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研究
2018-05-14王玥琰何颖高刘娜
王玥琰 何颖 高刘娜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使得城乡间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日益突出。以个人所得税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效用为中心,立足于我国税收体制的现实情况,在定量与定性结合、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基础上,通过基尼系数反映收入分配效用的差异,着力探求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力手段,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功能定位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个税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城乡收入差距;调节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124.7;F812.42;F224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现状分析
1.1 城乡居民收入总体差距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伴随我国经济中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大幅增长。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2.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790.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额为21018.3元,二者相差1.95倍,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显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见表1、表2)。
由表1可以看出,2015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0,比01年下降了14.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8,下降了3.4%。从2001年起的15年里,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保持增长趋势,而呈下降趋势的是城乡恩格尔系数,且农村下降速度快于城镇。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也达到了11.49%,而城镇的年平均增长率达111.6%。
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见表2和图1),峰值在经过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当年二者之间的差额达3.33。随后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比值逐步减小。通过对表1、表2和图1的分析可以发现,进入新世纪至2015年的15年里,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额不断扩大,比值缩小。这表明城乡收入水平有下降趋势。
1.2 城镇居民内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
在城镇居民内部,由于行业、地域的差异,各阶层居民收入也存在较大差距。从表1-3可以看出,从2001年至2012年,虽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断增加,但不可回避的是其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13年间全国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59.58元,最高收入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之比为2.22,最低收入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之比为0.41。201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10772元与最高31790.3元,相差21018.3元,其比值为2.95。至2012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收入为63824.15元,最低收入为8215.09元,二者比值达7.77。再从最近几年看,表4反映出虽然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收入均有所增加,但二者之间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1.3 农村居民内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
我国政府向来关注农村问题。从表5来看,2002年农村居民最高收入户为5895.63元,至2015年已达26013.9元,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6.88倍扩大到2015年得8.43倍。最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最高不足900元增加到2015年超过10000元。总的来看,从2002年至2015年,农村居民各阶层收入不断增加,但与最高收入戶相比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并且农村居民内部各阶层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2 我国个税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效用实证分析
2.1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测量方法
基尼系数是依据收入分配的量化差异程度来判断分配收入平等程度的一种测算方法,它是依据不平均分配收入占全部居民收入的百分比的描述。
洛伦兹曲线与平均分配线之间的面积用表示,洛伦兹曲线与绝对非平均分配线之间的面积用表示,基尼系数用Q表示则:
表示个人所得税支出前的基尼系数,表示个人所得税支出后的基尼系数。
计算居民在未缴纳和缴纳后个人所得税的两个基尼系数差,再用这个差值对比基尼系数,得到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个税支出对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就由此而来。
需要注意的是:一要将总收入当作工薪收入,利用工薪收入的税率和级次进行调整;二是不考虑征税过程中的优惠税率。利用税后收入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将税前收入还原:
2.2 个人所得税调节城乡收入分配效果的比较
从国民收入占有额和社会产品分配看,个税制度的建立和调整可以使部分低收入居民增加收入,其中个人所得税又是实现再分配功能的关键环节,就是适度的改变不同家庭规模和结构的收入分配状况,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
2.2.1 调节功能的深度。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为了避免在发挥个人所得税功能作用中掺杂了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不合理因素,因此需要在计算时先将社会保障扣除,再计算税前收入。
2.2.2 调节功能的广度。主体税应有的调节功能广度不能充分发挥的原因在于纳税主体范围不够大。另外受个税纳税级数的限制,使得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无法作为主要的调节收入分配工具。因此在确保税收扩大纳税人范围,同时兼顾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的原则下,使个人所得税成为广泛调节收入的主体税种的来源。
2.3 个税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分析
表6反映出,从1995年到2010年,个人所得税支出前后基尼系数自2006年后开始逐年下降,收入分配略有改善,但其余税后基尼系数则有走高的趋势,这预示着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在逐年加大。从2008年到2010年收入差距一直缩小并趋于平稳,而2007年以前收入差距是很大且不稳定。我国现阶段的基尼系数过高,城镇的基尼系数(税前)在2003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水平后一直呈持续匀速增长的态势。
基尼系数的持续攀升,表示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年增大,以后还有继续增大的趋势。政府还要继续加强收入的宏观调控与再分配政策。
3.2.3 以家庭为单位估算费用扣除额。在具体制定费用扣除标准时,按照不同的申报方式,建议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费用扣除制度。实行这项制度,不仅方便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问题,还能体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但不同家庭人口、婚姻状况缴纳相同税款的现象,应因时因地考虑。税务机构建立家庭联合申报制度,需要考量家庭成员的规模和结构情况和总收入水平,建立反向申报的机制,不断拓展个税的覆盖面,将除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外纳入课税范围内,增加税法适应性,强化税收职能。对于一些纳税困难的收入项目提供帮助。同时对纳税申报进行奖励,增加附加服务等。如对一些纳税大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纳税申报予以一定的税额返还。
3.2.4 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首先,由税务机关制定纳税人的纳税编号,当纳税人从事所有经济活动时,其信息就会汇集到税务机关,经计算机处理税务部门便可有效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其次,建立个人所得税数据处理中心。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的稽查后申报个人数据库,联网建立纳税系统,以此来维护税源的稳定。
最后,建立规范的稽查制度。一方面完善审核征收条例,另一方面建立个人收入稽查制度。借鉴美国用判断纳税人的信誉度的办法检验申报的质量,若有疑问便立刻启动稽查程序。为了该制度有效的运行,我国税务机关应该做到与社会保障系统、银行金融系统等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扩大监督范围,保证个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李呈豪.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用分析及改革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2] 杨帆.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调节收入分配效果的比较研究[D].天津:天津大學,2011.
[3] 王力.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测度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4] 杨卫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提高居民收入比重[J].税务研究,2009(2).
[5] 黄凤羽.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的制度设想[J].税务研究,2011(3).
[6] 李文.税收负担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1(2).
[7] 孙钢.试分析税收对我国收入分配的调节[J].税务研究,2011(3).
[8] 任强,王敏.收入分配的四个视角及税收调节空间[J].税务研究,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