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流程设计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研究
——以广州市为例
2018-04-17陈心文
◎ 陈心文
一、引言
垃圾治理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难题,而垃圾分类处理则是各国(地区)城市垃圾治理的有效方式。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快速增加与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垃圾围城”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发展和治理的一大困局。我国学术界、城市管理工作者从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领域,基于垃圾管理体制、垃圾分类、制度立法等视角对生活垃圾治理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如荣婷婷等从特大型城市的角度,以北京市为例提出构建整体规划、区域合作和动态监测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网络,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社会的结合作用等5方面的对策建议。[1]鲁先锋基于环境心理学理论,分析了个人习惯、环保意识、“经济人理性”等内在因素与法律制度、教育管理等外在因素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认为提高城市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管理的积极性需要重视外压机制与诱导机制的共同作用。[2]陈凯等以北京市为例,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概念模型,探索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心理因素。[3]吕维霞等基于日本公民对本国垃圾分类管理体会和评价的调研,分析日本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我国垃圾分类管理的对策建议。[4]隋军、熊孟清认为,应把垃圾管理看成是一个清洁生产、废物处理、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和城市化的综合问题,优先考虑垃圾排放控制,高效有序处置垃圾,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程度,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产业。[5]
广州市从2011年以来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年均增长约8%,目前日产生活垃圾约2.8万吨,垃圾产生量与终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长期以来,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技术条件、思想观念等束缚,广州垃圾处理多年来坚持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技术路线,设施建设一再错失机遇,垃圾分类仅在局部范围试行,分类处理效果难以显现。这种状况不仅难以遏制垃圾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且造成资源大量浪费,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大量增加,终处理设施短缺、垃圾出路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严峻的事实表明,只有改变过去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转向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终端焚烧、生化处理、无害化填埋的多级减量、综合利用的新路径,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垃圾处理困境,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此,广州市近几年来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探索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逐步走出一条适合特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垃圾分类处理新路。以广州市为例,对垃圾分类处理的全流程进行分析梳理,总结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践探索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对策建议。
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流程设计
垃圾处理是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全过程中所有活动的总和,主要包括垃圾排放控制,对已排放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填埋、焚烧处置等,控制垃圾及垃圾处理过程的环境污染。[6]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流程设计是指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和流程再造,坚持按照“先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后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填埋”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全面监管各环节,不断完善源头减量政策法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终端设施处理以及垃圾分类处理监管体系,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及各类“城市矿产”开发利用良性循环发展。实施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遵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管理路线,将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收集运输、后端处置及过程监管科学结合,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构建优化覆盖全程、制度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配合、管理高效的运行管理系统。
(一)管理体系和流程再造
围绕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6个环节,依法从源头分类减量、收集运输配套、压缩中转分拣、末端分类处置,到收运模式改革、生态补偿落实、“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产业链发展、法规制度配套以及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等,全面推动垃圾管理流程再造。主要包括拟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的线路图;完善源头减量政策法规体系、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终端设施处理体系以及垃圾分类处理监管体系;明确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的具体路径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符合垃圾分类处理发展需要的新机制。
(二)各环节内容及责任主体(见图1)
1. 源头减量环节
推行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治理过度包装,推行净菜上市、限塑,倡导办公自动化,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或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循环使用或再利用的产品,可回收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源头减量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措施和一次性用品目录,鼓励企业生产环保型产品。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法规,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城市管理、物价、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净菜上市,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对有机易腐垃圾实行就近就地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限制过度包装。旅游部门倡导宾馆酒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日用品。教育部门负责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程和教育实践活动,倡导教材循环使用。城市管理部门引导居民做好源头分类,增加垃圾分拣功能,进行二次分拣和脱水减量。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林业园林部门负责绿化垃圾分流分类处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垃圾分类行业标杆。
图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示意图
2. 分类投放环节
推行家庭、机团单位“干湿分类”,动员居民逐步改变投放习惯,从混合投放到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公共场所不乱投垃圾。机团单位、物业小区、家庭等责任主体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环卫站负责对机团单位、物业小区、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3. 分类收集环节
完善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环卫作业人员分类作业,将干湿垃圾分开装桶或装袋收集,有害垃圾预约或定期回收。各垃圾产生责任主体、物业公司在做好分类投放的基础上分类盛装生活垃圾。环卫站、生活垃圾运输单位(企业)负责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规划和标准,对垃圾分类收集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
