音乐志》等文献的记载,在北魏太武帝太延二年(436年),北魏与西域通好,收《疏勒伎》㊻和《安国伎》㊼,“太延中,魏德益以远闻,西域龟兹、疏勒、乌孙、悦般、渴般陀、鄯善、焉耆、车师、粟特诸国王始遣使来献。……已而琬、明东还,乌孙、破洛那之属遣使与琬俱来贡献者十有六国。自后相继而来,不间于岁,国使亦数十辈矣”㊽。《魏书·世祖纪》中明确了太延中的具体时间。太延元年(435年)二月,“蠕蠕、焉耆、车师诸国各遣使朝献”㊾。同年六月,“高丽、鄯善国并遣使朝献”㊿。太延三年(437年)春正月,“高丽、契丹国并遣使朝献”[51]。五年(439年)冬十月,“高丽及粟特、渴槃陀、破洛那、悉居半诸国各遣使朝献。……是岁,鄯善、龟兹、疏勒、焉耆、高丽、粟特、渴槃陀、破洛那、悉居半等国并遣使朝贡”[52]。可见《高丽乐》《疏勒伎》和《安国伎》三乐并提,由于获乐时间接近。到436年前后,平城宫中业已汇集了魏晋以来的伶官乐器、清商乐、高丽伎、疏勒伎和安国伎等乐舞。
元嘉十六年(北魏太延五年)(439年)九月,在姑藏的北凉沮渠牧犍投降北魏。凉州平,太武帝“收其城内户口二十余万”。十月,车驾东还平城时,“徙凉州民三万余家于京师”[53]。这些移民中,身份复杂,涉及各色人等,包括佛教僧侣,如“太延中,凉州平,徙其国人于京邑,沙门佛事皆俱东,象教弥增焉”[54]。加上此前数次征战,自天兴元年以来数次移民入京都平城,北魏统治地位得以迅速巩固,平城得以很快成为一国之都的政治、文化和商业中心。其时,北凉于403年获得吕光所缴获的龟兹乐及此前得到的天竺乐一同进入了平城宫中,乐人亦是徙自凉州的为主。后代隋朝所用七部乐此时已见五部。
华北统一之际,历时130余年十六国分裂割据局面自此结束,南北朝互相对峙的时代开启。喧哗纷扰达120余年的北方重归统一,既将秦以来汉族与边疆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的斗争作了一个总结,汉族与长城沿线诸少数民族得到彻底的融合;又促进了传统的汉文化开始吸收新的、草原游牧民族文化的因子,外来文化在平城由宫廷弥漫到民间,深深地浸润到北朝世俗生活之中,并渐渐地传至南朝,造成了以夏化夷的客观需求。特别是西晋以后乐人在聚合于平城,连年征战之中,北魏宫廷集合了后燕和北凉所保存的两部分音乐文化并以之为基础建立起北魏音乐文化,开始了后来的发展。“苻坚北败,孝武获登歌。晋氏不纲,魏图将霸,道武克中山,太武平统万,或得其宫悬,或收其古乐,于时经营是迫,雅器斯寝。孝文颇为诗歌,以勖在位,谣俗流传,布诸音律。”[55]439年,平城宫中除436年已有的诸乐之外,新增凉州诸乐如天竺乐、龟兹乐、西凉乐和早期传于凉州的清商乐等。
政治力量的变迁,加强了西域乐舞在北魏时期的传播。北魏与西域诸胡的交往,逐渐将域外文化集中于平城,奠定了北魏音乐文化的基础。仅仅观察发生在太延元年(435年)到太延五年之间的系列交流事件,[56]就能够让我们看到北魏在彻底融入华夏文明之前,带动北方众多少数民族一起投入到了民族大融和的高潮之中。这让我们观察到,在中古时期,中国音乐发展历程中最为重要且十分重大的一个因素,就是西域人口的内迁。从前秦征服西域到西域归顺北魏太武帝时,“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57]。西域乐工纷纷来到中原,同时传入乐器、乐舞、乐律理论等,无疑大大地丰富了中原汉族音乐文化。所以,在整体上,北魏一朝基于传统更新、相当复杂的文化结构模式渐渐显现。
三、北魏平城音乐文化建设的持久影响
北魏平城时期,是政治、经济、文化从相对落后阶段到逐渐上升的时期。其中,太武帝拓跋焘执政期间,认识到儒家礼乐、法度之治民的重要作用,开始改变以往被动地接受中原传统文化的状态,以不乏创新的精神,采取了较大措施来实现鲜卑族的历史性跨越,争取了鲜卑族的生存空间,表达了北魏追求王朝正朔地位的愿望。天兴四年(401年)春,“命乐师入学习舞,释菜于先圣、先师”[58]。天兴六年(403年)冬天始置乐官,设太乐、总章、鼓吹三署,“增修杂伎,造五兵、角觝、麒麟……”[59]孝文帝踵其后,简置乐官,如太常、协律中郎、方舞郎庶长、协律郎、太乐祭酒、太乐博士、方舞郎、太乐典录,[60]不仅官名多样,品秩高下亦不一,表现出对乐事活动的重视。还有太乐令、秘书钟律郎,如“高祖太和中,诏秘书钟律郎上谷张明豫为太史令,修综历事。迁洛,仍岁南讨,而宫车晏驾”[61]。北魏基于制度化展开音乐文化建设,恰如陈寅恪所语,“所谓(北)魏、(北)齐之源者,凡江左承袭汉、魏、西晋之礼乐政刑典章文物,自东晋至南齐其间所发展变迁,而为北魏孝文帝及其子孙摹仿采用,传至北齐成一大结集者是也”[62],历史影响深远。
