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现状与问题研究
2018-05-07刘亭亭
【摘要】在国家大力倡导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大背景下,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与建设应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通过分析创新创业教育与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融合的现状,总结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后期寻找有效的改革对策和实施途径做好前期准备。
【关键词】高职公共英语;创新创业;课程改革与建设
【作者简介】刘亭亭(1986- ),女,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英语教育和英语教学法。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一般规划课题《基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视角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课题批准号GH170860)研究成果之一。
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离不开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创新创业教育。当前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高职公共英语课作为一门培养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公共基础课,对帮助学生就业及创业所发挥的重要性逐渐被认识,其课程改革与建设也在逐渐凸显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然而,想要开展有效的课程改革与建设,首先需要对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的现状进行调研,找出问题所在,针对问题,找出有效的对策。
一、基于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现状
国内越来越多的高职高专院校逐步开展公共英语教学及课程改革,高职公共英语教学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但是,现有的改革大多是基于就业为导向、职业素质为导向而开展的改革,其改革的重点多是突出就业导向下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及职业交流技能的培养;课程内容的设计大多围绕就业导向、职业素质导向为核心,未能体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与建设并未走出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之路,在高职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正视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开展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与建设十分必要。
二、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對创新创业教育认识不明确。提到高职公共英语与创新创业教育,部分人认为二者毫无关联,理所当然的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只能与部分技术性、操作性强的专业课相融合,并没有认识到公共英语作为一门基础课,其涵盖专业广、基础影响面大等特点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目前,创新创业教育在广大高职院校逐步开展,各高职院校的工作重心还围绕在开设创新创业专业课程、构建与专业相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等方面,未能全面深入的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到基础课课程改革建设之中。
2.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未纳入高职公共英语课程改革建设目标之中。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并未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创业课程体系与公共基础课无法相互渗透融合,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制定公共英语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时并未把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纳入到课程建设目标之中。多数高职院校只是将公共英语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在课程建设上没有注入创业要素与创新要素。因此,无论怎样重视与提倡创新创业教育,都难以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将相关的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3.课程内容缺少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融入。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公共英语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读写课程和听说课程。无论是读写课还是听说课,其课程内容多集中体现于词汇及语法等语言教学层面,课程内容表现形式单一,缺乏与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衔接与融合。教师多注重书本知识的讲解,极少涉及创新创业的相关内容,即使偶尔涉及部分创新创业的相关知识,但由于学生英语基础薄弱,难以唤起学生对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学习兴趣。
4.未能有效的挖掘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资源。作为公共基础课,高职公共英语课的实践课时与其他专业课相比,差距很大。高职公共英语实践课课时有限,其实践教学环节多停留在书面练习上,难以体现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操作目标。受课时及实践场地资源的限制,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难以融入高职公共英语教学实践之中。
5.课程评价内容与主体单一,缺少创新创业评价与奖励机制。传统的高职公共英语课程评价内容主要是学生平时表现、提交的作业、实践考核及期末考核,在课程评价内容中未能体现创新创业评价考核及奖励机制。同时,高职公共英语课程的评价主体也过于单一,主要是英语教师,缺少行业专业人士的评价。尤其是技能大赛及第二课堂活动环节,缺少创新创业人士的真实性评价,缺少专业层面的进一步指导。
三、结语
高职公共英语课程应突破传统的课程改革建设模式,在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基础上,分析现有课程改革建设现状,查找课程改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正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公共英语课程过程之中存在的种种不足,明确改革方向,为下一步寻找积极有效的解决对策做好铺垫。
参考文献:
[1]李海霞.综合素质本位的高职公共基础课程考核体系构建[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