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
2018-12-18于庆涛
于庆涛
摘 要 村民自治制度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指的是农村村民根据本村法律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管理制度。它适应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律,更在日常事务管理中调动起了村民的积极性。新的历史条件下,它仍是农村治理以及村民管理工作的首选方式。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农村村民自治才能够达到应有的效果。农村村民自治需要突出制度化以及民主化的特点,在实际发展中也存在诸多缺点与不足,本文中笔者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
关键词 中国农村 村民自治 发展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D42 文献标识码:A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国内农村经济改革就已经拉开了序幕。在进行经济、生产结构改革的同时,农民也自发创造了一种新的组织管理体系——村民自治委员会。它有效规范了乡村的生产、生活秩序,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新时期,农村村民自治制度遇到了诸多新问题,我们需要从解决问题着手逐步强化村民自治的研究,以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1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意义
具体来说,当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有助于农民政治素养以及民主意识的提高。广大农民朋友通过选举、决策、管理以及监督等民主权利直接参与到了村民民主政治生活之中,它们可以就与自己息息相关或自己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发表意见,更逐渐认识了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内涵以及运作程序,其民主管理能力、政治以及民族意識得到了有效提高。其次农村村民自治推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施行村民自治制度的初衷之一,很多问题只有真正让村民当家做主才能够激发他们的干劲,让其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浪潮之中,最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此外,实施村民自治对村干部以及群众也起到了一定教育作用,干部要想将工作落实到位,必须不断革新、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需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以及工作能力。经过培训的干部与群众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其带动下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日渐稳定,农村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推广落实。
2当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2.1民主选举层面的问题
民主选择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候选人提名不合理以及有选举无监督两个方面。在选举时,很多地区的提名过程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简化”,甚至个别地区在提名前就通过“吹风”或暗示告知了群众最终参选范围。提名阶段所进行的讨论范围较小、持续的时间较短,大都由领导干部拍板决定,而选民却无法享有应有的知情权。选民既不熟悉选举流程,又不了解各个候选人的实际状况,因此便无法在短时间内选出真正有能力、能干事的候选人。实际选举中候选人大都是由村委或上级干部推选出来的,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村一级领导干部的选举大都由乡镇一级的领导机构负责,因此选举过程很难做到有效的监督。乡镇以及村委组织能够决定选举的实际走向,期间有时也会动用一些不合法、违背原则的手段,所以选举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2.2民主监督层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被监督者权利过大的问题。村民自治中,村民才是村中大小事务的决策者,而村委会以及村官则是决策的执行者,他们对待工作的态度以及行为应当以广大村民为先。但其实际工作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由于历史原因,村委会成员经常会以村官为首,他们不仅放不下自己手中的权力,更会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农村村民的认知差距较大、人际关系复杂、村民的民主监督也缺乏权力机关的支持,根本无法行使监督权力。其次是村委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村委会对村里的大事小情已经掌握的比较充分,对各类信息也比较了解,但却没有对信息进行公开。虽说村民作为监督主体,但他们却无法准确掌握信息,这也是民主监督权力无法顺利实施的原因。
3完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措施
3.1推进民主选举
首先我们应当制定统一的“村委会委员选举法”,以此来规范全国范围内的农村村民选举活动。为了更好地发挥群众民主选举的权利,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督,这也是确保民主性的重要保障。选举期间,应该设置专门的监督热线,方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要设置选举反腐办公室,对于选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及时加以制止。设置专门的意见箱,能够听到村民的真实声音,从而更好地确保选举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只有落实好各项监督措施,才能推动农村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此外,还应当通过培训提高村民的政治素养以及民主管理能力,这也能够激发其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党和政府也应当从优化外部环境着手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择营造一个稳定的制度运行环境。
3.2强化民主监督
首先应对村委会的权力进行必要限制,严厉打击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的工作作风。这部分工作应在乡镇政府部门的支持以及帮助下来完成,要增加村民在自治工作中的话语权。此外,要提高村委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进而理顺村两委的关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有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将基层党员的培训工作落实到位,这部分工作需要与辖区内的党校联合,要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将这部分工作落实到位。在落实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规范村两委的职责,确保各方面的工作都能够顺利推进。
4总结
村民自治可以说是我国最有效的基层民主自制制度,是基层民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村民自治经过历史验证,能够被人民群众广泛接受,其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村民纠纷,还能够推动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当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均有了显著提高,村民自治也应该跟随时代发展的脚步,不断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 关振国.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的协商民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