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教育评选为非法敛财站台
2018-11-29许兴亮山东泰安市基础教研室
教书育人 2018年1期
许兴亮(山东泰安市基础教研室)
近期,本地一所学校被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命名为“全国首批核心素养示范学校”。在挂牌仪式上,该培训机构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将举办“全国首批核心素养示范学校”评选活动,评选一百所“全国首批核心素养示范校”。
众所周知,时下,核心素养既是国际教育的热点,又是深化课程改革的新航标。可问题是,高中课程标准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还在修订之中。换句话说,关于核心素养的权威性标准还没出台,如此评选依据什么?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各类评选活动的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评选活动大幅减少,可有些民办教育机构却逆势而上,借机敛财评选甚嚣尘上。今天,你举办“未来教育家展评”;明天,我就开展“寻找教育家活动”;今天,你组织高效课堂评选;明天,我就开展深度学习竞赛……可谓乱相环生。表面上看,这类评选活动是弥补教育行政的不足,繁荣国家教育事业,而实质上却是对教育规则的破坏和对教育科学的亵渎,既造成了国家教育资源的流失,更扰乱了教育市场。
就拿“全国首批核心素养示范学校”来说,命名本身就有问题。核心素养是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教育成果的体现,而不是教育行为。国家核心素养标准尚未出台,就有了核心素养成果,这不是笑话吗?教育是一门科学,是一门不同于其他门类的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对这类教育作假行为,教育行政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管,任其妄为。要拿起依法治教的武器,从严处理,还校园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