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承”与“创新”的思考
2018-05-14张池
张池
【内容提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表征,同时也是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源泉。我们保护它的目的,就是确保这一源泉永不断流。但在当下,“创新”思潮影响下的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由于过于强调“提升、改造与利用”,开始对非遗的原真性、整体性和传承性造成重大伤害。保持文化多样性是我们的使命,我们应该将“传承”置于首位,省思当前实行的各类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班。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群培训 传承 创新
近年来,文化部提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并将其视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确保该计划实施,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全面推行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另一方面,协同有关部门提高开办“以展促销”式展览会的举办频率,为传承人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如何让非遗在现代条件下更好地传承下去,确实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但是如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忽视“传承”而过于强调“利用”和“创新”,特别是直截了当地让西学背景下的大学教授对秉承中国文化传统的传承人实施充满西化教育的培训,对非遗的伤害可想而知。我们这样说,并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出现。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一、“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的兴起与开办理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进入中国已经十几年了。这些年来,由于保护理念的正确,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确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它的最显著的标志就是许多非遗项目得到了原汁原味的传承。
但是近年来,一些人并没有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帮助我们认识历史”的“文物”这一基本共识,而是考虑如何让非遗适应并服务于当代生活。基于此考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应运而生。据报道,这种研修是委托相关高校进行的。“研修、研习、普及培训时长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各高校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每年组织3-5期。研修班每期不少于20名学员,普及培训班每期不少于60名学员,研习每期不超过8名学员。要争取经过各级各地共同努力,用5年时间,培训10万人次。”①据说,有关部门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推动跨界交流,提高其(传承人)文化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或者通过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开拓眼界,互汲营养,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②除此之外,各种名目的传承人培训工作也陆续在全国范围铺展。
二、“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的具体实践及其问题
非遗保护的初衷就是让非遗原汁原味地传承以避免被现代化浪潮裹挟,从而丧失其存在的真实性。当人类回望过去,还能从非遗上面找到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从而汲取灵感,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正是出于该目的,传承人的任务被明确地界定为尽可能的“保真”,而不是“创新”。非遗自有传承规律。以培训班的形式让非遗的传承适应现代社会,由此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出发点如何我们暂不作评论。但在现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非遗保护理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的情况下,过于强调提升传承人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就很容易使传承人群培训实践变成一场对非遗自上而下的全方位“改造”。从目前的培训结果来看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培训班多是面向传统工艺美术类遗产传承人,因此这一破坏在该领域显得尤为明显。
1.培训理念动摇了传承人的传承信念
作为传承主体,传承人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按着上辈人传授给他的知识和经验原汁原味地传承。从这个角度来说,传承人应该是安守本分,一辈子只做好“一件事儿”的民间艺术家,而不是追求时尚的商人和创意设计者。但是,我们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志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所举办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不是让传承人坚守传统,而是让他们偏重市场增收与现代设计创意,在实践中更是如此。所以,许多传承人经过培训后他们的文化自觉不是提高,而是丧失,甚至对自己所传文化遗产的价值开始动摇,自己固有的传承信念也开始发生动摇。
2016年9月,某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开幕,国内最优秀的非遗技艺、产品在这里大放异彩,观者众多。但现场出现的许多展品不是传统的泥塑、剪纸和布艺,而是传承人根据培训班所学运用西方美术技法创作的充满西化色彩的泥塑、剪纸和布艺。会后,众多省级、国家级传承人所接到的文化公司要求他们生产的充满创新产品的订单也暗示我们,他们今后所生产的已经不是他们的传统产品,而是充满西方时尚色彩的新产品。这难道就是我们传承人所应传承的非遗吗?显然不是。在某地,某个参会归来的省级传承人开始放下手头的传统泥塑,废寝忘食地按照订单要求生产现代日式卡通作品。笔者访谈后得知,文化部门开始与某文化集团合作,物色了一批代表性传承人生产的创意产品,而多数产品的设计要求已难觅传统文化的影子。据该传承人介绍,他曾参加过博览会举办的“传统工艺振兴论坛”和“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经验交流会”,会上主办方提出“非遗走进现代生活”,要求接受过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培训、有着一定美术功底的传承人以后多做订单式的现代泥塑,并通过亲自上阵,让自己的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2.授课人外力介入,破坏了非遗传承规律
