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探讨:社会演进中体育地位的回归
2018-11-25王永平常乃军马振华
王永平,常乃军,马振华
(1.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2.山西大同大学体育与健康研究所,山西 大同 037009)
当今社会是一个以知识信息化、市场网络化、金融电子化和经济全球化为鲜明特征的大开放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格局下,体育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日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研究人类社会演进中不同角色视角下的体育地位问题,实质上是研究体育在推动社会演进中的作用问题。所谓的地位,是指人和事物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不同的人和事物能够从多种维度进行叙述和描绘。藉于此,体育地位的真实表达,将借助于体育在推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来完成。
梳理相关文献,发现体育在社会演进中的地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明确的观点。有不少学者从体育增强民众体质和民族凝聚力等视角出发,阐释了体育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更多的学者是按既有的体育分类标准,分别独立论述了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两个重要形态在社会演进中的地位。机械割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内在联系,必然导致体育地位的角色错位、角色越位、角色缺位等定位错误,为体育应然地位的重构无形中设置了理论上和实践中的难以逾越的鸿沟。
1 角色错位:体育地位的一种扭曲存在
在现实社会中,对任何一种行为,社会、组织、群体及他人往往对其都有一定的期望,但各种条件的约束经常导致实际行为脱离人们的期望,这就是一种角色错位。角色错位本身也是一种角色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相对扭曲了的角色行为。目前的体育地位也出现了角色错位的现象。追本溯源,体育源于人类生存的需要,它是通过个体在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中,通过竞争展现自我、超越自我,进而展示人类身体的魅力,这是人类喜欢和参与体育的原因之一[1]。然而,本质上的向好期望不一定能为体育在社会演进中扮演的真实地位“埋单”,体育地位的扭曲存在是对体育本质认识的肤浅和价值观错位的具体表现。
对于体育地位背离体育本质的扭曲体现,可以从相关文献中觅得佐证材料。有学界专家认为:“竞技体育是体育的一种形态,特别是高水平竞技体育是以竞赛取胜为目的的体育活动,这是普世的共识。”[2]有体育管理者认为:“作为竞技体育,就是要拿金牌,这个目的很单一。”[3]从竞技体育比赛结果来说,不可否认,金牌肯定属于“更快、更高、更强”者,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问题是“奥林匹克主义”的本质精髓似乎被掩盖了,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希望借助“体育运动”这一特殊的文化载体和教育功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试想,个体都抱着没有机会捧得“金牌”归就不参加体育比赛的思想,是不是就与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所倡导的“重在参与”信条相错位呢?假如只看到金牌,而看不到隐藏在金牌背后的本质,那么,竞技体育的目标就必然表现得很单一:金牌=竞技体育。第16届中国亚运会代表团副团长殷宝林认为:“竞技体育争金牌有什么错?不争第一还谈什么体育精神、奥运精神?奥运精神就是更高、更快、更强,如果参加比赛不想着去争金牌,那还搞什么体育?不争金牌,那就违背了体育精神,甚至违背了体育道德。”[3]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金牌至上的价值观念被如此渲染,这种扭曲的竞技体育观势必会导致错位的体育地位。在金牌至上的参赛氛围下,中国的竞技体育放弃了体育本质的终极目标,必然会出现本末倒置的角色错位,进而威胁到体育的应然地位。
谈到体育地位的扭曲,不得不提及群众体育的错位表现。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后,胡锦涛在表彰大会上发出了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历史号召。所谓的体育强国,重点是群众体育的健康发展,社会成员能够以强身健体、娱乐消遣、社会交往为目的自愿参与体育锻炼活动,但事实是群众体育的发展与体育强国的战略相距甚远。早在20世纪末,我国就启动了宏伟的全民健身工程。但总体来看,群众体育的实施重点在城市社区,覆盖面比较狭窄,惠及人口并不多。在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中,我国有农村人口6.74亿,占大陆总人口的50.32%[4]。农村体育器材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严重短缺必然导致体育人口的缺失,怎么能保证体育强国梦的实现呢?将全民健身工程的重点放在城市,综合我国国情来讲,是不能保证惠及大多数人的群众体育健康发展的。形象地讲,我国的群众体育是小众体育,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群众体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说,群众体育扭曲的、错位的发展,小的方面讲威胁到体育的应然地位,大的方面势必影响到体育强国梦的实现。
2 角色越位:竞技体育在一定时期代替体育的地位
体育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直扮演着客观存在的社会角色,伴随着历史的车轮一直在进步着,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竞技体育是现代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独特的竞技性、游戏性和严密的组织性在社会演进中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但在竞技体育的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因为片面寻求短期的政治、经济目的而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也即用竞技体育的社会地位完全代替整个体育的地位,无形中侵占了群众体育的地位,进而使体育出现了畸形的发展格局。
