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
2018-05-14郭代平
郭代平
摘要: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主要对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措施展开深入化分析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税务管理
基于我国“十二五”阶段提出的税务改革方案来看,营改增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性举措之一。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具体就是指针对建筑业实施合理化增值税制,进而能够有效打破以往施工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同等地位的税务局面,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现象,大大降低施工企业实际税负,切实提升企业经济发展水平。
一、营改增在施工企业具体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仍然存在。基于现阶段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仍然处于以往营业税固定思维逻辑之中,往往只是一味关注重视经济收入税费却忽略了资金成本方面税费的管理工作,甚至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对于自身是否能取得合法票据根本不注重,这可以说是一种典型不具备进项税管理意识的表现,对税制管理标准规范认识程度也不够深入,极为容易导致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期间存在各种问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匮乏、合同签订条款内容不合理及材料设备购买不具税价概念等,都会对营改增的顺利落实造成不利影响。
(2)进项税发票获取难度较大且税负偏高。现阶段,施工企业在落实营改增政策后,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进项税发票获取较难且税负差距偏高,不利于施工企业获得预期经济效益。具体如下:第一,供应商及分包劳务单位选择筛选条件不够充分。通常在营改增政策具体实行之前,施工企业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时,主要参考标准就是对方信誉、产品质量及整体价格等,却并不会考虑到纳税人自身存在问题;而在营改增实行之后,施工企业往往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时需充分参考不同纳税人身份因素,分别按照不同税率进项税额展开计算,避免对最终项目成本价格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的供应商和分包机制明显缺乏相应管理约束机制,根本无法有效满足税务管理要求。第二,四流不一致。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其一般征收税费都是新项目活动,但在其实际数量的不断扩大背景下,部分企业便因受到资金成本和税务压力影响,导致其从非正规渠道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甚至部分工作人员对“四流合一”内容理解也过于片面,往往只关注企业资金流向和合同文件,认为只要满足标准要求即可,根本不重视经济业务真实性这一原则。第三,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发票索取及报账不及时。由于施工企业行业特殊性,工程项目分散,材料种类繁多,施工作业队伍复杂,发票的收集情况混杂;从日常正常开支到大宗材料采购都需要进行发票的开具,致使发票开具不及时及开具失误等问题频频出现,最终影响施工企业税负水平。
(3)收集汇总进项数据难度较大。由于建筑施工行业项目存在点较多、面较广等特征,进而对施工企业进项能否抵扣、如何抵扣等极为不利,特别是如何才能将施工企业分散项目的进项税发票及时准确安全传送,并认证、申报抵扣可以说是现阶段亟待解决首要问题。大部分企业存在进项收集传递不及时,公司垫付税金的情况。
二、营改增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风险
(1)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可知,现阶段施工企业基于营改增背景下实行税务管理工作时,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大多数负责人员对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发票管理制度了解掌握不够深入全面,容易使发票开具不规范,致使企业面临重大涉税风险。同时发票风险还会为个人带来一定影响后果,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对投标资格造成一定威胁,而经办人员也面临法律责任。
(2)甲供材视同销售风险。本处的甲供材指项目提供给施工队伍的甲供材,包含主材、燃料、动力等。项目在对施工队结算时,一般采取按包含甲供材的价格计算完成产值,再以永久扣款的方式扣除支付金额。这种方式下,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有偿转卖,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因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不论是与上游的發包方,还是与下游材料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容易导致可抵扣进项税面临严重流失现象。
三、营改增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1)不断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往往是业务决定税务,而业务则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明确,所以合同确定业务,进而税务相关因素也基本确定,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其中主要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等内容。施工企业还应注意:签订合同时关注对方的纳税资格,在合同中明确对方名称和相关涉税信息;在价格方面含税与否;发票提供上应明确发票种类、发票开具时间、付款方和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注意规避三流不一致风险,从而促使施工企业营改增下的税务管理能够达到最佳状态。
(2)做好采购把关。施工企业具体采购任务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及专业服务分包两点,面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可能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这时就需不断加强对供应商纳税人身份的识别,积极构建合同管理以及建立采购比价模型。同时施工企业在发票开具时,当增值税专票不可抵扣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可抵扣时,选综合成本最低(综合成本=不含税报价+(销项税-进项税)×城建税及附加税率),计算成本平衡点。
(3)及时传递申报票据,积极参与配合。一般来说,在施工企业项目部取得进项发票之后,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设置好认证期限提醒,保证其在申报期之前能传递到公司汇总,减少当月税金垫付情况。同时若想做好增值税管理工作,也并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管理团队甚至整个公司的事情,其中大部分工作都不是财务人员经手的,而是业务端的经办人如采购、结算等业务端人员在操作,一旦业务操作完成,相关数据和票据已经生成,相关税务工作也就定型了,纳税也就确定了。据业务决定税务的税务管理理念,财务人员必须在业务实际发生之前介入和参与业务决策,便于之后能共同参与合同管理。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参考文献
1.李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财务与会计,2016(1 o).
2.陈江.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探究.经贸实践,2017(17).
3.赵永安.建筑业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与应对.财会学习,2016(11).
4.林雄惠,王宪鑫,任小鑫等.浅析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商业会计,2016(20).
5.叶新平.加强施工企业进项税管理.施工企业管理,2017(8).
(责任编辑:王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