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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坦胡氏的族内过继

2018-10-16

寻根 2018年5期
关键词:生父继承人兄弟

古代社会,一个家族为了传宗接代,没有嗣子的要养“螟蛉”,而本宗族过继更为常见。在徽州也是如此。

选择立继原因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但是不同家庭没有继承人的原因也是各不相同的。徽州一些家族没有继承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夫妇无子且已过生育年龄

胡汪氏立继书:“今夫妻两人皆年近四十,胼翩弄瓦,尚无嗣息,颇感不安。幸次子成络,今庚再索得男,可以彼注□。”主人胡成绪夫妇都年近四十,没有儿子,理论上来说再次生育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所以选择过继。胡方氏立继书:“今氏子年已四十,娶媳曹氏入门十余年,尚惶一索,千钧一发岌乎其危。氏一息尚存,仰念先翁一脉,急宜为之择嗣,以延血食。”胡方氏的这份继书与胡汪氏的立继原因相同,胡方氏的儿子已经年过四十,儿媳入门10余年也未能生下一子,所以无奈之下选择过继一子以延续血脉。

这两份继书可以看出人们在选择过继时对年龄底线的要求,均以四十岁为界限(其他的文书中也多以四十岁为限)。胡成绪和胡方氏的儿子各自都没有生育男孩,为何之前没有立继,而是要等到四十岁?在他们生活的年代里,为了传宗接代而纳妾并不是一件罕见的事情,但是在这两份继书里都没有提到纳妾,不管主人公是否这样做了,年近四十依然无子却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笔者猜测,在那个医疗不发达的时代,夫妻均年近四十想再次生育一个孩子的可能性本身已经很小了,如果再要求这个孩子是男孩,那希望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们不会对这样机会渺茫的事情寄予厚望的,因为风险太大,相比之下,立继则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2.有子,但是子不幸夭折,丈夫又早亡

胡余氏立继书:“缘氏夫志宇公于光绪廿六年不幸谢世。所生一子士哲旋复早殇,家门不幸莫此为甚。氏一息尚存,一线宗祧讵忍听其中绝,爰择亲房中士锦之子成章可以承祧两房。”这份继书里没有交代胡余氏的丈夫志宇去世时的年龄,但从其子士哲早殇可以推测志宇去世时应该是比较年轻的,由其子“旋复早殇”可推知胡余氏的儿子“殇”时年幼,且又死于其夫之后,排除胡余氏老来得子的可能,其夫应是英年早逝。这种情况对胡余氏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不同于第一种年近四十无子而择继的情况,这种现实更为残酷,因为其不再有丝毫获得亲生子的机会。

◇《族谱便览》书影

◇《祖系纪略歌》

3.本身有子但已出继他房,而余子遭受意外导致无嗣

胡志兴立继书:“缘生父辈兄弟五人……承先人之后者,惟生父端正公一人而已。生父生余兄弟二人,余又奉父命出继端拱公,生父一脉惟长兄志钧是赖……不幸嫂氏无出,物故有年,今冬长兄又复□□。生父一脉奉祀乏人。”胡志兴的生父兄弟辈共有五人,但是除其生父外,其他叔伯都过继出去了,只有胡志兴的父亲继承其祖父一脉。胡志兴本人也出继给他人,承其生父一脉的只有胡志兴的长兄一人而已,其长兄不但无子且已去世,导致胡志兴生父一支后继无人。胡志兴的生父有子且不止一子,最后却因一子过继出去,余下的又因故不能延续后代才落得不得不过继的情况,让人唏嘘。

4.因战争导致人口凋零后继无人

胡贞桂立继书:“兵燹以后,各房仅延一线,唯三房贞善兄乏嗣,四房贞笃兄将子端拱入绍,不料贞兄早卒,贞笃兄于光绪四年谢世,无子承祧。向之见为三房乏嗣者,今反变为四房乏嗣矣。是以凭族□继劝身与贞如兄摘子双继。”胡曹氏立继书:“咸丰间六房子孙不下三十余人,兵燹后各房均延一线,唯二房贞煜公之长子端品公延及孙士格乏嗣,次子端臣公生子志桂乏嗣,三子端心公所生之长子志拔娶程氏未婚俱逝,次子志元娶程氏未出而志元旋于光绪庚辰年谢世矣。程氏念贞煜公一脉嗣续尚虚,凭戚族立继。”

