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信息递减律
2018-06-21陈彩虹
陈彩虹
公司治理的基础资源之一,是信息。充分和不充分掌握信息,得到信息的可靠程度大小,掌握的是核心信息还是边缘信息,等等,都对公司治理有实质性的影响。理论上讲,公司的治理者应当将决策、管理、监督和执行所依托的信息渠道建设,以及信息的质量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实际情况是,许多公司对治理信息问题,大多是泛泛地重视,很少深入研究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当然,就更谈不到用规律来指导实践了。
举例说,几乎所有的公司都有相对完备的信息上传下达渠道,但渠道中流转的信息质量相差很大。显然,信息渠道的完备,是获得高质量信息的基本保证。然而,并不是有了完备的信息渠道,就一定能够获得充分、可靠和关键的信息,完备的信息渠道只是获取高质量信息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公司在治理信息问题上,简单地将渠道建设当成了解决治理信息问题的全部所在,忽略了对信息本身和流转的规律性总结。结果是,信息渠道是完备的,信息质量则不敢恭维。
我们知道,公司通常是由一定的横向业务部门和纵向的层级组织构成的。对应如此组织构架,信息的传递相应地就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横向传递,即在同一层级上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另一种是纵向流转,即各个层级之间信息的上传下达。
陈彩虹,高级经济师,长期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出版有《现代货币论丛》《钱说——货币金融学漫话》《经济学的视界》《世界大转折》等10多部著作、文集。
从横向来看,基于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并不存在治理的等级关系,即没有“由下向上”的请示和“由上向下”的批准类关联。因此,横向的信息传递。很少被治理者作为重要事项来对待。此外,不同业务部门通常还有资源配置的竞争性,它们时常会出现某种相互的“信息封锁”。观察看到,在横向信息传递方面,带有普遍性问题,就是渠道的不完备和信息流转的不畅——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制度性的信息横向传递渠道;不少公司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既没有常态化,信息内容也不完整;有些公司内部横向之间,干脆就没有什么信息往来。
这种横向信息流转的格局,大大地阻碍了公司内部跨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当跨越部门的合作事项出现时,由于平常交流不够,非常容易产生合作的摩擦、矛盾甚至于冲突。公司横向信息传递的渠道建设,从当下看,是治理信息方面突出的问题。
从纵向来看,上传下达的信息渠道,是完全依附于公司组织层级的。现代公司治理的特点表明,科层式的治理,仍然是主流模式。其基本特点是,基层报告情况,反馈问题,请示高层,提出资源配置诉求;高层分析信息,研究问题,决策并配置资源。在这样的请示决策过程中,信息渠道的建设和运行,日益成型并完善起来。一家公司运行的时间越是长久,这种依附于组织层级的信息渠道,就会越发成熟。如果说,在公司治理中上传下达的信息出现了问题,那必定是信息自身和流转方面的问题,与信息渠道无关。
实践表明,公司层级的上传下达信息在流转中,存在时隐时现的信息强度和质量递减现象,我将其称为“公司治理信息递减律”。事实上,从大自然到人类社会,信息从源头流转到最后的接收处,只要存在中间过程,特别是存在停留节点,那么。信息强度和质量的衰减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公司治理的信息上传下达也不例外。在这里,重要的显然不是信息衰减,而是信息衰减发生的原因。清楚了原因,就容易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来。
公司上传下达信息的递减,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过滤性”的递减。这种情况在层级多的公司出现得较为频繁。经典的表现,是中间层次汇集基层的信息上报高层时,出于某种考虑,中间层次会“过滤掉”一些信息,导致高层最后得到的信息不完整,有时甚至于关键的信息被舍弃。
二是“选择性”的递减。当基层的信息上传时,中层或高层只是有所选择地使用,或是高层的信息下达时,中层或基层也只是有所选择地执行,部分信息就实实在在地废弃了。这种“选择性”的递减,具有可怕的彻底“消灭”某些信息的力量。这是因为,一次信息的“选择性”使用之后,某些信息“无用”而被废弃,信息提供方以后干脆就不再收集和提供,最终导致这类信息的完全消失。
三是信息的延迟上传或下达。
许多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延迟上传或下达,会给使用者带来时间上的巨大压力,迫使使用者要么粗略地使用信息,要么废弃信息不用。举例说,基层上报业务机会信息,“倒逼”上层批准并增加资源配置,但提供信息的时间拖后,决策时间非常有限;上层没有足够的时间研究全部信息,不是依据一般的判断来决策,就是放弃本次业务机会。不论何种信息使用方式,都是由于信息流转的延迟,转化成了信息自身的性质发生变化,信息的用处就不那么显在了。
四是对信息的加工处理,缩小或放大,导致信息质量下降。这是在公司治理中,各个层级经常出现的情况。这里的加工处理,并不一定表现为有形的形式,如文字、数据、图表或视频等,任何正规信息报告之外的口头“汇报”、暗示等,时常就能够起到信息缩小或放大的作用。
对以上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表明,纵向上传下达信息强度和质量的递减,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司内部不同层级的“小团体”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博弈,不同层级的“小团体”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对过手的信息进行了“人为的”处理,这里面不排除有“道德风险”的因素;二是公司整体目标和利益未能得到整个公司上下的高度理解和认同,不同层级对上传下达的信息时常会根据自身的理解(不一定是自身的利益诉求),进行一些处理,导致信息出现性质上的变化。可见,公司内部的局部利益诉求问题,和整个公司对整体战略目标的认同问题,是“治理信息递减律”形成的关键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信息的横向传递,时下主要是渠道建设问题,实践中看到,一些公司横向的渠道较为完备,但同样存在信息的“递减”现象。这通常是信息的提供方,或过滤、或选择、或延迟、或缩放地提供信息造成的,它与纵向的信息问题性质是同样的。因此,“治理信息递减律”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它在任何的信息渠道里都有发挥作用的可能。
由此来看,从制度上建立横向信息传递渠道,并从横向和纵向多个渠道改善信息质量,进而弱化“递减”的程度,应当提上公司治理的重要日程。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当如何来做呢?
首先,公司应当建立起纵横交叉的信息平台,让更多的信息生成之后就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共享。
这种平台的作用,是将各个部门、各个层级生成的信息集合起来,由信息本身突破横向和纵向组织机构的限制,增加不同部门和层级之间的了解和理解,特别是增加基层对高层,以及高层对基层的了解和理解,使得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认同度提升,并促使各个部门和层级的情况相对公开透明,从技术层面解决信息不通畅和信息质量不高带来的治理难题。
其次,尽量减少信息传递中的停留节点。实践中看,信息传递中停留节点越多,信息递减的程度越大,信息质量越低。减少节点,例如建设某些重大信息的直达通道,中间节点只是知晓,而不能截停、加工,就将保证信息生成后达到最后去处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三,公司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均衡性安排以及补偿机制建设。信息递减的基本原因是内部组织和层级的利益博弈,兼顾全局和局部的利益安排,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某些部门或层级在信息处理方面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因为它们“小团队”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证。如果这种安排仍然无法避免某些局部利益受到损害,事后的补偿机制就必须建立起来。在这样的格局之下,部门也好,层级也罢,它们从信息上去做文章来保证局部利益,就不再有必要。这将为治理信息的质量提供根本性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