4. 分类运输环节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引进管理高效、设备先进、服务水平高的运输企业进入垃圾收运市场。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改造升级和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不断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推进带有分拣功能的多功能中转站建设,站前实行小型压缩收运和车载桶装,站内进行压缩、分拣、脱水减量,站后实现集装箱式运输。生活垃圾运输单位(企业)负责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各餐厨垃圾专营企业分类运输餐厨垃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区分类运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 分类处理环节
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终处理设施融入现代经济发展产业,分类处理各类垃圾(见图2-图6),做到物尽其用、循环再生。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快推进本区域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垃圾终处理设施进园区工作,并督促建设运营企业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中,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供应。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资金,对生活垃圾处理给予财政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6. 全面监管环节
图2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图
推行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变末端监管为过程监管。街道办、环卫站、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监管,并建立全市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和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设施安全有序运行。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环保监测,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践路径
广州市于2000年以前开始酝酿、探索生活垃圾分类,2000年至2009年实施试点示范,2010年以来逐步推广实施,在从管理到技术、示范到动员、体制到体系、政策到法规、标准到流程、行业到社会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抓理念探索
生活垃圾处理是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控制垃圾排放、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回收利用有用垃圾和保护资源环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时间性、综合性和公益性等特点。2012年以来,广州市以实施市人大002号决议《〈关于推进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议案〉的决议》为契机,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治理,探索确定了生活垃圾“先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后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和卫生填埋”的技术路线以及“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分类原则,并在推进垃圾分类、规范收运方式、推动源头减量、促进回收利用、加快设施建设、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开展全民动员、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实践探索。
(二)抓示范创建
图3 可回收物处理与管理流程图
图4 厨余垃圾处理与管理流程图
图5 餐饮垃圾处理与管理流程图
图6 有害垃圾处理与管理流程图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问题,与居民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需要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广州市注重在宣传示范方面下工夫,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并以学校、机团单位试点示范创建带动社区垃圾分类,先后在党政机关、学校、农贸市场、社区(小区)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2017年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服务行业,采取划定范围的办法,推行强制精准分类制度,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垃圾分类,陆续形成了荔湾“西村”、海珠“轻工”、越秀“白云”、花都“花城”、增城“小楼”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企业化服务模式。
(三)抓资源回收
有用垃圾回收利用是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州市一方面从源头减量着手,出台有关减量措施,从严控制过度包装和“白色污染”,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引导宾馆、酒楼少用一次性用品;另一方面,推进环卫收运与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建立“互联网+垃圾分类+资源回收”APP移动平台,探索构建区域回收、专业分选、综合处置利用、统一规范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畅通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处理、利用的渠道。
(四)抓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分类收运是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一环。广州市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定点、定时、定车辆、定线路分类运输,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优化垃圾分类收运线路,开展餐饮垃圾分类收运试点,推进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收运线,提高垃圾分类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抓设施建设
广州市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注重从规划实施、遵法守规、经济补偿、宣传发动和综合防范5个方面打出“组合拳”,有效化解并妥善处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影响,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包括资源热力电厂、卫生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粪便、死禽畜处理设施等,其中现有资源热力电厂7座,卫生填埋场6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粪便、死禽畜处理厂各1座,并谋划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预计2022年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800吨/日。
(六)抓法治引导
宣传教育是促进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软性管理政策,而健全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则是促进垃圾分类的硬性管理政策。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垃圾分类政府规章《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出台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及投放规则,创建了垃圾拒绝接收制度,推进建立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和全民参与机制等。同时,还出台了建筑废弃物、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以及生活垃圾终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区域生态补偿、设施运行监管、引进企业参与街(镇)垃圾分类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撑。
(七)抓协同治理
广州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同时,协同推进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污泥、粪便、死禽畜等处置工作。如在建筑废弃物方面,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年处置能力达500万立方米。在污泥方面,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堆肥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在工业及医疗废弃物方面,建成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并投入试运营,修订2003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在绿化废弃物方面,建设绿色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年处理能力达5万立方米。
(八)抓运行监管
