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思考
2018-11-27范皓翔马骁周炜
范皓翔 马骁 周炜
[摘 要]近年来,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清产核资、财产清查和计价核算,推进以资预结合为主的资产统筹管理,有效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但仍存在统筹意识淡薄、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缺位等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强化钱物并重观念、严格落实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和开放资产管理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统筹监管;开放;信息共享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8.18.001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8)18-000-02
1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资产统筹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统筹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资产的重要性,在资产购建时直接列入当年的预算经费支出,不考虑经济回报,从而导致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资产的管理,没有将资产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上议事日程,钱变物后即被轻视,脱离监管。大多数单位只注重财源,轻视资产,认为资产本身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重用輕管,个别单位甚至认为资产可以随意使用,用坏了就继续购买,缩短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导致资产毁坏流失,严重挤占了预算经费。
1.2 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制度落实不到位
资产的全寿命管理涵盖从预算编制、增减、调拨、盘查一直到最终报废处置,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同时缺失与资产损失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导致资产使用、管理、核算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资产使用、管理、核算人员之间责任不明。因此,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发生流失、浪费时,责任难以追究到具体单位或者个人,从而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十分普遍。有的单位每年都进行资产清查,但在清查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不认真核对资产型号、购建时间和使用状况,同一类资产只要数量一致就算是账实相符,导致账面资产与实有资产相差甚远,并没有很好地落实资产清查工作。
1.3 资产监管工作缺位
一方面,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基本都采取直线职能型的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本身就存在缺陷,即单位下属的各个职能部门实际上都是不同的利益集体,各自带有很强的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监管的执行力度必然会出现弱化。另一方面,按照资产归口管理的要求,设备类资产由于本身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所以此类资产都被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这样一来,资产监管既要面临利益集体的形态干扰,又会受相关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影响,势必会进一步加剧资产监管缺位的程度。不难看出,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便某个单位存在完善的资产监管职责制度体系,但由于制度执行上的阻碍,也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1.4 信息系统闭塞,管理手段落后
负责预算经费管理的“会计账务管理系统”和进行资产管理的“资产管理系统”相对独立,二者互不联通,导致资产登记后即脱离了财务系统管理,既增加了财务部门查验手续的审核难度,也导致账实不能实现步调一致,人为地将二者拖延割裂,增加了钱变物后脱离监管的风险。按照现行的法规制度,财务部门负责按职能对资产进行总分类和明细分类核算,事业部门负责实施明细核算与统计,定期与同级财务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单位核对账目。根据规定,虽然财务部门、事业部门和实物资产占有使用单位都在进行核算、记录,并且定期核对,然而规定往往执行不到位,账目结果不可靠。“资产管理系统”自身存在不足,缺少资产影像资料的相关记录,并且无法进行开放的终端查询。在资产占有使用缺乏公开透明和群众监督的情况下,资产计价挂账就容易流于形式,资产安全也会面临挑战,进而会发生违法违纪的腐败问题。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
2.1 树立钱物并重、资预结合的观念
第一,正确认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地位、作用。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物资器材、房屋地产,乃至日常的办公用品、器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数量、种类、价值各方面都在不断上升,既不利于发挥人力作用,也直接关系着财力投入与产出的效率。第二,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与经费共同纳入单位的财务规划、计划,统筹资产购建与预算经费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益。第三,加强财务部门对资产的监管。财务部门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监管部门,从以往的工作实践来看,长期以来忽视了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除了思想认识不到位,也有工作繁杂的原因。财务部门应增加资产监管力量,把钱物并重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2 严格落实资产计价核算和产权处置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要通过清查彻底摸清、摸准各产权登记基本单位的资产数据,各部门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取得的实物资产都必须进行计价核算。各部门在季度清查的基础上,年底必须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或盘亏实物资产,必须根据实物资产盘点情况报告表,及时调整账面记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处置应严格落实审批权限,在处置实物资产产权时,必须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各部门要对其占有、使用、管理的资产进行产权变更以及注销,必须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的处置条件、批准权限和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2.3 严格落实责任管理制度
针对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行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明确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并建立单位党委领导下的实物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实物资产管理的领导、协调和宏观控制等工作,定期对所属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在实物资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和库存物资总账,其他部门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关明细账,确保所有资产都有具体责任人,资产的每一次变动都要在财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进行资产交接并报财务部门备案。通过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以及个人的职责,落实责任制管理,确保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物尽其用、钱尽其效、钱物并重、管用一致。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做到增减有登记、报废按程序、实物有人管、离任有审计和账物相一致。切实加强实物资产的动态管理,实行“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即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资产管理负全责;处室分管人作为间接管理者,负责本处室资产账、簿、卡的登记和实物的增减、在用状态管理;处室使用人作为实物的直接经管人,负责实物的保管和在用,填写责任卡,签名登记,注明使用时间、在用状态,离任时做好移交和注销。
2.4 加大资产审计监督力度
第一,加强离任审计监督。各部门要与资产管理者签订实物资产管理责任书。管理人员离开本单位前,必须清查、核对分管使用的物资,填制移交清单,在上级资产管理部门和审计人员的监督下交接,新接任人员和保管人员必须在账本上登记清楚接管时间,交接不清的不能离岗。同时,审计人员要对其主管的實物资产进行离任审计,主要审计各种实物资产的账与账、账与表、账与物是否相符,各种报废、报损的资产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流失。第二,加强资产存量的审计监督。加强资产存量的审计监督主要是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构成,重点是存量资产的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审查必须同时包括账簿对应关系和实地实物盘点,以监督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堵塞钱变物后出现的漏洞。第三,加强资产变动的审计监督。主要审查实物资产出现新增或减少时,购买、建设、出售、销毁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合理,账簿登记是否清楚、及时,尤其是毁损报废资产变价收入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
2.5 开放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创新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使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到资产存量可视、资产调剂可知、资产处置可控,通过可视化管理降低资产管理运行成本,并依托网络技术实时分析、监控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提高资产购置、输送、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准确性。第一,完善资产登记要素,建立连接通道以共享数据库。资产增减的原始记录要由各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详细记录,并由财务部门进行查证核实,在经查确属无误之后,方可办理结算付款,已经办理结算付款业务所对应的资产基本信息不得删改,确保资产信息一次性录入完整、准确、共享、及时和一致。第二,实时掌握单位资产的信息。接受捐赠和由其他经费渠道购建的资产,也要由事业部门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接受捐赠和由其他经费渠道购建资产的基本信息。财务部门和资产占用单位均需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组织资产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及时反映资产占有使用的真实情况,实时掌握单位或部门资产的配置、价值、存量、使用寿命和使用状况等动态信息,为有效利用资产和加强管理提供资料。第三,提供终端查询。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开放的信息通道提供终端查询,以方便大家通过开放的信息平台查询资产,了解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的实际情况,提高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并接受群众监督,减少资产闲置浪费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平台统筹管理资产。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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