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和谐拆迁:苏州经验与启示
——基于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拆迁实践的调研

2018-07-05王向阳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补偿房屋农户

王向阳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华中村治研究团队于201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在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做了为期20天的驻村调研。调研期间,时值当地大规模征拆中晚期,与其他地区大规模征拆过程中干群关系紧张、一户一策、人人争当钉子户、暴力拆迁[1]、钉子户上访[2]等现象频发不同,苏州当地征拆工作进展顺利且有序,引发了笔者强烈的兴趣。在考察当地村改居全过程后,笔者对当地征拆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与启示做了一番梳理。调研发现:相比全国同水平城市,苏州市环漕湖区域十年拆迁史,不仅征拆成本低,关键是效率特别高,当地称之为“低拆迁、低安置”,而且征拆前后竟然没有出现农民私搭乱建、上访上告、暴力拆迁、群体性事件等不和谐现象,笔者将这种情况称之为和谐拆迁。接下来,笔者拟对其基本情况、征拆成效、经验做法及启示做出梳理。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于2001年前后从原吴县拆分建区;于2002年成立相城经济开发区;在地方政府引导下,于2006年二次创业,成立漕湖产业园。笔者调研所在的环漕湖区域(目前为漕湖街道)便划入了建设控制区域,分批征拆工作正式拉开序幕;2010年,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携手合作,成立苏相合作经济开发区;并于2014年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同时,将原属相城区的澄阳街道、北桥街道和漕湖街道(由原属黄埭镇的卫星村、下堡村、永昌村等7行政村组成)划归开发区管辖。至此,开发区作为与相城区平行的单位,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职能,而下辖的漕湖街道等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共同服务于国家级开发区的发展。

笔者调研所在的漕湖街道于2014年8月份成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西北角,区域面积47.6平方公里,与相城经济开发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合作经济开发区(简称苏相合作区)规划四址一致,目前实际管辖面积约35平方公里,下辖漕湖花园一社区、漕湖花园二社区、卫星村、汤浜村、下堡村、永昌泾社区和观塘社区7个村(社区)。其中,一社区、二社区、永昌泾社区为拆迁安置小区,居民主要来自原属漕湖街道下辖的卫星、下堡、永昌、汤浜等7村。观塘社区为商品房小区。下堡村、汤浜村和卫星村为待拆村或原址安置村。据最新统计数据,街道现有户籍人口21 536人,常住外来人口26 355人,合计4.8万人。辖区内企业15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0家,主要以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拥有以楼氏电子、科阳光电、尚牙电子等企业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福沃克汽车、太航常青、申达汽车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和以江源精密、力源液压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属于典型的大工业经济。

(二)征拆实况

笔者调研所在的漕湖街道,原下辖卫星村、下堡村、永昌村、汤浜村、湖林村、上浜村、倪汇村等七个行政村,共有约8 000农户、2.1万人口。据悉,当地征拆工作从2006年开始,2009年达到高潮,分批次、有步骤推进当地拆迁安置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末期收尾阶段。当前,根据漕湖街道拆迁办干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整个街道目前遗留户共计640户左右,各村遗留户情况具体如下:卫星村尚有180户左右、汤浜村尚有60户左右、下堡村(原吴县第一大村,约1 000户、3 800多人)尚有380户左右、上浜村尚有10户左右、永昌村尚有10户左右,湖林村和倪汇村已经全部征拆完毕。

二、征拆成效

(一)“低拆迁、低安置”

