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社区2 440例新生儿出生体重分析
2018-05-01陆伟赵晓华
陆伟 赵晓华
(1.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科,上海 200051;2.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部,上海 200051)
新生儿的出生体重能反映一个地区的围生期保健水平[1],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的经济水平。本研究旨在分析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2012至2016年2 440例新生儿的出生体重情况,了解出生体重与新生儿性别、胎龄以及孕妇的孕产次、年龄、户籍等因素的相关性。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我中心建册随访的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共2 440例,均为单胎活产,胎龄≥28周,产后42 d内3次访视均健康,排除出生缺陷、双胎及多胎妊娠的新生儿。在符合条件的2 440例新生儿中,孕妇平均年龄(29.84±3.68)岁,平均孕次(1.48±0.78)次,平均产次(1.12±0.33)次,平均胎龄(38.93±1.38)周。早产儿88例(3.61%),过期产儿7例(0.29%)。极低体重出生儿5例(0.20%),低出生体重儿38例(1.56%),巨大儿136例(5.59%)。
1.2 方法
所有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裸体称重。将新生儿按出生体重分为:正常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4000g)、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和巨大儿(出生体重>4000g);低出生体重儿中出生体重<1500g称为极低出生体重儿;按胎龄分为:足月儿(37周≤胎龄<42周)、早产儿(28周≤胎龄<37周)、和过期产儿(胎龄≥42周)[2]。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比较
新生儿的平均出生体重为(3 353.65±425.19)g。男婴平均出生体重大于女婴(t=6.00,P<0.01)。胎龄<37周的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远小于胎龄≥37周的新生儿(t=12.79,P<0.01)。孕次仅有1次的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小于孕次为2次及以上的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t=2.98,P<0.01)。不同产次、不同年龄、不同户籍的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的平均出生体重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新生儿出生体重单因素分析
男婴的巨大儿发生率(7.2%)高于女婴(3.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82,P< 0.01)。胎龄为28~32周的新生儿中低出生体重的比例达到了88.9%,胎龄为37~41周的新生儿中正常出生体重的比例为93.6%。随着胎龄的增加,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逐渐下降,不同胎龄的新生儿的出生体重的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1.1,P<0.01)。不同孕次的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分布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比较 ±s
表1 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比较 ±s
合计 2 440 3353.65±425.19胎儿性别 6.00 <0.01男性 1 251 3403.64±437.15女性 1 189 3301.04±405.82胎龄/周 12.79 <0.01< 37 88 2597.86±570.08≥ 37 2 352 3381.92±391.60孕次/次 2.98 <0.01 1 1 615 3335.34±432.79≥ 2 825 3389.48±407.80产次/次 1.38 0.168 1 2 157 3349.35±424.35≥ 2 283 3386.43±430.92孕母年龄/岁 0.199 0.819< 30 1 277 3358.82±422.36 30~ 34 916 3348.23±431.86≥ 35 247 3346.97±416.13孕母户籍 1.372 0.170本市 1 508 3344.36±426.30外地 932 3368.67±423.19
3 讨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男婴的平均出生体重比女婴重100 g左右,与国内研究报道[3]相一致,这对不同性别婴儿的异常体重划分标准的制定、婴儿出生后的营养指导可起到提示作用。男婴的巨大儿发生率高于女婴,也与国内研究报道[4]一致。低出生体重儿中大多是早产儿。本研究结果发现,胎龄是影响新生儿出生体重的主要因素之一,胎龄小于32周早产儿的低出生体重发生率远高于足月儿。有研究显示,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1500 g和胎龄小于32周可增加新生儿的病死率[5],提示应积极做好围产期保健,预防早产发生。
国内研究显示,孕次2~4次是新生儿低出生体重的保护因素,因为曾经怀孕或生育过的妇女保健意识可能相对较强[6]。本研究中,孕次在2次及以上孕母所分娩的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高于仅有1次孕次的孕母所分娩的新生儿。但单因素分析显示两者之间出生体重的分布情况无明显差异,这可能是由于本研究样本量相对不足所致。
表2 新生儿出生体重影响因素 (n/%)
本研究中孕母的年龄、产次、户籍对新生儿的出生体重并没有明显影响,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长宁区虹桥社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及妇幼保健水平相对较高,妇幼保健网络也在比较完善;另一方面可能是纳入本研究的外地户籍产妇多为在本社区居住1年以上的常住居民,自身的文化水平,自我保健意识相对较高,所享受的妇幼保健服务与户籍产妇并没有区别。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产前保健工作中应重视收集孕妇的孕周、孕次等信息,积极探索和消除早产的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早产的宣传和保健工作,降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发生率。
[1]周群英. 围生期保健指标与低出生体重妊娠结局的相关性[J]. 中国妇幼保健, 2017, 32(5): 936-938.
[2]王卫平. 儿科学[M]. 8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93-95.
[3]黄俊, 刘蒲, 李云, 等. 上海市闵行区20 6165例新生儿出生体重分析[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13, 21(2): 184-187.
[4]李海玲, 钱惠勤. 巨大儿发生的影响因素及妊娠结局分析[J]. 中外医学研究, 2014, 12(33): 15-16.
[5]胡雪峰. 不同胎龄和出生体重的早产儿死亡情况分析[J].上海医学, 2010, 33(3): 265-266.
[6]徐蓉, 王菁, 刘菊凝, 等. 苏州市早产与低出生体重的趋势及危险因素研究[J]. 中国妇幼保健, 2016, 31(22): 4793-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