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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发挥高校内部审计在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的作用

2018-11-16王春琴许灵娇万欢龚垒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10期
关键词:监督执纪内部审计高职院校

王春琴 许灵娇 万欢 龚垒

【摘 要】 本文结合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实践,分析了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在监督执纪工作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阐述了如何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有效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思路。要提升对内部审计成果的重视程度;加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上的联系与沟通;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工作。

【关键词】 高职院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内部审计;促进落实

高职院校是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我国的高职院校发展速度较快,综合性逐渐提高,在发展高职院校方面我国也投入了越来越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日益扩大、管理队伍不断扩充,相应的违规违纪风险也在不断上升,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高职院校的贯彻落实是学院管党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要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于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努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而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线索是关键,是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当前,高职院校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主要有信访举报、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这些问题线索渠道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而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学院的监督手段之一,旨在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线索,并提出整改意见,不仅可以促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警惕性,更能为纪检监察人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供有效的线索来源。

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将“第一种形态”这个基础性形态更好地落实到位, 是目前学院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处亟待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和区别

监察审计处和纪委办公室,它们属于学院管理部门中的两个重要监督机构,在学院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指出,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1]内部审计能通过对各部门各分院的各项审计,诸如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干部的离任审计等揭示学校日常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舞弊风险点,及时地发现不规范的行为,并对所发现的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其监督对象是本单位从事财务(政)收支及相关经济事务的部门和个人。

纪检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并对其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工作对象是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其工作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主要的工作方式是接到相关举报、信访等问题线索后再启动调查程序,不能很主动的掌握一些业务情况,导致难以及时发现学校日常管理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难以在事件萌芽期通过“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及时遏制。

而内部审计恰恰弥补了纪检监察工作这方面的不足,内部审计能通过日常的审计工作深入到业务活动中,能够及时主动的发现问题,找到偏离制度、文件的不规范行为,并将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及时与纪检监察人员共享,然后纪检监察人员可以迅速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在,这样可以降低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的几率。

二、内部审计在高职院校监督执纪工作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目前大部分学校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都是合署办公,从组织架构上来说,更有利于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不仅可以拓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来源,还能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内部审计成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不到有效运用的情况,普遍的原因如下:

1、内部审计结果未得到审计部门及学校管理层足够重视

在大部分高职院校,因被审计部门还不能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意义和作用,认为审计工作妨碍了日常工作效率,因此,审计工作得不到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导致审计成果的浪费,也无法将审计问题线索为纪检监察人员所用。

2、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沟通不到位

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形成审计报告后,未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导致纪检监察人员对那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线索不能及时处置、提早预防。

3、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且内部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更新不及时,导致内部审计质量无法保证,不利于提高问题线索的可利用性。目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多为财务专业人员,审计方式多采用检查、观察、询问等较为传统的审计方法,对于风险评估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方式了解和使用的不多,直接影响审计成果的质量与审计效率,也就难以保证有效的问题线索信息。

4、内部审计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

除经济责任审计是按规定接受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外,目前其他审计项目仅仅是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才开展,没有形成完善健全的审计工作体系,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主动掌握和管理风险的作用,无法及时的发现问题线索。

三、如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强化落实“第一种形态”

1、提升对内部审计成果的重视程度

要改變审计报告出具后就被搁置的现状,要引起学校领导层的重视,并将审计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保证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足够重视,起到警示、教育和制约的作用,在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的同时可以形成自下而上的执行体系。

2、加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上的联系与沟通

加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上的联系与沟通,利用好两个机构合署办公的优势,注重资源共享。同时,加强审计部门与本院校各职能管理部门及分院的业务交流与沟通,使其能够深入了解学校的日常运作管理,并主动掌握一些相关信息,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充分收集问题线索。

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增加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及时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技能,保证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确保内部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准确性和可利用性。

4、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工作

(1)建立高职院校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常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将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做到全覆盖,可涵盖各职能部门、各分院,审计内容除财务收支审计外,还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管理效益审计,增强问题线索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发现存在的一些潜在问题,依据相关法规条例,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其有针对性的及时整改,不仅可以预防经济腐败,提升管理效率,也能充分的收集问题线索,便于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掌握问题线索,改变其坐等问题线索的现状,提升其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主动性,抓早抓小,让红脸扯袖成为常态。

例如,内部审计部门可在每年年底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作为制定下一年常规审计工作计划的参考依据。常规审计项目可以以部门或分院为单位,根据每年的风险评估结果,优先安排风险级别较高的部门或分院,保证在若干年之内常规审计可以覆盖整个学院,以便主动发现学校各部门、各分院日常运营管理中的风险隐患,避免管理漏洞。同时把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分院的问题线索收集起来,并利用监察审计处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的优势,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不定期地開展专项审计项目。围绕政治热点焦点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但缺乏可查性的举报或信访内容等,可采用专项审计的方式,深入到业务活动中,提高问题线索的可靠性和可查性。

比如,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导向,开展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人员通过查阅相关财务凭证,检查经费使用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用公款参与娱乐活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等,一旦发现有类似问题的存在,审计人员将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预防后期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将审计问题线索传递给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确定是否启动监督执纪工作程序,采用函询、警示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3)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内,其审计的内容既对事也对人,使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更具有针对性和时限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及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其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财经纪律管理,为组织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使其更好的履行在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受托制,涉及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离职、调任等,由学院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委会的决定出具离任审计委托书,内部审计部门自收到党委组织部的委托书之后开始对离任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任期内存在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收支不实、不履职、有过失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据有关规定和流程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避免问题的进一步发展,避免导致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作为备案材料,由纪检监察人员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使有关部门在考察和任用干部时能充分了解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4)有选择性的进行内部审计外包。利用“第三方审计”的优势,增强问题线索的公信力。学校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其专业性水平不高,且内部审计属于学校的内设机构,存在独立性相对较差的固有局限。因此,有选择性的将部分审计项目外包给第三方审计公司,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经验丰富,专业能力更强,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更全面,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计成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使得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更具有公信力,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线索来源的有效途径。

四、结语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升反腐败精准度的主动选择,明确了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和运用。其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我们要充分运用内部审计力量,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促进“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把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有效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做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2] 谢林.浅谈基层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j].办公室业务,2017.20.114 .

[3] 刘爱红.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运用好第一种形态[j].化工管理,2017.17.149.

[4] 卓芬波.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管理的优化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6(15).

[5] 陈春梅.关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结合的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09.250-251.

[6] 周艳红.探讨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青春岁月,2015(20).

[7] 杨琨.浅析如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增强纪律审查工作主动性.易门廉政网,2016-7-8.

【作者简介】

王春琴(1988—)女,江西南昌人,中级审计师,从事财务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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