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易混易错点
2018-12-06山东
山东
1.“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的区别与联系
客观实在客观存在区别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联系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2.全面理解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
原理 理解 强调 误区物质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运动离不开物质,即强调物质对运动的重要性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运动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物质离不开运动,即强调运动对物质的重要性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3.不能将物质的唯一特性等同于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
物质的唯一特性和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有根本的不同,表现为:
(1)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是指物质的本质。这个唯一特性是在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中规定的,是相对于人的意识、精神而言的。物质除了客观实在性之外,没有别的特性,如果给物质加了别的特性就不能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了。
(2)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是指物质存在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怎样存在的,或者说客观实在本身有哪些属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运动的原因也在于物质自身,在于物质内部存在着的矛盾。运动是物质自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外部力量强加于物质的。所以说,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
(3)物质除了这一属性以外,还有可知性、永恒性、无限性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都是与物质不可分的。在物质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当中,运动属性是关于物质存在的属性,也是物质其他属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4.物质、运动、规律三者之间的关系
运动 规律区别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联系①物质都是运动的,物质离不开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②物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世界就是按照其固有的规律运动着的物质世界,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③要在物质的运动中把握规律,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④简言之,世界是物质的,物质都是运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
5.规律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1)规律具有客观性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联系,不是人强加给事物的。人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造和消灭规律。因此,我们要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2)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3)原理内容:①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和基础;②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离不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4)方法论要求:在现实中,我们需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6.“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不意味着“意识都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
(1)“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说的是一种可能性,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的特点决定了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2)“意识都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只有正确的意识才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错误的意识则不是。
7.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不过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这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它不仅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而且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这要求我们重视精神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意识。
(2)物质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意识的能动作用是第二位的,意识能动作用受物质决定作用的制约,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必须以承认物质决定作用为前提。两者不可分割,也不能并列,更不能颠倒。割裂二者的辩证关系,片面强调物质决定作用而否认意识能动作用,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思想,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而否认物质决定作用,是唯心主义思想。
8.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含义 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区别就是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侧重 强调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反对主观主义 强调按客观规律办事,反对违背客观规律办事原理 物质决定意识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规律的客观性联系 两者都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都把客观存在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化和拓展。二者都从唯物论角度指出了正确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9.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实践起决定的作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原理内容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这种反作用具有两重性,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有阻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促进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方法论 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反对错误倾向 反对教条主义的理论;反对思想僵化的观点;反对只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否定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反对片面夸大认识的反作用,否定实践决定认识的唯心主义
10.认识的来源≠获得认识的途径
(1)认识的来源只有一个,即实践。
(2)获得认识的途径有两种: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通过亲身实践而获得的,间接经验是通过学习和传递而获得的。二者归根到底都来源于实践。直接经验不一定就比间接经验更可靠,而要真正地消化和理解间接经验也必须通过实践,不能止于纸上谈兵。
(3)总之,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获得认识的两条基本途径。不可将认识的来源等同于认识的途径。
11.真理和谬误的关系
真理 真理是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区别谬误 谬误则是与客观对象不相符合的认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反映二者的界限不容混淆。在同一范围内,二者有着明确的界限,不容混淆真理和谬误都属于认识范畴,它们在认识过程中又是统一的①二者相互依存。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没有真理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无所谓真理②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第一,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哪怕是向同一方向迈出的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第二,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真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如果不顾历史条件的变化、不顾过程的推移,真理也会变成谬误联系
12.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不能混淆
(1)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含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它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从认识的广度上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其二,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上的正确反映。
13.意识、认识、真理、理论、科学理论的区别与联系
意识 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相对于物质而言,属于唯物论的范畴认识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既指反映过程,又指反映结果,相对于实践而言,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它包括正确认识和错误认识真理 真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相对于谬误而言)理论 理论是人们把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加以概括和总结所形成的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它包括正确理论和错误理论,不形成体系的认识不成为理论(相对于零散的认识而言)科学理论 科学理论是正确的理论联系 都来源于实践,都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主观的东西,是派生的,统一于实践;内容都是客观的,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科学理论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理论,是真理性的认识、理论;真理、科学理论都属于人们的认识区别
14.把握真理的三个“w统一”
(1)真理是客观性与条件性的统一
任何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真理的客观性强调的是在它所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内,它是正确的。
(2)真理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一方面,真理是客观的,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是绝对的。另一方面,真理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当客观情况或实践发生变化,原来属于真理的认识有可能成为谬误,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是相对的。
要具体把握每一真理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如果不顾历史条件的变化,不顾过程的推移,只是照搬真理,真理也会变成谬误。
(3)真理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真理的客观性,主要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表现在检验真理性认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对同一个确定的对象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即真理只有一个。真理从形式上说是主观的,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