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四好农村路”档案管理
2018-11-07李宪章
李宪章
摘 要:农村公路在公路路网体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四好农村路”是农村公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是服务“三农”、支撑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农村公路档案管理亟待加强。文章主要针对当前四川省农村公路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公路;管理;档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3月首次提出“四好农村路”,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1]。2017年7月27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当前,我省农村公路规模庞大,在整个公路路网体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服务“三农”、发展农村经济、支撑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特别是《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省农村公路档案管理远远跟不上“四好农村路”发展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
1 现状与原因
1.1农村公路档案管理现状
1)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我省不重视农村公路档案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没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农村公路档案管理硬件设施不完善,软件要求不明确,导致档案管理散、乱、差,影响农村公路规范有序发展。
2)管理责任不明确。当前,我省农村公路属典型的多头管理,从行政层级上看,涉及到县交通运输部门、乡镇、村;从行业管理上看,涉及到建设、养护、管理、运输等。责任不明确,致使农村公路档案管理薄弱环节较多。
3)管理不规范。缺乏管理制度,无专人管理农村公路档案,对归档内容、归档程序以及档案使用等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定,看似都在管理,实则都没有管理到位,档案资料缺失较多。
1.2 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足。认为我省农村公路层级低,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比,投资不大,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到投入使用,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存在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可有可无、可重可轻的思想。
2)侥幸心理存在。此前,我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后,认为是农村公路,绝大多数群众没有或者放弃了对农村公路管理者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追究,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村等没有责任举证需要,致使存在农村公路档案不重要的侥幸心理。
3)法律制度缺乏。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公路无明确的法律定义。长期以来,村道公路都坚持村建、村管、村养的做法,但由于当前村这一级属于村民自治组织,组织架构较松散,管理能力相对不足,农村公路档案管理空挡多。
2 对策与措施
2.1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档案管理
1)适应时代大背景的需要。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通过“十一五”、“十二五”的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我省农村公路里程达297901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329950公里的90.3%[2]。同时,当前农村公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重点是提档升级,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要求更高、更规范、更严格。因此,面对如此庞大的规模,重视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十分必要。
2)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条例》填补了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中的法律空白,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责任进行了明确而清晰的界定,特别是将村道公路纳入了法律调整范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对自身要承担的法律責任有清晰的认识,也就必须要加强农村公路档案管理。
3)管理者举证质证的需要。一方面,农村公路若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者必然面对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当前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建设中不规范操作现象较多,“微腐败”事件多发,是各级纪检部门整治的重点。因此,农村公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是各级管理者应对可能面临的举证质证的重要依据。
2.2必须大力规范农村公路档案管理
1)统筹谋划,明确职责。《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的责任主体”。同时,《条例》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村的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因此,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照《条例》规定,对农村公路档案管理的职责任务、制度规定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框架内作出统筹安排,做到档案有专室、管理有专人、立卷有规定、借阅有制度、活动有记载。
2)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农村公路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不同类型的道理,建设、养护、管理等的模式不同,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也应不相同。县道公路管理档案由县交通运输部门或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村道公路档案,以乡镇为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机构为辅。必须注意的是,《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保存” 。因此,对农村公路的工程档案,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必须依法认真保存保管。
3)突出重点,拓展范围。目前,各地对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有一套完整的运行管理机制,特别是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到投入使用以及资金管理都有明确规定。档案管理的重点,就是对落实运行管理机制、规定的相关资料进行归类、保存。例如,有的县农村公路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动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参与建设;推行质量管理“七个一”制度,即:一路一证(施工准入证)、一路一令(开工令)、一路一书(质量承诺书)、一路一图(施工图)、一路一组(质量监督小组)、一路一公示(公示建设标准与质量标准)等。这些都是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必须把与之对应的资料纳入档案管理范围。《条例》突出了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相关规定,既有责任方面的,更有技术规范方面的,这是目前农村公路档案的最大短板,因此,必须将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还应将农村公路的一些图片、影像、录音、媒体报道等资料,纳入到档案管理中,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农村公路档案管理。
4)加大投入,提升水平。农村公路档案整理还存在的硬件设施落后及缺少技术型人才等问题仍然成为影响农村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因素[3]。因此,物力、人力投入是提高农村公路档案管理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档案管理上的必备硬件设施。二是加大人力投入,落实专人管理农村公路档案,并保持岗位的相对稳定。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部分,支持农村公路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在评优选模、绩效考核等方面,多关注农村公路档案管理人员,鼓励其做实、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结束语
农村公路档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档案管理机制,促进我省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好农村路)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人民网.2017(12.25)
[2]《四川省二0一七年度公路统计年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2018(4)
[3]邓玉芳.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档案的整理与分析现状.黑龙江史志.20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