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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的概念及其内涵变迁

2019-01-10李倍雷

艺术探索 2019年2期
关键词:魏书后汉书概念

李倍雷

(东南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在二十四史中,从《史记》的《龟策列传》到《晋书》的《艺术列传》的演变,这期间经历了从概念到内涵的重要变迁。其中《汉书》的《方技列传》到《后汉书》“艺术”概念的出现,再到《魏书》的《术艺列传》的出现都是很重要的变迁过程,由此才有《晋书》《周书》《隋书》《北史》的“艺术列传”。这整个过程展示着“艺术”概念的演变及其内涵的变迁,演绎了中国古代艺术自身确立、演进与发展的路径,昭示着中国古代为“艺术”立“传”的安身立命的文化性格。我们今天对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等一系列现象与内涵的爬梳,目的在于从中国文化自身的“史境”中为当今艺术寻求源头和立心之本,同时与西方的“Art”的对话、交流提供一个话语空间,并为二者的相互比较提供一种可操作性的语境。毕竟中国的“艺术”与西方的“Art”所有不同,当今我们在使用“艺术”的概念时应该清楚不完全是“Art”的同义语,二者从词性、语义到内涵都各有自己的“能指”与“所指”。因而,我们爬梳二十四史“艺术列传”以及传统文化史境的“艺术”概念,在于为我们今天建构中国的艺术理论立心,为建构中国的艺术理论话语体系立命。

一 、《史记·龟策列传》到《后汉书·方技列传》

《史记》卷一百二十八《龟策列传》,正是为“龟策”立传。唐人司马贞(679~732年) 索隐云:“龟策传有录无书,褚先生所补。其叙事烦芜陋略,无可取。”[1]2441唐人张守节(生卒年不详)正义云:“史记至元成间十篇有录无书,而褚少孙补景、武纪、将相年表、礼书、乐书、律书,三王世家、蒯成候、日者、龟策列传。日者、龟策言辞最鄙陋,非太史公之本意也。”[1]2441这里说明一个问题,“龟策”用来占卜凶吉在《史记》前就有了记录,但并没有被编入正史的“传史”中,此时人们对“龟策”一类活动持否定态度。唐人刘知几(661~721年)《史通》对这个问题有所分析:“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2]34因此,可以看出将“龟策”编入《史记》,以此为“列传”也并非司马迁的本意。“龟策”古时用于占卜凶吉,是人类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活动,《礼记·曲礼上》:“龟为卜,筴为筮”[3]31。筴同策。即古代卜用龟甲,筮用蓍草。“太史公曰: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1]2441《史记·太史公自序》曰:“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然各以决吉凶,略窥其要,故作龟策列传。”[1]2506我们探讨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的变迁却“扯”到“龟策”这个问题上来,是因为“艺术列传”与“龟策”有很大的关联。《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1]2487将“六艺”作为儒者立本之法,“龟策”乃古代玄之又玄的技术,而“六艺”与方技中的“龟策”有关。

《汉书·艺文志》始有“六艺”。其云:“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4]1351颜师古注:“六艺,六经也。”六经者即儒家经典《易》《诗》《礼》《乐》《春秋》《书》。值得注意的是,《艺文志》中把《术数略》和《方技略》合并在一起为志。“术数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史官之废久矣,其书既不能具,虽有其书而无其人。《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春秋时有梓慎,郑有裨灶,晋有卜偃,宋有子韦。六国时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汉有唐都,庶得粗觕。盖有因而成易,无因而成难,故因旧书以序数术为六种。”[4]1935所谓“术数六种”也就是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汉书·艺文志》把《史记》中的《龟策列传》的内容纳入《术数略》中为“蓍龟”一类——《龟书》《夏龟》《南龟书》《巨龟》《杂龟》《蓍书》等,“蓍龟者,圣人之所用也”[4]1392。同时《汉书·艺文志》还涉及到“医经”。“医经者,原人血脉经络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汤火所施,调百药齐和之所宜。”[4]1395有意思的是,“方技”实则也有讲医术的内容。“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盖论病以及国,原诊以知政。汉兴有仓公。今其技术晻昧,故论其书,以序方技为四种。”[4]1398所谓“四种”指的就是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可以看到“术数”与“方技”有交叉。另外,还有类似于“鬼策”的“杂占”,“杂占者,记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4]1393另还有《兵书略》涉及到各种强弩“射法”,实为“礼、乐、射、御、书、数”中的“射”。

