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征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8-06张瀚丹
张瀚丹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日趋严重,许多地方企业养老保性收支出现了严重的缺口。企业养老保性亟需改革和创新,其中提高小微企业的参保率及征缴收入是重要的一环。
【关键词】小微企业 养老保费 问题 对策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后,为了适应经济迅猛的发展,国家先后颁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相关的大量政策法规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5-2017年,养老金连续“十三连涨”。“十三五”时期我国养老形势严峻,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养老金支出势必大幅度增加。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现收现付”制,近年来许多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基金已收不抵支,出现了基金缺口且逐步扩大。因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保费征缴、基金收支平衡、基金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已成为了社保体系核心问题。
十八大以后,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经济体,正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保费征缴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保费征缴难点。小微企业参保率低,缴费基数水平低,历年累计欠费高,断保、退保现象严重。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保费征缴问题,已是社会保性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就是更为详细地为小微企业的社会保性问题作出了说明。但是,对于小微企业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小微企业员工参保意识不高。虽然劳动法和社保法,都已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性费”,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员工的构成比较复杂,流动性也比较大,有农民工、毕业生、城镇职工等。农民工本身的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的农民工对企业养老社会保性的认知偏低。年轻人尤其是刚毕业步入社会工作的青年人,他们正是开始建设经济基础的时候,本来工资就不高,扣除应缴纳个人部分的企业养老保性后,所得工资非常微薄,因此降低了年轻人的參保积极性。而一部分职工虽然意识到参与企业养老保性的重要性,但是没有考虑到缴纳保费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因为现在用现钱缴纳企业养老保性,但是要几十年后即退休时,才能领取到养老金,在这漫长的时间段里会产生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他们大多注重目前的工资收入,没有思虑长远的养老保障需求。
2.缴费费率较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性的费率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企业养老缴费费率仅次于意大利和法国,位于世界第三位高。小微企业多数为密集型劳动企业,企业本身肩负的社会责任就大。小微企业通过廉价的劳动力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是我国的企业养老费率过高,每年的缴费基数增长过快,不断加重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小微企业在向社保申报工资时就出现了降低员工真实的工资总额甚至隐瞒不报的现象,来减少小微企业社保费用的支出,以此降低成本费用。
3.现有的制度不够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保性机构,在实施养老保性制度的过程中,出现宣传不到位、稽核力度不够强等问题。例如,如何确保每一个小微企业都参加企业养老保性;如何核查小微企业员工真实的缴费工资总额等。
在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和高龄化形势严峻、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企业养老保性是一个全面而又系统的民生工程,不但要改善宏观环境,而且要微观主体的参与。因此,对于小微企业养老保费征缴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范围。社会保障,是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当地政府,应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宣传,一是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社会责任心,二是加强员工的养老社保意识。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企业养老保费,给员工一个保障一种归属感,能更好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效率,虽然前期会给小微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费用,但是在后期,也会给小微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产出。因此,小微企业为了尽可能降低人才流失,减少人员的流动性,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建立企业养老社会保障制度,是最好的选择。小微企业建立养老保性体系,还能够提升小微企业的信誉,得到更多的融资,降低社会的风性。
2.针对小微企业,可适当降低缴费费率。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指出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降低社会保性费。2016年4月起,企业养老保性费率降到19%,工业园区的企业降到16%,降到14%。可以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养老保性缴费,又可以鼓励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虽然降低缴费率,单一来看企业养老保费收入减少,但是扩大了参保覆盖面,整个社会总体上,企业养老保费征缴水平是提高的。
3.完善互联网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对称。建议当地的社会机构与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形成联网机制,随时掌握小微企业注册登记,对比参保信息,可筛选出未参保信息,方便社保机构深入开展扩面工作。
4.改变征缴制度。2018年“两会”发布了一个方案:社保将由地税部门征收。经过多年的发展,税收系统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化水平,拥有分布广泛的办税服务大厅、多元化的征缴方式和渠道,非常方便缴费。还能够实现税费统管。税收部门管理的纳税小微企业,与社保费缴费小微企业很大程度上重叠,很多小微企业既缴税又缴费,通过税费的统征统管,可以对小微企业缴费行为更加有效控管,减少漏管漏征。最后可以优化职能配置。征缴体制改革后,将形成“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的四位一体新体制,实现社保费收支两条线,既有利于社保费科学管理,又有利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