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
2018-12-06
近年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经过整顿、恢复和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又直接受到国家粮食流通体制的影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从统购统销到双轨制到保护价收储和直补,中间虽然经历反复,但总体是向着市场化的方向进行改革。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二者相辅相成。
一、原有粮食流通体制不利于期货市场的发展
我国现行粮食流通体制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其诸多弊端严重制约着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粮食收储机制引起价格扭曲,使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缺失
在目前的收储机制下,储备粮的吞吐不通过市场操作,而是通过计划层层分解。一方面,储备粮操作对粮食市场的作用滞后,很难起到及时稳定粮价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滞后作用下价格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的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在粮价形成机制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期货价格难以反应市场供需情况和对未来价格的走势判断。
2. 国有粮食企业缺乏内在动力参与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粮食流通企业(尤其是储粮)既是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的工具,又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的,政企不分使得粮食流通企业难以独立核算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效益与亏损。近年来,国有粮食企业对政策依赖增加,经营亏损挂账也呈现增长势头,并没有完全成为经营自主、盈亏自负的市场化主体,从而也没有动力开展粮食价格的套期保值。
3. 条块分割的财政包干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利于统一市场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习惯于从本位利益出发,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粮食流通。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贸易链条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阻隔。灾年主产区限制外流、推高粮价;丰年主销区迟购少购、加剧卖粮难。作为国家层面大一统的期货市场,要求尽可能多的买卖双方能参与其中,而行政地域分割成为了各方平等地参与期货交易的障碍。缺乏开放性和竞争性的期货市场,价格很难真正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期货市场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正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意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培育面向市场的农民和粮食企业,从而建立起符合国情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
1. 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奠定了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基石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至今,我国农产品价格只有三种主粮、棉花、大豆由国家制定,其余放开由市场调节。在主粮中,也由供求矛盾最大的玉米开始试点,取消临时收储,调整为市场化定价与粮食直补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这样的改革进程也充分肯定了市场机制在形成粮食价格中的作用。而有着广泛参与者的期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能准确迅速地反映粮食供求状况和变动趋势,则必将成为市场化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2. 粮食企业逐步走向市场,为期货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新机遇
由于过去我国一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我国的粮食企业缺乏走向市场的主动性,亏损严重,人员膨胀。粮食流通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承担粮食收购的政府职能,其他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都要面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面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粮食企业可以通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利用市场信息来指导经营决策。大量粮食企业参与期货交易以后,粮食的生产和流通走向市场化,使期货市场在粮食流通领域发挥风向标的作用,期货价格能对未来粮食市场的供求变化、价格变化作出反应和预测。
3. 发达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离不开成熟的粮食现货市场
购销市场放开搞活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央改革方针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区域性和全国中心粮食交易市场”、“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期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现货市场的支持,粮食现货市场的健康发育,既为粮食现货流通的有序、活跃提供了保障,也为粮食期货交易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现货市场越发展、越成熟,期货市场的基础越巩固,期、现货市场的结合更加紧密,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完善。
三、期货市场能够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供积极的服务
1. 期货市场为政府制定粮食政策提供市场信息
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后,粮食收购保护价将逐渐由市场化的交易价格所取代。但是现货市场流通效率低、竞争不充分,价格是已经履约的,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相对滞后。而期货市场具有广泛的影响作用,价格是对未来供求关系和市场预期的反映。
国家宏观调控可以期货市场价格为基础,变事后调节为事前,即考虑根据预期实施引导和调控,而不单是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才动用储备平抑粮价。通过期货市场可以增强调控效果、降低调控成本,既有利于既保护农民利益,又能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2. 期货市场为降低国家储备粮轮换成本
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四分开”以后,政府负责对国家储备粮的管理和利用储备粮进行宏观调控。为了保证数量和质量,储备局会定期进行储备粮轮换操作,择机逢高抛售、逢低补库存。利用期货市场可以在粮价高时卖出期货合约、在期货价格低时买进期货合约,然后进行实物交割,达到“推陈储新”的目的。由于期货市场特有的保证金制度,既可以降低轮换成本,提高库容利用率,又能保证储备粮质量。
3. 期货市场为粮食企业保障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粮食价格可能会进一步波动。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市场,了解近期和未来的价格信息,通过套期保值管理价格风险,确保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期货市场实行中央集中清算机制,由交易所的交割部门负责交割,参与者无须担心实物交割的违约,使得企业能够合理安排现货经营。另外,进行套期保值的粮食企业现金流稳定、贷款风险小、还款能力强,因而既易得到商业贷款,又可减少被迫对农民“打白条”。
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期货市场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由于期货市场在交易方式和效率、贸易流和信息流的汇集等方面是一般粮食批发市场所无法比拟的,为了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积极培育市场、扩大交易规模、完善实物交割体系、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的功能,建立以期货市场为主体、以现货批发市场为基础的新型粮食流通体系。
1. 期货业和粮食生产者应加强相互合作
期货业要搞好宣传培训,可与各地粮食部门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期货知识讲座和培训班,把期货的两大经济功能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联系起来,让广大粮食生产者了解期货及参与交易。粮食生产者加工商则需加强自身学习,培养一批既懂现货经营又了解期货运作的业务骨干,结合自身优势,合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 适当挂牌新粮食期货合约,丰富市场交易品种
相对于其他农产品而言,粮食生产消费量大、分布面广、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对其生产、流通、消费的检测和信息发布较为完善且较易把握。期货交易所应研究粮食品种的客观规律,制定适合粮食品种交易的政策和制度,在充分调研和宣传推广的基础上推出新的粮食期货合约,丰富农产品期货市场。
3. 期货市场仓单化交割,倒逼现货市场规范化交易
实物交割是期货市场联结现货市场的具体体现。农产品期货交割采取标准化仓单的形式,由签发者保证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品,持有者可用作抵押贷款,也可用于套期保值。随着粮食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期货市场实物交割中的标准化仓单交易方式可以引入现货批发交易中,为现货市场交易提供规范化交易的方法。引入仓单交易后,粮食的商流和物流实现了分离,节省了流通费用。
4. 加快期货市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完善交易规则和制度
期货市场经过90年代的整顿,运作已逐步发展规范。但是,至今期货市场本身及监管制度层面上仍存在许多根本性问题亟待解决。有关部门应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及时出台并逐步修订完善形成中国的期货法,从法律层面上落实对市场参与各方的正当权益保护。期货市场监管重点应放在查处市场操纵、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上。交易所要通过一些新的途径,如完善合约设计、修订交易规则、严查分仓联手、建立期货运作基金等,及时化解风险、适时稳定市场。
(中国银行总行全球市场部,北京 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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