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葛兰西对民主意识形态的重构
2018-05-14谢静宫祥龙
谢静 宫祥龙
[摘 要]葛兰西将实践理性和对意识形态理论批判相结合,并由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维度转向了关注资本主义理性统治之下的人类的生存危机和深层心理结构异化的文化批判向度。他冷静地分析了共产主义运动与无产阶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构建了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先占领文化领导权的革命策略,通过在市民社会中争取民众对民主意识形态的认同基础上,重新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民主国家。我们可以从他对实践一元论的哲学构想以及对“现代君主”——政党和对有机知识分子的全新解读中领会到,他实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并运用知识分子精英进行大众的文化启蒙进而把无产阶级的新的世界观和道德观融入市民社会,进而夺取意识形态文化霸权并最终得取政权的战略方案。我们还能从他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阐述中吸取其重构人本主义民主意识形态的经验。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历久弥新,最早在亚当·弗格森的《市民社会的历史》中作为主题被论述,而后经历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继承和扬弃,葛兰西又赋予它以全新的含义,并将其要义延伸到了上层建筑中的观念意识形态领域,他对市民社会的独到见解,对于我们今天和谐社会和“一带一路”的理解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葛兰西;人本主义;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B5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8)02-0010-06
葛兰西作为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与卢卡奇、科尔施和布洛赫等人共同发展了人本主义总体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葛兰西的理论创新与其直接参与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是密不可分的,他对于卢卡奇的旨在唤起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与严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斗争的“总体性”革命观进行更深入地探索,他更加关注并同情在经济实力雄厚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和民众被技术理性统治而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性格结构异化的现状[1]5-13,试图激发“现代君主”——政党和有机知识分子的热情,通过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阵地战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夺取无产阶级政权之前率先取得无产阶级文化领导权,同时,在市民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激起民众的认同感,重新构建人本主义的合理合法的民主政治及国家。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文化领导权以及实践一元论的理论创新和战略构想,都是在对20世纪人类历史的总体性变化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时代脉搏的紧密把握,以及对全人类的生存困境和深层心理结构异化的深切同情的基础上阐发的。
一、历史与文化背景
葛兰西可以说是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思想最深刻的代表人物,他的理论在国际范围内产生深刻影响,除了其理论涉及意大利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重领域,是继德谟克利特又一位百科全书式的理论家以外,更重要的是他在总结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和意大利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失败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社会意识形态内进行文化革命的战略构想。这种文化批判是他在目睹资本主义的技术统治已经深入到民众和无产阶级的日常生活中这一现状以及发达工业社会正生产并再生产着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宏观结构,葛兰西深切感受到无产阶级与全人类的悲惨命运,但他们对此并不自知,仍保持着某种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内在“默契”。葛兰西深刻冷静地分析了与西方无产阶级群众性实践相结合的西欧马克思主义传统,探索了自文艺复兴以来就一直影响着整个欧洲政权的文化精神,发现了西方无产阶级的失败与市民社会的文化领导权的夺取之间的内在联系。
除了对政治失败教训的吸取,与葛兰西同时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也发现了关于第二国际和第三國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同解释,他们运用对青年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理解,批判庸俗的唯物主义和经济决定论,反对将苏联模式的教条主义,在欧洲大肆进行武装暴力夺权的革命道路,以及斯大林中央集权对民主的压制,提出运用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革命并与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积极构建民主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拒斥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证主义经济决定论的片面理解和唯心主义的“双重修正”[2]58-67,强调唯物辩证法与历史唯物论的紧密结合,承认思想文化和个人意志的还原对马克思主义的本真理解,提出其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实践一元论原则,这也是为他对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为主导的国家观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路线最终夺取文化领导权战略提出的哲学依据。