据当地拆迁办干部介绍,当地采用了“低拆迁、低安置”的征拆安置方式。计算下来,每户拆迁安置成本在50万元左右。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呢?以当地永昌村一位普通户为例。该农户家中有父母二人、夫妻二人和两个孩子,原房屋为三上三下的楼房,该户家庭人口结构和房屋结构均属于当地的普遍情况,具有个案意义上的典型代表性。根据当地拆迁安置补偿细则,该农户可享受宅基地补偿6万元一户;一人一年过渡费在5 000元左右,过渡期一般为三四年,10万元左右;房屋补偿有市场化的房屋评估公司做专门评估,一套三上三下2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评估价约为40万元左右。换言之,该农户的安置补偿成本约为56万元左右。这56万元,一部分用来支付过渡期间的生活开支;一部分用来支付安置房成本,一般为一大一小共180平方米的房屋(大户型110平方米、小户型70平方米),均价850元一平方米;一部分用来支付房屋装修成本。一加一减之间,基本是“小有结余”。以二社区警务室杨春华辅警家为例。2009年拆迁时,家中有三上三下的老房子。按照政策,宅基地一律按照一户一宅6万元补偿,加上房屋补偿等加在一起共补40多万元。这40多万元是如何用的呢?据悉,其安置房共180平方米,一大一小就用去20万元,每平950元左右,装修支出20万元,问及是否赚钱时,他坦言道:“赚什么钱呀,只不过给你换个地方住住,在我们这里,拆迁是不可能发财的!”因此,低拆迁、低安征拆安置框架下,当地并不存在深圳、广州一带拆迁致富的故事。

(二)征拆效率高

2006年漕湖产业园成立后,环漕湖区域便划入了控制建设区域,未经批准,农户便不得擅自拆旧建新或翻修房屋。从2006年开始,当地也便开启了持续十年有余的征拆历程。在地方政府的精心、周到、缜密的组织下,就其征拆实践来看,当地征拆效率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同水平城市。以笔者驻村调研的永昌村和下堡村为例。永昌村共计约800农户,分2006年和2009年两个批次进行征拆,其中仅2009年一年,拆掉了400户左右,目前仅遗留10户,均属于应拆未拆户,有家庭内部来回扯皮者,有等四世同堂者,还有外出上门女婿回来要安置房者,等等,但地方政府并没有强制拆迁,在政策上坚持同一批次、统一政策。同时,据二社区陶主任介绍,她所在的下堡村为原吴县(1995年撤销)第一大村,下辖35个村民小组,共计约1 000户、3 800多人,从2013年开始拆迁工作,目前遗留380户左右,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其所在的村民小组,征拆工作从2013年的10月份开始宣传动员,12月份已经全部签署拆迁协议。

(三)恶性事件为零

十年拆迁,和谐转移。在和当地拆迁办工作人员、村社干部、普通村民等访谈中,笔者试图从多个角度反复问及当地征拆过程中是否有恶性事件发生,答复均为否。据悉,漕湖街道前前后后将约8 000户、2.1万人大规模转移到社区集中居住,竟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上告情况,这种和谐征拆的情况,与屡见报端的暴力拆迁形成鲜明对比,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不禁想要一探究竟。

此外,当地不仅没有暴力拆迁,而且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排队签约等拆迁”现象。调研发现,在当地村民的观念中,拆迁是好事,且一视同仁,大势所趋,不可能不拆的。在访谈中,一位村民这样向笔者介绍当地的拆迁安置:“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承包权,所以以前要交税,后来国家免掉了;现在,国家要把多余的土地收回去搞建设,搞配套,要投不少钱呢;园区建起来了,企业进来了,我们就可以工作了,而且物业费也不用交;你是愿意住在破落的农村呢,还是愿意住在干净整洁的小区?”(访谈记录:20170504WXY)。

有基于此,我们可以发现,在相城经济开发区十年征拆工作中,村民土地公有观念强烈,国家认同度高,不仅征拆成本较低,相比同类型城市征拆工作,关键是效率可观且群众较为满意。同时,更为难得的一点是,在保障农户合法、合理、公平的土地权益的同时,当地土地开发权始终掌握在政府手中,依托于此,当地开启了苏南模式的二次创业——开发区模式。

三、征拆五步曲

纵观当地征拆全过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规划先行,预征预拆

规划先行,预征预拆,是苏州当地征拆工作的第一步。据当地拆迁办干部介绍,拆迁之前,地方政府已经提前几年做好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做到统筹规划、未雨绸缪。据悉,按照规划,漕湖街道目前下辖的7个村庄中,卫星村和倪汇村为住宅区,永昌村和湖林村为工业区,其余多为学校等公益用地,正因为规划在先,因此留给拆迁办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相当充足,可以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灵活安排征拆进度,有足够的时间来按照当地拆迁细则细致地做每家每户的工作,是典型的以“规划时间”换取充足的“工作空间”。

