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困境儿童文化权的实现难成因与对策
2018-06-06刘秋菊陈群辉邓培军
刘秋菊 陈群辉 邓培军
摘 要 湖北省调研发现:困境儿童参与文化生活的种类相对较少,对科技文化产品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明显偏低;困境儿童家庭缺乏支撑文化生活所必需的人财物、困境儿童所在学校文化供给能力有限。湖北应加快构建健全的儿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培育提高困境儿童家庭保障文化权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能力,应培育增强社会组织在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中的能动性,应构建困境儿童共享城区儿童文化资源的促进机制。
关键词 困境儿童 文化权 实现
中图分类号:G249.23 文献标识码:A
1困境儿童文化权实现状况的统计结果
课题组通过当地妇联和教育部门联系相关学校并在老师配合和调研组直接指导下,所获得的1000余份问卷的有效率几乎达100%,问卷内容主要有儿童个人及家庭相关情况、儿童文化权现状、儿童文化权诉求等三个部分,整理问卷并结合实地考察和访谈,发现儿童尤其是困境儿童文化权实现状况不容乐观。
第一,困境儿童参与文化生活的种类明显偏少,频次明显偏低。问卷列举是否参与电视网络、琴棋书画学习、省内外旅游、动植物园参观、科技创意主题馆参观及其他共六种相关文化活动,绝大多数困境儿童所选不超过三项,一般儿童则在4项以上。对参与相关文化生活的频次,困境儿童也明显低于一般儿童。
第二,困境儿童对科技文化产品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明显偏低。问卷列举了若干最近一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网络电视游戏、动漫卡通形象、科技创意产品的名称。调查发现,儿童整体上参与创作科技文化作品状况令人堪忧,困境儿童对新科技文化产品的知晓度整体低于一般儿童约20个百分点。
2家庭保障功能与困境儿童文化权的实现
第一,儿童文化权的保障程度与监护人的学历高低成正比态势。农村及郊区儿童文化权整体上低于城区儿童,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村郊区儿童监护人学历程度90%为高中及以下,城区儿童父母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的则接近60%。文化程度稍高的家长在关心儿童文化权问题上更为主动尽力。
第二,儿童文化权的保障程度与家庭经济收入高低成正比态势。农村及郊区儿童家庭中,父母年收入低于4万的约占39%,年收入超过6万的占25%,年收入较高农村家庭儿童在省内外旅游、兴趣班的参与频次上明显好于较低收入农村家庭。
第三,兒童文化权保障状况与其生活家庭结构完整度存在一定关系。问卷显示,家庭结构遭到破坏、发生变化的家庭,如父母和子女不持续稳定生活在一起的单亲、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的儿童文化权保障程度明显低于正常结构家庭。
3国家支持与困境儿童文化权的实现
第一,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不力与政府层面经济投入不高有一定关系。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主要靠财政支出,需要建立在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之上。文化投入是充足公共文化产品和健全文化基础设施的基础,国家和地方两级文化投入离文化权保障较充分的国家和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以2013、2014、2015年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比重为例,国家层面为0.38%、0.38%和0.39%,湖北层面为0.68%、0.54%和0.43%。
第二,适合困境儿童文化权实现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困境儿童主要生活在农村地区,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分支的农村儿童公共文化体系则是更让人担忧。所调研的湖北J县没有专为儿童提供文化作品和服务的艺术创作团体,所调研的重点村落B村也没有广播、网络等文化信息传播渠道,儿童生活学习的主要集聚地B村小学也没有专业的音乐、美术、科学等文化课老师。
4湖北困境儿童文化权实现应采取的做法
第一,应加快构建健全的儿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方面,应更加重视儿童公共文化内容生产建设,使更多困境儿童享受到免费的高质量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应更加重视儿童公共文化传播体系和设施建设,使困境儿童享受到更为便捷的文化生活。文化的实现离不开传播,文化权的充分实现更是需要便捷高效的文化传播体系。
第二,应更加重视困境儿童公共文化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困境儿童文化体系建设不可能由市场机制得以实现,较为充裕的经费是儿童公共文化内容建设和传播设施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困境儿童文化经费的主来源应是政府的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对此加以明确,并应确立逐步增长机制。
4.1应培育增强困境儿童家庭保障其文化权的主客观能力
第一,应加强培养和提高相关家庭保障困境儿童文化权的主观意识。应当使困境儿童所在家庭认识到儿童文化生活的重要性,促使他们积极关心孩子的文化生活。提高困境家庭的文化权意识,离不开政府、学校和媒体的宣传引导,各级部门组织应开展持续性和针对性的宣传,帮助相关家庭增强教育培养孩子的能力,让其家庭及所有成员明白,孩子的文化生活同物质生活一样至关重要。
第二,应当提高相关家庭保障困境儿童文化权的客观能力。困境儿童所在家庭主要表现为经济条件较差,或是监护不力。家庭经济情况的快速好转和父母监护人的立即回位都不可能在短期内立即实现。应当进一步加快扶贫攻坚力度,尽早使困境儿童家庭摆脱贫困状态夯实其保障儿童文化权的经济基础。
4.2应引导要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工作
第一,应调动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中来。一直以来,社会组织在困境儿童的基本物质生活、医疗、受教育等问题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非凡成绩。各类社会组织大多有着高素质的人才,较充足的财力物力,完全可以在困境儿童文化权保障中做出新的成绩。
第二,应对学校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管理,使其切实担负困境儿童文化权的保障工作。应对学校尤其是困境儿童较多的农村学校文化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按照国家的要求执行。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2016年度重点项目《儿童文化权保障机制建构研究》16D026。
参考文献
[1] 侯晶晶.我国残疾儿童文化权利的社区实现之现状与影响因素[J].甘肃社会科学,2015(01).
[2] 郑素华.论儿童文化权利及其保护[J].青少年保护,2009(05).
[3] 李华成.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实现的困境及其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