以上两份继书里反映的都是因兵燹导致的人口减少,继承人不足,本来无须过继的家庭现在被形势所迫不得不择一继子延续家族香火。

◇《亲逊堂聚神谱》

从立继的范围来看,族谱里要求从亲房中选择,按血缘关系由近及远的顺序选择,《胡氏族谱·凡例》中说:“今后凡无嗣者当就亲房摘继,国有正法,切不可摘养异姓及赘婿紊乱宗族。”现实里人们确是遵循族谱的规定,大多是从兄弟、堂兄弟的儿子之间找继承人,若是家族实在人丁单薄,近亲中无合适的对象,也会从同祖的远亲中选择。不管远亲还是近亲,所择对象均是同族,无一外姓。

不管是以兄弟之子为子还是以堂兄弟之子为子,前提是嗣子资源充足,他们都有可过继之人。然而,一旦这个前提不存在了,那么择继的范围就必须扩大。

胡曹氏立继书:“缘氏夫祖贞□公兄弟辈分六房……兵燹后各房均仅延一线,唯二房贞煜公之长子端品公延及孙士格乏嗣,次子端臣公生子志桂乏嗣,三子端心公所生之长子志拔娶程氏未婚俱逝,次子志元娶程氏未出而志元旋于光绪庚辰年谢世矣。程氏念贞煜公一脉嗣续尚虚……以氏所生之季子士钺出继为志桂并志拔志元公后。”这里可以理出胡曹氏夫的祖父贞□公和贞煜公是同父异母兄弟,作为继子的胡曹氏的儿子士钺与贞煜一脉的后人士格有共同的高祖,士钺的生父和继父们是同曾祖父的,即这个过继过程中是从堂兄弟的儿子中寻找的。胡汪氏立继书:“缘氏夫高祖大愿公派下两房,长即氏夫之嫡派祖,次再传失嗣,由氏夫考兼祧氏夫弟承祀。自遭兵燹,氏痛失所□……爰凭宗族择以氏夫高叔祖派下之六世孙成兴,双祧氏夫士修公、夫弟士道公为后。”在此例之中胡汪氏夫的高祖大愿公派下有两房,长房即胡汪氏夫一脉,二房失嗣,胡汪氏的夫弟承祀二房,兵燹之后大愿公下两房均无可承祀之人,为避免大愿公一脉从此中断,故从大愿公兄弟的子孙中寻找过继之人。也就是说胡汪氏夫士修和成兴的父亲往上追溯五代才有共同的祖先,即他们有同一个显祖,这关系不可谓不远。

◇ 过继文书

如果说同曾祖、同显祖过继双方的亲缘关系较远,但起码还是同族,有的时候迫于无奈也会从其他族里选择继承人,那关系才是真正的远。

胡天锡立继书:“吾家自遭燹后门衰祚薄……今年逾四十,理宜立继以延系统,本服内无强近亲。欲择爱远房,家传绝少遗产,谁肯剜肉医疮。惟□都叶村胡氏,虽房分□共同谱系,如木之支分而共本、水之派别而同源也,身计无复之。择到该族天葵公次子昭兴立为身后。”在这一份继书里胡天锡的兄弟都没有儿子可过继给他,服内、远房均无可过继之人,被迫从其他族里择嗣,而且这份继书还透露出了嗣产在过继过程中的重要性,即遗产较少是择继的不利因素。

徽州是一个宗族社会,宅坦村又是一个典型的徽州村落,重宗法,重子嗣,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家庭缺乏继承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过继。继承人的选择并非随意而为,而是按照由亲及疏的原则进行的,一般是从兄弟或者堂兄弟的儿子中选择一个,但是在家族男丁较少的情况下,可能会从同祖、同宗的亲人,甚至血缘关系更远的亲人中寻找。但是不论关系有多远,都是同姓,同根同源,以保证血缘纯粹,这也是徽州社会重视宗法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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