在非遗传世的过程中,会经常面对这样两个主体:一个是非遗的传承主体;二个是非遗的保护主体。所谓“传承主体:是指直接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制作等传承工作,并愿意将自己所知道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原汁原味传授给后人的某些自然人或群体。③他们是乐师、艺人或者匠人,简言之,传承主体即非遗传承人。自古以来传承主体以宗族(家族)传承、师徒传承为主。如贵州丹寨的苗族蜡染,就是妇女们通过向女儿授艺的方式传承下来的。这种“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文化要素,从而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认识价值。而保护主体则指那些处于传承圈之外,虽与传承无直接关系,但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外部力量。如各级政府、学界、商界以及新闻媒体等等。④其职责是利用自己的行政优势、资金优势、学术优势或是传播优势,有效促进传承,而不是直接参与传承,承担传承任务。而目前文化部门亲自上阵组织传承人群进入院校参加传承人的培训工作,可以说是自上而下的打破了傳统的传承规律。其本质则是保护主体取代了传承主体,越俎代庖,直接参与或是指导了传承主体对于非遗的传承。这种大规模的破坏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这种培训还有一个共同特点,便是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地方层面,培训者几乎都忽视了“传承人群”所应具有的个体差异,这种无差别的培训带来的另一个恶果,便是破坏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事实上,非遗的传承需要在原生环境里由本行当的老一辈传承人手把手地教授,并详细解释每一个图样、工序与组织结构的含义,如此学习者才能将生活与实践结合,习得这一地方性知识。这也正是“整体保护原则”的要求。非遗传承只能由传承人来实现,而上课的教授们并不比民间传承人更熟悉该非遗项目。因此这种培训显然没有遵守前两个原则,破坏了非遗传承规律。
3.不合理课程设置破坏了非遗的真实性
课程的设置也存在不合理现象,破坏了非遗的真实性。随着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在全国全面铺开,各类非遗传承人培训班遍地开花,专家学者们走上了讲台,将“学院派”知识传授给传承人。由于专家们的培训课程设置不合理,只会让非遗的传承丧失真实性,导致原汁原味的文化要素受到破坏,成为“四不像”。如2015年9月在西南某地举办的某个布依族手工艺类非遗“领军人才培训”,65位学员中有57位是没有任何技艺基础的十几岁的职校学生,而8位33岁至59岁的布依族民间女艺人则有一定技艺基础。设置的课程依次为蜡染符号解读(苗族蜡染讲解为主)、该布依族技艺的运用、素描基础(西方透视原理、光影和构图讲解)、旅游商品市场介绍、白描基础、平面设计、美学创意与主题创作及参培非遗文化产业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培训时间为一星期,真正的本民族传统手工艺培训却只有4个课时。培训完毕,某部门负责人(非文化系统)给所有年长学员们认定颁发了州级、县级非遗传承人和技艺大师证书。笔者观察学员作品后发现:年轻学员学会了西式的美术方法,本民族的文化元素却未得到展示;而年纪大些的布依族女艺人则将苗族文化元素与现代的、西方的审美文化元素融在一起,本民族文化特征大打折扣。据参与培训的非遗传承人访谈告知:年轻学员因受训时间短以及毕业后外出打工这两个因素导致他们并没有掌握该技艺;同时年长学员因不同文化元素与技法的混用,使得制作的手工艺品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布依族手工艺原有的灵性与质朴特色。
由此可见,一些传承人培训课程的内容设置是不合理的,培训效果也是值得怀疑的。某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就认为外出接受培训除了认识一些爱好者和潜在客户外,并未学到对自身有用的传统技艺,效果并不理想。
4.多种项目同时培训对非遗破坏力更大
以往非遗传承人培训多由地方政府组织,现在国家层面操作的培训有能力地将各地的传承人集中起来互相学习。这种学习突破了某个项目内部的切磋,大而化之,将文化交流扩散至其他项目上,从而使传承人自身技艺的独特风格被破坏。
如2016年11月在某地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刺绣)培训班”将本省60名各种刺绣的传承人、刺绣爱好者们集中在高校,聘请了俄罗斯院士、教授、博士以及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授课,课程充斥着大量的“美学原理及美术…‘原材料知识”和“相关非遗案例”之类的内容。培训时,以往专精于某一地方刺绣的传承人纷纷学起了其他绣种,并被要求创作出“创新”产品作为作业进行展示汇报。
这种培训的结果会如何?2016年贵州省民博会上的一幕能有助于我们看清多种手工艺种类互相学习的后果:会上,一副“苗绣”《金丝猴》引起了观众的讨论。该作品是一块安装在画框中的金丝猴图案绣片,运用了苏绣、双面绣的技法和西方的构图,其作者是一位刚接受过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培训的传承人。人们普遍质疑其根本不是绣制者所标榜的苗族非遗,而传承人坚持认为这就是稍加改良的苗族新非遗。
另外,笔者在调查时听闻的一个故事就足以作为现在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的前车之鉴:某地有个手艺精湛的剪纸老艺人,她从小就从长辈那学到了一套当地特色的传统剪纸手艺并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可是自从十几年前老艺人应邀参加县里举办的剪纸培训、学习了现代美术技法后,接下来的半年里她发现自己一张剪纸都剪不出来,既深感自己以前的剪纸方法是错误的,也疑惑为何往常能做的事现在却很难再做下去。久而久之,她茶饭不思、精神恍惚,整天在屋里乱转,嘴里念着关于剪纸的含糊不清的话。家里人无奈之下就将县里文化部门的人员请来观察她的精神状况。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老艺人:“你就按你以前的方法剪,培训的东西就不要管了。”当天,老艺人就剪出了漂亮的剪纸,精神也恢复了正常。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案例,但仍然能够值得我们警醒。
综上所述,院校和政府越俎代庖担任传承主体的后果只能是破坏非遗的传承。中华文明传承到现在,其文化多样性使国人自豪。但如果我们的文化自觉不够,过于重视“创新”而忽视“传承”,让作为文化精华的非遗被同化,那岂不是令人痛心?
