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形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5-14查一宁
查一宁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深切地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而要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就必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目前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还存在着认识不全面、纪律审查制度不完善、监督执纪队伍执纪能力有待提高的突出问题。建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上来认识监督执纪、制定配套法规制度、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来破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式”的问题。
[关键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走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有效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执政懈怠的风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进行党风整顿,对惩治腐败绝不退半步,坚决筑牢党内政治生态制度,营造了党内政治生活新气象,更加凝聚了党心、获得了民心,为继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充分说明了党建成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的关键。那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措施,已经深切的关系到了民族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而要真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必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
1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形成
从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历程来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承和发扬了我党以“史为镜、防微杜渐”的居安思危防范风险的意识,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常态、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形成了新时代深化执纪审查必须从严的根本认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形成是同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一起发展而形成的,也是推进党建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总结,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思想作风,体现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是政治指导思想上表现出来的行为和价值取向,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活动中性质、宗旨的体现。1942年的延安整风,毛泽东同志作了《整顿党作风》的报告,提出了整顿党风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前毖后”就是勇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治病救人”是指端正思想、改正错误,立场和原则与中央保持一致。邓小平同志把党风建设纳入到党的思想路线贯彻落实上来推进。“解放思想、事实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就是要求党的工作要善于从变化的国家实际出发,锐意改革进取,避免消极腐化、堕落不前。“事实求是”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群众观,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反对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努力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对中国共产党如何解决作风建设的问题上反复强调:“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中国共产党务必要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方能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才能永葆先进性的本色。胡锦涛同志对党风建设提出了要落在实处,不是热闹一阵走过场。强调:“不能认为干部只要不违纪违法,作风不实不是大问题。必须看到,干部作风不实,不仅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而且也会给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带来严重损害。”告诫广大党员要有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政治作风,永葆先进的党员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把党风建设比作西柏坡“寻根”,新时代的“赶考”。党的十九大重申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习近平强调:“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常抓党风不松懈成为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把纪律监督管在前,以严格执纪管党,明确地规划出违纪行为“零容忍”的警戒区,长久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防止了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的剧变转化。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经取得比较好的成效。但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2.1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没有抓住重点,做到全面认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一再强调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从严、长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严治党提出后,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概念,殊不知它渊源于我们党治国理政、治党管党的成熟架构。在历经40年的改革与发展后,形成了时下党风廉政建设最鲜明的时代性主题。从我国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看,都存在着不同程度认识不全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责任,党委部门只起辅助作用,这就造了成监督、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党风廉政考核指标没能形成有效监督。有些部门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出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法律适用区分不清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仅从法律角度对违法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而对纪律查处更多流于走过场。表现出执行纪律处罚的力度失之于软,采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党政纪轻处分等,党政纪重处分较少。
2.2 纪律审查制度不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
监督执纪增加“四种形态”审查,目的在于通过纪律的刚性要求来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得到推进和发展,以严纪律实现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抓早抓小,从严管理、从严要求防止小错变成大错。我国纪检监督体制的安排,实行权力法定、职责权限行使过程受监督、處分违纪有程序的设计,但在执行过程中,把党纪和法律机械地割裂开来。
2.3 监督执纪没有全覆盖,监督执纪队伍执纪能力有待提高
打铁还需自身硬,忠诚、担当,才有严格执纪的勇气和自信。当前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督执纪的干部执纪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之前执纪往往是事后的纪律惩戒,忽视事前告诫和事中检查。以前较多的纪律监督重点大多聚焦上班工作的时段,对工作之余的“闲暇时”管理监督少;在一些公权力使用关键环节上,监督制约的力度软弱。一些监督执纪干部的在工作思想和方法上仍停留在传统的思维和办法上,缺乏改革意识和开拓的精神,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