北魏加强国家文化建设的力量,特别加强接收和吸纳不同人士丰富其力量,作用凸显。在晋末动乱之后南迁的潮流之中,尚有南朝人士投北。除虏获南地战俘之外,因为政治斗争造成东晋南朝宗室人物、幕僚、大族士人等亡命北迁。他们以北魏为归宿,逐渐融入平城上层社会。北魏统治者重新整合了这些南来人士,并根据他们所提供的政治、文化信息,化入自己施政的意图之中,从其政治目的为出发点,进行文化创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正月一日,孝文帝“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63]。积极、主动地抓住南人入北带来的先进文化成果,从制度的制订中加强对中原传统文化的吸收。不少既熟悉江左文化又熟谙河北文化传统的士族慕化北附,将南朝前期发展之文物、制度转输于北朝,奠定了北魏汉化的基础,开辟了太和时代的新文化。如青齐人士崔光、房景先、刘芳、高聪等,南朝贵族司马楚之、刘昶、王肃、刁雍、韩延之、陈仲儒、王慧龙等,梁室遗臣沈重、何妥、王褒、庾信等[64],都是社会地位和文化层次较高之人。他们“以熟悉自晋以来江东之朝政国故,著名当时的人物”[65]。如北魏文成帝和平六年(465年),刁雍上表高宗考订礼乐之制,“臣闻有国有家者,莫不礼乐为先。……谓宜修礼正乐,以光大圣之治”[66]。又如宣武帝时,宫中已收入传自江南的中原旧曲与吴歌、西曲。其间有来自江南的陈仲儒参与议乐,基于其在江南旧地生活时对清商乐的了解而提出,“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 。到北魏孝明帝神龟二年(519年)夏,有关部门还在问状,要求陈仲儒说明京房律准的使用方法[67]。可见,南方归附的士人,已然成为北魏接纳和吸收南朝文化的主导力量。他们的到来,汇通南北文化,北方文化不断充实壮大,渐至复兴,北魏宫廷音乐的成分与结构趋向系统化,宫廷所用清商乐部的功能走向完善,以至有人认为“在隋朝统一全国,将南北文人汇聚长安时,北朝文人在诗体上的水平已不输于南朝文人,而南朝文人作品中的内容与思想却已不能和北朝文人相提并论,南北朝文学高下之争,最终是以北朝文人的反超告终”[68]。而孝文帝之于中古文化的贡献,一如隋代王通(文中子)所说:“元魏之有主,其孝文之所为乎?中国之道不坠,孝文之力也”[69]。
至始光三年(426年)春,“别起太学于城东,后征卢玄、高允等,而令州郡各举才学。于是人多砥尚,儒林转兴”[70]。自此开始致力宫廷雅乐建设,反映了鲜卑族对中原传统文化的认同。如制度上,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444年)正月下诏,“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71]。认同和保护伎乐歌舞的学习作为家传而子孙相传,可以不在私学之中,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北魏建国70年内,虽然平城宫中“备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时飨会亦用焉”[72]。同时,“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乐府之内,有此七舞”[73]。特别是灭北凉,从人文荟萃的凉州地区得到了许多学者,凉州诸乐也尽入平城,“魏世祖克统万及故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74]。史籍说自此之后,北魏之儒风始振,北方文化教育开始走上复兴之路,北魏政权逐渐汉化,只是雅乐建设成果不佳。宫廷纵然在多次征战中对洛阳流徙出的伶官乐器有所斩获,但“高宗、显祖无所改作。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75]。虽经众议,到太和议乐(477—487年)结束,结果仍是,“于时卒无洞晓声律者,乐部不能立”[76],北魏宫廷音乐的组成仍然以少数民族音乐(胡乐)为主,而雅正之乐无以为传。因此史书记载如是,“江左掇其遗散,尚有治世之音。而元魏、宇文,代雄朔漠,地不传于清乐,人各习其旧风。虽得两京工胥,亦置四厢金奏。殊非入耳之玩,空有作乐之名”[77]。
迁都洛阳代表了北魏朝对汉族传统文化的认同与接受,还继续着平城时期的文化建设理想。497年后,高祖魏孝文帝大举南伐,以讨淮、汉。此间孝文帝宫中,已见“方乐之制及四夷歌舞,稍增列于太乐”[78]。之后,在魏景明元年(500年)春,南齐萧宝卷豫州刺史裴叔业献出寿春归附北魏世宗宣武帝,[79]存于寿春的乐工进入北魏。如“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寿春,收其声役。江左所传中原旧曲……及江南吴歌、荆楚四声,总谓《清商》”[80]。《魏书》最早载录此事,继后有《旧唐书》作了更为具体的阐述,[81]北魏收获南朝清商乐,纳入宫中,“至于殿庭飨宴兼奏之”[82]。同时继续加强系统的儒学教育体制[83],以儒学为基础建立的礼仪、乐律等,成为影响北魏社会的主要因素。清商乐之入北朝,引起了不少北魏士人的兴趣,他们开始模仿南朝乐府民歌创作演出的形式[84],促进了北魏世俗(娱乐)音乐的发展。