三、回归传统生活与“非遗”传承人培训机制的完善
非遗是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化精华,而传承人是评选出来的传承非遗最权威之人,是否“创新”只有他们才有决定权。非遗就像一张储存了丰富信息的老光碟,我们不应该篡改其中的信息,因为这记录了人类走过的路。但是从前文可得知保护主体主导下的各类传承人群培训实践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外力介入下的对非遗粗暴的改编。非遗传承至今,其存在的根基是传承人的文化自觉,但如果让他们离开故土接受学校老师的培训,则可能产生文化震惊,进而演化成文化自卑。他们会怀疑自身文化的独特性,怀疑是否该将精力分散到商界或设计创意之中。“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的提出存在着一个前提,即“传承人群普遍存在文化素养不足,知识面较窄等弱点”。①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认知的失误,否定了传承人的原生文化知识系统。评价传承人的文化程度和知识面的尝试本身就是悖论,因为传承人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就是行家,是不需要外人来评价的。如果要评价,也只能是同一领域内熟悉该行业的权威人士才有发言权。同时,让传承人接受不熟悉自身所属文化生态的专家學者培训,接受现代、西洋的技法与审美观以实现“创新”,或者让不擅商业的他们在商海中搏杀,都违背了非遗活态传承和原真性传承的规律。事实上,“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的培训效果已经引起了学界的讨论,苑利②、齐易③以及陈竟④等人均撰文表达了对培训计划损害非遗原真性的担忧。
因此,传承人就像一只小虫子,应该在他熟悉的环境生活,外界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文化生态环境,尽量不让其发生改变。否则环境一变,作为文化生态一部分的非遗也必然发生改变。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修正“非遗”传承人群的实践方式:
1.在传统传承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延展
前文已经叙述了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使传承人们无差别地接受培训,打乱了非遗以往的宗族(家族)和师徒传承方式,故而需在传统传承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延展。
如何延展?笔者认为,将传统的传承方式与现代培训相结合,使培训主体、接受客体回归到依据传承脉理中进行而非专家指导型。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仍可以继续实施,但是教学者和受训者的组成要做调整。教学者不应是学校里的教师,虽然有些教师对某项非遗有着不错的理解能力和实践经验,但他们毕竟只是保护主体,而不是土生土长的传承人。因此教學者必须是掌握该项目全套话语体系的资深传承人,如国家级和省级两个档次的传承人,他们是经过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证的大师,是最适合上课堂进行传承人群培训的人。而受训者必须实现差异化培训,实行潜在传承人和其他人群的隔离。潜在传承人的选择应以地缘与血缘关系为导向,选取立志从事这一行业的当地人,因为这些人生于斯、长于斯,熟悉当地的文化象征体系,基本上能够树立传承的决心,不会将非遗当成副业。而其他人群的选择范围广泛,有兴趣者皆可加入。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非遗传承时固有的血缘、业缘和地缘关系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建立稳固的师承关系,既使潜在传承人不脱离本土,也鼓励其他人群深入非遗流传地,接触它所依存的文化背景,感受地方性知识的魅力。
2.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各司其职
中国非遗保护运动进行到现在已经十几年,当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遵循着“异人、异地、异品”①三原则,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时,非遗保护和发展就能保持良好态势。但是当下传承人群培训计划所灌输的偏重市场增收与现代设计创意的理念以及培训的方式却混淆了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关系,传承主体被要求从事创新、销售、社交和电子商务学习等方面的工作,以便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而保护主体亲自上阵,官员们监督培训,学校里的教授不分对象传授课程。这种人为建构出来的传承环境并不是非遗传承的原生环境,其本质是对非遗的一种“改编”和追求政绩的表现。传承人需要的是稳固传承信念,安安静静地钻研如何将自己的掌握的知识原原本本地传授给后人,这才是他们的拿手本领;他们不需要学习如何创新、如何去拓展市场和从事电子商务,因为这不是他们擅长的事。传承人不熟悉的事应该由保护主体来做:政府积极为符合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搭建平台,牵线搭桥引进商界群体为传承人们服务;学校的教师们不需要直接上讲堂为传承人讲课,必要时他们还需要向传承人虚心请教,从民间汲取养分;新闻媒体则推介合理且先进的培训经验,向全社会树立保护非遗的楷模。至于不能实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保护主体应遵照《非遗法》要求和以往惯例,为传承人做好服务工作。