据了解,当地2006年开始的拆迁工作,依据的是2000年前后的相城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2003年的苏州市及相城区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此,当地拆迁办干部和村社干部就有充分的时间去做农户工作。此外,当地采用了预征预拆的方式,实际工作中笔者经常听到当地干部群众提到“预拆迁”一词,主要是指没有划进拆迁批次的农户,可以根据自身家庭需要申请预拆迁,签署协议后可以获得优先安置的资格。预征预拆的拆迁方式,也进一步分离了农户个体与未来土地用途的具体联系,以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实现了人地分离,将土地开发权顺利地转移到当地政府手中。

(二)政策到位,广泛宣传

当地征拆安置政策公平、合理、周到,关键是一视同仁,在地方干部的广泛宣传动员下,村庄内部具有广泛共识,也进一步消解了钉子户的利益预期。具体而言,当地征拆安置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宅基地补偿。不论面积大小、块数多少,一律按照6万一户的标准进行补偿。这与其他地区按照宅基地面积大小、块数多少进行差异化补偿的方式迥异。统一规范的宅基地管理及补偿标准,有效形塑了当地宅基地开发利用秩序,杜绝了农户的多占多建等违建行为。

二是房屋补偿。据介绍,在房屋评估方面,最开始采用人工测量评估,2010年开始引入专业的房屋评估公司,并现场出具初评报告,交由村民签字确认。同时,当地干部也协助评估公司做了登记造册、现场摄影、摄像、核对工作,以避免日后农户就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等问题与地方政府进行扯皮,因此,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周到。房屋质量相当,测量标准统一,因此,农户房屋补偿相互之间是经得起比较的。

三是人员安置。在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实行自行过渡方式,搬迁过渡费每人每月250元(现行标准)。对于家庭成员,采用土地换社保的方式予以安置,据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劳动力安置费用自动折算为11.4年,自己补足15年的缴费年限即可,实行多交多得、少交少得;另一种是60岁之前,每月领取260元,60岁之后,每月按870元计算,80岁以上每月可领取960元。在土地换社保的操作中,可谓以社会保障置换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兜底角色。

四是安置房价格。据介绍,当地采用“低拆迁、低安置”的方式,总体计算下来,正如农户所言,苏州当地不存在拆迁致富的故事,只是相当于换个房子居住。按照规定,当地安置房多层均价800元每平方米,定销房每平方米1 350元。小高层和高层均价900元每平方米,定销房均价每平方米1 450元。按照政策设计,当地农户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基本可以支付一大一小安置房的购置款和装修款,收支平衡且小有结余。

由此可见,当地拆迁安置政策制定得周全而细致,补偿标准公平合理,拆迁程序透明公开,加之村社干部的宣传动员,大部分群众对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具有稳定的预期。

(三)市场评估,公平补偿

在政策宣讲之后,拆迁办工作人员和专业的房屋评估公司便开始走村入户进行房屋评估工作,主要评估房屋面积及地面附属设施情况,现场出具初评报告,经农户签字确认。据介绍,2010年采用市场评估之前,当地房屋评估工作是由拆迁办工作人员手工测量操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差和人为因素影响,当地在2010年前后引入了专业的评估公司。据悉,初评报告并不出具具体补偿价格,只显示房屋面积和附属设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补偿价格是在之后的拆迁办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洽谈签约中进行最终框定。根据专业评估公司的初评报告,每家每户的测量标准统一,宅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情况、人口信息等一目了然,清爽明白,且补偿依据和补偿内容公平公正,可有效保障农户补偿安置的合理利益。

