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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创新路径

2019-01-03

开放导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政务基层政府

政务公开是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健全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抓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主要手段,需要不断实践及创新,充分发挥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相关实践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实验田”,深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政务舆情回应、政府数据开放,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对全国的政务公开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如罗湖区探索构建了“三层级五公开全链条”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形成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法律事务为一体的智慧公开模式;南山区设置行政服务大厅线上服务无障碍操作,方便障碍群体了解民生实事、政务公开信息、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龙华区结合区情民情,率先在全市建立“三级一体” “六个统一”、全新型、标准化、信息化的“龙华模式”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尚存问题

1. 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有待持续完善

现阶段我国政务公开尚未立法,缺乏规范性制度保障,造成基层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规范,机构职能不一致。政务公开主体的认识有高有低,很多单位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事务性工作,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导致内生动力不足,政务公开整体性作用不强。

2. 主动公开意识、公开范围、公开质量和公开时效有待提升

中央和国办强调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各公开主体内部有领导承担保密责任主体和内部工作机制的制约,所以,很多公开信息流于形式,公开的有效信息不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3. 公开方式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目前存在只公开不回馈,只开花不结果,公开规范五花八门,公开主体、形式、范围、时间等存在较大差异,政务公开载体的作用和形式均有待完善和丰富,与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有待进一步融合,新技术新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4. 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有待完善

当前基层政务公开推进遇到的问题,很大原因是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足,监督制度缺乏配套机制,监督手段不具体,难以操作,责任规定不清,导致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效果均大打折扣。

三、進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方向和路径

(一)方向

一是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将政府的施政理念、施政方式、施政行为全过程全领域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二是政务公开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以政务公开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治理方式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社会“双向互动”转变,部门在一线联动、问题在一线处置、服务在一线开展,打通社会治理的基层“神经末梢”;三是政务公开与市场主体需求相结合。围绕企业关注点,采取多种方式向企业提供及时性、针对性、指向性强的信息推送服务,同时建立高效的反馈机制,时刻掌握企业的需求;四是政务公开与重大民生实事相结合。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打造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高质量政务公开;五是政务公开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落实随机抽人、抽查以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六是政务公开与数字政府相结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形成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务公开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形成“用数据对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政务公开模式。

(二)相关路径

1. 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以制度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的重要保障,以其构建强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理顺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政务公开部门的关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动。同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关注惠企惠民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的必要条件。

二是以事后容错增强公开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基层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常常存在《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地方保密制度对立的情况,造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消极行为,应激励公开主体和负责人员敢于主动公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公开行为出现负面影响不追究责任,减少政务公开不作为行为,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以快速响应提高舆情回应工作效率。经济发达城市人口密集、群体多元、观点不同,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任何一个公共事件都可能形成公共舆论风暴,主动针对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引导,及时用理性、正面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才能有效抵制或减弱错误观点、错误言论的传播和影响,缓解社会焦虑,构建和谐社会。

2. 探索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基层依申请公开是一种被动的政务公开,有必要建立新形势下依申请公开领域难点瓶颈问题的应对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将多个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推动基层政府由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二是以民生事业为重点领域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政务公开是打造民生政府的依托,民生领域应该成为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也是政务公开范围扩大的突破口。从吃住到环境保护,从医疗到教育,从就业到扶贫,这些领域的信息公开,让民众看到政府究竟做了哪些民生工程,也能让民众感受到民生工程究竟发挥多大作用。目前基层政务公开普遍存在“公开的信息公众不需要,公众需要的信息不公开”的怪现象,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资源、公共服务资源、方便居民生活的设施和项目,整合成一张层次分明、信息齐全、查找便捷的“民生资源地图”,让市民充分了解资源分布、办事流程等信息。

三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共建优质民生城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动力,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全周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建设区域的空气、排水、噪声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目前,全国已经开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公众从行动支持之余也存在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類运输、分类处理的疑问,信息公开有助于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动,应定期公布垃圾分类处理监测报告,方便居民对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进行监督。

四是优化惠企政策推送平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是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是党和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政务公开让企业更好了解制度运行情况,增加投资信心和未来预期。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类产业政策,精准推送、精准检索、精准落实、精准执行成为新的问题。应利用新技术对已有的产业政策查询平台进行持续优化升级,使其智能查询、精准匹配,智能分析、精准推送以及智能融合、精准计算的功能不断优化迭代。利用多种方式,提炼与企业或公众相关的核心内容、简单明了办事流程。通过舆情回应反馈机制,广泛收集企业和公众对于文件解读和回应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融合社会信用信息营造诚信环境。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现代社会商事主体众多,基层政府应负担起诚信环境建设的责任,帮助企业分辨信息,降低经营成本。可以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通过服务购买方式引入社会企业诚信平台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向社会公开信息,供企业投资经营参考使用。

3. 探索优化政务公开方式

一是构建多举措政务公开“一张网”。各地基层政府要努力建设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服务大厅实体阵地,结合网站、媒体、终端等网上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政务公开环境,“内媒+外媒”相结合的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以图文、视频以及在公共场所、人流密集地区设置专属大屏幕等亲民方式进行发布、解读,形成基层政务公开多渠道“一张网”新路径。

二是以“三化”并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三化”即公开事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方式信息化。在“互联网+”时代,各种新技术,可视化、智能化、多元化等方式更是传递政府信息的主要手段,通过“三化”并进,能有效解决基层政府对于哪些政务信息应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属依申请公开把握不准存在的困惑。新技术的应用强化了全媒体公开,“开放式”“互动式”“移动式”信息公开平台是政务公开硬件建设的大方向。同时,针对残障人士,还应加强“两端”+“双语”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让政府信息更全面、更便捷地为人民服务。

三是利用大数据预测政务公开需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宗旨,应加大政府数据开放力度,推动政府信息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全方位转变。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可在“网民留言数据分析”平台的基础上,对网民留言数据进行持续深度挖掘分析,精准把握网民咨询投诉重点领域,研判网民潜在需求,根据网民关注热点,主动推送更多民生服务信息。

四是推动信息公开静态转动态化。一座充满生机、高速发展的城市,始终存在建设过程和人居环境的冲突,把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是基层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基层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工程干扰民生问题,推动在建工程公示信息动态化,对工程建设周期、施工环节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特别是可能产生高噪音、高粉尘、高拥堵的施工环节要提前公开预警信息,以方便市民合理安排生活、出行计划,合理评估生活质量预期值,让商户安排经营计划,减少因在建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4.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利用广泛的公众参与强化监督机制。政务公开要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既要加强内部制约机制,更要注重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过聘任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政务公开专家、扩大外部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接受,增强公开的专业性。

二是把第三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守夜人”。通过制度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机制,从公众的角度评估规划和现实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压力,有助于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主观能动性的调动,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影响决策落实的情况加以预判,并对此形成干预,确保政务公开科学有序、高效推进。

(作者系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课题组 )

(收稿日期:2019-11-20   责任编辑:余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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