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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同宫场理论写作五声性调式和声

2018-06-02樊祖荫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主音谱例和弦

樊祖荫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和声学界在对五声性调式及其和声的研究上,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其中,黎英海的《汉族调式及其和声》*黎英海:《汉族调式及其和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年初版;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再版。、赵宋光的《论五度相生调式体系》*赵宋光:《论五度相生调式体系》,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64年。、谢功成和马国华的《论同宫场》*谢功成、马国华:《论同宫场》,载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和声的民族风格与现代技法》,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第279—297页。、桑桐的《五声纵合性和声结构的探讨》*桑桐:《五声纵合性和声结构的探讨》,载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和声的民族风格与现代技法》,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第298—328页。等著述中所提出的理论和方法,更产生了持久而广泛的影响,在建设中国和声学科、指导音乐创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当前,在研讨五声性调式和声教学问题之时,有必要重温和进一步学习这些理论和方法,以指导我们的教学和研究实践。

本文仅就运用同宫场理论写作五声性调式和声的问题,谈一点个人的体会和认识,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

一、同宫场理论

“同宫场”理论,是由著名的和声学家谢功成、马国华于1979年10月在湖北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前身)主办的“和声学学术报告会”上提出来的。他们在题为《论同宫场》的学术报告中提出了如下观点:

1.同宫体系与同宫场

在共同宫音的基础上,即在同一自然音列中,分别以宫音、商音、角音、徵音、羽音为主音建立起来的五个五声调式,构成同宫体系*有的学者命名为“同宫系统”,参见黎英海:《汉族调式及其和声》。。

同宫体系中的各调式,既可以单一的调式中心为基础,充分发挥各自调式的表现作用而独立存在;又由于它们具有共同的调式素材,五个调式的关系非常亲密而共存于一个系统之中。在这个系统里,宫、商、角、徵、羽五个音,既有作为各自调式主音的一面,又有在不同调式中作为其他音级的一面(在各音级上建立的自然和弦也有着同样的涵义),因而它们之间常会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各音级及其和弦也必然会互为作用、互为主从,从而出现超乎单一调式之上的共同的功能关系以及超乎单一调式之上的共通的和声现象,形成一个共同的功能场,即“同宫场”。这说明,对于五声性调式的音乐运动现象,既要从单一调式去观察,更要从同宫体系的总体出发去观察。

2.宫音与宫和弦的定调作用

同宫场中的宫音与宫和弦,不仅是某个调式的某个音级与某个和弦,而且还有其更重要的特殊作用,即定调作用。如在徵调式或是商调式开始所用之宫音或宫和弦,不是为了强调它们在调式中的下属或属的地位,而是显示宫音或宫和弦对调式的统领作用,因为各个调式的确定,有赖于宫音的明确(宫音的确立,则有赖于宫—角关系的明确,正因为如此,由于羽和弦中含有宫—角关系,因而羽和弦也具有这种定调作用);这种特殊的定调作用在移宫换调时也明显地表现出来,即首先着眼于明确新调的宫音或宫和弦,然后再确立新的调式。

3.同宫场中的相对功能与调式交替

五声性旋律的调式中心,有的自始至终很明确;有的并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而在其过程中会侧重某个音级、某个和弦而形成临时的中心点,直至最后再走向某个主音而结束,这是同宫场内各调式或各和弦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这种相互作用称之为同宫场中的相对功能。

同宫场中的相对功能就是调式运动中的音级交替功能,如将其进一步扩大,并联系到特定的曲式结构条件(如乐段之间、对称性乐句之间及处于乐曲的结尾等),使得某音在其支点音的明确支持下,得以确立为新的调式主音,就能构成同宫体系内的调式交替。

4.同宫场中的调式复合

调式交替是不同调式的先后出现,同宫场中还可以使不同的调式同时出现,这就是调式复合。其常见的手法是旋律主音为和声中主和弦的和弦音,除此而外,还可以应用其他和弦结构来构成调式复合的主和弦。

以上是“同宫场”理论的主要之点。依据这个理论,采用三度结构和声方法为五声性调式写作和声时,即可分成单一调式、交替功能、调式复合等若干类型予以实施。

二、运用同宫场理论写作和声的若干问题

为旋律写作和声,首先要确定旋律的调式调性、曲式结构、旋律音的和弦属性,进行和声布局,确定终止式;进而采用与旋律风格相协调的和声进行与声部进行,实施具体的和声写作。下面主要讨论单一调式与交替功能两种写作方法中的若干问题。

1.分析旋律的调式构成

前已指出,同宫体系内的五声性旋律在调式的呈现上主要有两种情况:有的旋律,主音的中心作用和其他音级(尤其是属音)对它的支持表现得很明显,从而呈现出单一的调式性;有的旋律,调式中心要到乐曲结束时才明确,在过程之中则呈现出调式的不确定性或多样性。因此,为五声性旋律写作和声,首先要分析旋律的调式构成情况,然后确定旋律音的和弦属性及和声布局。下面来看几首民歌的曲调:

谱例1.