北魏极力加强宫廷礼仪用乐建设,但其伎乐歌舞的发展则受着本民族传统文化因子和建国以来政治、文化环境的影响。从平城到洛阳北魏文化发生的重要转变可以观察到其所采用的文化策略,又可以从北魏帝王后宫对伎乐歌舞的积极提倡看到。《魏书》所载诸帝纪及皇后传记,记载了大量酷爱胡乐边曲,以及进入中原以来对中原诸乐的接受的材料,他们“戎华兼采”,实际上是北魏政府建构宫廷音乐文化的重要做法。据“自宣武已后,始爱胡声,洎于迁都。屈茨,琵琶,五弦,箜篌,胡置,胡鼓,铜钹,打沙罗,胡舞铿锵镗鎝”[85]。可见,自宣武帝之后,北魏政权极为推崇以龟兹乐为代表的西域诸乐。其后,以北魏为起点,以龟兹乐为代表的西域诸乐开始了大范围地东渐的进程,由西域来到中原的音乐家受到宠遇,不少俱名青史。如北齐文宣帝之先祖文襄帝以来,龟兹乐沿传不断,历北齐武成帝河清年间、后主高纬诸帝,“皆所爱好”“传习尤盛”,直至“耽爱不已”,因此有曹妙达之徒,“甚被宠遇,俱开府封王”[86]。再往后有跟随北周武帝的阿史那氏来到中原的苏祗婆,更为具体地反映了西域音乐家带给中原深刻的影响。北魏确立的这一种音乐文化的基本发展方向,直接促成了中古伎乐实质性的演化。所以,有史学家作如是推衍,“故隋之胡乐大半受之北齐,而北齐邺都之胡人胡乐又从又从北魏洛阳转徙而来,此为隋代胡乐大部分之系统渊源”[87]。
站在少数民族主位立场上来讲,迁居中原即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站在中原汉民族主位立场上来讲,就是胡风内渐。历史上,西域音乐文化的内渐与中原音乐文化的西传虽然早在西汉已有发生,如李玫对新疆石窟壁画中的汉风壁画中汉风乐器的研究[88]等,表明中原与西域文化自发生交流伊始,虽然史籍记载交流事例不多,但基于双向交流互动的特征是明显存在的。真正的、大面积、大范围的内渐以北魏平城时期为显著。北魏兴起之时,以匈奴、羯、氐、羌、鲜卑为主的诸“胡”相继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定居下来。经过数十年的征战,北魏在收获凉州后,统一北方,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民族迁移、交融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来到中原生活的胡族与汉族错居共存,由于汉文化观念和意识传统深深地植根于中原社会之中,迥异于本民族传统,所以,当鲜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就出现了如下情形,一是按照曹文柱的研究,发生交流有两种途径,“一是自上而下的途径,即通过胡族统治者采取的‘汉化’政策,使胡文化发生质的变化,逐渐融入汉文化之中”,“第二条途径是自下而上的转变旧有的文化观念与礼仪习俗”。[89]抑或会有文化心理差异,成为阻碍胡汉交融的一个重要因素。譬如“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90]。其中所载情形,即便到了皇始元年(396年),道武帝破慕容宝于中山时,“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反映出了北魏接纳汉民族文化时一时出现难以适从的状态。
社会文化环境酝酿着巨大的变动。定居中原的鲜卑族民由于深受汉民族文化的濡染,随着不断接触文化亦在不断加深。北魏朝在政权的建立过程中更多地倾向于中原传统文化的建设,且在制礼作乐中主要依靠汉人,势必导致各种制度趋向汉化,或者趋向抑或接近于中原习惯,同时,阶级意识逐渐得到强化。在上述两条途径的作用下,最终使得本民族文化观念和意识产生了大的变化。而且,随着胡风内渐,北魏依时势发展且又保持少数民族的文化同一性,对所获得的诸乐兼收并蓄,特别是更容易地接纳西域胡族的音乐文化,选择从拿来主义到“戎华兼采”,极富成效。这一历史事实的积极意义还表现在,同为少数民族,当北魏平北凉后,声名远被,北魏与西域及海东国家即开始了频繁的交往。西域的龟兹、疏勒、乌孙、鄯善、焉耆、车师等国都派使者附魏,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再次被打通,且更加便利。东端的高句丽、百济与北魏朝的使节来往频繁,这种情况以在平城为盛,并一直持续到了洛阳。至少在北魏孝文帝之前,胡汉相交的状态基本如此。
当然,北魏与中原文化交流并非一片坦途。纵观北魏都洛阳后实施的改革,鲜卑族贵族阶层念其传统,在士族化阶级化过程中,显示出了强大的力量。但总体上,南迁后的鲜卑族人与汉人在血统上相互融合,风俗上相互借鉴和利用,顺应了历史的发展。不过,始自孝文帝迁都带来的民族间矛盾,以及宣武帝执政以来沿用的一系列文治措施,仍难以缓解鲜卑族贵族与汉族士族日益加剧的矛盾,洛阳政局渐至复杂化,北魏政权走向崩溃边缘。特别在接受中原传统礼仪制度方面,孝文帝的汉化政策“竟未就而崩”[91],北魏朝汉化的不彻底性使鲜卑族的旧俗融进了中原传统的礼仪之中,以至于北魏在原有的礼仪制度基础上更加丰富多彩,体现出杂糅鲜卑族和汉民族的文化特性。这一点体现在北魏朝对鼓吹乐从不太看重到普遍实行的进程中。北魏前期,从太祖定中山之时陈留王虔之兄拓跋顗获“鼓吹羽仪”[92],到孝文帝改制前,所见颁赐鼓吹事例只有3次[93]。