(四)多方协商,适度均衡

在拆迁安置实践中,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情况等补偿内容的确定,并没有完全交由市场化、程序化的房屋评估公司决定,而是在其出具初评报告后,还有一个多方代表灵活调控的过程,据此保证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农户家庭真实情况、农户主观诉求三者的高度统一,有效解决征拆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据介绍,在房屋评估公司出具初评报告后,拆迁办工作人员、村干部、了解情况的村民组长等若干成员会专门召开一个内部会议,根据农户家庭实际情况,讨论决定每家每户的调控空间,一般书记具有五千到一万的调控权,拆迁办领导具有一万到两万的调控权。在了解农户家庭情况基础上,通过多方协商,力图实现拆迁安置的适度均衡。这一补偿价格调控区间,金额不大,作用不小,关键是可以助力谈判签约进程。具体表现在接下来的洽谈签约环节。

(五)抽签洽谈,优选优得

据介绍,当地签约方式也发生了诸多变化:由最开始的排队签约,发展到抽签签约。据悉,2009年上半年,当地一直采用排队签约的方式,后来工作越做越顺,当地农户竟然一度像买火车票一样提前排队等洽谈签约,为此还经常发生矛盾。到了2009年下半年,当地拆迁办研究决定调整签约方式,改排队签约为抽签签约,也就是“先抽签、后洽谈、再签约”。大体流程如下:同一批次拆迁的农户,统一抽签,按照顺序一一洽谈,每户20分钟左右。如果谈不拢,就自动轮到下一户洽谈。实行“先签约、先选房”,这一排队抽签、限时签约方式,大大刺激了当地农户的洽谈签约热情。据漕湖街道拆迁办负责人介绍:“2009年是我们这里的签约高峰。期间,整个拆迁办18个人,分为5个签约组。每组一天可洽谈签约50家,100户人家,两三天就签完,签约率可以达到95%以上,余下的遗留户就需要对症下药。”(访谈记录:20170505DFM)。

表1 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拆迁五步曲

简而言之,通过以上“规划先行、政策到位、公正评估、内部均衡和限时签约”五步曲(见表1),截止到2017年5月份,当地约8 000户、2.1万人的大规模拆迁便得以平稳推进,目前遗留640户左右。当地大规模拆迁,有步骤、分批次进行,且地方政府调控能力强,基层组织干部及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涉及拆迁群众满意,国家认同强烈,尤其是没有出现暴力拆迁、上访上告等问题[3],其中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提炼总结。

四、经验与启示

纵观苏州当地征拆全过程(2007-2017年),笔者认为,以下四点是全国其他同类型地区可以重点参考并借鉴的,具体如下:

(一)坚持“四公”原则,兼顾政策的统一性与回应性

所谓四公原则,即信息公开、补偿公正、标准公平、适时公示。苏州当地大规模村改居之所以进展顺利,与当地村民稳定的政策预期是分不开的;而稳定的政策预期,是在公平、合理、公正的具体政策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以拆迁补偿标准为例,一直以来,当地严格按照相城区人民政府相政发(2003)32号文件《苏州市相城区城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苏相建办(2003)13号、相价(2003)7号文件《关于确定相城区城区农村房屋评估价格及有关附属设施、装修的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这两份文件精神进行规范操作,政策统一规定,地方干部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视同仁,合理补偿,基本符合当地农户家庭的利益预期,因此,农户个体并无太多利益博弈空间[4],强行博弈,反而会让自身陷入“钉子户都是脑子不正常的人”的舆论境地。

此外,当地具体征拆过程中,在坚持政策统一性的同时,也会适时调整具体政策规定以适应具体工作需要,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和工作变化。以针对离婚户的安置标准为例。2006年动拆时,当时的政策规定是,拆迁范围内的农户离婚凡满3年,即可以安置价购置一套70平方米的小户型安置房。这一政策,本意是为了照顾离婚后的弱势的女性群体,不曾想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以部分村组部分农户为代表的村民,竟然以假离婚来试图钻政策漏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地拆迁干部和村社干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上级政府迅速做出了回应,在该批农户进行具体安置工作之前,便出台了调整后补充条款,调整后的规定如下:一是离婚满5年及以上;二是需要所在村村民代表90%以上签字同意;三是经查确系已分开生活。在符合以上三项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被鉴定为真离婚。如此及时的政策回应,有效杜绝了征拆中的不良现象。类似的政策,在苏州当地具体工作中非常常见,反映出的是地方政府行政的回应能力,值得学习。

