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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的几点思考

2018-09-12王冰

经营者 2018年10期
关键词:非税电子化会计信息

摘 要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子化收缴已在中央单位中全面推开。本文通过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研究分析电子化收缴管理的主要特点。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促进了管理效率的提升,电子化改革要在安全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让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和提高非税收入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完善同步进行。

关键词 非税收入 电子化管理

在政府的全部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据了重要的比例。非税收入主要指,除了国家征税所得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由国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在合法的范围内,利用政府信誉、国家权力、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近些年,政府对非税收入投入了更多的关注,拉开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序幕。尤其是2015年以来国家组织中央单位开展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对于提高各级执收单位收缴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从源头上确保了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通过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主要内容进行阐述,明确电子化收缴的流程和特点,提出强化电子化收缴的思考,使非税收入管理能够满足国家治理的要求。

一、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并获得显著效果。通过电子签名这项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保障手段,国家统一设计开发了网络化、集中式控制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安排,2015年,《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92号)发布,[1]标志着电子化收缴非税收入在政府机构开始试行。2016年,电子化收缴在中央单位全面普及。对非税收入实施电子化模式收缴,借助当前的信息技术,为企业机构、社会团体以及普通个人办理非税收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国务院提出的“放管服”推进任务得到了落实,响应了总书记提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方针。[2]

(二)主要内容

电子化收缴的主要内容是财政部、执收单位、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和缴款人,按照各自职责通过非税收入网络版系统开具、发送、接收和处理经过有效电子签名的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实行收缴电子化管理。电子化收缴采用集中式控制系统模式,信息系统通过外网部署、VPN方式登录、使用U-KEY,将财政系统、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三方网络互连实时交互,实施联网连接,实现缴款信息互通和自动对账。电子化收缴大大地拓展了缴款人的缴款渠道,以系统的信息化处理替代手工操作和人为决策,通过对海量收缴数据的高效归集和分析,实现对各部门和单位执收行为的实时监管。

(三)电子化收缴流程(见图1)

(四)电子化收缴的特点

首先,所有非税收入信息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和管理,促进了管理效率的提升,转变了以往的手工记账、纸质票据保管模式,显著提高了信息的传递效率;其次,能够充分利用银行多种现代化的渠道,方便缴款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款;再次,执收单位可全程追踪每一笔收缴业务,系统实时反映开票和缴款情况。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的明细与财政部是一个系统,执收单位开票、银行缴款与国库收到的金额能够保持一致性。改变了过去各方反复核对数据,或者年底个别单位与国库数据核对不一致的情况。

二、讨论

相对于税收收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目前,我国非税收入管理体制还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这与非税收入的规模、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重要性严重不相适应。以全国性考试收费为例,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涉及考点考试费执收单位、考点财政部门、省级考试费执收单位、省级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由于各地收费收缴政策不一致,地方执收单位对电子化收缴改革不了解,中央执收单位与各地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等客观原因,向各地收缴考务费需要进行大量的协调工作。此外,电子化收缴方式下,如何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

三、思考

(一)电子化改革必须与非税收入征管体制的改革完善同步进行

随着中央单位全面推行电子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地方电子化改革已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为了保证全国电子化改革的一致性,应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统一的电子化收缴系统,制定标准的缴款识别码和执收识别码,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收缴路径,使办理者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意办理跨地区、跨银行、跨部门的缴纳活动。

(二)电子化改革必须与安全组织实施收入收缴同步进行

非税收入有更为广阔的信息来源,环节更多、分类更加复杂,电子化改革需要非常强大的技术支撑。在建立完善征收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在现有信息化条件下,实现信息安全非常关键。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收缴系统的内部管理规范,以国家信息安全等标准为依据,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保障电子化收缴系统在传递信息和办理收缴时,能够做到合法传递、安全有效。

(三)电子化改革必须与提高非税收入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步进行

电子化改革的目的主要是提高政府服务与管理效能,在方便群众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主要是为缴款人提供方便,为他们提供各种快捷的缴费渠道和方式,同时通过系统开发与升级,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规范、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国家适时出台的新会计准则、财务规则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来设计和优化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方案,真正做到非税收入征管与会计信息质量同步提升。

(作者单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作者简介:王冰(1979—),女,会计师,审计师,主要研究方向:卫生费用、事业单位运行保障机制和财务管理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Z]. 2015-04-23.

[2] 戴正宗.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取得良好成效[N].中国财经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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