尽管如此,但朝廷对鼓吹的强调,在天兴二年(399年)开始加强制度建设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魏太祖“命礼官捃采古事,制三驾卤簿。……乐加钟悬,以为迎送之节焉”[94]。继之后,于天兴六年冬天始置乐官,设太乐、总章、鼓吹三署,“增修杂伎,造五兵、角觝、麒麟……”[95]。在孝文帝之后,随着五礼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赏赐鼓吹成为常态,而且有创新,如北魏宣武帝永平三年(510年)冬太常刘芳上言,“窃观汉、魏已来,鼓吹之曲亦不相缘,今亦须制新曲,以扬皇家之德美”[96]。太学博士房景先亦指出,受颁鼓吹依制而行,他说:“若以王公位重,威节宜崇,鼓吹公给,不可私辞者,魏绛和戎,受金石之赏,钟公勋茂,蒙五熟之赐;若审功膺赏,君命必行,岂可陈嘉牢于齐殡之时,击钟磬于祔之后?寻究二三,未有依据”[97]。就在北魏后期,诸礼特别是军礼之用鼓吹逐渐成为主要内容并走向制度化,深深地影响了其后北朝各朝。同时,结合前述陈仲儒等提出雅乐器用的律准问题,可见北魏雅乐乐部亦在渐趋完善,从制度层面上彰显出了宫廷加强雅乐建设的意义。
综上,中古时期发生的胡风内渐与汉文化胡化的过程中,汉族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互相影响、互相吸纳的双向互动中,初步形成了北魏平城时期的音乐文化成果,一种新型的北方音乐文化初步奠基。在北魏,这种新型的文化以胡汉交融为特征,虽然胡族色彩浓厚,却含有一种积极追求汉族文化因素的思想。所以,随着《天竺乐》《龟兹乐》《高丽乐》《疏勒伎》《安国伎》和《清商乐》等非一族一地多部伎的流传,不仅影响了此时期南朝伎乐歌舞音乐的发展,成就了其后隋朝所用宴饮乐部中的主要内容,更为唐代文化全盛局面的到来奠定了基础。此即北魏文化建构的历史影响,“由最初胡汉杂糅的文化形态,转变到最后完全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融于汉文化之中”[98]。
隐于上面的论述中,还有一条线索,即北魏一朝远宗前代王朝法制之要义,荟萃胡汉民族之风尚与杂糅胡汉文化之特色,形成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包括音乐艺术在内的诸文化建设。北魏加强法制,通过建立户籍制度和改革土地制度,实现了鲜卑族从草原民族到农耕民族的转化,实现了胡族和中原传统文化真正融合。在这一过程中,作为音乐文化创造的主体——乐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得以明确,北魏宫廷音乐的传承与创造得到保证,历史中“乐籍”制度的建立藉此有了政策依据。北魏检核户籍,“分明姓族”,出台“三长制”,是针对前期施行的宗主督护制(即政治体制中稳定的宗族结构和深厚的土著根基)造成的社会现实而来。当给事中李冲提出的“三长制”时,高祖孝文帝“从之,于是遣使者行其事”[99],“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100]。“三长制”的实施,标志着北魏户籍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国家对农业人口的控制,利于国家徭役征调和财政收入。作为北魏社会的一份子,包括乐人一类杂户民,其贱籍身份得到强化。当时社会中就十分多见的“杂[101]户”,即“百杂之户[102]”,献文帝时期出现的“别户[103]”一词,亦与之同。包括吏户、营户、隶户、军户(兵户)、屯户(屯田客)、牧户、乐户、鼓吹、金户、伎作户、伎巧户、百工户、细茧户、罗縠户、绫罗户等,随着多年征战对人口的掳掠,到后期都有一定的增长。[104]由于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他们中间有些户民如营户、军户、牧户逐渐步入依附民阶层,转归官府,成为均田户,接近编户,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其后经过太和十一年几次核定农业户口的“精检”,北魏在“定民户籍”的过程,由于强烈的宗法制色彩,包括乐工伎巧等户民则依惯例或不成文的规定,定型为身份世袭化和专籍化,直至北魏孝明帝孝昌年间(525—527年)写进了律法,北魏社会等级得到强化,各色人等身份制度化和法典化。此后,除前代遗留、战争虏获、赏赐、良人买卖之外,籍没成为乐工的又一个来源。
