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合发展为核心的现代社区康复理念探讨
2019-01-06张金明刘志红陈光
张金明,刘志红,陈光
残疾模式经历了慈善模式、医学模式、医学-社会模式和权利模式,反映了人们对残疾认识的不断深入。康复与残疾总是密不可分的,谈及残疾必然会谈到康复,谈及康复必然会谈到社区康复。康复是帮助正在经历或可能经历残疾的个体在与环境相互作用时保持最佳功能状态的一系列措施[1]。残疾模式的演变也推动了社区康复概念、理念的变化。简单来讲,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础,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保障权益、实现机会均等、促进社会参与的一种综合策略,是我国残疾康复工作的重要领域[2]。社区康复使大多数有需求的残疾人群能够在社区层面得到各种服务,自20世纪70年代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后,社区康复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起来。社区康复现已成为我国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基础,也是我国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主要途径[3]。
1 社区康复概念的演变
残疾人社区康复发展了30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随着医学模式、社会模式和权利模式等残疾模式的变迁,社区康复的概念、理念和模式也在不断被刷新。在残疾模式的发展影响和推动下,社区康复的概念和理念也在不断演变,“全人、发展、参与、融合”等逐渐成为社区康复的核心词汇,以融合发展为核心理念的社区康复逐渐形成。
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对社区康复的概念描述为:“在社区层次上采取的康复措施,这些措施是利用和依靠社区的人力资源进行的,其中人力资源包括残疾人自身、家庭和整个社会”[4]。
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全面管理社区康复并出版《在社区中训练残障人》手册。1985年英国伦敦大学开设“社区康复计划与管理”课程,全球性、地区性培训工作迅速开展。
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对全球社区康复发展进行了评估,专题报告中指出:“社区康复虽在全球有所发展,但从整体上看,仍然落后于保健、预防和治疗的发展水平”。1993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任职的海兰德博士出版了《偏见与尊严——社区康复介绍》一书,指出“社区康复仍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还没有一个现成的蓝图”。同年该署图尔强博士开发了一套对康复项目进行监测和结果分析的计算机软件评估系统,突出了社区康复评估中应注意的相关性、达标性、影响性和持续性。1994年联合国发表了“残障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同年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关于残障人社区康复的联合意见书”,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康复目标、概念和实施方法,指出“社区康复是在社区内促进所有残障人康复并享受均等机会和融入社会的一项战略”。
1999年瑞典Helander[5]博士的社区康复专著《偏见与尊严》再版,对社区康复作了如下定义:“社区康复是旨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一项讲求实际的战略。社区康复通过改善提供服务的方式,使所有需要的人都能得到这种服务,通过提供更多平等机会和促进与保护残疾人的权利,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这一概念强调了社区康复是一项“战略”,目标聚焦到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这对社区康复融合发展理念的形成提供了基础。
2 融合发展理念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对社区康复的定义是:“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是为残疾人康复、机会均等、减少贫困和社会包容的一种社区整体发展战略。社区康复通过残疾人及其家属、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所在的社区,以及政府和民间的相关组织、卫生、教育、职业、社会机构共同努力贯彻执行”[6]。经过20年的发展,社区康复在全球得到有力的倡导和推进,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对社区康复的认识不断深刻。这次的概念更新,强调了社区康复的是整体发展战略,并首次提出了这一战略的目标是为了实现残疾人的康复、机会均等、减少贫困和社会包容。这使得社区康复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是人们对社区康复认识的一次飞跃。2006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从权利视角,提出保障残障人得到各类康复服务的措施,其基本原则成为社区康复的实施原则。
经过20余年的发展,社区康复在国际社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倡导、实践,特别是贫穷、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基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康复资源、科技文化、经济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差异,社区康复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实施模式,在实践中社区康复的概念也发生着变化。
与此同时,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积极按照国际社区康复概念的指引,努力实践,推动社区康复的快速发展。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到职责范围,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康复活动之中;康复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各级各类社区康复的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社区康复组织实施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社区康复管理与服务之间的模式逐渐形成;社区康复相关的工作制度、服务标准逐渐细化,引领社区康复的规范化发展;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愈加丰富,顺应了社区康复跨学科发展的趋势。社区康复逐渐为社会公众所认知,成为了我国城乡广大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重要途径[7]。
2010年10月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残疾与发展联盟共同出版的《社区康复指南》,总结了三十余年全球发展中国家社区康复实践经验,反映了发展中国家残疾人工作最新的理念,对社区康复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贯彻[8]。《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原则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理念促进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残疾人全面发展为社区康复服务的有效开展,并提供了理论依据[9]。随着人们的理解不断深入,“社区融合发展”的理念已逐渐形成。
3 融合发展理念将得到广泛倡导和积极实践
2014年11月10日《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的联合倡议》在亚太经合组织残疾人主题活动中发布,并获得20 个亚太经济体的一致通过。“倡议”秉持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非歧视和融合发展理念,呼吁各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利,建设包容的社会环境,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推动《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的联合倡议》的落实,中国、澳大利亚、墨西哥、美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已宣布率先加入亚太经济体“残疾人事务之友”小组,共同促进亚太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10]。
2015年9月召开的第三届亚太社区康复大会上,社区融合发展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倡导。从社区康复到社区融合发展,“社区”二字没有变,因为社区是残疾人生活的基本场所、是融合发展的平台;从社区康复到融合发展,是社区康复的医学社会模式向社会模式转变的体现,是人们对国际社会倡导以全面康复、以人为本、权利核心理念的贯彻,是全球残疾领域相关人员多年追寻和努力的目标,也是未来行动的指引。观念的更新必将带来任务的改变,社区融合发展将以保健康复、教育康复、生计与职业支持、社会权益保障、赋权自立等全面康复服务为重要任务领域[11]。
4 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新时期我国社区康复发展
2016年9月由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和马来西亚政府召开的第二届世界社区康复大会在马来西亚首都亚吉隆坡召开,来自78个国家1 000多名社区康复领域的管理者、研究者、实践者、残疾人及其他社区康复利益相关方(政府、组织、机构等)参加了大会,共同探讨以融合发展为核心的现代社区康复理念、内容、模式等议题。
随着社区康复在各国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地区间社区康复交流活动的频繁,建立全球及区域间的社区康复网络成为必然。中国已成为亚太地区社区康复网络的重要成员,在世界社区康复的舞台上也承担着重要角色。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社区康复工作在组织实施、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服务成效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社区康复模式也成为世界社区康复实施策略中的亮点,为世界所关注。
今后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需要强调融合发展,根据国际国内相关公约与政策要求,制订不同层面的社区康复发展战略,保障残疾人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12]。可以预见,未来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实践中,融合发展的理念将得到更加深入的倡导。在融合发展理念的引导下,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将更加丰富,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行为将更加规范[13]。
从社区康复发展到社区融合发展,内涵更加丰富而清晰。“社区康复”作为一个专有名词,表述简洁且内涵深刻,已经使用多年且广为接受。“社区康复”将承载更加丰富的内涵,在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中、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