发展中国家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相比,表现出较高的社会地位,这一点可以从发展中国家的体育发展战略得到评价。不仅如此,即使将体育与国家层面的其他领域做横向的对比,其地位也是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其他行业在国际上总体比较落后,上层建筑要提升自身的国际知名权和某一领域的话语权,一般会优先发展竞技体育,把竞技体育的发展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能把体育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看待,也就从另一个视角衬托出了竞技体育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5]。新中国成立以来,体育制度总体上实行的是举国体制的竞技战略,基本上是集全国人力、财力和物质资源来办体育,这样的例子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举不胜举,这种全民办竞技体育的社会制度必然使国家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有所提升,振奋了民族精神,也就奠定了竞技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6]。所以,从角色越位的视角分析,同其他形态的体育相比较,发展中国家的竞技体育就是扮演了这样越位的角色,但总体是被社会认可的。
3 角色缺位:群众体育的现实地位偏低
在体育地位的研究中,理论地位和现实地位是一并存在的。理论上讲,各种体育形态都应有重要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在社会发展中各种体育形态还是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先后发展的问题。我们接收的上层信息是要保持不同形态的体育协调发展,但客观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会有轻重缓急之分。前文已经提到,竞技体育在社会演进中的体育地位偏高,受国家意识的影响似乎扮演着角色越位的体育地位,而从角色缺位的视角分析,群众体育在社会发展中地位则偏低。
3.1 发展历程:群众体育的制度缺位
宏观上考察,体育的地位在社会演进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理论上认为群众体育“是当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领域;是现代社会中的桥梁;是现代社会人民精神生活活力的源泉等等”[8]。以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历程梳理其制度的变迁,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9]的发展口号。20世纪50、60年代,在借鉴前苏联体育制度的基础上,诸如劳卫制、广播操与工间操制度、职工体育制度、基层体协制等体育制度相继出台,这些制度呈现出为政治服务的特征,强调体育为国防服务,为社会生产服务,群众体育无形中被赋予了极强的政治功能,反观那个时代的群众体育实质上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10]。历史的车轮运转到20世纪70、80年代,群众体育逐渐形成以单位制为主体,如火如荼地开展。90年代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社会角色,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还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群众体育制度的改革步伐迈得似乎小了一点[11]。群众体育在组织管理、运作模式、活动空间、活动内容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与群众体育发展相对应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发展手段等方面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角色理论上来讲,与社会发展相对应的群众体育制度发展出现了明显的缺位。
3.2 回归个体:群众体育的人本思想缺位
从社会学、哲学的视角看人和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系统的发展本质是人类自身的发展。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体育作为人类肢体运动的身体文化,无形中促进着人类自身的完善和文明的嬗变。在我国,从“群众体育”这一名词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全能型政府”主导下大体育的影响而存在,从一定意义上偏离了体育发展的本质要务。但综合分析我国体育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从“锻炼身体,保卫祖国”“团结拼搏,振兴中华”到“革命加拼命”,再到“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等不同时期的体育口号,可以看出,体育与政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群众体育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选择。为了应对不同时期国家的发展,群众体育的发展一直站在政治的制高点,很少考虑个体的特质,从社会发展和角色理论来考察这一问题,其本身就是一种角色缺位的表现。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解放人,给人以更多的自由,进而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迫切需要人的价值回归,也需要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马克思在其论著中多次指出,人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复杂的社会存在物,它的存在是与社会、自然和精神相统一的存在,它的需要也是与社会、自然和精神相统一的需要,它的活动也是与社会、自然和精神相统一的活动[12]。总结其观点的核心,认为人是由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概念的宏观解释来微观分析群众体育发展现实,如果把“人”分裂开来,从身、心的分裂再到身体的分裂,所谓的发展其实只是一种分裂式的发展[8]。也就是说,从主观上片面强调了器官、系统的发展,没有很好地从人的整体发展上去考虑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这也就回到我们研究的中心问题,群众体育在社会发展中为什么地位偏低,因为长期以来,全能政府秉承“全国一盘棋”的“大格局”,没有很好地考虑人的个体差异性,对群众体育的发展搞“一刀切”,体育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用来追求阶段性的政治目标是可以的,但其最终不能取代体育的终极目标,那就是价值回归,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