永嘉之乱以来,北魏成了中国北方的最大赢家,收获了丰富的伎乐及承担伎乐表演的乐工。然而,战争的破坏性带给文化的灾难同样存在,汉魏宫廷的乐器工衣的失传就是一例。只有平和的佛教的传入情况稍好。不受政治制度、区域文化、风俗习惯所限,佛教以共同的信仰团结、维系了胡汉民众。西来的佛教利用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讲佛经教义,为中原学术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在客观上推进了伎乐歌舞艺术的发展。北魏与佛教的接触,起初拓跋鲜卑族民因远离佛教流传之地而缺乏基本了解,攻略平城之初,接触到佛法但未特加提倡。遇太武帝短暂灭佛后,继位的文成帝大兴佛教,开始云冈石窟造像。孝文帝时整饬僧纲,并建功德,广建寺像。及至洛阳,佛教文化得到迅猛发展。其后宣武帝、孝明帝和胡太后均奉佛法治国,洛阳城里“丝竹杂伎,皆由旨给”[105],“梵唱屠音,连檐接响”[106],及“有羽林马僧相善角抵戏,掷戟与百尺树齐等。……帝亦观戏在楼,恒令二人对为角戏”[107],“妙伎杂乐,亚于刘腾,城东士女,多来此寺观看也”[108]。这些记载,指出佛教音乐盛行与以寺庙为戏场在节日法[109]会进行伎乐表演的存在,活跃了平民百姓的生活,开启了唐代庙会戏场盛行的局面,拓宽了伎乐歌舞发展的体裁样式,究其源头,起点都在平城。
注释:
①(北齐)魏收撰《魏书》卷一〇六上《地形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497页;(唐)杜佑撰《通典》卷一七九《州郡九•朔州》,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743页。
②(宋)李昉主纂《太平御览》卷一二一《偏霸部五•前燕慕容廆传》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燕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83页。
③(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一〇八《载记第八•慕容廆》,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803页。
④《晋书》卷一〇九《载记第九•慕容皝》,第2821页。
⑤《晋书》卷一〇九《载记第九•慕容皝》,第2822页。
⑥《晋书》卷一〇九《载记第九•慕容皝》,第2823页。
⑦《晋书》卷一〇九《载记第九•慕容皝》,第2824页。
⑧《晋书》卷一〇九《载记第九•慕容皝》,第2826页。
⑨《晋书》卷一一〇《载记第十•慕容儁》,第2835页。“十二月,高句丽王钊遣使诣燕纳质修贡,以请其母。”(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一〇〇《晋纪二十二•穆帝永和十一年(355)》,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3150页。
⑩“坚徙諱及其王公已下并鲜卑四万余户于长安。”《晋书》卷111《载记第十•慕容諱》,第2858页。《十二月,秦王坚迁慕容諱及燕后妃、王公百官并鲜卑四万余户于长安》,《资治通鉴》卷一〇二《晋纪二十四•海西公太和五年(370)》,第3239页。
⑪张金龙《北燕政治史四题》,载《南都学刊》1997年第4期,第20页。
⑫《资治通鉴》卷一一四《晋纪三十六•安帝义熙四年(408)》,第3606页。
⑬《晋书》卷一二五《载记第二十五•冯跋》,第3132页。
⑭《魏书》卷一〇〇《列传第八十八•高句丽》,第2215页。
⑮《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第32页。
⑯《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31页;另见(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卷一四五《乐十八•乐舞》,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74页。
⑰《晋书》卷一二四《载记第二十四•慕容盛》,第3103页。
⑱(唐)魏徵等撰《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80页;另见《太平御览》卷五六七《乐部五•四夷乐》,第2564页。
⑲参阅《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80页;(后汉)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69-1070页;(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二一《志第十一•礼乐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四七〇页;《太平御览》卷五六七《乐部五•四夷乐》,第2564页。
⑳《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87页。
㉑《晋书》卷十《帝纪第十•安帝》,第264页。