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若夫阴阳推步之学,往往见于坟记矣。然神经怪牒、玉策金绳,关扃于明灵之府,封縢于瑶坛之上者,靡得而窥也。至乃《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箕子之术,师旷之书,纬候之部,钤决之符,皆所以探抽冥赜、参验人区,时有可闻者焉。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政、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专、须臾、孤虚之术,乃望云省气,推处祥妖,时亦有以效于事也。而斯道隐远,玄奥难原,故圣人不语怪神,罕言性命。或开末而抑其端,或曲辞以章其义,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5]1825

也就是说《后汉书·方术列传》将那些用于“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的天文地理知识及其技术,以专门人才来掌握。不仅如此,我们还要特别注意的是《方术列传》实际是在“日者”“龟策”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并增加了“风角、遁甲、七政、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挺专、须臾、孤虚”等术数的内容,这为后来《魏书》的《术艺列传》奠定了基础,也由此为二十四史“艺术”立传提供了条件。当然,完成“艺术列传”之前首先有一个关于“艺术”概念的演变过程,即从“方术”到“术艺”最终到“艺术”定型,并由此为“艺术”立“传”。

二、从“方术”“术艺”到“艺术”概念的形成

《庄子·天下》:“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6]864唐人成玄英(608~669年)疏:“方,道也。自轩顼已下,迄于尧舜,治道艺术,方法甚多,皆随有物之其情,顺其所为之性。”[6]864“方术”概念最早应该出现在《庄子》的著述里。有意思的是,成玄英疏用了“艺术”这个概念来阐释“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中的“方术”。《晋书》《周书》《隋书》《北史》都是在唐代重修的过程中,专门使用“艺术”这个概念立传编入史书,足见唐代使用“艺术”这个概念非常普遍。成玄英用“艺术”这个概念与“艺术列传”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指的是技术、才能等。“治道艺术”就是治道的技术。当然,“艺术”这个概念最早是《后汉书》提出的。《后汉书》为南朝宋史学家范晔(398~445年)所著,故“艺术”这一概念出现在南朝宋时期,广泛兴盛并定型于唐代。

《后汉书》首次将“艺”与“术”二字合并使用为“艺术”,这是中国古籍文献中第一次出现“艺术”这个概念。“艺术”概念的出现,为以后的“艺术列传”在概念上确立了基础。《后汉书》有两处用到“艺术”这个概念。

首先,《后汉书·安帝纪》:“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5]145章怀太子李贤注云:“洛阳宫殿名曰:‘南宫有东观。'前书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全数也。”李贤没有明确地提到对“艺术”的解释,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后汉书·安帝纪》这里将“艺术”与五经、诸子、传记等并列,这个并列意义非同一般,它意味着“艺术”独立于其他类别。

其次是《后汉书·伏湛传》再次提到“艺术”的概念,其云:“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如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李贤注:“中书,内中之书也。《艺文志》曰‘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其成数也。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5]600这里李贤除了同前注“百家”外,还特别对“艺”“术”二字分别作了注释,这种注释的方式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信息,“艺术”二字是并列关系,非偏正词组,二者各有其所属的内容,这为《魏书》的“术艺列传”的“术艺”概念前后并置提供了合理的逻辑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尤其要注意李贤对《伏湛传》中“艺术”的注释,这一阐释实际上是对后面“艺术列传”内容及其涵义作了最明确的注解与圈定,也为二十四史中的“艺术列传”提供了条件和理论基础。

