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2018-12-06张鑫
张鑫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表明,我国供给与需求结构的不协调,从需求方来看,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以往的基本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意味着一般性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转向高品质的物质生活和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享受;从供给方来看,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科技等领域以及综合国力都稳居世界前列,但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我国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
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要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解决我国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不平衡的现象,带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充分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受社会发展,经济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影响,在各个发展时期内容和标准都有不同的目标、重点和表现,从长远来看,呈现领域不断扩展、力度不断增强、标准不断提高的动态趋势。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形势下,如何有效推进不同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重点把握福利经济学理论和公平与正义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一、福利经济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
(一)主要内容
福利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经济福利的一种经济学理论体系,萌芽于18世纪末帕累托提出的“帕累托最优”标准,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的出版标志着福利经济学的诞生。庇古根据边际效用基数论,提出两个基本的福利命题:第一,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庇古从第一个基本福利命题出发,提出实现社会生产资源最优配置的问题。因此增加社会经济福利,就要提高国民的收入总量,就必须增加社会产量,而增加社会产量就必须实现社会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庇古推断出自由竞争可以使边际社会纯产品和边际私人纯产品的产值相等,从而达到社会经济福利极大化;第二,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从第二个基本福利命题出发,他提出收入分配均等化的问题,根据边际效用递减学说,一个人的货币收入越少,其边际效用越大;而货币收入越多,其边际效用越小。所以,富人的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小于穷人,把富人一部分钱转移给穷人,实现富人与穷人在收入上均等化,可以使社会经济福利达到极大值。总而言之,庇古认为经济福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收入总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情况,故要增加经济福利,就必须通过生产方面增加国民收入总量,通过优化配置来消除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这些都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基础的理论支持。
(二)现实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以福利经济学为其经济学基础的,根据庇古的两个基本命题,我们可以得出:一是公共服务数量将随着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而增加,而社会福利将随着公共服务的增加而增加;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越高,带来的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而要实现这两点,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调节社会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增加经济福利;需要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公民客观需求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增加社会福利。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当务之急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同样具有显著的经济意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引导和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提高国内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就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在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指出将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作为一大目标,表明我国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将一步突出均等化的导向。而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这一规律,财政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财政资金不足的地区或收入偏低的群体转移财力,产生的边际效用要大于资金用于财政充裕或高收入人群,优化社会生产资源配置,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经济协调发展,财政向贫困地区倾斜,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继而有效缓解社会主要矛盾。
二、公平与正义理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
(一)主要内容
公平与正义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能否达到公平正义常作为衡量个人行为和判别社会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准。公平与正义理论由来已久,世界各国的理论家们始终坚持对公平与正义理论的探索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为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制度公平思想认为,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真正实现人人平等,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是一个实现和超越公平正义的社会。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公平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理论,是我们党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发展过程的理论结晶,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改变了旧制度下的不公平的分配方式,构建公平分配优先、均中求富的经济发展目标模式,邓小平的“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理论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新,社会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分配领域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因此,我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和促进共同发展的必要手段。西方关于公平与正义的理论源远流长。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都对正义问题展开了探讨,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规划了正义之邦的图景,认为理性的实现或者完善表现为服从理性的统治而形成的和谐状态就是“正义”,亚里士多德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想法,提出了关于正义更加完备的正义理论,他认为正义存在于某种既定的平等的秩序关系中,分配公正是城邦稳定、和谐、幸福的政治基础;近代的卢梭、洛克、休谟、康德等思想家进一步发展了正义理论,卢梭认为,应该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来建立国家,人生而平等与平等,富人与穷人在权利和义务面前没有区别,社会达到正义与平等的状态;二十世纪的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在当代产生的影响最为深刻,罗尔斯接受并修正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正义论,继承并提升了卢梭、康德等人的社会契约论,构建了更高层次的正义理论体系,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第一正义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正义原则即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其中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机会均等原则优于差别原则,这些原则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在分配基本公共服务时是公平的。
(二)现实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是基于社会共识,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整体水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巩固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根据公平与正义理论,国家应赋予并维护每个人公平平等的权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国家保障每一个公民都能公正而平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于社会底层群体和经济基础薄弱地区适当照顾,缩小地区和城乡差距,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但均等化不是平均化,不是将基本公共服务上下拉平,完全一致,而是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上,强调“底线均等”,允许合理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允许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公民客观需求,采取不同的“地方标准”,而不是生搬硬套“全国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资源大多聚集于发达地区,导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之间,以及城市与农村之间长期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使村民、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优质资源,改变农村的发展面貌,实现在农村同样“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让城市文明的现代化成果能够更好地往农村和贫困地区辐射,带动城镇化发展的步伐,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保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和城乡之间分配的合理均等,一定程度上缩小市场竞争导致的社会财富、收入和消费的巨大差距,缓解和抑制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结语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社会阶层多元分化,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繁荣虽然重要,公平问题亦备受关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确保每一个公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十九大报告提出,目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稳定地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党和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加社会幸福度,推动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所以,对福利经济学和公平与正义理论的深入研究并理解其现实意义,一定程度上能够指导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区域间的差距,缓解社会主要矛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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