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新时期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的路径研究
——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导向
2018-10-25闫忠林问鸿滨
闫忠林 问鸿滨
(西安交通大学军事教研室 陕西 西安 710049)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的安全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调,要认清全民国防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地位、作用。[1]普通高校是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战略高地,[2]重新审视并强化其相关工作,着重研究新形势下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导向的国防教育模式的建构,对贯彻与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十九大报告中“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要求、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规划,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立德树人之根本任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综合国防素质”的内涵
在2017年1月10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首次提出“综合国防素质”这一概念。[3]如何解读“综合国防素质”这一概念,“综合国防素质”具体包括哪些要素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探索,依据《辞海》对“素质”一词的界定,“综合国防素质”可阐释为行为主体完成国防活动所必需的综合条件。结合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性质、任务以及受教育对象的特征,大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可定义为:在校大学生从事维护国家利益、保卫国家安全等实践活动所具备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强烈的国家意识、牢固的国防观念、完善的国防理论、过硬的国防技能、自觉的国防行为等。
“国家意识”指的是作为社会个体的公民对国家的认知、认同。在校大学生应当具备“强烈的国家意识”,在任何时刻、任何环境、任何状态下,均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抵制西方“糖衣炮弹”的侵袭,捍卫祖国的独立和主权,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安全,并牢固树立一种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国防观念”指的是公民保卫国家安全、履行国防义务的思想意识。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是在校大学生必备的素质。相应地,大学生应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己任,将居安思危、爱军习武、保卫祖国、勇敢奋战等观念扎根心田。
“国防理论”指的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防范外来侵略等的相关知识体系。掌握“完善的国防理论”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国防使命之一,这就要求他们对动态的国际战略环境和中国周边形势有个基本的认识和判断,梳理古今中外的军事思想,熟悉相关国防法律、法规,明确国防建设尤其是武装力量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未来军事高技术和战争形态的走向等。
“国防技能”指的是公民在现代战争条件下保卫国家安全的基本技能。身肩“过硬的国防技能”是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大学生应通过群众体育、国防体育、军事训练、战备演练和其他技能训练等活动,学习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体验、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熟悉轻武器射击、战术、军事地形学以及应对其他安全威胁等技能要领。
“国防行为”指的是国家和公民在国防活动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理性爱国、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防义务等应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终极目标是使之形成“自然习惯”。
“综合国防素质”的提出着眼于新时期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立足于“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的新布局,服务于“立德树人”之教育根本任务,在内涵上既有对传统核心要素的继承、概括和总结,又有新要求、新使命、新任务下外延的扩展、创新和升华,后者主要体现在综合国家安全体系建构及相关技能的拓展训练等方面。鉴于此,“综合国防素质”内涵呈现时代性、战略性、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丰富性、创新性、主动性和实践性等特点。这无疑是为新时期国防教育模式的建构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充分的法理依据。
二、建构新时期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的路径
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导向,建构新时期的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以何种形式、手段、内容、方法等培育、提升学生的综合国防素质,涉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单位、教师以及学生等在当中的角色、地位安排等相关问题(见图1)。关键则在于,研究和解决普通高校国防教育中,阻碍“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目标实现的一些体制与机制问题、历史与现实问题,如课程目标和普通高校育人任务的深度衔接不紧密,政策制度难落实,组织与管理不到位,师资力量短缺,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手段、方法、路径单一以及学生主体性地位难以保障等。[4]
图1 建构新时期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的路径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普通高校育人目标之再解读
目标决定方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普通高校育人目标的制定具有指向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普通高校最根本的任务和育人目标就是立德树人,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5]作为普通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国防教育课程的开设是为了“适应我国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服务”的,与普通高校育人目标是相一致的,这是其性质决定的。在立德树人方面,《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一次将“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作为其根本任务之一,这既是对普通高校国防教育任务的总结、拓展与升华,同时也是对今后工作开展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并赋予了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新的内涵,使其更贴近普通高校的育人目标。“提升综合国防素质”要求与普通高校育人目标的深度契合点就体现在,在校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既要从前人手中接过“镰刀”与“斧头”,又要接过保卫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钢枪”,即要具备和掌握相应的综合国防素质与技能,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6]201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有此表述,这就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育人目标进行再解读,将具有综合国防素质的“保卫者”之内涵在育人目标体系中切实地体现出来,并为今后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的建构提供政策性的指引。
(二)狠抓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相关制度之落实
制定和执行,是制度建设不可或缺的两面。制定相关制度是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的依据、保障,而落实制度是其最根本的前提条件。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和规章制度,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是普通高校培育和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的主要形式。早在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训练大纲》(2006年修订)中就明确规定,军事课在内的国防教育类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要求“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配备相应的师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的教学活动,并对学分、学时、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7]这些在之后颁布的《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中也予以了确认。《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明确要求“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要求:“完善军事课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办法”,确保国防教育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待遇”。[4]