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管包括政府监管、企业监管、社会组织监管和公众监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如在分类投放环节,城市管理部门对机团单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执法监督,并探索设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指导监督。在终端处理方面,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驻场监管、村民监管、远程监控、环境监测、“4+3”(4次固定、3次临时)考核评分、信息公开“六位一体”监管体系,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健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估机制,督促指导各运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设施运营安全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实现管理制度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四、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广州市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还不高
在分类投放方面,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还不够高,垃圾分类投放模式设置还不够科学、精准,还没有做到简单易行、方便操作,且混收混运又挫伤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要原因:一是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自觉行为。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分类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持久的宣传、动员与引导。目前,广州市分类投放方式方法还不够便民。部分社区(小区)撤垃圾桶过急过快,且与下楼投放垃圾捆绑、设定固定投放时间“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居民生活习惯,不但无法有效渐进培育居民垃圾分类习惯、自觉进行干湿分开,反而由于投放不便利、操作不容易导致了居民普遍混装投放,让分类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分类投放的约束性不强,居民分与不分一个样,监督不力、执法不严,个别还存在图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的现象。二是垃圾分类推进不平衡。区与区之间推进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差距,各区之间经费投入差别大,推进不平衡导致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也不强。三是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动力不足。垃圾分类回收政策,特别是低值可回收物的鼓励性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尚未有效形成,很多企业即使想参与垃圾分类处理,也因为缺乏政策支持导致积极性不高。
(二)垃圾分类推进机制还不完善
一是在管理机制方面,各项管理对接工作跟不上。面上缺细则、缺机制,面下缺资金、缺设备、缺人员、缺监管、缺设施等。如区一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不足,无法保证稳定的财政投入。另外,随着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和精准分类创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以及执法检查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二是在分类收运方面,前端、中端和终端存在脱节。分类收运体系尚未形成,分类收运车辆配备不足,市民前端分类,中端(收集运输阶段)混收混运,抵消了分类投放的努力,严重挫伤了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在分类处理方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凸显。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居高不下,从2012年以来年均增长8.36%左右,垃圾产生量与垃圾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再加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特别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及预期,造成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又与其他垃圾混合收运,也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三)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还不完善
由于环卫收运和资源回收系统(供销社)隶属两个系统,没有充分融合,仍存在“两张网”,导致出现了一边动员群众垃圾分类,一边大量低值可回收物无人愿意收集处理的现象。社会拾荒人员“挑肥拣瘦”,低值可回收物处于无人拣收的状态。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易受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导致市场普遍参与不足,供销社系统和私人企业回收意愿不强。大量低值可回收物混入生活垃圾,影响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
(四)行政助推和财政保障模式难以持续
目前实施的垃圾分类,仅仅依靠行政、财政力量主导推动,经济、法律等手段未得到有效利用。尽管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但工作稍微有所松懈或财政保障跟不上等,就容易造成工作停滞或打回原点,效果时好时坏,工作难以持续。
(五)固体废弃物监管还存在不少盲区
当前对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死禽畜、粪便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由多个部门负责、多头管理,容易出现处理、监管盲区。广州市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死禽畜、粪便处理及设施建设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由林业园林部门负责;而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职责还未完全明确,环保部门只负责环保、达标排放监管等。另外,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厂落地难,设施建设推进难度大。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转运系统不完善,医疗、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还需进一步加强,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完善等。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对策建议
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坚持“先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后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和卫生填埋”的技术路线,把深化改革贯穿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管理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作出科学有效的设计,通过改革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协同治理相结合
垃圾分类,政府引导是前提,协同治理是关键。强化垃圾分类处理中的政府责任,并不是说政府要包揽一切,替代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垃圾分类责任。对政府而言,当前更重要的是在提升自身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同时,发动、引导和督促社会各界履行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责任,建立优质高效的垃圾分类模式。[4]
一是差异化引入市场机制。在环卫保洁环节,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自行实施。因为环卫保洁是公益性事业,完全由市场化运作容易出现低价中标、配备设备人员不足,导致保洁质量跟不上,难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仅靠政府部门难以做到位,应引进社会力量、企业参与区域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收运环节,应结合实际差别化引入市场机制,不宜搞“一刀切”。在垃圾分类处理环节,如目前广州市运营、在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要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建设、城市管理、环保等部门根据职责进行监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由企业运营管理,政府部门负责监管。
二是促进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进入垃圾分类之后的废物再生开发利用领域。重点培育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通过重组兼并等方式,逐步发展成为规模大、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垃圾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广泛宣传与示范推广相结合
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激励其内心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和责任心是促进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