㉒(梁)沈约撰《宋书》卷四《本纪第五•少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4页;另见(唐)李延寿撰《南史》卷一《宋本纪上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页。
㉓《宋书》卷四《本纪第五•少帝》,第65页;另见《南史》卷一《宋本纪上第一》,第30页。
㉔《通典》卷一四六《乐六•四方乐》,第3726页;另见《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第1069页;《太平御览》卷五六八《乐部六•宴乐》,第2566页。
㉕《隋书》卷四九《志第十四•牛弘》,第1299页。
㉖《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33页。
㉗《新唐书》卷二二《志第十二•礼乐十二》,第479页。
㉘《魏书》卷九五《列传第八十三•徒何慕容廆》,第2064页。
㉙《魏书》卷九五《列传第八十三•徒何慕容廆》,第2065页。
㉚《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50页。
㉛《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50页。
㉜《资治通鉴》卷一〇九《晋纪三十一•安帝隆安元年(397)》,第3445页。
㉝《晋书》卷一二八《载记第二十八•慕容超》,第3178页。
㉞《晋书》卷一二八《载记第二十八•慕容超》,第3179页。
㉟《资治通鉴》卷一一五《晋纪三十七•安帝义熙五年(409)》,第3611页。
㊱《晋书》卷一二八《载记第二十八•慕容超》,第3180页。
㊲《资治通鉴》卷一一五《晋纪三十七•安帝义熙六年(410)》,第3627页。
㊳《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50页。
㊴《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陈旸《乐书》载,《后魏道武帝定中山获其乐县,自制乐舞,追尊祖考,诸帝乐用八佾,奏皇始之舞》,(北宋)陈旸撰《乐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㊵《魏书》卷九五《列传第八十三•赫连昌》,第2057页。㊶《资治通鉴》卷一二〇《宋纪二•文帝元嘉四年(427)》,第3795页。
㊷《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㊸《资治通鉴》卷一三七《齐纪三•武帝永明八年(490)》,第4315页;另见:《隋书》卷一三《志第八•音乐上》,第286页。
㊹《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41页。
㊺《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41页。
㊻《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80页;《通典》卷第一四六《乐六•四方乐》,第3723—3724页;《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第1071页;《新唐书》卷二一《志第十一•礼乐十一》,第470页;《太平御览》卷五六七《乐部五•四夷乐》,第2564、2565页。
㊼《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第380页;《通典》卷第一四六《乐六•四方乐》,第3724页;《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第1071页;《新唐书》卷二一《志第十一•礼乐十一》,第470页;《太平御览》卷五六七《乐部五•四夷乐》,第2564页。
㊽《魏书》卷一〇二《列传第九十•西域》,第2259—2260页;另见《北史》卷九七《列传第八十五•西域》,第3205—3205页。
㊾《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84页;另见《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第49页。
㊿《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85页;另见《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第50页。
[51]《魏书》卷一〇二《列传第九十•西域》,第87页。
[52]《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90页;另见《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第52页。