二、市民社会的历史定位
葛兰西面对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和伯恩施坦的新康德主义,洞察到现代文化悖论的背后深层的文化与历史原因,他发现了技术理性对意识形态、大众文化、日常生活层面上的消解。一方面,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造了以往社会形态所无法比拟的物质财产,日趋发达的技术理性正使人的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改变,人本主义的因素和人的主体性理应得到发展与张扬,但随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原子弹作为压抑性文化结晶的出现,以及现代人精神危机的加剧,使人逐渐沦为物化的产物,也在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中劳资关系的压力“缓解”假象之中试图依靠有机知识分子唤醒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启蒙之思,重新思考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以及在不同阶段和东西方不同社会之中的市民社会的地位和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由此总结出市民社会意识形态民主化和权力化的内在意蕴,主张人类向其本质的自觉复归。
(一)市民社会内涵演变与黑格尔、马克思、葛兰西市民社会内蕴述评
1.市民社会内涵演变。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是他重构民主意识形态关键理论范畴,他深入剖析东西方国家所蕴含的市民社会结构组成和历史差异,制定不同于以往的革命策略。市民社会这一术语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同的文化内涵。在中世纪时期,被称为城关市民,而后发展成新兴的资产阶级,在现代社会,又演化成为公民社会,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契约精神[3]66-68。早期市民活动集中在商品贸易领域,创造的物质财富越多,经济地位也越高,以至于拥有政治权力的贵族阶层也在经济上越来越依赖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阶层。因此,市民阶层在政治上的诉求也越来越多,参政议政的愿望日趋强烈。市民社会并非是葛兰西对社会结构剖析时最先使用的哲学家,黑格尔和马克思在研究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中分别对此概念进行过深刻的阐述,他们对市民社会的价值取向虽然不同,但都体现了他们对物质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维度上的关注。
2.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内蕴。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前政治阶段——自然社会阶段称为市民社会,将市民社会概念打上了“骄奢淫逸、贫困、肉体败坏和道德沦丧”的烙印[4],他倾向于在司法领域中解决人类源于“需要”的经济关系,认为国家的政治结构是由经济关系的集合构成的,他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上,黑格尔法哲学的研究者大多只关注他关于国家的理论而忽视市民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在方法论上接受黑格尔辩证法和逻辑学意义上的应用,例如,意大利的拉布里奥拉、克罗齐、金蒂莱等黑格尔主义者。
黑格尔的法哲学作为客观精神是对其逻辑学的补充,法也是自由意志的体现,而自由本身受法的约束,他将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的发展环节,在抽象法的环节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前提,权利与自由相伴,抽象法就取得了普遍享有的自由权利内涵,使人的真正意志得到尊重和保护,并且在法的制约下追求利益和财产权。黑格尔认为人只有在占有财产后才享有所有权,财产权的取得也正是自由意志的体现,当人们让渡财产时要用契约作为手段和载体,同时也强调,除了财产权可让渡,人格、普遍意志自由、伦理和宗教均不可让渡。在抽象法中黑格尔有自己的制约方式,必须用强制的刑罚才能维护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在道德环节其对抽象法进行了扬弃,道德层面成了主观意志的心力内投,道德发展经历三个阶段即道德行为、动机后果与善和良心,道德行为体现个人行为的主观目的,动机后果是判断人的动机和行动结果主客统一的标准,只有善和良心中的“真是的良心”才具有普遍性的主客观统一的客观精神的体现,成了伦理范畴中的一个环节。财产仅仅是在自由意志的驱使之下借以实现自身的“善”的客观精神外化和异化的产物,进入了使客观精神得以真实实现的伦理阶段,伦理虽不是成文法但是善良风俗在人思想中的客观存在,具有教育和激励作用且永远保持其正确性,而国家成为客观精神的伦理实体,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是自由意志在最高阶段的实现。
黑格尔把伦理又分成三个阶段即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其中家庭是伦理生活的最小单位,是由个人共同组成的超越个体本身的生命实体,他在《法哲学原理》的 “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这一节中详细阐述了家庭解体走向市民社会的过程。“一个家庭并不能永远存在,必然经过解体。当家庭中的子女长大成人,具有独立人格,能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并有能力获得和保护自己财产的时候,原有家庭面临解体。”“儿子成为一家之主,女人成为人妻,各自在新家庭承担与以往家庭的不同使命。”[5]178因此,原有家庭解体。黑格尔不仅关注在家庭中的子女发展和地位的演变,而且也注意到原有家庭积累的物质财富在解体之后随着子女对遗嘱的订立任意对伦理层面的破坏并产生反作用。由此,家庭就过渡到市民社会中。