李贤所注“艺术”内涵的文化逻辑基础是承接了儒家传统主体文化路径,或者说他是将“艺术”这个概念置于汉代“独尊儒术”的史境中进行注释的。且说《后汉书》是南朝宋时范晔所著,他是以《东观汉记》(东汉班固、陈宗等)为底本并参照其他各家所著《后汉记》(晋薛莹)、《续汉书》(晋司马彪)、《后汉书》(三国吴谢承)、《后汉书》(晋华峤)、《后汉南记》(晋张莹)等完成的《后汉书》,在文化态度和体例上与班固《汉书》保持汉代“独尊儒术”一致。李贤所注“艺术”概念与《后汉书》“艺术”概念的内涵存在有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一致性。因此,“艺谓书、数、射、御”与《周礼》的“六艺”保持高度统一。《周礼·保氏》云:“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7]499唐人颜师古注《汉书》将《艺文志》《儒林传》《韦贤传》等篇中的“六艺”解释为“六艺,六经也。”尽管二者也有不同的地方,但“六艺”与“六经”之间肯定有非常紧密的关联,因而“书、数、射、御”是纳入“艺”的范畴。再看李贤注“术”所指的是“医、方、卜、筮”,这仍是前面说的“方技”的范畴。李贤对“艺术”的注释,为我们从“方技”的概念变迁为“艺术”的概念找到一个很好答案,同时也为“术艺”变迁为“艺术”找到一条最佳线索。

李贤对“艺”“术”进行的分别注释,说明了这两个字是并列关系,分指不同的内容或领域。《魏书》用“术艺”这个概念编入列传,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了。“艺”与“术”二字前后置换不影响它们各自的内涵。许慎《说文解字》对“艺”“术”分别有词义上的解释。《说文·丮部》云:“埶,种也。从丮坴。丮持种之。”段玉裁注:“齐风毛传曰,蓺犹树也。树种意同。”[8]113又《说文·行部》云:“術,邑中道也。”段玉裁注:“邑国也。引申为技术。”[8]78从《说文》的解释以及对《说文》的注解来看,两者都与技术有关。“艺”的技术比较明确,就是种植;“术”引申为技术。这也就不难理解《魏书》为何设《术艺列传》。那么,我们看看《术艺列传》包含的那些内容。《魏书·术艺列传》小序云:“盖小道必有可观,况往圣标历数之术,先王垂卜筮之典,论察有法,占候相传,触类长之,其流遂广。工艺纷纶,理非抑止,今列于篇,亦所以广闻见也。”[9]1943这应该是《魏书·术艺列传》对“术艺”的范围选定。首先《魏书·术艺列传》认定“术艺”是“小道”,而“小道必有可观”的出处为《论语》。“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那么“小道”究竟是什么呢?接着下面子夏云:“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10]200显然,子夏说的“小道”就是“百工居肆以成其事”的技术。这句话来自《考工记》。其云:

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或坐而论道;或作而行之;或审曲面执,以饬五材,以辨民器;或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或饬力以长地财;或治丝麻以成之。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执,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饬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11]2-8

当然,《魏书·术艺列传》包括的内容远远超过了《考工记》所说的“百工”内容,还有卜筮、占候等技术,并且这些都是“往圣标历数之术”,故列于篇流传于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李贤所注释“艺术”实际上分了两个不同层面并隐含了层次的高低。“艺”包含的是“书、数、射、御”,前面我们提到这部分与《周礼》有关系,实际上也是儒家文化教育体系中要求掌握的必不可少的内容;“术”则包括的是“医、方、卜、筮”,实际是“方技”的内容,虽然不被纳入形而上的儒家文化体系中,但从圣王到庶民都离不开这些技术,前面我们引用了《魏书·术艺列传》小序所说的“先王垂卜筮之典,论察有法,占候相传,触类长之,其流遂广”,同样前面我们也引用了《后汉书·方术列传》开篇所说:“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若夫阴阳推步之学,往往见于坟记矣”,都说明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往圣先王对“术”也是很重视的。

