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观
2009-10-14李抒望
李抒望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一致的政绩观,才能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一、把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统一起来。所谓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考评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执政追求和施政行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取得什么样的政绩。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政绩总是与发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而发展又总是在一定的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的,这就决定了发展观与政绩观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方法论与价值论的统一。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解决发展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正确政绩观强调的是用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创造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发展观与政绩观之间的辩证关系表明,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基础,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保障和具体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谋发展、创政绩,才能创造出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所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有机统一
二、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又要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没有执政为民的思想和理念,不可能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没有为民执政的能力和本领,同样不能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科学发展观所讲的发展,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绩。这样的发展和政绩,既“玩”不出来,也“逼”不出来,只能通过艰苦努力,靠着实干精神、科学精神才能干出来。领导干部要想取得政绩,没有捷径可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是唯一的可行之路。要把实干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从政实践的全过程。坚持抓好发展与关注民生的结合,对上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客观规律办事,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三、用正确的政绩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问题,从根本上说属于思想问题。对于思想问题,首先要通过思想教育来解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章规定的“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其次,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干部的评价和任用,有着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怎样评价政绩,使用什么样的干部,树立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因此,在今后的干部考察考核中,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逐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向有着正确政绩观和良好政绩的干部看齐。重点要对那些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以褒奖和重用;对那些无所作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坚决加以批评和惩戒;对那些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热衷于跑门子、投机钻营,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好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现任政绩与前任基础、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现实成效与长远发展、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关系,努力营造用正确政绩观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政绩的认识水平和创造政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