然而,在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的实施中还存在许多制度难以落实的问题,当前最突出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院校未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或在实施中存在不按规定运行的现象。据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普通本科院校国防教育课程开设情况的调查显示:完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训练大纲》规定(理论教学36学时,集中军训不少于14天)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的本科院校仅占全国院校总数的15%;只进行军事训练的占60%;开设少量理论讲座(18~24学时)占5%;理论教学在军事技能训练中实施的(不足18学时)占20%。第二,师资配备不到位,教师学历层次较低,职称评定机制不完善或缺失等。同样,调查显示,46.6%普通高校没有配备专职教师,在现有的教师队伍中,本科学历者占70%,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占20%左右,博士学历者仅占3%,且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的院校更是寥寥无几。[8]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强调“增强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国防教育工作落地见效”[1]。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关键在于落实”[9],“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显然,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在普通高校参差不齐,绝大多数院校未按规定实施,师资队伍不健全,从根本上讲,这就使得“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有可能沦为一句空话,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建立相应的制度落实监督机制已势在必行。
(三)大力推进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教学模式、内容、方式与方法之改革
针对弊病,深化改革是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国防教育教学组织、实施的部门(单位)和教师是普通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行为实体,其采用的教学模式、内容、方式与方法等直接影响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提升的效果。传统的教学模式及弊端,在当前国内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教学中并没有实质性的改观,表现在:第一,在教学中,教师依然以自我为中心,只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主体性参与,与现代教学理念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第二,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仍围绕以领土与主权为核心、以防范大规模外敌入侵为主线的传统军事安全展开,与新时期强调的综合安全观(即涵盖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以及核安全等11个安全领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有较大的差距;[10]第三,知识传授路径传统、单一,绝大部分普通高校依然采用的是“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的教学模式;第四,教学方式、方法、手段落后,不能与时俱进;第五,随着在线课程的出现,线上和线下教学地位、关系不明,线上教学大有完全取代线下教师课堂教学之势。
新形势下,消除弊病,对普通高校国防教育实施全方位的改革势在必行,目标就是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根本任务,构建新时期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的模式,这就需要:第一,遵循现代教学规律,打破教师主体、封闭式课堂、填鸭式授课的传统教学模式,引入“学为中心”、“以学定教”、“探究式学习”、“伙伴式合作学习”等教学新理念,努力在教学活动中实现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有机结合;第二,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导向,实行教学内容改革,增加政治、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以及核安全内容,完善国防教育理论体系;第三,在完成军事理论课程和军事技能训练必修课程的教学外,还应积极开设国防教育选修课和举办国防知识讲座,拓展综合国防知识传授的路径;第四,促进教学方式、方法、手段的更新,实现多样化教学,强化对学生的国防意识、观念、理论、技能、行为的引导与培育;第五,理顺线上、线下教学的关系,坚持课堂教学和教师面授在国防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4]探索线上侧重知识要点讲授、线下强化学生自主性学习能力培养相结合的混合式国防教学新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深化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改革的任务是紧迫的,但是改革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建构新时期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就需要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工作者开拓进取,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道路上出现的一个个困难和问题,及时地消化改革的成果,做到“蹄急而步稳”,这样改革才能真正走向深入,落到实处,普通高校国防教育课程才能真正地服务于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的提升。
(四)教师着力引导在校大学生国防教育主体性之提升
教师和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是新时期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导向建构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的关键。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在教学活动中,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在校大学生是国防教育的接受者,也是综合国防素质提升的主观对象,即学习活动的主体。在普通高校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构建之命题下,除了要发挥国防教育者(教师)的主导作用外,还应确定与落实国防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实现学生的主体性发展与教师主导作用的辩证统一。在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的过程中,教师应多维度、多层次,运用多种手段与方式,着力激发学生学习国防知识的兴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培育他们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能力,以及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使之从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这样,学生在国防教育中就会变被动为主动,从自发走向自觉,再到自然,并将国防热情转化为理性的爱国理念与行为;同时,国防教育教师的教学艺术也会随之跃升。
三、结束语
新时期,以提升学生综合国防素质为导向,建构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模式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要求的必然选择,是一项紧迫的时代任务、战略任务、政治任务和极具指导性、针对性、丰富性、创新性、实践性与挑战性的任务,它对贯彻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实现普通高校育人目标、推动国防教育工作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教师、青年学生的成长等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同时,可预见的是,这也必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实际情况和行业的特点出发,从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相关文件制度在普通高校层面的落实、国防教育自身的改革以及教师主导性与青年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等方面综合入手,齐抓共管,不可顾此失彼,或者厚此薄彼,否则将会出现“短板”,制约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的发展以及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