从《魏书·术艺列传》可以看出,“术艺”既包括了“书、数、射、御”的内容,也包含了“医、方、卜、筮”的内容。也就是说,“书、数、射、御”和“医、方、卜、筮”这两大部分构成了“术艺”或“艺术”的全部内容。《魏书·术艺列传》最后的总括把“术”与“艺”二者的关系阐释得非常清楚:

史臣曰:阴阳卜祝之事,圣哲之教存焉。虽不可以专,亦不可得而废也。徇于是者不能无非,厚于利者必有其害。诗书礼乐,所失也鲜,故先王重其德;方术伎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夫能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伎巧而必蹈于礼者,几于大雅君子。故昔之通贤,所以戒乎妄作。晁崇、张渊、王早、殷绍、耿玄、刘灵助皆术艺之士也。观其占候卜筮,推步盈虚,通幽洞微,近知鬼神之情状。周澹、李脩、徐謇、王显、崔彧方药特妙,各一时之美也。蒋少游以剞劂见知,没其学思,艺成为下,其近是乎?[9]1972

《魏书·术艺列传》从“诗书礼乐”与“方术伎巧”两个维度指出以往的得失,认为“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伎巧而必蹈于礼者,几于大雅君子。”并列举了“术艺”之士如晁崇、张渊、王早、殷绍、耿玄、刘灵助,他们的能力主要是“观其占候卜筮,推步盈虚,通幽洞微,近知鬼神之情状”。还有医术高妙者如周澹、李脩、徐謇、王显、崔彧等人,也赢得一时美名。唯有蒋少游虽有一些雕虫小技,却埋没了学思,技艺是有了,但地位低下。从《魏书·术艺列传》对蒋少游的批评而对其他多数人的褒扬,可以看到“方技列传”向“术艺列传”变迁的一个内在逻辑,这个逻辑体现了从单纯的“技巧”向具有“学思”技术层面的“术艺”迈进。

三、从“术艺列传”到“艺术列传”

《魏书·术艺列传》到《晋书·艺术列传》同样也体现了一个内涵逻辑演进。尽管我们前面认为“术艺”与“艺术”的前后置换是行得通的,“艺”与“术”是两个并列关系的语词。但是二十四史中《魏书》与《晋书》在立传时这种微妙调整,并不是毫无意义的随意性的置换,它的演变同样体现了一个内涵连接的逻辑关系。《晋书·艺术列传》小序云:“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良有以也。逮丘明首唱,叙妖梦以垂文,子长继作,援龟策以立传,自兹厥后,史不绝书。”[12]2467这段话应该说越来越向着具有智慧内涵的理性方向演进,它体现的是《魏书·术艺列传》与《晋书·艺术列传》二者之间向更深层的内涵逻辑关系的演变。不仅如此,从“方技”“术艺”到“艺术”概念的演变,实际上是将“方技”到“术艺”所指内涵的具体化,由此使“艺术”或“艺术列传”的内涵走向变成丰富且具有扩展延续性的空间。