谱例1为宫调式,由两句构成(4+5),上句落属音徵,下句落主音宫,上下句落音形成呼应和支持关系。旋律展开过程中,其他音级对主音的倾向和支持很明显,特别是围绕主音的下行与上行的三音组音调,更显现出宫音的中心地位,是为单一的宫调式。

谱例2.

谱例2为羽调式,由两句构成(4+4),两句落音均为羽音,la do re mi与mi re do la四音列的音调,呈现出浓郁的羽调式色彩,是为单一的羽调式。

谱例3.

谱例4的情况与谱例3相类似:

谱例4.

《小白菜》的旋律由四小节的乐段加两小节的补充构成,前四小节各自形成乐节,每个乐节的落音按商—宫—羽—徵逐级下行,且每个落音都能在音调的支持下形成临时的中心,显现出浓重的交替功能色彩;经过两小节均落于徵音的补充,加强了徵调式的终止感,整体上为徵调式。

根据以上对旋律的调式分析,可以确定前两例为单一调式,后两例呈现出交替功能的特征。在写作和声时,即可运用相应的方法。

2.和声调式的确立与和声终止式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旋律调式的确立,有赖于其他音级,特别是属音等支点音对主音的支持。在五声调式中,各调式的基本音调,即围绕着主音由上下方邻音级进构成的“三音组”等音调,对调式的确立具有直接的支持作用。

而和声调式的确立,则有赖于其他音级的和弦,特别是属、下属对主和弦的支持,这主要表现在和声终止式中。

和声终止式对于确立调式中心具有决定作用。这无论对于单一调式性的和声还是交替功能调式性的和声均是如此,其区别在于:在单一调式性的和声中,和声终止式中的和声进行对于整个和声运动具有一定的影响;而在交替功能调式性的和声中,其整个的和声进行常常受同宫场的相对功能的影响,有时相对功能甚至起主导作用,其时若运用相应调式终止式的和声进行,即能形成临时的调式中心,把它用于乐曲的终止部分,则对最后确立调式具有决定意义。

终止式中的和声进行,最典型的是正格进行,这对于宫、徵、商、羽各调式都不成问题。唯角调式缺少属和弦的支持,会对调式的确立带来一定的难度,其下五度为正音“羽”,虽然它在角调式中占有重要地位,但若过多地强调羽和弦的作用,反而可能会“喧宾夺主”,使角调式变成羽调式的“半成调式”,因而其和声终止式也就更多地需要借助于音调上支持主音的因素,同时在和弦的应用上则常以Ⅶ级(商和弦)来代替属和弦。变格终止对于徵、商、羽、角各调式也不成问题,唯宫调式的下五度音为“清角”或“变徵”,因而在运用变格终止或复式正格终止时,常以Ⅱ级或Ⅵ级和弦来替代Ⅳ级和弦。*和弦标记的方法很多,有的采用“同宫标记法”,同宫体系内不论何种调式,凡以宫音为和弦根音者,都标记为Ⅰ,以商为根音者,标记为Ⅱ,余类推。本文采用“音级标记法”,各调式主音标记为Ⅰ,以下音级依次标记为Ⅱ、Ⅲ等。

五声性调式和声终止式的构成,除了和声进行之外,还需同时考虑到音调因素。前已指出,各调式最基本的音调,主要是围绕着主音由上下方邻音级进构成的“三音组”(诚然,其中也包括各种变体形式)。这一音调特点对和声终止式的构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根据旋律音调来决定终止式的和声进行,也可以将“三音组”音调作为和弦的低音进行来构成和声终止的样式。

下面是各调式和声终止式的举例:

谱例5.

谱例6.

谱例7.

谱例8.

谱例9.

