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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内在逻辑、现实境遇与实践理路*

2019-01-08杨世伟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绿色

杨世伟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是题中之义和必由之路,而“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习近平,2016)。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是新时代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然要求,也是金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服务“三农”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而,研究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厘清其中蕴含的内在逻辑关联,剖析存在的难点、掣肘和障碍,提出解决问题政策建议,是实践迫切需要。

一、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内在逻辑:共同聚焦绿色发展实践主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均处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普遍联系之中。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也必然存在某种形式联系。研究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间内在逻辑,是做好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实践工作必要前提。

(一)绿色金融现实关照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绿色金融研究肇始于资源、环境等问题日趋严峻的20世纪80年代。近40年来,国内外众多机构、组织、学者阐释绿色金融内涵,因视角不同,尚未形成权威定义和统一认定标准。

国外相关研究认为,绿色金融是解决污染问题和促进环境保护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组合和系列投融资活动。代表性观点有:Salazar(1998)认为绿色金融是金融创新和环境保护的有机融合和衔接纽带,目的在于引导资金流向环保产业促进环境保护。Cowan(1999)指出绿色金融包含金融学和绿色经济学内容,关注点是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实现。Jeucken(2001)研究了银行与可持续发展间关系,探讨了银行在可持续发展中角色和态度,积极主张从金融业自身绿色发展角度理解绿色金融真正内涵。Labatt等(2002)认为绿色金融是弥补传统金融风险管理不足、有效转移分散环境资源风险的金融工具。Scholtens(2006)认为可运用绿色金融解决资源与环境约束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把绿色金融定义为“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2016)。

国内研究更多将绿色金融视为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手段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代表性观点有:高建良(1998)认为绿色金融是金融部门在环境保护国策下通过金融业务运作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王军华(2000)认为绿色金融是在投融资行为中体现“绿色”投融资活动。潘岳(2007)把绿色金融视为执行环境经济政策的资本市场手段。安伟(2008)认为绿色金融是政府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手段。胡鞍钢等(2014)认为绿色金融是绿色发展间接政策工具,旨在通过金融手段促进资本流向绿色经济部门。李若愚(2016)认为绿色金融是金融部门将环保、节能、低碳作为投融资决策的考虑依据,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和金融业自身可持续发展。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官方首次定义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2016)。易纲(2016)认为绿色金融是用“市场+政府支持”机制,动员更多私人、民营资本加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融资行为。安同信等(2017)研究指出绿色金融理论内涵是以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金融业务为杠杆开展信贷、证券、保险等活动。王凤荣等(2018)指出我国绿色金融遵循自上而下发展路径,本质上是政府为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综上,国内外对绿色金融内涵呈多样化理解和阐释,但不同视角认识存在共识,即绿色金融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通过金融资源流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所以,绿色金融最本质内涵是运用金融手段关照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绿色金融内涵可理解为:绿色金融将金融业务与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要求金融机构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业务发展中,在国家有关绿色政策引领下创新金融工具,通过金融资源投向引导社会经济资源流动和配置,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实现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目前,从国内绿色金融实践领域看,主要包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以及支持经济绿色转型的系列政策制度。

(二)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题中之义和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闻言,2019)。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从生产到生活,离开绿色,乡村就失去本色。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题中之义和必由之路,“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战略目标实现必须且必然走绿色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是实现“农业强”必然选择。“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农业作为农村主产业,在当前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日趋严重背景下,乡村振兴需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由过度消耗资源向节能减排的绿色发展转变。按照绿色兴农、质量兴农要求,推动粮食生产供给由“量”的供应向满足“质”的提高转变,保证农产品优质、安全、绿色,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习近平,2017)。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至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生态价值链和财富经济链,活跃农村经济。

绿色发展是实现“农村美”必然要求。“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乡村振兴战略内在要求。“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农村之美、生态宜居,缘于生态良好和村容整洁。乡村振兴语境下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承载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幸福家园。面对当前乡村人居环境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污染处理短板和缺位问题,必须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和修护乡村生态,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2013)。

绿色发展是实现“农民富”现实路径。“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而绿色发展才能守住农村良好生态环境最大优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价值,实现绿色富民惠民。“山水林田湖草”是实现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载体,更是农民脱贫致富的绿色宝库和资源禀赋。以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在村美业强的前提下乡村可推进农业与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激活乡村绿水青山潜藏的生态价值和发展优势,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取之不竭的“金山银山”。

(三)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契合于绿色发展实践主题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就是金融机构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样化金融产品,有效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生态宜居建设、农民绿色增收等重点领域以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同时,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旺盛的发展需要必然创造巨大金融需求,也为绿色金融提供广阔发展空间。简言之,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内在契合于乡村绿色发展实践。