前面我们讲到了《后汉书》将“艺”与“术”二字合并为“艺术”使用,是我国古代“正史”中首先使用“艺术”这个概念的文献,“艺术”这个概念中的“艺”“术”二字,实则是并列关系的两个词,是非偏正词组。也因此,李贤在注释时是分别进行阐明其含义的,说明了“艺”“术”是各有所指的。《魏书》用“术艺”这个概念立传,而《晋书》《周书》《隋书》《北史》时,“术艺列传”变迁到“艺术列传”,就是说回到了《后汉书》所使用的“艺术”这个概念,这其中到底是有着本质的变迁还是随意性的变化?这一变迁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前面我们引用了《魏书·术艺列传》的小序,它明确地指出了“术艺”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内容所指向的功能。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首先《魏书·术艺列传》小序中所说的“往圣标历数之术”,“数”在古代泛指“技术”,因而有时称为“术数”(“数术”);有时专指“占卜”一类,《汉书·艺文志》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个方面列入“术数”范畴。从这一点上看,《魏书·术艺列传》显然接承了《汉书·艺文志》的路径。《魏书·术艺列传》把有关“数”的技术,即数之“术”放在了首位,也许作《术艺列传》的魏收等人认为,天文历法、龟策阴阳等是头等重要的技术;“工艺”则是“百工”与“技艺”的合称。《考工记》说的“百工之事”乃是造物范畴,主要是“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11]2,关于百工之事的技术,《魏书》置于后面“分论”,不难看出《魏书·术艺列传》对“术”与“艺”的内涵有着特殊的指向,也就是说,“术”所指的是“数术”一类技术,“艺”所指的是“百工”一类的技术。《魏书·术艺列传》把天文历法、占候龟策等“数之术”相对看得更重要一些,因为这些技术关系到国家大事,“阴阳卜祝之事,圣哲之教存焉”。而“百工之事”的技术几乎不关乎国家大事,只是人类一般生活的造物技术,恐泥致远,“故往哲轻其艺”。事实上,《魏书·术艺列传》最后的概括中非常有意思,前面我们已经引用过。在《术艺列传》最后的概括中,首先提到的就是“阴阳卜祝之事,圣哲之教存焉”,这是将“数”之“术”置于首位的原因之一;其次,“书礼乐,所失也鲜,故先王重其德”,重德乃自古训,“三不朽”中“德”在首位,书礼乐的目的皆为德,故“先王重德”;至于“方术伎巧”等要“不诡于俗”,“习伎巧而必蹈于礼者”,才是“大雅君子”所为,但“伎巧”难以致礼,“故往哲轻其艺”。总而言之,“术”为“数之术”,“艺”为“百工之艺”,这就是《魏书·术艺列传》用“术艺”立传的真正原因。

那么为何《魏书》中的《术艺列传》到了《晋书》中就变迁为《艺术列传》了呢?我们在前面探讨“方术”“术艺”到“艺术”概念的形成时,其实已经涉及到这个层面的问题。我们先看《晋书·艺术列传》小序所云:

艺术之兴,由来尚矣。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曰神与智,藏往知来;幽赞冥符,弼成人事;既兴利而除害,亦威众以立权,所谓神道设教,率由于此。然而诡托近于妖妄,迂诞难可根源,法术纷以多端,变态谅非一绪,真虽存矣,伪亦凭焉。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良有以也。逮丘明首唱,叙妖梦以垂文,子长继作,援龟策以立传,自兹厥后,史不绝书。汉武雅好神仙,世祖尤耽谶术,遂使文成、五利逞诡诈而取宠荣,尹敏、桓谭,由忤时而婴罪戾,斯固通人之所蔽,千虑之一失者乎!

详观众术,抑惟小道,弃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经。载籍既务在博闻,笔削则理宜详备,晋谓之《乘》,义在于斯。今录其推步尤精、伎能可纪者,以为“艺术传”,式备前史云。[12]2467

我们可以看到,《晋书·艺术列传》实际上与《后汉书·方术列传》所阐释的内容相一致。我们将二者比较一下。《后汉书·方术列传》小序云:

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若夫阴阳推步之学,往往见于坟记矣。然神经怪牒、玉策金绳,关扃于明灵之府,封縢于瑶坛之上者,靡得而窥也。至乃《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箕子之术,师旷之书,纬候之部,钤决之符,皆所以探抽冥赜、参验人区,时有可闻者焉。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政、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专、须臾、孤虚之术,乃望云省气,推处祥妖,时亦有以效于事也。而斯道隐远,玄奥难原,故圣人不语怪神,罕言性命。或开末而抑其端,或曲辞以章其义,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5]1825