一是深入持久宣传发动。坚持“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分类原则,大力开展多样化、常态化、细微化、分层次的宣传教育,包括环境保护教育、垃圾分类正确方法等,强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家庭、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道德责任、环境责任,让垃圾分类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生活习惯,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
(三)坚持流程设计与体系构建相结合
一是强化管理流程设计。核心是优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从源头减量、投放模式、收运网点布局、收运线路优化、分拣压缩转运、补贴补偿、可回收物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等方面,制定全流程管理线路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二是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改革现有收运体系,完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收运体系,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系统,最大限度减少混收混运现象。
(四)坚持完善法规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从混合投放、收运、处理到分类投放、收运、处理,是生活垃圾治理的一次革命,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是行为习惯和生产生活的改变,需要依法推进、加强督导。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处理配套法规制度体系,细化各行业各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制定实施科学的奖惩办法,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运营、监管、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等各环节,全方位明确政府、企业、居民在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中的责任定位,即政府的角色是制定法规、政策、标准,统筹垃圾分类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和处理设施以及社区分类回收站点建设布局,并加强监管;企业的角色是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投资运营管理并接受监督;市民的角色就是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尽最大努力进行分类投放。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好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法,并加大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探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制度改革,建立适合实际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综合考核制度,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考核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加快构建垃圾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将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星级饭店行业监管、物业管理体系建设等,督促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五)坚持加大投入与强化激励相结合
生活垃圾从混合收运到分类收运处理,必然会增加工作经费,仅靠政府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应进一步完善有效激励机制,强化与社会资源的共享结合。
一是调整财政投向。改革现有生活垃圾分类经费投入机制,改变目前大量财政资金投入末端治理、忽视前端源头控制投入的做法,逐步实现前端源头分类与末端治理同步投入,从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垃圾源头排放控制,更好地促进源头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最终通过垃圾源头减排,实现良性循环。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改革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通过税收减免、补贴等方式扶持垃圾处理和环保科技企业的发展,并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科研项目的投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艺的研究、开发,扶植可循环产品市场。完善低值垃圾回收补贴政策,将废木材(含园林绿化垃圾)、废玻璃、废布碎、废皮革等列为财政补贴目录,按回收利用量进行补贴。结合实际以区、街(镇)为单位,扶持一至两家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实行点对点统一收购,按量对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进行补贴,同时由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单位加强监管,防止出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只拿补贴而不回收的现象。
2017款丰田卡罗拉车搭载1.2T涡轮增压发动机,与自然吸气发动机相比,涡轮增压发动机产生更多的窜气,该款发动机的机油分离器室安装在发动机气缸体上,以提供足够长度的窜气通道,增强了从窜气分离发动机机油的效率。如图8所示,加强曲轴箱内的通风装置采用与自然吸气发动机相同的PCV阀,在增压过程中则使用喷射器强制进行通风的窜气通风控制,将窜气强制引入进气系统并燃烧,从而防止向大气排放含有碳氢化合物的窜气。
(六)坚持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相结合
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根本目的都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推进环卫收运与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环卫系统负责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收集桶点布点,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负责社区各类可回收物收集网点布局。要统筹考虑垃圾分类模式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在社区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低值可回收物以及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等回收网络,让群众从管理链条、细节真切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成效,有效引导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探索建设垃圾智慧分类与资源回收相融合的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环卫清运、加工利用、终端处理全流程数据信息采集,推进信息平台融合。建立“定点回收—分类收运—分选处理—厂商利用”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力争在小区(社区)、街道、区三个层面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实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
二是推进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回收处理网络。广泛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回收网络建设,引导工业品、家电、电子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建立自身产品回收利用网络,采取以旧换新、回收补贴等形式,促进旧手机、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规范有序,建设设施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七)坚持前端分类管理与后端分类处理相结合
垃圾分类处理要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运、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四个重点同步展开,尤其要抓好前端的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与后端的资源化利用、分类处理,逐步减少混收混运,更好地保护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一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前端分类、后端处理相互倒逼的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垃圾混收混运问题。同时,结合不同城市、农村、社区等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二是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因其他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不到位而混入生活垃圾,增加生活垃圾处理压力。要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消纳场、综合利用厂,解决建筑废弃物消纳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对工业垃圾、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垃圾等要摸清底数,根据产生量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处理设施,解决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围绕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完善集政府、业主、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监管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