[53]《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90页。
[54]《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第3032页。
[55]《隋书》卷一三《志第八•音乐上》,第286页。
[56]这几次交往分别发生在太延元年二月庚子、太延二年二月壬辰、太延三年二月乙卯、太延四年三月庚辰、太延五年夏四月丁酉期间。《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四上》,第84—89页。
[57]《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文献通考》卷一二九《乐二•历代乐制》,第1151页;《通典》卷一四二《乐二•历代沿革下》,第3613页。
[58]《魏书》卷八四《列传第七十二•儒林》,第1841-1842页。
[59]《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60]《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分别见第2977、2983、2985、2986、2986、2987、2988、2991页。
[61]《魏书》卷一〇七上《律历志上》,第2659页。
[62]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叙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页。
[63]《魏书》卷三下《高祖纪第七下》,第162页。
[64]相关南北朝时期人员降附,十分频繁,其中影响较大的有8次。参阅徐宝余《庾信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年,第14—15页。
[6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二礼仪》,第16页。
[66]《魏书》卷三八《列传第二十六•刁雍》,第869-871页。
[67]《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33页。陈仲儒答状见《全后魏文》卷五二《陈仲儒•答有司符问立准以调八音状》,载(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3773页。
[68] 金溪《北朝文化对南朝文化的接纳与反馈》,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326页。
[69](隋)王通撰,郑春颖译注《文中子中说译注》第四卷《周公篇》,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72页。
[70]《魏书》卷八四《列传第七十二•儒林》,分别见第1841、1842页。
[71]《魏书》卷四下《世祖纪第四下》,第97页。
[72]《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73]《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31页。
[74]《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资治通鉴》卷一三七《齐纪三•武帝永明八年(490)》,第4315页;《隋书》卷一三《志第八•音乐上》,第286页。
[75]《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76]《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77](后汉)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二八《志第八•音乐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40页。
[78]《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
[79]《魏书》卷七三《列传第六十一•奚康生》,第1630页。
[80]《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43页。
[81] (后汉)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第1062页。
[82]《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43页。
[83]《魏书》卷八四《列传第七十二•儒林》,第1842页。
[84]如“京都士女谄称睿美,造新声而弦歌之,名曰《中山王乐》。诏班乐府,合乐奏之。”(北齐)魏收撰《魏书》卷93《列传第八十一•恩悻》,第1990页。