我们可以看到《后汉书·方术列传》与《晋书·艺术列传》在内容上的陈述基本一致,二者开篇讲的便是“定吉凶”(定祸福),“决犹豫”(决嫌疑),“审存亡,省祸福”,或“曰神与智,藏往知来”(知来物者),等等,几乎没有区别。同时《后汉书·方术列传》和《晋书·艺术列传》都提到孔子。《后汉书·方术列传》小序云:“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5]1825。《晋书·艺术列传》小序云:“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良有以也。逮丘明首唱,叙妖梦以垂文,子长继作,援龟策以立传,自兹厥后,史不绝书。”[12]2467实际上以孔子作为将这些“小道”

纳入正史的理由。孔子整理《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所谓“编六经”,汉代又是“独尊儒术”的思想占主导地位,且唯有通经学才能治史学,即“出经”才能“入史”,不难看出,古代史家们借孔子的种种言行把这些“小道”纳入正史恐怕是他们的一种策略。当然从这些规定的“内容”中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艺术列传”是由“方术列传”演变出来的。

但为何《晋书·艺术列传》小序一开始用的是“艺术”的概念,而不是用的《魏书·术艺列传》中的“术艺”概念?这个问题前面我们在探讨“概念”的变迁时已经作了阐述,《魏书·术艺列传》后面的“总括”也讲得非常清楚,不再赘述。总览二十四史,自《晋书》的《艺术列传》以后,《周书》《北史》《隋书》都是以“艺术”的概念为“艺术”立传的。

《周书·艺术列传》小序云:

太祖受命之始,属天下分崩,于时戎马交驰,而学术之士盖寡,故曲艺末技,咸见引纳。至若冀隽、蒋升、赵文深之徒,虽才愧昔人,而名著当世。及克定鄢、郢,俊异毕集。乐茂雅、萧吉以阴阳显,庾季才以天官称,史元华相术擅奇,许奭、姚僧垣方药特妙,斯皆一时之美也。茂雅、元华、许奭,史失其传。季才、萧吉,官成于隋。自余纪于此篇,以备遗阙云尔。[13]837

《周书·艺术列传》依然认为“艺术”属于“小道”即“曲艺末技”,这种认识是对前面“方术”“方技”“术艺”“艺术”等认识的一脉相承,只是这里所描述的是为何要传承这些“小道”。究其原因大概就是“学术之士盖寡”“史失其传”等,需要整理、记录与编纂,同时还对那些“曲艺末技”进行多方位的“咸见引纳”,当然也有流传的“方药特妙”的入编,对这些“一时之美”的各种技艺“纪于此篇,以备遗阙云尔”。最后《周书·艺术列传》“总括”云:

史臣曰:仁义之于教,大矣,术艺之于用,博矣。狥于是者,不能无非,厚于利者,必有其害。诗、书、礼、乐所失也浅,故先王重其德。方术技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夫能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技巧而必蹈于礼者,岂非大雅君子乎。姚僧垣诊候精审,名冠于一代,其所全济,固亦多焉。而弘兹义方,皆为令器,故能享眉寿,縻好爵。老聃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于是信矣。[13]851

从《周书·艺术列传》的总括这里我们还能看到由“术艺”至“艺术”的这一路径,在描述时用的还是“术艺”的概念,印证了前面我们所说的“术”与“艺”是并列关系,二者可以前后并置而不影响对其意义的理解。但我们更要看到《周书·艺术列传》总括对“术艺”或“艺术”的阐释和定位:“仁义之于教,大矣,术艺之于用,博矣”。将“仁义”与“术艺”进行比较,在《周书·艺术列传》中显然认为“术艺”比“仁义”层次低得多,“仁义”在于教化人,因而是“大”义,故谓“大道”;“术艺”在于满足人们的一般生活之用,故此用途“博”广,故是“小道”。所以,“方术技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这就如同《论语》中所云:“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方技这些“小道”乃有小“用”,所以《周书》再次强调,尽管“能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技巧而必蹈于礼者”,但“岂非大雅君子乎”。因此,我们看到《周书·艺术列传》对“艺术”的定位是“小道”,但“小道”是对“大道”的密切配合,是对“大道”的有益的并非可有可无的补充。这个逻辑传承路径在《隋书·艺术列传》里依然可见。