市民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是独立且有着个性需求的个体,他们没有共同的类似于在家庭中的目标,仅仅在利益的驱动下和他人交往,“其他人是他达到目的和手段的中介,这一目的不仅是他的目的,而且也成为他人的目的,即这种特殊目的取得了普遍的形式,在满足他人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市民社会为这种普遍性的实现提供场所。在这一场所中个人可以充分发挥其能力和素质与他人结成关系并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种自由又是有限制的,受到伦理和理性的限制”[5]256。国家是在市民社会成员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进行活动时逐渐生成了的约定俗成并在制度建立過程中促成的。国家作为制度和自由意志在伦理层面体现内在的制约着市民社会中的个体的特殊性的活动,“这种制度受普遍性和伦理性支配,并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才能与其他人相联系,实现自己的生活、福利和权利。这种制度就是为了满足需要并受理性制约的国家”。“市民社会一方面,可以使荒淫和贪图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可以导致伦理的更高发展阶段即国家的产生。”实际上,黑格尔在论证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时,也提及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他把市民社会的第一阶段“需要”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通过个人劳动以及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也得到满足。”[5]260此阶段可以与马克思主义中的经济基础相呼应,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在黑格尔那里成了市民社会中的个体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不得不架构起与实际需要联系的解释,而第二个阶段是“必须通过司法对所有权进行保护”才能实现普遍原则下的自由——客观精神,第三个阶段是“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来预防遗留在上述体系中的偶然性”[5]257,由此把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升华为国家意志的共同利益的现实生成维度。这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上层建筑”中代表国家暴力机器的政治上层建筑的观照。
因此,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在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论述中强调了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制约和决定作用,无疑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也贴上了具有思辨色彩的伦理标签,国家作为绝对理念的普遍正义的化身,其宗旨是约束市民社会这个混沌的且终将被克服的虚幻投影,国家居高临下地矗立在天国之中,只有在国家才能为尘世中的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的发展提供一个客观理性化的场所,只有在国家充分保护的条件下个人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那么,评价黑格尔是如何看待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观点时,似乎在学界也达成了一定的共识,黑格尔把法哲学作为逻辑学的补充,把国家制度等同于伦理,实际上混淆了现实与理念的关系,显然在思辨的思维中一切都是颠倒的,单纯从物欲需要的满足来约束人的活动以实现自由意志的逻辑来使国家高于一切并且是客观精神的最高阶段的实现地位得以确证。但是,我们也可捕捉到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上的区分:广义包括经济、阶级领域、司法、警察和行会制度;狭义的市民社会理论作为国家的对立物而存在,以家庭为基础,最终被消亡和克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范畴。因此,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是在国家制度之下对自由意志原则管理机制的外现,实际上就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内在统一。因此,我们可以针对市民社会的狭义理解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基本等同于国家。从广义上来看,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延伸到了上层建筑领域。
3.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内蕴。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论述,也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含义较黑格尔所论述的更加深广,将其扩展到了国家社会生活的经济发展决定性环节,它是先于政治环节而存在的,马克思认为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绝非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在1843年2月研读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接受其唯物主义方法论后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与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问题是站在相反方向的,接受费尔巴哈提出的“思维与存在的真正关系在于存在是主体,思维是宾词,思维从存在中来,且存在不来自思维”[6]50,马克思认为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因此在现实世界中,国家是由家庭和市民社会共同组成的,家庭和市民社会中的成员群体的存在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前提[6]16。实际上,马克思如果真正想驳倒黑格尔的“谬误”应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着手,而不是仅局限在结论上。1843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对立为批判鲍威尔颠倒了解决宗教问题和犹太人解放问题的公式提供了前置性的可能。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之社会基本矛盾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核心范畴。他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一次提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寻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方式,就是市民社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可以看出过去那种轻视现实关系而局限于言过其实的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的历史观是何等荒谬……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他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他对外仍必须作为民族起作用,对内仍必须组织成为国家”[6]167。综上,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更加接近经济关系或经济结构,可将其归结为“经济基础”。其实,我们可以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论述中体会到这一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是早期声色犬马的需要国家管制约束的市民社会,而过渡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其概念更加注重的是人的经济活动和异化劳动下产生的对经济政治领域的批判,试图打破资本主义对人类境遇的深重异化的枷锁。
