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四个维度
2018-12-11任纪象
任纪象
当前,全军院校正处于教员队伍结构重塑期、文职教员队伍职业认同形成的关键期。注重抓好文职教员“集合整队”阶段的职业认同强化,既是提高教员队伍整体素质的现实要求,也是发挥文职教员对军事人才培养贡献率的迫切需要。文职教员的职业认同,形成于对身份的深刻认知、对职业的情感体验、对价值的不懈追求、对文化的积极适应。当前,院校强化文职教员的职业认同,需要把握好四个维度:
一、“军队人员”身份认同:强化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前提
200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于对文职人员的具体身份没有作出明确,使文职教员在身份定位上产生迷茫,由此对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也产生了一定影响。2017年底颁布的新《条例》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为文职教员强化职业认同明晰了身份定位。
强化“军中一员”的身份认同。新《条例》明确规定,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这就明确了文职教员是“军中一员”的身份属性,文职教员是军队人员而非一般社会从业人员。文职教员虽非军队现役人员,但在任职条件、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却具有高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近于军队现役人员的特殊要求,所从事的职业具有鲜明的军事职业属性;文职教员虽不穿着军装,但必须依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统一的文职人员服装,工作时间不能随意着便服,体现了鲜明的军事化管理要求,等等。因此,文职教员要强化不穿军服的“军人”意识,在强化“军中一员”的身份认同中强化职业认同。
强化“军校园丁”的身份认同。院校改革中后期,文职教员将逐步成为院校教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课堂教学的主力军。文职教员应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上、生活上彻底改变军校教员必定为现役军人的传统认知,进一步强化“军校园丁”的身份归属。为此,要求文职教员从心理上必须消除“外聘教员”的错误认识,积极克服不穿军装的人为穿军装的人讲课底气不足的心理困惑;必须消除“军事旁观者”的错误认识,克服没有从军经历就讲不出“军味”,不易与学员产生思想共鸣的畏难情绪;必须消除“唯教是举”的错误认识,克服只管讲好课而不用关心学员成长进步的狭隘观念,等等。
二、“忠诚奉献”情感认同:强化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核心
通过对某学院现编文职教员的访谈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文职教员认为“忠诚”是对现役军人的政治要求,文职教员只要不违反政治纪律就算政治合格,没必要上升到讲忠诚高度;也有的认为,文职教员是地方人员,与军人的“牺牲奉献”不沾边,只要干好八小时分内工作就可以了,加班加点、无私奉献不是职责所系。新《条例》明确规定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组成的一部分,说明军队文职人员从事的职业是军事职业。而院校文职教员从事的军事教育职业在整个军事职业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培育强军栋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职教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因此也必须与军事职业道德操守保持一致,“忠诚奉献”的情感认同因而成为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核心要求。
强化“忠诚于党”的政治属性认同。军事职业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文职教员职业认同必然体现于对军事职业政治属性的高度认同。我军军事职业政治属性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因而在情感上建立对党绝对忠诚是军事职业认同的核心要求。新《条例》明确要求文职人员应当履行“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努力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义务。文职教员职业认同必须建立于对军事职业政治属性的高度认同基础之上,在情感上必定体现于政治立场无比坚定、思想素质无比过硬,这样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证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始终做到讲台上面无杂音、讲台下面无异议。
强化无私奉献的蜡烛精神认同。蜡烛精神,是对教师职业的形象比喻。文职教员一肩承担教师职责,一肩担负军事职业,双肩共同承载的是无私奉献。这是因为,教师职业本身蕴含着“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蜡烛精神,文职教员作为军校教师理应传承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基因;同时,军事职业的艰险性又决定了作为军队一员的文职教员,必须具备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军事职业精神。新《条例》规定的文职人员不得辞职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实质是对文职人员无私奉献职业精神的具体要求。由此可见,文职教员只有把牺牲奉献精神作为情感上的不懈追求,才能自觉把无私奉献的根本要求融入到职业认同过程之中。
三、“敬业精业”价值认同:强化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关键
大多数文职教员缺少军营生活和军事训练的锻炼与磨砺,缺乏对军队和军人使命的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考。另外,他们对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的认知和理解也不够深刻,红色基因传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为欠缺,在团结协作意识和敬业精业价值认同上与现役军人还有一定差距。新《条例》规定,军队文职人员应当履行“团结协作,勤奋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的义务,强调了文职教员应具有“敬业”和“精业”的价值追求与认同。
强化爱岗敬业的价值认同。爱岗敬业是一个人恪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义务是职业道德要素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新《条例》明确了文职人员“勤奋敬业”的义务要求,文职教员必须从价值观念上予以认同强化。文职教员只有充分认识到所从事职业的无上光荣与自豪,才能自觉汇聚对本职岗位的热爱,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强化厚德精业的价值认同。厚德,是文职教员从业道德的内在要求;精业,是文职教员工作标准的根本追求。厚德精业的价值观,既反映文职教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也反映文职教员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是文职教员提升职业素养的必然要求。文职教员是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高素质军事人才培养的中坚和骨干。强化文职教员的“工匠”精神和“精品”意识,是文职教员精业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院校改革后期,大批文职教员将担负着教学和科研工作,这就要求文职教员必须保持厚德精业的价值追求,不仅学术素养要过硬,而且技术技能要精湛。
四、“军队生活”文化认同:强化文职教员职业认同的基础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地方招聘的文职教员将会成为文职教员的主体。但要看到,这部分文职教员基本没有军营生活经历,对军营的军号军歌、集合站队、政治学习、政治教育,以及军队的礼节礼仪、纪律要求等缺乏基本认识,缺少军队文化认同。实践证明,文职教员对军队生活的文化认同是其职业认同的重要基础。
强化军队制度文化认同。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军队生活、军校工作的显著标识。自觉适应院校严格正规的纪律约束是文职教员强化军队文化认同的基本要求。组织纪律是军队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就不成其为军队。院校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军、从严治校、从严治教,文职教员的教育管理也必须在严之里、格之内。文职教员必须切实认清院校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从内心深处强化对军队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的文化认同,这样才能在自觉强化军队制度文化认同中不断深化职业认同。
强化军营生活文化认同。积极适应紧张有序的军营生活是文职教员强化“军队生活”文化认同的现实需要。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任务赋予了教员应在课堂教学交流之外与学员进行生活上渗透影响的特殊要求。为此,文职教员既要注重在课堂上向学员传授专业知识,还应注重在生活中与学员交心交流,帮助学员认识军旅人生、走好军旅之路。这要求文职教员必须自身能够积极适应军营生活,深刻认同军营生活文化,这样才能以自身生活习惯的适应影响和带动学员适应军旅生活,同时促进自身强化职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