《隋书·艺术列传》小序云:

夫阴阳所以正时日,顺气序者也;卜筮所以决嫌疑,定犹豫者也;医巫所以御妖邪,养性命者也;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相术所以辩贵贱,明分理者也;技巧所以利器用,济艰难者也。此皆圣人无心,因民设教,救恤灾患,禁止淫邪。自三、五哲王,其所由来久矣。

然昔之言阴阳者,则有箕子、裨灶、梓慎、子韦;晓音律者,则师旷、师挚、伯牙、杜夔;叙卜筮,则史扁、史苏、严君平、司马季主;论相术,则内史叔服、姑布子卿、唐举、许负;语医,则文挚、扁鹊、季咸、华佗;其巧思,则奚仲、墨翟、张平子、马德衡。凡此诸君者,仰观俯察,探赜索隐,咸诣幽微,思侔造化,通灵入妙,殊才绝技。或弘道以济时,或隐身以利物,深不可测,固无得而称焉。近古涉乎斯术者,鲜有存夫贞一,多肆其淫僻,厚诬天道。或变乱阴阳,曲成君欲,或假托神怪,荧惑民心。遂令时俗妖讹,不获返其真性,身罹灾毒,莫得寿终而死。艺成而下,意在兹乎?

历观经史百家之言,无不存夫艺术,或叙其玄妙,或记其迂诞,非徒用广异闻,将以明乎劝戒。是以后来作者,或相祖述,故今亦采其尤著者,列为《艺术篇》云。[14]1763-1764

我们从《隋书·艺术列传》中依然可以看到沿续的是前面的《艺术列传》的脉络而咸相祖述,但是比以往的祖述更为具体一些。除了卜筮一类的决嫌疑之外,明确地提到了“医巫”。“医”和“巫”分别属于“养性命”与“御妖邪”,把原来卜筮和巫混在一起的提法分开了,并明确了各自的功能。更需要注意的是,《隋书·艺术列传》首次将“音律”纳入,其功能是“和人神,节哀乐”,即正式把音乐列入《艺术列传》中。另外,把“辨贵贱”的“相术”也从“巫术”中独立出来,细化了不同术艺、方术或方技的分类,“因人设教,救恤灾患,禁止淫邪”。也因此,《隋书·艺术列传》沿袭祖述,将不同艺术或方术领域中的名人列于小序中,以强调他们在不同领域的技术或艺术。

最后我们再看看《北史·艺术列传》的小序:

夫阴阳所以正时日,顺气序者也;卜筮所以决嫌疑,定犹豫者也;医巫所以御妖邪,养性命者也;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相术所以辨贵贱,明分理者也;技巧所以利器用,济艰难者也。此皆圣人无心,因人设教,救恤灾患,禁止淫邪,自三五哲王,其所由来久矣。昔之言阴阳者,则有箕子、裨灶、梓慎、子韦;晓音律者,则师旷、师挚、伯牙、杜夔;叙卜筮,则史扁、史苏、严君平、司马季主;论相术,则内史叔服、姑布子卿、唐举、许负;语医巫则文挚、扁鹊、季咸、华佗;其巧思,则奚仲、墨翟、张平子、马德衡。凡此诸君,莫不探灵入妙,理洞精微。或弘道以济时,或隐身以利物,深不可测,固无得而称矣。近古涉乎斯术者,鲜有存夫贞一,多肆其淫僻,厚诬天道。或变乱阴阳,曲成君欲;或假托神怪,荧惑人心。遂令时俗妖讹,不获返其真性,身罹灾毒,莫得寿终而死。艺成而下,意在兹乎!

