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游戏在小学体育教学中的运用
2018-11-06彭灼华
彭灼华
摘要:体育游戏是指以促进人的身体正常发育和基本动作的形式,增强人的身心健康,有着浓厚的娱乐性和一定的教育性,发展智力及社会适应性,培养人的优良道德品质和美的感受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
关键词:体育游戏;教学;运用
当下竞技体育仍然是大多数体育教师选择的教学模式,这种模式下,教学内容比较单一,缺乏趣味。在教学方法上缺乏创新和娱乐性,不能满足当代小学生的需求,他们对体育课的兴趣不高,积极性低的状况。在新课改的背景下,以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应该积极的改变以为的教学模式,将快乐教学融入到课堂教学当中,因此我们可以把体育游戏融入到体育课堂教学中,来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一、体育游戏的作用
第一,使学生在玩的过程中体会到成功的乐趣。体育游戏的娱乐性极强,学生们都比较爱玩,在体育游戏中取得成功还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从而提高他们对体育课的兴趣。
第二,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学生在游戏的欢乐气氛中,体格和体能都得到提高,对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行也能有所帮助。在游戏中有比赛,有队抗,学生们开始学会遵守游戏规则,的道德规范,在小团体中担当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认真对待游戏。通过游戏还能使学生在生活中正确看待胜负,能明辨是非,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
第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智商,游戏的结果一般以胜负结束,体育游戏需要学生有一定的体力,和一定的智力水平。
第四,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体育游戏一般以小组的形式来完成,这就需要学生之间直接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学生在完成游戏的过程中互相沟通,承担自己的角色任务,以共同的目标来完成,学生之间通过精诚合作完成游戏,还能加深同学之间的情谊。
二、体育游戏在体育课中的运用
体育游戏在准备活动和结束的时候可以充分利用起来,课前准备活动是让学生在身体和心理上能达到高强度体育运动的标准,是一种热身活动,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合适的体育游戏来给学生在准备活动的时候完成,在正式课程之前,一些小游戏可以充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帮助学生舒筋活络、增加学生的兴奋程度。以往的准备活动基本都以慢跑、和一些体操来进行。但是,慢跑等这些准备活动比较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喜欢。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可以改变策略通过一些奔跑类的游戏来替代,只要教师控制得当,简单的游戏都可以使学生达到舒筋活络、增加学生的兴奋程度。专门性游戏不仅要达到舒筋活络、增加学生兴奋程度的效果之外,还要对学生对本课教学内容的练习要有引导作用。
比如,在短跑这课,教师可以利用一些锻炼学生反应速度和跑步速度的游戏。另外球类的教学活动也可以让学生练习一些专门的球类游戏来给学生做引导训练。在基本技术教学中,正确运用体育游戏,可以改变单一、枯燥的技術动作,提高学生学习的兴奋性,在变化的情况下强化动作技术,促进动力定型的形成。几乎所有运动项目的基本技术教学都有丰富的游戏内容可供选择,
三、规则的有效运用
游戏规则是游戏得以完成的基础,规则可以由教师制定或者是学生之间互相商量来制定,只要学生学会遵守规则即可,在游戏过程严格按照规则来,使得他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学会遵守各种规则。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还有在集体的游戏中,学生学会与他人相处,更早的学会群体生活,锻炼他们在群体生活中与他人的合作能力,提高集体意识。
四、影响体育游戏开展的因素
第一,现在很多学校领导都重视体育课的教学,基本以主抓文化课为主,没有认识到身体素质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学生的体重超标率越来越高。学生的吃苦耐劳精神越来越差,体育课也是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精神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二,大部分教师对体育课教学并不重视,很少回去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对体育游戏的研究就更无从谈起,传统的体育课教法已经跟不上新课改的要求,有的教师在体育游戏教学的时候掌握不好节奏,有的时候做多了,或者是学生正兴奋的时候叫停了,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体育器材的影响,很多体育游戏也需要专门的体育器械来完成,然后学校的不重视,很少有经费拿来购买体育游戏器材,器材的缺乏,也造成了教师在选择体育游戏的时候选择性小。
五、结语
经过实践证明,体育游戏可以辅助正式教学内容全面提高课堂效率,并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在游戏中也能掌握一定的运动技术。学生掌握较高的运动技术又需要良好的身体素质来支持,然而大部分体育游戏对学生的速度,反应,力量和柔韧度都有很大的帮助。体育游戏在提高身体素质的同时也使得学生掌握了一定的运动技术,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对此,我希望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大对体育游戏的支持,多购买一些体育游戏器械,广大体育教师也要重视体育游戏在体育教学课中的运用,为新课改做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小英.儿童游戏的意义[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
[2]腾达.体育游戏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26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