4.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内蕴。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理论内涵与历史方位的界定更多地受到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影响,虽然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对市民社会用语偶尔会偏向经济关系或经济结构,只是在表面上接近了马克思的界定。葛兰西在《过去和现在》中指出,市民社会的含义“如同黑格尔”,是“作为国家的伦理内容,是一个社会集团对整个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的领导权”[7]235。因此,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是对黑格尔和马克思概念的双重颠覆,其实市民社会在他那里和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活动领域是具有同一性的。葛兰西将国家的外延进行扩展,“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我们可以从《狱中札记》中看到这样的表述,“现在,可以确定上层建筑的两大层面:可以称作市民社会的层面,即通常称作私人机构的整体和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层面,它们分别行驶统治集团对全社会的领导权,由国家或合法政府实施的直接统治或指挥”[7]243。这也能看出黑格尔用国家制度约束个人对利益追求的管理机制的影子,但在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其具有更强烈的主体性的理性意识和人本主义精神,他认为市民社会可以借助国家暴力机制取得社会领导权。因此,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理解其领导权、文化、意识形态等中心范畴的钥匙,也是构建合理合法国家的理论基石。同时,葛兰西的市民社会已经超越“一切物质关系的总和”的经济领域理解,成了意识形态和文化层面的一切活动的总和,使他重构民主意识形态在市民社会这一阿基米德支点上得以成为可能。葛兰西将市民社会作为“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其可促成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并建立合理国家的积极因素。
(二)东西方国家市民社会地位以及文化传统的差距
葛兰西深入分析了东西方社会结构中市民社会的地位,并由此提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革命策略。东方社会主导的生产方式仍是小亚细亚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宣扬的是集体主义观念而非对个人权利的追逐,没有西方契约精神的文化传统,因此,没有形成独立的市民社会,导致国家性质是强权加暴力,在东方国家意志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国家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导致社会舆论和民主意识形态缺失,也不需要通过民主同意的机制和程序达到对政权的统治,因此,国家性质沦为完全的暴力机器,成为阶级压迫的工具。西方社会情况完全不同,随着工业技术革命的深入影响以及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工业文明和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国家已相当发达,市民社会有着较为深刻的对个人权利追求的西方传统,且契约精神和民主政治也有比较深远的影响,市民社会在西方成了新兴资产阶级地位提升的产物,因此,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西方国家性质受到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国家性质是强权加同意。也就是“在实行典范的议会制度的国度里,‘正常实现领导的特点是采取各种平衡形式的强力与同意的配合”[3]73,国家的暴力职能在伦理、文化、教育职能的深化中逐渐被弱化。那么,革命要走向成功,必须先在夺取政权的前提下先攻占该国的文化领导权。
三、文化领导权(霸权)的争夺——民主意识形态的重建
葛兰西面对十月革命的胜利即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深受其影响并积极领导本国无产阶级模仿苏维埃俄国的暴力革命,但葛兰西在政治上失败了,和其他西方社会革命家一样,所领导的欧洲无产阶级革命也纷纷走向失败。葛兰西在被捕入狱后冷静反思了东西方社会革命的形势并制定了在西方社会应先取得文化霸权再夺取政权的革命方案。
(一)有机知识分子与政党
葛兰西将知识分子分为传统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两类,有机知识分子是夺取文化领导权和重构民主意识形态的主体力量,而被称为“现代君主”的政党是有机知识分子活动的场所。传统知识分子本身的独立性和超然性不能积极介入社会批判之中,因此,夺取文化领导权的任务落在了新型的有机知识分子肩上。有机知识分子是用实际的投身社会实践的方式踐行葛兰西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实践哲学理论,以此造就一批批的知识分子精英并在人民群众中实现文化启蒙和群众教育的目的,将普通民众知识分子化。对于那些传统型的知识分子:如果他们是为落后的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阶级所服务的,且充当旧政治社会的官吏的,就应该对其施加暴力并予以惩戒或消除;如果他们仅在旧的市民社会中活动,应该充分利用有机知识分子将其同化并予以改造,使其转化成有机的知识分子,发挥教育激励群众的作用,使他们获得批判的革命思想意识。
(二)阵地战与运动战