1.绿色金融契合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需要

绿色金融助力农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乡村振兴绿色兴农要求,无论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绿色农业科技投入,还是发展循环农业、体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均会产生大量资金需求,亟需绿色金融介入。通过绿色信贷投向农业项目介入农业生产环节,可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促进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通过绿色金融支持农业,引导和推动农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生产绿色安全农产品,从根源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绿色金融助力乡村生态宜居。绿色金融介入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农产品和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项目,可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居住环境整治。绿色信贷资金投向,引导乡村企业绿色转型和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项目,减少环境污染。绿色金融政策宣传,增强农民绿色发展理念和环保意识,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培育“美丽经济”,通过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村落风景区、旅游风情小镇,将乡村建设为美丽生态宜居家园。

绿色金融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农民摆脱贫困、增收致富,需要“产业兴旺”作为支撑。绿色金融介入,可激活和唤醒绿水青山潜藏的经济价值,促进绿色产业持续发展。依托绿水青山生态资源,通过绿色金融助力田园综合体、村落风景区、旅游风情小镇等打造绿色生态旅游产业链,可就地就近拓展农民就业领域、拓宽增收渠道,让农民在家门口吃上“生态饭”、赚到“生态钱”。

2.乡村振兴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全方位激活农村系统各要素活力,创造巨大绿色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只有积极转变经营理念,主动贴近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需求,将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重点放在乡村绿色产业发展、乡村环境污染治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现实需求和薄弱环节,围绕乡村振兴绿色金融需求深耕和开拓农村金融市场,抓住农村绿色金融业务新增长点,才能在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壮大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现实境遇:短板、掣肘和障碍的矛盾集结

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在国内均处于起步阶段,交汇于乡村特定空间,两者存在不协调矛盾,是事物发展正常阶段。研究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短板、掣肘和障碍等矛盾因素,才能促进解决矛盾。

(一)现有绿色金融供给尚不能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

从当前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看,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健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分工格局,业务内容主要集中在城市,受限于网点覆盖率等客观条件,短期内难以延伸触角大规模介入乡村业务发展。邮储银行因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在乡村一级金融服务力量还很薄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定位在城市,在乡镇一级大都无网点布局,加上信贷业务内容和特点,在当前现实条件下很难关照乡村金融需求。村镇银行等小型信贷机构受限于人力和有限资金规模,支农力度有限。可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信社、农商行等最为贴近基层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依然是服务“三农”主力军,“一农支三农”农村金融供给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亟需完善。

从资金供需视角看,乡村振兴资金需求与绿色金融供给排斥同时存在。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客观上需具备绿色金融人才、设置专门业务管理体系、开发适宜绿色金融产品,必然会增加相关业务运营成本,在预期经济效益未得到保障情况下,金融资金逐利本性驱动下易造成供给排斥。同时,乡村振兴中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循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发等部分绿色项目收益率不确定,且存在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而低回报、高风险特点,虽资金需求旺盛,金融机构出于盈利目标,参与积极性不高,内生性供给动力不足,供需矛盾凸显。

从现存金融产品看,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产品较缺乏。目前,各涉农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推出各具特色涉农信贷产品,但主要集中在扶贫信贷产品方面,如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特惠贷等。从现有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种类和特点看,普遍存在期限短、额度低等问题,可利用大额贷款抵质押物有限,未突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主题导向,不能适应乡村振兴中绿色农业、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绿色金融多样化需求,绿色金融产品供给短缺较严重。

(二)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配套政策机制尚不健全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可操作政策亟待出台。当前,绿色金融在实践层面内容多体现在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典型“三高”产业和产能过剩项目信贷约束方面,对乡村振兴绿色项目支持较少。2019年,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作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总体部署,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件,但促进绿色金融如何着力于乡村振兴未及细化,详细微观操作体系尚未建成。从现实需要角度出发,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有必要出台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细则性政策指引,切实规范绿色金融投向,解决乡村振兴中绿色金融“钱往哪里投”“如何投”等具体实践问题。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机制和平台载体有待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中诸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具有公益性特点,存在建设周期长、收益不确定等商业性经营问题,在缺乏匹配收益保障、风险补偿、担保机制等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和收益因素考虑往往不愿参与。有效引导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亟待完善金融机构参与的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投资补助等财政性政策设计,构建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资金投入,也需做好金融监管、信贷政策协同支持和正向激励。此外,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基金较少,很多急需社会资金进入的乡村振兴重大中长期绿色项目缺乏渠道和平台导致融资无门,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信用环境亟须优化净化。长期以来,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问题是农村金融发展瓶颈,农村经营主体逃废债务情况时有发生,让金融机构产生“惧贷”而“拒贷”,严重制约农村金融深化和覆盖率扩大化。乡村振兴中亟需金融支持的农村中小型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成立时间较短,相关经营和信用信息缺失现象客观存在,金融机构面对这些贷款对象时,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获取成本高问题。如果部分企业在不具备绿色资质情况下,为获取绿色信贷资金而编造虚假资质骗贷,将增加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三)金融机构亟待增强支持乡村振兴行动自觉和供给能力