上面列出了若干五声性调式的和声终止式,但无论是民间音乐还是专业音乐创作,在音调或是和声上的变化则要丰富得多。

3.和声写作

在对旋律进行调式性质的分析和了解了各调式的和声终止式的构成方式之后,即可依据不同的调式类型为指定旋律写作和声。下面是为谱例1与谱例4两支在调式构成上不同类型的旋律写作的和声方案:

谱例10.

上例是单一的宫调式,写作中以宫和弦为中心进行布局。第1、2小节依据旋律进行安排宫和弦,明确宫调系统;第3、4小节用Ⅱ-Ⅴ的半终止。第二乐句开始两小节旋律与第一乐句相同,和声则有了变化,第6小节用了Ⅲ-Ⅵ,以增强和声的推动力;最后三小节依次为Ⅱ-Ⅴ-Ⅰ,以完全终止予以结束。整个和声安排以力度较强的四五度及上二度进行为主,以便与明朗的旋律风格相适应。与此同时,又注意避免过于大调化的和声进行与声部进行,如最后两小节属和弦与主和弦之间运用了Ⅱ级第二转位的经过性和弦,既顺应了低音部的五声化处理,又减弱了正格终止中强功能进行。

此外,尚有三个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

第一,为五声性旋律写作和声要善于运用和处理各种和声外音,除了在传统和声学中学习过的各种外音之外,还可用小三度关系的外音,如第1小节中宫音与徵音之间对羽音作经过音处理等;此外,如对第3小节最后的角音视作跳进辅助音(也可称为附带邻音)、对第7小节最后的徵音视作先现音的处理,都是符合外音规则又能切合五声音调的处理方式。

第二,对“小三度间音”(传统乐学中称为“二变之音”)的处理,既要谨慎,又要大胆。在平稳进行中用于内声部,既可充实和声音响,又不会影响风格;在低音部中,一般多以级进下行方式运用,或者按“综合调式七声音阶”*黎英海:《汉族调式及其和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年。的方式处理,以符合五声性调式的风格。对“变徵”与“清角”或“变宫”与“清羽”,视不同的旋律格调,可选择运用,也可对置运用,以增加和声色彩的变化,如谱例10第7与第8小节所示。

第三,低音部的写作,既要符合和声功能的要求,又要流畅富有旋律性,并在总体上与旋律声部保持反向关系,以求得音响的平衡与张力。

谱例11是为谱例4《小白菜》写作的和声方案:

谱例11.

前面已对《小白菜》的旋律进行了分析,该例前四小节各自形成乐节,每个乐节的落音按商—宫—羽—徵逐级下行,且每个落音都能在音调的支持下形成临时中心,显现出浓重的交替功能色彩。调式运动中的音级交替功能,相应地运用到和声中去,便构成和弦的交替功能。如果此时把这个临时中心音当作调式主音,在和声写作中同时引入该调式典型的和声进行,如正格进行、完全进行等予以强调,即能构成同宫系统平行调式的交替功能和声。谱例11前四小节的和声写作即采用了此种方法,分别引入了bB商、bA宫、f羽与bE徵四个bA宫系统内不同调式的正格进行,使它们获得临时中心的意义;后面两小节的补充,则用徵调式和声予以强调,使徵调式得以牢固地确立。这种和声写作的原则与方法,类似于大小调和声中的“离调”,只不过“离调”中所应用的副属和弦或副下属和弦均以变化音(即不同调域的音)为标志,而五声性调式中的交替功能写法,则是在同宫系统(同一调域)内实现的,故一般不会出现变化音。

在五声性调式中,由于音级交替是一种常态现象,所以,采用交替功能的和声写作也成为一种基本方法,但是,这不等于说凡是旋律中有音级交替之时都需用相应的和声方法。实际上,对有些旋律的调式性也可作两种不同的解释,这对和弦的应用及和声变奏写作提供了多种的选择可能。如上例《小白菜》的旋律,既可运用同宫场理论以音级交替功能来看待调式的构成,也可作为单一的徵调式来看待,下例的和声即是以单一调式性来写作的。与谱例11相比,其主要的不同之点在于,不让前三小节的每个片段都形成一个以正格进行予以强调的临时调式中心,避免在和声上有过多的停顿感(如把第2、3小节的落音处理成和弦的三音位置等),以使和声进行更为流畅,直到第四小节才终止于徵调式的主和弦;同时在节奏处理上,运用其他声部、特别是低音部的流动,减少它的停顿感予以配合,使其形成流畅而完整的单一调式性的和声写作方案:

谱例12.

(本文曾于2017年6月在星海音乐学院举行的“民族调式和声学术交流研讨会”上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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