4 角色定位:重构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应然地位
社会转型期涵盖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势必也会辐射到体育的发展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国际体育迅猛发展的大背景,在深度分析了体育在社会演进中地位方面的角色越位和角色缺位的表现,结合当前我国体育制度的现状和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观,如何与时俱进地重构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应然地位,是从角色视角研究体育地位的核心所在。
4.1 越位回归:宏观上对体育应然地位做出战略性的调整和引导
在我国,体育被视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同时,体育服务于国家的目的也决定了政府的核心位置。审视我国的政府运行机制,国家从宏观上仍然控制着大部分的社会资源,整个体育的运行机制也基本上表现为“一元化”的基本格局。政府先后制定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纲要和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战略协调发展”[12]的发展战略等。不同时期的战略实施推动了不同时期体育的发展,同时也夯实了体育在整个国家中的社会地位。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我国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一切都归功于政府主导下的体育管理体制。国际奥委会原副主席、中国奥委会原主席何振梁先生曾撰文分析:“2008年以后我们怎么办?我们是把黄金时期持续下去,还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奥运会对推动体育事业只起了昙花一现的作用?这是每一个体育工作者都必须面对的问题。”[13]面对这样的现实,结合我国体育体制和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体育地位,国家层面应该因势利导地做出符合社会需求的角色选择。
新的发展形态必然是由社会大环境的形态所决定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举全国之力办体育,把办体育当做政治任务来完成,是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体育需求的进一步提高,旧有的政府体制逐渐显现出了不适应,政府在体育发展中地位亟需做出必要的角色调整,进而理顺自身在体育发展中的应然角色。
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的职能也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调整,已经逐步把属于市场的职能和角色逐渐交还到市场,政府的职能和角色具有宏观性和调控性、权威性和规则性、供给性和保障性、矫正性和弥补性等特点。所以,在处理政府在体育发展的角色定位上,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现有模式,即不能把政府办体育和社会办体育的关系太过理想化,片面夸大社会组织办体育的作用,完全脱离开政府办体育也是不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而是希望政府在社会经济和社会结构变迁中逐步找到一条既符合世界体育发展潮流又能较好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现行的体育运行机制,也不能继续在“举国体制”道路上继续发展,切实谋求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有明显地域优势的道路。
4.2 缺位补偿:微观上对体育应然地位着眼于个体利益场域的客观需求
体育的发展与进步最终体现在个体的全面发展,作为个体的人其社会地位提高,也必然包含体育的因素,因为这样才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表现。从个体利益场域的视角去研究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最能被大众广泛认可的视角。能够准确把握个体利益场域,廓清个体利益在体育发展中核心角色,是全面认识体育在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一个全新切入点。
从伦理学的观点看,构成个体利益场域的基本要素有三个内在的规定性:第一,个人的限度。15、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个体的人从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完全意义上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的主体性精神也自然被重新确定起来,人的解放、进步和发展所赖以存在的所有丰富条件才从个体利益自身找到生长点[14]。人的限度所包含的人的个性、人的存在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才真正占有地盘。近现代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残存的人身依附关系,为独立人格的形成创造了社会经济条件。强调个人的限度,意在“人应该以自己为唯一的目的,而不是服务于任何超越于人的意图的工具”[15]。当个体主体忘却自身利益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精神而纯粹着眼于他人的利益时,讨论人的发展必然是纯概念的纠缠,不仅难于廓清个体利益的场域,也无法言说人的全面发展。如果失去个体利益,那么社会的其他主体如群体主体、社会主体或国家主体的利益也必然荡然无存,所以说个人的限度是个人获得其存在的最基本的自然法理规定性,也是社会个体获得全面发展的最原初条件,实践中能够尊重个人的限度、尊重个人的独特性,也就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发展的权利、进步的权利。第二,个人的尊严。个人的尊严就其本质而言是内化的人格力量,是个人作为他自己存在的精神因素[16]125。换句通俗的话说,如果尊严可以转换成计量单位测量的话,那么它就是一把尺子的第一刻度,当第一刻度被忽略或者污损后,这把尺子的有用性就大打折扣,甚至将被废弃。13、14世纪以来人文主义者就倡导人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一直肯定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第三,个人的责任。在伦理学视野中,责任与义务是等量齐观的,人的行动所指向的义务与责任是和谐一体的。没有义务自然不会有责任,有责任必然有义务,责任是先于义务的,因而,应当坚持人格至上论的立场,把责任作为个体利益的构成要素。