阵地战与运动战的分歧在于到底是先取得文化领导权还是用暴力革命方式夺取政权。葛兰西提倡西方发达国家在武装夺取政权之前借助新型有机知识分子以政党为媒介先取得文化领导权,运用阵地战的方式夺取政权,这也是葛兰西面对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失败的经验总结。也就是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统摄的市民社会舆论营垒中,通过“掘墓人”——无产阶级和有机知识分子——对无产阶级道德这种新世界观的传播,逐渐克服瓦解资产阶级在市民社会中形成的“战壕”,改变无产阶级被资产阶级奴役的从属地位[8]。由此可见,利用阵地战夺取文化霸权以及意识形态的重构是一个相当缓慢的理性化过程,这也是葛兰西反对托洛斯基的“不断革命论”的创举。而运动战则不适合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反而适合于在没有独立市民社会形态的东方社会,“在东方,国家就是一切,而市民社会是原始和未形成的状态。在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有一种正确的关系,在国家动摇时,立即出现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结构,国家仅是前沿战壕,在它后面有一系列坚固的堡垒和工事”[7]258。因此,在俄国这样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市民社会没有发育的空间,一切都只能以国家意志为运行机制,用运动战的暴力革命方式粉碎国家机器便能取得革命胜利,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便是最好例证[8]。反之,西方国家的市民社会已经相当坚固并作为独立的力量影响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单纯依靠运动战摧毁国家机器的外部工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率先同化资产阶级内部的意识形态,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形态,在民众的文化意识中融入对资产阶级的批判,并引发舆论共鸣,即使没有摧毁国家机器,意识形态内部已经纷纷倒戈,资产阶级政权就会名存实亡,丧失了民意的支持,那么,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三)意识形态文化霸权
列宁在《两种策略》中提到过“领导权”,其主要指工人阶级为了在意识形态领域扩大本阶级的影响,进行对广大群众的说服教育,把思想上的领导权作为政治上的无产阶级专政进行补充说明。在这一点上,葛兰西与列宁的观点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相通之处。葛兰西将“领导权”分为政治领导权和文化领导权,以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为依据,他更加注重文化领导权的取得,不仅要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治领导权之前通过阵地战和以新型知识分子为主力军的政党进行宗教、文化、世界观以及经济政策上的相关改革,说服社会各阶级接受自己的道德、政治、文化价值观念,获得人民群众的同意,建立民主意识形态的集体认同感,实现精神和道德领导,也要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继续巩固民主国家政权建设。
四、结语
时至今日,在学术范围内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文化领导权理论的研究热情依旧未减,虽然葛兰西本人的政治革命失败了,但是,他分析东西方市民社会的结构差异以及取得文化霸权的理论涉及20世纪中叶以前的几乎整个欧洲大陆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他是20世纪共产主义运动中用实际行动把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者,其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与市民社会观对于当代中国提升文化“软实力”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与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表达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化自信的认同,文化自信是整个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底气表现,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正是对中华民族的文化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念的实践。在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锋中,不难发现,当前各国的综合实力的比较已经从物质经济实力转移到了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实力比拼上来,从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成功举办到近期的国旅行业蔚然成风,我国公民的文化意识形态表达与交流也越来越活跃,甚至已然深入影响到其他国家,尤其是在东南亚国家,我国综艺节目类的大众文化关注视角也由3年前在欧洲和周边国家的单纯旅游消费转变到当前的将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国的侧重点上。而且,对于葛兰西市民社会和文化领导权的深刻解读,我们也可以吸取相关经验,积极发挥有机知识分子的文化传播力量,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动中去,以实际行动去滋养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沃土,进而捍卫民主意识形态的独立地位。
[参 考 文 献]
[1] 李金辉.理解马克思——在“实践的解释学”视域内[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 周穗明.20世纪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4.
[3] 衣俊卿.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 陈浩.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复归——黑格尔哲学视野下的《论犹太人问题》[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
[5]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等,译.北京:商務印书馆,1997.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 [意]安东尼奥·葛兰西. 狱中札记[M].曹雷雨,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8] 仰海峰.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效应[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