历观经史百家之言,无不存夫艺术。或叙其玄妙,或记其迂诞,非徒用广异闻,将以明乎劝戒。是以后来作者,咸相祖述。[15]2921-2922

《北史·艺术列传》与《隋书·艺术列传》的内容有着惊人的相似,前者几乎就是对后者的复制。也由此我们看到二十四史中从《后汉书》的“艺术”概念到《魏书·术艺列传》再到《晋书·艺术列传》《周书·艺术列传》《隋书·艺术列传》《北史·艺术列传》,“艺术”从概念到内涵就此确立,它是从“经史百家之言”中所“存夫艺术”而逐渐独立出来形成“艺术列传”,尽管此后有过“断层”并一直到《清史稿》才再次出现,在“断层”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艺术列传”的内容化散在其他各个“列传”中,然而二十四史中的“艺术列传”为以后《通志》《四库全书》《清史稿》等有关的艺术概念、范畴与内涵框定了路径与文化意义上的脉络。

结语

总体来讲,“方术”“方技”“术艺”和“艺术”这些概念的变动,隐存着一个最基本的也是形而上的统领者——《易》。《后汉书·方术列传》小序开篇就是“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5]1825,便揭橥了这个统领者。李贤注云:“易系辞曰:‘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5]1825前面我们用了很大的篇幅引用了《后汉书·方术列传》开篇之序,此文遵从《易·系辞》所说的逻辑而推论出“方技”的全部内涵与内容。而《后汉书·方术列传》的全部内容又奠定了以后演变为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的内涵与内容。《魏书》《晋书》《周书》《北史》《隋书》的《术艺列传》或《艺术列传》的小序,其开端就相同于《后汉书·方术列传》以《易》为逻辑起点而统领全部内容。所以,中国传统中的所有的艺术形态和内涵都可逆推到形而上的“道”,这个形而上的“道”便是《易》所洞开演绎的“大道”,并由这个“大道”统领各种形而下的“小道”。正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也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文化特征。

《北史·艺术列传》小序从《魏书·术艺列传》到《齐书·方伎列传》再到《周书·艺术列传》《隋书·艺术列传》,最后到《北史·艺术列传》描述得非常清楚:

自魏至隋,年移四代,至于游心艺术,亦为多矣。在魏,则叙晁崇、张深、殷绍、王早、耿玄、刘灵助、江式、周澹、李脩、徐謇、王显、崔彧、蒋少游,以为《术艺传》;在齐,则有由吾道荣、王春、信都芳、宋景业、许遵、吴遵世、赵辅和、皇甫玉、解法选、魏宁、綦母怀文、张子信、马嗣明为《方伎传》;在周,则有冀俊、蒋升、姚僧垣、黎景熙、赵文深、褚该、强练,以为《艺术传》;在隋,则有庾季才、卢太翼、耿询、韦鼎、来和、萧吉、张胄玄、许智藏、万宝常为《艺术传》。今检江式、崔彧、冀俊、黎景熙、赵文深各编别传。又检得沙门灵远、李顺兴、檀特师、颜恶头,并以陆法和、徐之才、何稠附此篇,以备《艺术传》。前代著述,皆混而书之。但道苟不同,则其流异。今各因其事,以类区分。先载天文数术,次载医方伎巧云。[15]2922-2923

综观二十四史,《后汉书》立《方术列传》,《魏书》立《术艺列传》,《晋书》《周书》《隋书》《北史》立《艺术列传》以及后来的《清史稿》立《艺术列传》,继《后汉书·方术列传》后,更名为“方技列传”,立传的有《北齐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从“方术列传”到“艺术列传”再到“方技列传”,最后复归“艺术列传”。当然,这不是简单地“复归”,而是“艺术列传”的变迁历史,其中的内容复进复出,但都是在“方术”基础上进行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方术”概念或“方术列传”是“艺术”概念或“艺术列传”的源头,而二十四史中的“艺术列传”是后来以及当今中国艺术及其艺术理论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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