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特征根法的证明和运用
2018-12-15江苏省扬州市新华中学马世明
☉江苏省扬州市新华中学 马世明
已知数列递推公式求通项有不少方法,其中构造法是深受竞赛数学和高考数学命题人的青睐.对于一阶线性递推数列,我们的构造相对而言是比较简单的,多数以构造等比为主要手段,并辅之以整体思想的使用,稍显复杂的问题也可以通过简单的代数变形转换为上述问题.竞赛数学中的难题是以二阶线性递推数列或分式递推数列为主,此时构造相对一阶而言,难度大大升高,一般性的方式主要是以不动点原理进行构造求解.多数讲座只讲特征根的使用和记忆,却不怎么告诉学生特征根的使用原理,对于学生来说,这样的学习是“囫囵吞枣”,不长久的.因此本文将二阶线性递推数列的一般性原理进行了分析,旨在培养学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的探索精神.
一、二阶线性递推数列特征根证明
定理 对二阶齐次线性递归数列{an},已知其前两项为a1,a2,且an=pan-1+qan-2(n≥3),若其特征方程t2-pt-q=0的两根为α,β,证明:
(1)当α≠β时,an=Aαn+Bβn,其中A,B由n=1,n=2上述方程唯一确定;
(2)当α=β时,an=(A+Bn)αn,其中A,B由n=1,n=2上述方程唯一确定.
证明:(1)其中p+q=1时,由p+q=1,得p=1-q,代入递归式,整理得an-an-1=-q(an-1-an-2),可得{an-an-1}(n≥2)是一个以a2-a1为首项,以-q为公比的等比数列,易知
(2)当p+q≠1时,受(1)型处理方法的启示,不妨设原递归数列能表示为an-αan-1=β(an-1-αan-2)(n≥3),整理得an=(α+β)an-1-αβan-2与原递归式比较系数,得可见α,β是二次方程t2-pt-q=0(*)的两根(实虚均可).
联立①②两式解得
但实际上A,B可由n=1,n=2及④式方程唯一确定.
(ii)若t2-pt-q=0有两相同实根α=β,则③式可改写成an=a2(αn-2+αn-3β+…+αβn-3+βn-2)+a1(αn-3+αn-4β+…+αβn-4+βn-3).
又α=β,得an=a2(n-1)αn-2-a1(n-2)αn-1.
同理,可简化为an=(A+Bn)αn,其中但实际上A,B可由n=1,n=2及④式方程唯一确定.证毕.
注:应用这一定理,特征根方程法就成为了求二阶齐次线性递归数列的一种通法.
二、运用
例1已知数列{an}满足a1=2,a2=3,an+2=3an+1-2an(n∈N*),求数列{an}的通项an.
解析:其特征方程为x2=3x-2,解得x1=1,x2=2.
所以an=1+2n-1.
例2已知数列{an}满足a1=1,a2=2,4an+2=4an+1-a(nn∈N*),求数列{an}的通项an.
解析:其特征方程为4x2=4x-1,解得x=x=,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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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例1和例2恰是特征根不同的两种情形,在运用特征根理论讲解问题的同时,我们不难理解特征根的来源,即函数不动点的数列形态.函数不动点是一个极限状态,其数列形态就是特征根.学生理解了特征根的原理,回头再学习其本质的运用,才能更好地理解特征根.
三、分式递推数列特征根证明
四、再运用
例3 已知数列{an}满足,求数列{an}的通项an.
例4 已知数列{an}满足(n∈N*),求数列{an}的通项an.
说明:定理的运用让分式递推数列的求解变得极为容易,但最重要的是理解特征根方程和不动点原理,有了这样的高等数学知识背景,才能将知识运用得更加得心应手.
总之,特征根法是数列中的名称,其最终的原理来自函数不动点的理论.当下教学注重了教学的效率却往往不讲求知识形成的过程,这一点笔者始终不能认同.教学要讲求的恰恰是懂理,更要是明过程、知细节,仅仅会用这样的结论解决问题还是远远不够的.教学讲过程、知识重理解,才是符合新一轮课程标准核心素养提出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