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贫困县为何“好面子”
——说到底是群众观、政绩观有问题
2018-09-11◎宗和
◎宗 和
“面子工程”当止,“好面子干部”当惩。民生问题永远是头等大事,重民生、打基础、利长远,这才是脱贫的应有思维
“摆阔气”并不是汝城独有
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特殊政策,另一方面却大肆铺张。汝城县的例子并非个例。
比如,《中国纪检监察报》在2015年就报道,广西凤山县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上千万元,在出入县城的山壁上雕刻“凤凰壁画”,而壁画项目实际造价却仅200多万元。与此同时,在道路崎岖难行、冬日天寒地冻的情况下,当地一些乡镇的瑶族学生仍穿着单衣破衫。
更早之前,媒体还曾报道,位于贵州生态最脆弱、贫困程度最深的毕节地区,当地政府巨资打造的巨幅全铜狮像却现身十字街头;辽宁省北票市,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仅8400多万元,却建了座耗资1000多万元的广场;江西省横峰县,全国有名的重点贫困县,花费3100多万元,建造全省首屈一指的豪华广场和行政中心;安徽长丰县,国家级贫困县,至今有10多万人尚未脱贫,要建高尔夫球场,镇领导称农民“不会饿死”。
“好面子”折射出观念跑偏
修建楼堂馆所、大搞“形象工程”,并非为贫困县所独有。一些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此种问题。当然,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规范的实施,这种现象得到了有力的纠正。
不能奢侈浪费、搞“形象工程”,并不意味着市政建设和民生工程也要受限。
实际上,只要是规划合理,资金充裕,修建城市广场、建石柱,等等,并非就不可以,相反,有些这样的建设也是城市发展所必需的。人们反对的,是在民众还没有摆脱基本贫困线的时候,就花费公帑来修建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而不是把这些资金用在更急需的民生项目上。
湖南汝城县,就是这个问题。说到底,是政绩观、群众观出了问题。汝城县的“形象工程”被巡视组“识破”后,一些领导干部得到应有的问责处理,更多地方尤其是贫困县应该清醒:民生问题永远是头等大事,重民生、打基础、利长远,这才是脱贫的应有思维。
好面子而不顾里子,实际是本末倒置。
“乱花钱”内因是政绩冲动
贫困县大搞“形象工程”,这看似荒谬的表象,背后却有可以追溯的逻辑和驱动力。
当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贫困县的政策优惠很可观,贫困县的含金量仍然很高。尤其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能够吸引巨大的资源。比如,贫困县通常以吸引外来投资者为理由,大兴修建广场,建造地方标志性设施。但不把扶贫资金用在真正的刀刃上,无论其外表多么光鲜、说辞多么动听,终究缺乏足够的正义性。
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奢侈浪费和严控政府债务的当下,贫困县注重形象工程的做法已逐步减少,但一些贫困地区在脱贫摘帽的过程中,不时衍生出官员贪腐等违法违纪问题,值得重视。
贫困地区有着加快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和动力,这无可非议。但是,更需注意的是,作为贫困县,当地的主政者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合理利用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和资金。将资金优先用于民众更急需的危房改造、困难补助、医疗补助、教育补助等领域,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保障,这才是精准扶贫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