从个体利益场域来分析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从微观层面来考量这个问题的。前文详细解读了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体育在社会发展中是如何享有其应有的地位。从微观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人的发展,只有人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和社会才能体现出其进步性、开放性[17]。所以,只有从个体利益场域的个人限度、个人尊严和个人责任三个要素去探寻个体在参与体育活动中的表现,才能恰如其分地廓清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应然角色。
首先,个人限度是个人获得其存在的最基本的自然的法理规定性,也是社会个体获得全面发展的最原初条件。尊重个人的限度、尊重个人的独特性,也就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发展的权利、进步的权利[16]127。在体育的发展中,片面回避个人的限度因素,也就是不关注个体利益;如若失去了体育发展中个体利益的地位考虑,那么体育中的不同形态体育的发展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的地位也必然荡然无存,谁都无法颠倒这个存在于微观世界经久不变的辩证法。所以,在探讨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应然地位时,应首先考虑人的生存、发展、进步的权利。这些最基本的权利不能得到合理保障的话,也就无法说人的全面发展,体育在社会发展中地位就更无法得以保证。
其次,个人尊严是个体之所以为人的支撑点。人若在追求幸福和自由、财富和地位、民主与权利的同时,丢掉了最宝贵的尊严,或者被摧毁了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人格力量,那么,也就失去了人在生活世界中的意义[17]。基于此种理论,探讨体育的应然地位时,也应该考虑个人的尊严,不能因为追求以上所列举的方方面面的个体利益,而丢弃了马克思所说的做人的尊严,也不能让支撑人所以为人的人格力量丧失殆尽;否则,体育的应然地位无法被社会认可,无法上升到宏观的人,人的全面发展也根本无从谈起。
第三,个人责任是人践履义务时表现为对自我生命一定界限的超越,在于不断完善个体自身,合法获得个体利益,进而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义务实体[13]。体育植根于一个个鲜活的个体,个体在践履体育义务的同时不自觉地担当了发展体育的责任。个体在参与体育的过程中,从个体场域微观角度看,在提升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过程中,由于持久落实了责任,变得有能力影响自己周围的其他人,也能激发其他人相同的勇气和能力,从而也就带来了人类普遍追求的体育利益,所以在理顺体育应然地位时,加强对个体体育责任的培养也是应然需求。
5 结语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一直活跃在社会演进的不同历史时期,但由于政治化、商业化、功利化的影响导致其社会地位总是不能形成恰当的社会表达,更多的是见诸于不同体育形态的片面表达,出于政治和国家的利益,竞技体育以偏概全地表达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是为角色越位;出于个体利益的场域,群众体育又弱化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是为角色缺位。厘清体育的社会地位应该回到人的全面发展本源,既考虑宏观层面的国家利益,也不能忽视微观层面的个体利益,才能理顺新时期体育在社会演进中应然角色,进而达到促进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1]屈文喆.竞技体育异化现象的社会学探析[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0,24(2):22-25.
[2]熊斗寅.“杨殷争辩”的思考:中国体育该往何处走[J].体育学刊,2011,18(1):1-5.
[3]代表团官员抨击新华社记者:简直是黑白颠倒[N].扬子晚报,2010-11-16(A2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12-04-20)[2017-09-15].http://www.gov.cn/test/2012-04/20/content_2118413.htm.
[5]李庚全,张玉田.从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审视体育本质和体育地位[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33(11):6-7.
[6]王素强.体育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J].山东体育科技,2004,26(3):69-70.
[7]尤佩林.全球化与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J].民族教育研究,2002,13(1):91-92.
[8]黄亚玲.体育全球化的文化反思[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1,17(2):7-8.
[9]何振梁.北京奥运会对我国发展的影响[J].体育文化导刊,2004(3):3-5.
[10]杨文轩,陈琦.体育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40.
[11]刘德佩.体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35.
[12]徐愫.生活质量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49.
[13]卢元镇.全民健身与生活方式[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95-98.
[14]卢元镇.体育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56-58.
[15]弗洛姆.为自己的人[M].孙依依,译.北京:三联出版社,1988:133.
[16]杨竞业,姜晓丽.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当代论域[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125-127.
[17]斯马特,威廉斯.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M].牟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