3.调整不合理的课程设置
现有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所列的课程过于偏重现代化和西方化审美取向,偏离了非遗传统的传承内容,长此以往会损害非遗的原真性。因此,传承人群培训必须调整不合理的课程设置,向传统回归。
如何调整?第一,必须剔除源自现代和西方审美体系的知识。并非这些知识不实用,而是因为它们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中华传统文化体系不同。中外审美体系的差异正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表征。非遗是我们“摸清家底”后“千挑万选”评选出来的最优秀的多元传统文化事项,是中华文明之精华,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创文化大繁荣的基石和源泉,各级传承人则是承载这些文化最合适的载体。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与紧迫的责任守护它们。非遗自有其传承内容,代表着56个民族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象征体系,因此必须剔除现代和西方的审美知识。比如中国传统剪纸遵循着“有图必有意,有意必吉祥”、对称性和散点透视等原则,如果培训出来传承人都剪起了日本卡通、学起了焦点透视,这还叫中国剪纸吗?又如前面提到的名为“苗绣”、实为“四不像”的《金丝猴》以及所谓的“领军人才培训”,传承人做出来的东西都不是本民族的东西了,这还能叫非遗吗?第二,必须结合实际增加“接地气”的课。何谓“接地气”?笔者认为因人而异、因族而异,培训时多增加关于该类型非遗的内容。如一个多星期的布依族印染班为何只安排4个课时的本民族印染技艺教学,难道就没其他东西可学吗?布依族印染的图案寓意解读、布依族乡土文化知识以及如何提高“文化自觉”、传承这一宝贵技艺等方面的知识都是需要让传承人们了解的。因此,培训的课程重心应向本地、本族与本项目倾斜,保持较高的课程占比,同时尽量采取通俗易懂的教授方式,使传承人能够深入而及时地学到知识。
四、结论与启示
“传承”还是“创新”,是中国非遗保护运动开展以来一直存在的争论焦点,“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即是此争论的产物。现有培训计划的“提高非遗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的出发点是值得点赞的,作为传统文化代表的非遗确实需要与现代文明融合,以期如老树开花般迸发出新的生命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因为过于强调“创新”的理念偏差使得传承人群培训成为“非遗杀手”,破坏非遗的活态传承和原真性。说到底,非遗保护不能本末倒置,不是用本已有限的扶持非遗保护的经费去请教授培训传承人,而是更应该让传承人进校园,让他们告诉教授和热爱非遗的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什么。因此,笔者认为,继续传承人群培训可以尝试文中所述之改变,即在传统传承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延展、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各司其职以及调整不合理的课程设置,这样才能使非遗研修研习计划发挥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作用,保证非遗这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有序传承下去。
①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511/t20151127_221361.html,2016-8-9。
②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511/t20151127_221361.html,2016-8-9。
③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68页。
④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78页。
①王连文:《文化部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中国文化报》,2015年11年23日第1版。
②苑利:《救命的“脐带血”千万要保住——从非遗传承人培训说开去》,《光明日报》,2016年1月22日第5版。
③齐易:《“尊重、保护”与“提升、改造”孰是孰非?》,《文化遗产》,2016年第5期。
④陈竞:《谈谈非遗教育中的有关问题——对高校非遗人群培训研习班的探讨》,《文化遗产》,2016年第5期。
①“异人、异地、异品”三原则指非遗的传承与开发必须由不同主体、不同地方进行,同时其开发要尽量与原有传承相区别,减少开发对原有手工产品造成的冲击。参见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