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2018-09-10陈金祥
陈金祥
摘要: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呈现高发、频发的势头,工程建设廉洁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招投标”及“工程签证”上。由于工程招投标涉及金额比较大,公众比较关心,相关部门均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给予规范,但是对于工程签证方面,相对的管理比较松,公众比较不太关注。笔者就如何做好工程签证监管结合筹建处近年来的主要做法提出几点浅显看法。
关键词:工程签证;管理工作;问题;解决对策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期长、投资大,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会采取“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策略来获得利润;或者利用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业务不精、规范不熟悉、不负责等方式获得不合理签证。下面我将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就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展开全面研究。
一、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缺乏全过程跟踪管理
工程的日常监管是以技术部门为主,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受作业时间和管理人员配备等因素影响,无法对施工质量和工程量进行全过程监管,尤其对隐蔽工程量现场跟踪不及时,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人员
绝大部分的建设单位没有配备数量足够的相关专业人员,对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不熟悉,因此,日常的施工管理就显得尤为薄弱,只能对工程的数量等表象进行管理,对定额、规范、政策、法规不熟悉,不知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该如何签。
(三)缺乏签证时间上的约束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有的现场代表不负责任,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办理签证,只是口头答应,靠事后追记补办,有的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只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结算方式不明确,特别是对于那些隐蔽工程,发生时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到竣工决算时再履行补签手续,容易引起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纠纷。
(四)缺乏签证规范化管理
由于签证管理目前没有专门管理规范,均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于工程量大小不一,有的没有聘请相关监理机构,而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现场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签证内容也往往存在较多缺项,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提升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水平的解决策略
(一)加强工程造价总额控制
针对施工队采取的“低中标、勤签证”的方式套取工程款,应该严格加强工程造价的总额管理控制。在项目招投标前,充分考虑到项目不可预见的内容,确定合理价格,对于超过部份严格执行分摊制度。如我处制定的《工程资金控制管理规定》中,对于由施工方随意更改设计、扩大工程范围等造成的超过工程总额的签证,由施工方承担增加部份。
(二)明确签证人员职责
针对部分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做“老好人”的现象,要强化其岗位职责。如我处明确要求现场签证必须有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2人、监理1人和施工方1人等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使用公章,并报使用单位分管工程的领导签字才能生效。要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签证没有专门的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要明确签证内容、格式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如我处要求签证必须一式二份,签证填写字体清晰,否则必须采用打印。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特别是签证的内容、数量、原因、日期和结算单价要明确记录,避免含糊不清的签证;签证应在三天内交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现场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
(四)强化签证工作流程
一针对属于隐蔽工程应采用现场签证的方式,并且要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不得事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工程签证,要进行现场拍照,保存影像资料以备查。现场负责人要做好记录,做到“随做随签”;未能当场签证的,应办理草签。二针对材料签证的,要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再签证(要求写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询问应有相关人员询价记录以备查。三针对会影响工程安全与质量的钢筋、水泥等主材签证,应在施工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后,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签证。
(五)限制单张签证金额
应限制项目签证人员权限,根据签证费用的大小,建立不同层次的签认和审批制度。涉及金额较小的内容应由业主工程组和监督组共同签字认可;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应由业主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签署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六)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针对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签证多的问题。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都可导致设计变更。因此首先应严格控制设计阶段的深度及准确度,尽量在设计阶段控制施工阶段的造价,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共同签章认可方为有效。
(七)严格惩戒制度
针对现场管理人员与施工方相互串通而签订的签证、与现场工程完全不相符的签证、签证人员不足的或无分管领导签字的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签证均应视为无效签证,一律不能给予结算,且要按签证金额的百分比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事后补签的,要严格处罚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人员;对于恶意签证除了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经济处罚外,还要視金额的大小及影响程度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会涉及到诸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工程结算严重地超预算。所以,我们建设单位对签证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方法,要做到质量、数量融为一体进行监控,控制投资风险。否则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可能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卞全胜.工程签证在造价工作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