部分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大局意识还较薄弱。部分金融机构在追逐利益驱使下,认为乡村振兴中相关绿色项目风险高、收益低、条件不成熟,未以辩证发展眼光看待乡村振兴发展机遇,对于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乡村振兴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谋划不主动、落实不力情况。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成为国家战略大背景下,金融机构若不跟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开展业务绿色转型,不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将会失去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错过自身持续发展壮大的战略机遇。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业务支持和监督约束机制尚不完善。当前国内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处于探索性起步阶段,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乡村振兴的监测机制、考核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绿色金融信贷管理机制、业务支撑和保障体系也有待健全和强化。简言之,亟待建立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内部保障与外部支持结合的业务发展机制,才能更好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防止金融机构因逐利将绿色信贷资金挪向非绿色项目,抑或敷衍塞责落实不力。

绿色金融人才总体较匮乏。绿色金融人才是知识复合型人才,不仅要具备金融知识,还要具备环保、绿色产业等相关知识。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离不开绿色金融人才智力支持。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专业性绿色金融人才短缺,尤其是农商行、农信社等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专业性绿色金融人才更为匮乏。客观上存在的人才短板,瓶颈性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与开拓能力。

三、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理路:基于系统思维的破题与解题

乡村振兴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不但要从做强绿色金融出发,还要为绿色金融在乡村这个特定空间发挥好作用创造应有条件。绿色金融有效支持乡村振兴,基于系统思维可从以下几方面破题与解题。

(一)明确职能定位,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要从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出发,明确各类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发挥优势互补作用,构建适合乡村振兴发展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相结合的绿色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国开行、农发行要按照开发性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提供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农村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绿色农业科技、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农业银行要强化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战略定位,合理布局乡镇一级经营网点,重点支持农村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邮储银行要坚持零售商业银行战略定位,延伸乡村服务触角,突出做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小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普惠性绿色金融服务。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以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城乡资金融通等乡村振兴环节。农商行、农信社等法人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继续完善村级金融便民服务,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做好乡村振兴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绿色金融服务。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等机构要强化支农支小能力,形成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有益补充。

(二)完善政策机制,优化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财税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和手段,发挥财政政策支持绿色金融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绿色信贷资金投向绿色农业、生态保护、农村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行绿色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营业收入给予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充分调动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积极性。

完善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构建多层级绿色担保体系,注入财政资金建立绿色发展信用担保基金,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绿色信贷风险。根据乡村振兴中绿色工程项目建设特点合理设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提高市场参与者投资信心,有效保障其利益。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立乡村振兴绿色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融资增信、风险缓释、灾害减损等方面作用。

建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信贷和监管政策体系。出台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合理规制支持领域和项目投向,设置专项绿色再贷款、单列绿色信贷规模,优先保障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对开展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绩效显著的金融机构,予以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不良贷款核销、风险拨备等政策,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营造绿色金融运行良好信用环境。继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加快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破解农村绿色金融的信息缺失难题。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信息披露,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环保、金融机构的信息数据,建设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数据库,采集数据信息接入征信系统,切实解决农村业务主体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绿色金融风险。统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合力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信用约束机制。

(三)强化创新驱动,提高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供给能力

金融机构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意识。金融机构要着眼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和发展机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向绿色金融业务转型,通过加大必要业务投入,引进和培育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机构内部增设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事业部,畅通“绿色贷款通道”为农村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创新,丰富和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要积极创新和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接和瞄准绿色农业、生态保护、农村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需求,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以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助力污染治理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在传统抵押担保种类基础上,发展大型农机具等动产质押、土地经营权等权利质押,满足乡村振兴中绿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担保抵押需求。有机整合信贷业务联结保险服务,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贷款模式和相关金融产品。探索发行乡村振兴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绿色金融工具”,提高绿色信贷对乡村振兴覆盖面和普惠性。

地方政府要以金融思维和务实举措做好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工作。可探索设立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基金,发掘并打包集成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乡村绿色项目,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为乡村振兴绿色项目引入多样化社会融资提供平台。研究发行乡村绿色发展专项债券,引导中长期社会资金定向支持乡村绿色项目。探索发展碳金融市场、环境权益抵质押体系,激活绿色金融市场活力,为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配套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实

强化乡村振兴中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习近平,2017)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建立健全总行和分支机构一把手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为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做好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金融监管机构要做好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贷款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考核评估制度,科学评估金融机构贡献度,并把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市场业务准入、差别化信贷和监管、财政支持和税收减免等政策执行重要参考依据,综合运用政策激励和约束督促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重视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探索和政策宣传。在当前精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并行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统筹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衔接工作,借鉴精准扶贫成功经验,探索建设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通过打造样板、树立典型,进行示范引领。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促进农民了解绿色信贷、绿色产业、环境保护等知识,增强对绿色金融、绿色发展理念和农村生态文明政策认知,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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