[85]《通典》卷第一四六《乐六•四方乐》,第3725—3726页。
[86](唐)李延寿撰《北史》卷九二《列传第八十•恩幸》,第3055页;“而齐末……亦有西域丑胡,龟兹杂伎,封王开府,接武比肩。”《北史》卷九二《列传第八十二•恩幸》,第3018页;《隋书》卷一四《志第九•音乐中》,第331页;(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卷五〇《列传第四十二•恩幸》,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685—686页。
[8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五音乐),第136页。
[88]李玫《新疆石窟壁画中的汉风乐器》,载《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4期;(清)《凉州志》,乾隆年间修。
[89]曹文柱主编《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分别见第80、81页。
[90]《隋书》卷一四《志第九•音乐中》,第313页;(后汉)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二九《志第九•音乐二》,第1072页;另见《太平御览》卷五六七《乐部五•四夷乐》,第2564页。
[91]《魏书》卷一〇五之四《天象志四》,第2429页。
[92]《魏书》卷一五《昭成子孙列传第三•陈留王虔附兄顗传》,第382页;另见《北史》卷一五《列传第三•魏诸宗室》,第576页。
[93]另外两次是长孙肥之子长孙翰获“加旌旗鼓吹”、南投北魏的司马楚之获“赐前后部鼓吹”。分别载《魏书》卷26《列传第十四•长孙肥附子翰传》,第653页;卷三七《列传第二十五•司马楚之》,第855页。司马楚之获颁鼓吹另见《北史》卷二九《列传第十七•司马楚之》,第1043页。
[94]《魏书》卷一〇八之四《礼志四之四第十三》,第2813页。
[95]《魏书》卷一〇九《乐志五第十四》,第2828页;《文献通考》卷一二九《乐二•历代乐制》,第1151页;《通典》卷一四二《乐二•历代沿革下》,第3613页。
[96]《全后魏文》卷三八《刘芳•上言参制舞名并制新曲》,载(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3706页;另见《魏书》卷109《乐志五第十四》,第2843页。
[97]《全后魏文》卷四四《房景先•驳封祖胄韩雅哲韩神固鼓吹议》,载(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3733页;另见《魏书》卷108之四《礼志四之四第十三》,第2832页。
[98]逯耀东《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页。
[99]《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第2855页。
[100]《魏书》卷七下《高祖纪第七下》,第161页。
[101]北魏孝昌二年(526)11月,孝明帝下诏曰:“顷旧京沦复,中原丧乱,宗室子女,属籍在七庙之内,为杂户滥门所拘辱者,悉听离绝。”《魏书》卷九《肃宗纪第九》,第245页。
[102]北魏普泰元年(531)3月前废帝下诏中提及。《魏书》卷一一《废出三帝纪第十一•前废帝广陵王》,第274页。
[103]“显祖即位,以尼有大功于先朝,弥加尊重,赐别户三十。”《魏书》卷三〇《列传第十八•刘尼》,第722页。
[104]《魏书》卷七下《高祖纪第七下》,第161页。
[105](北魏)杨衒之撰、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二《城东•魏昌尼寺》,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4页。
[106]《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第3045页。
[107]《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五《城北•禅虚寺》,第165-166页。
[108]《洛阳伽蓝记校释》卷二《城东•宗圣寺》,第59页。
[109]譬如北魏佛诞日仪式之用,不仅有大量佛曲与乐工伎人的存在,其兴盛的社会原因主要体现在僧人的迁入、西域音乐的传入和移民迁入都城等三个方面。参阅金溪《北朝文化对南朝文化的接纳与反馈》,第251-255页;王小盾《中国早期艺术与宗教》,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第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