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境电商发展问题及建议研究
2018-11-29孙铭君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37
宋 烨,孙铭君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1 跨境电商的内涵
跨境电商是指地处于不同关境的两个或多个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支付、达成交易,并通过第三方物流配送相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性商业活动。近年来,尤其是在2013年以后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呈下降趋势,而跨境电商行业异军突起,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交易规模逐年递增。
2 江苏省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江苏省一直以来就以制造业发达而闻名全国,尤其是在机械、轻工、纺织服装、化工等轻工制造业方面产能优势明显。此外,以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也在全国领先。优势制造业利用其原有的产能优势和市场份额,在开展线上平台建设过程中更加顺利,根据线下实体店铺打造相应的网络销售点,可以迅速形成商品的线上销售模式。
2013~2016年间,江苏省跨境电商B2B模式交易规模逐年增长,且同期增长率越来越大,表明江苏省的跨境电商正处于一个上升期。参与跨境电商的商品种类也在逐年递增。数据显示,2018年1月,江苏全省新增跨境电商备案商品9 745种,是去年同期的406倍。主要进口商品从开始的智能手机、工业制造材料等高新电子科技产品到新增的进口零食、婴幼儿奶粉、婴儿洗澡舒适躺椅等婴幼儿用品,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种类在不断丰富,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仍然以制造业为主,机械产品、交通制造产品、化工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服务业也加入到跨境电商出口当中,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制造服务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3 江苏省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商品通关效率缓慢
传统外贸的通关流程存在周期长、效率低、频率低的特点,很难满足跨境电商的需要。而跨境电商的交易又有批量小、批次多、品种多样化等特点。这种变化降低了通关效率,对海关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货物出关要先申请报关,其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也产生了一定的费用,长此以往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货物因各种原因导致申报失败而滞留在海关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这不仅耽误消费者签收商品,更是损害了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的信誉。
3.2 中小企业出口退税难
在出口退税方面,鉴于江苏省中小企业多,龙头企业少的特点,许多中小企业在通关时选择用邮政小包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对实物的物流监测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存在很大的风险。同时还带来一定麻烦,就是在报关审核的时候,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待遇。
除此之外,许多进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由于具有单笔交易量少、交易次数多的特点,通常会选择以快件的形式出境或入境,这就造成了在通关审核时的难题——如何判断快件是属于个人物品还是贸易商品。有时还会出现众多待查验物品堆积,无法进行有效分辨的情况,不少跨境电商企业试图利用这一漏洞偷税漏税,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审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3.3 产品同质缺乏创新
虽然江苏省以加工制造业为基石,在商品方面种类繁多、品种齐全,但是在销售市场上,随处可见一模一样的商品堆积在一起,几乎每家商店都在售卖,商品的模仿性严重,缺乏有新意的、与众不同的、能够让人眼前一新的商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还有一些价格十分低廉的同类商品,打开商品评论会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卖家将质量未经过检测的工厂存货直接出售,不仅坑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电商行业的发展。
江苏省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和传统的出口商品类型相似,主要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为主,所占比重一直在60%以上,产品本身就是劳动力密集型商品,很容易导致产量过剩、市场饱和的现象。
3.4 相应法律法规出台滞后
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地方的法律法规,中国的跨境电商起步较晚,江苏省的电子商务又出现较早,基于这一矛盾,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总是存在滞后现象。也就是当出现问题时,并没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可以作为参考依据,只能通过工商部门的协商或者按经济法、合同法当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判定。这对跨境电商的有效有序发展造成了极大阻碍。跨境电子商务还涉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这就使得出现贸易纷争的时候,只能依照国外或者国际的通用法则进行仲裁协商。
目前涉及跨境电商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尚未制定统一的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跨境电商的多个环节和多个法律关系仍处于法律调整的真空地带,缺乏相对统一的政策规范和监管标准。各个试点城市都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部分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在监管上过于宽松,间接形成了政策高地。就行政监管而言,在跨境领域仍处于探索阶段。
4 江苏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4.1 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方面,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商家和消费者对支付安全以及结算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江苏省政府应当整合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创新,鼓励第三方支付平台、金融机构、网上银行和外贸企业展开合作,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和网络结算的要求。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多样化支付体系。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资金链上不如大企业有竞争力,融资渠道、资金来源、合作机构都是中小企业所缺乏的。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获得更多的周转资金,开发更多的合作项目,以此来保障自己向跨境电商模式转型时拥有足够的支持。
4.2 提高商品通关效率
为了适应当前通关商品数量增加、种类增多的现状,通关口岸应当优化整合当前复杂繁琐的通关手续,提高商品过境的效率。可以将原有的检验检疫环节进行精简,由政府和海关共同打造通关审核体系,不必所有手续都在通商口岸进行检验,可以在内陆进行初步审核,利用网络进行信息登记,通关时进行复检。可以对企业进行规模分类和信用评级分类。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可以进行报关报检资格注册,对企业的出口商品安排特殊的窗口服务,降低检验难度。对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可以放宽审核程序,优先进行通关服务,加快体系建设。
4.3 将原有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相结合
江苏省制造业基础雄厚,优势产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冶金和化工等产业,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猛,产业规模已过万亿元。江苏省的电子产品和服装制造业历来就是外贸当中的重中之重,虽然江苏省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比较明显的地区,但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高,在要素禀赋方面兼具劳动力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这就是在传统贸易当中江苏省的外贸总额在全国领先的原因。在已有的产业结构中,可以将原有的外贸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相结合,在B2B模式中利用海外仓储进行跨境销售,从而促进传统贸易模式的转型。
4.4 增强中小企业自身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目前在向电子商务转型过程中表现出更多的是相互模仿和借鉴,许多非规范化的商业行为层出不穷,偷税漏税行为也屡见不鲜。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本身的商品竞争力和规模不足劣势十分明显,这种劣势不能通过合作解决,也没有在短时间内通过融资渠道扩大商业规模的能力。要想在众多的电商企业中生存发展,必须加强自身的竞争力,核心就在于自主研发创新,避免产品的同质化和发展模式完全抄袭,打造自己商品的核心价值,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探索自身特点,通过有效宣传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4.5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党的治国方略,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模式,结合了传统的外贸进出口和第三产业服务业,物流、电商、网络、金融机构等多种行业、多个环节、多项模块的共同参与构成了其复杂性,不同电商模式、不同交易主体、不同交易商品也意味着监管的难度将大大提升。只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法律法规的指引作用和强制作用,才能保证跨境电商参与者在操作上符合行业发展的规律,避免非规范化的、违法的、危害消费者安全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发生。同时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为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