(二)打造一支组织化的拆迁队伍

当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除了地方政府合理有效的政策供给能力,与具体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拆迁队伍也密不可分。据介绍,漕湖街道拆迁办是2006年成立,2008年、2009年两年为征拆工作高峰期,工作人员最多时有18人;从2012年开始,工作难度下降、工作量减少,工作人员逐渐分流到各村、社区从事基层工作,仅保留8位工作人员。据当地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基本都是退伍军人转业而来,组织纪律性极强,由漕湖街道统一招聘,以合同制的形式开展工作。拆迁办工作,在当地是一份非常具有市场竞争性的工作,工资待遇相当于村社干部,年薪6、7万元,非常可观,社会地位仅次于政府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尊严感较强。同时,职业流动机制畅通,如工作认真、负责、出色,下可到村社做副书记、副主任,上可到街道社会管理科等部门做聘任制干部。如此,在产业工人与政府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之间,存在这样一个竞争性、稀缺性、高福利、类白领的优质工作岗位,吸引了当地大量优秀的青年才俊前来竞争上岗,这是组织化拆迁队伍的起点。

建立起高素质的组织化拆迁队伍后,当地并没有采用其他地方服务外包或包干制的方式将征拆任务外包给市场化的公司或当地村社干部[5],而是在征拆的前后两端利用这支队伍严格把控——拆迁办负责主导房屋评估和洽谈签约,房屋评估公司和村社干部具体操作或协助工作。如此,好的政策便有了硬的执行,便不会出现黑恶势力介入进而导致的暴力拆迁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差异化暗箱操作乱象。

(三)引入市场化评估,剥离私人利益勾连,稳定农户利益预期

与农户切身利益直接挂钩的便是房屋评估工作,为公平起见,当地引入了市场化评估机制。据介绍,2010年之前,房屋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手工测量、手工登记,结果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工作矛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差和消除人为因素影响[4],在2012年,当地正式引入市场化运作的房屋评估公司,专职负责征地拆迁前的房屋面积、装修情况、附属设施等评估工作,同时进行登记造册、摄影摄像等取证留底,当场出具初评报告,且只出评估内容。如此以来,作为第三方的房屋评估公司便成为独立的评估方,进一步剥离了拆迁办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和被拆迁对象的具体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以客观公正合理的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有效稳定了农户的利益预期。同时,在此期间,如有任何农户对评估内容有任何异议,均可以向拆迁办、村干部和评估公司提出疑问并要求答复,相关材料也对农户无条件公开,接受农户监督。在一视同仁的市场化评估中,农户利益预期稳定,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四)饥饿拆迁:抽签洽谈,限时签约

征拆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具体而有效的征拆实践中的流程设计与技术支持。据悉,当地签约方式在2009年有一个基本转变:2009年上半年及以前,征拆工作进展平缓,主动签约的农户较少,一个动迁对象往往要做上几天工作,费时费力;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同时安置房分配采用“先签约、先选房”的方式,到了2009年上半年便出现了农户排队等签约的局面,一度发展到“明天正式签约、今天有人提前排队”的紧张局面,排队中也出现了很多群众矛盾。这样情况下,当地拆迁办便研究决定改用“抽签洽谈、限时签约”的方式,也就是同一拆迁批次的农户统一抽签,决定洽谈顺序,每家有20分钟谈判时间,如果谈不拢,自动过渡到下一家进行谈判。在此过程中,先签约先选房,而房源是有限的且具有商品层次差异的。因此,据当地农户介绍,大多数人都不会为了几千元的争执而白白浪费了选房的大好机会,否则稍一犹豫,自己看中的房屋就可能会被其他人选走。因此,这一签约方式的改变,一稳定了洽谈秩序,二激发农户签约热情,三加快了工作进度,可谓一举多得。

