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一举多赢
2018-09-29王恩奎
就业与保障 2018年16期
王恩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目前对外公布,从2018年7月1日起,该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此举将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7月9日《广西日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保的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获得合理的医疗资源。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彰显“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原则。为什么家庭医保个人账户不够用,全家人可以分担责任予以支付,而医保账户结余,家庭就不能共享呢?这样僵化教条的规定,使得家庭利益共享与责任分担割裂开来,不利于医保账户的正确使用,不利于发挥医保账户的作用。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享”,明显提高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做到病有所医,有效保障人民健康。
事实上,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早已“家庭共享”,不过这种“家庭共享”是钻空子的变通使用、偷偷摸摸的“曲径通幽”,名不正言不顺。比如,有的人把医保个人账户用不完的钱用来买生活用品等等,而家庭成员看病急需用钱的却因个人账户不够用而心急如焚,是一边想着草一边饿死牛。实际上,这很不公平,有违医保之初衷。
本是一家人,不应该说两家话,个人医保账户应该“家庭共享”。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大锅饭”香喷喷,通过“互助互济”,既有效分担了风险,又充分体现出社会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家庭合理使用,可谓是一举多赢的好举措,值得全面推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