(五)“管钱”又“管房”,完善补偿方式

除了上文提到的“土地换社保”,当地政府在对拆迁农户的补偿款和安置房上,也显得尤其上心,可谓“管房”又“管钱”。按照当地拆迁安置补偿条例规定,漕湖产业园拆迁主要采用“货币安置”和“公寓房安置”。其中,货币安置以主房建筑面积补偿金额为基础,另加30%的安置费,一普通农户普通两上两下结构房屋,一般可获得货币补偿40万元左右,为了防止部分农户挥霍补偿款而导致后期无钱购买安置房,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当地政府采用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做法:在核定安置房基本面积和价格基础上,以“存款得利”的方式引导农户留足安置房购置款部分,余额部分将根据拆迁户需求,在腾空房屋、交出旧房钥匙后30天内发放到户。具体做法是:拆迁补偿留存款由开发区财政局建立个人专用账户,按照月息千分之五的方式引导农户将货币补偿款存进专设账户,时间从交出旧房钥匙之日起,到安置户收到购房通知截止日止,不足一月按照一个月计算,安置后扣除购房款有余额的,如农户本人愿意,继续存在开发区财政局,月息仍按千分之五的利率给予补贴。同时明确规定,所有拆迁安置补偿款一律不得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此外,公寓房安置建设以多层(四至五层)和高层(十一层)两种房型为准,安置房主要用于拆迁户安置,而非用于出租或卖卖,因此,为了防止当地部分用户草率卖房导致无房可住,当地政策对安置房转让做出进一步规定:符合转让条件的安置房(当地正在为安置房办证,转为商品房),如农户确需转卖,需提供自身住房证明,目的正在于当事人确实不会因为房屋买卖而导致无房可住,否则不予办理。

简而言之,从“管钱”到“管房”,当地政府有效保障了当地拆迁农户的住房秩序,消除了潜在的矛盾纠纷,为征拆工作平稳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结 语

拆迁天下第一难,苏州拆迁并不难。虽说苏州当地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向笔者讲述其具体工作时,直言拆迁工作困难,但细问之下,却发现当地在具体工作中群众较为配合、工作推进较为顺利、上访上告等事件极少发生。之所以说困难,主要是就拆迁过程中的繁琐的政策宣讲、上门动员、信息公开、解疑答惑等技术性细节而言的,相比全国同类型其他地区城市,苏州当地的征拆工作,进展不可谓不顺利,效率也不可谓不高。模式的适用性来自于条件的适用性。在具体操作中,其他地区显然不可能照搬苏州做法。除了苏州地方政府较为充足的财政实力和地方社会清晰的利益边界不可复制外,通过梳理,笔者认为其公正、合理、透明且兼具统一性和回应性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组织化的拆迁队伍、引入第三方评估、饥饿拆迁、管钱又管房等经验做法,值得其他地区认真学习。

当下,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到了十字关口,但究竟向何处去,到底是向不断制造土地食利阶层的珠三角看齐,还是应该向群众得利益、地方有发展、国家得认同且有着强大再分配能力的新苏南模式学习,是一个值得好好挖掘的命题。

[1]吴秋菊.开发商介入征地拆迁:形成机制与实践后果——基于鄂东北Z村的考察[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10-117.

[2]陈柏峰.征地拆迁上访的类型与机理[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5-33.

[3]张毅,郝彦宏.发展中的农民之困——“千村调查”系列报告之四[J].调研世界,2015(11):27-31.

[4]杨华.农村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博弈空间与策略——基于荆门市城郊农村的调查[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39-49.

[5]张红霞,周霞.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湖北省G市征地拆迁领域黑恶势力生长实证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14(4):61-70.

猜你喜欢

补偿房屋农户
农户存粮,不必大惊小怪
可食用香水玫瑰成农户致富新选择
让更多小农户对接电商大市场
UMAMMA历史房屋改造
房屋
疫情下的补偿式消费 引爆宠物氪金新时代
转租房屋,出现问题由谁负责?
解读补偿心理
基于自学习补偿的室内定位及在客流分析中的应用
农户如何称取和配制小用量固体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