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生产方式演变及发展趋势
2018-04-11戴丽
戴 丽
(江西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00)
一、“生产方式”的概念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内涵
(一)生产方式的概念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概念,生产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出现的频率很高,也引发了诸多学者的不同解读。赵家祥(2007)[1]总结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生产方式的含义包括五种:人们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生产力的社会利用形式;介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人们利用劳动资料如何开展生产以及生产规模的大小;生产关系的同义词。他认同斯大林将生产方式定义为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同时,他对生产方式和社会存在、经济基础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总结,提出社会存在包括生产方式,且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主要组成部分,生产方式是具体的、历史的,是特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吴宣恭(2013)[2]认同生产方式是指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阶段在内的生产关系总和的概念,与此同时他认为生产方式还指代生产力发展状况或劳动过程的条件,他从社会联系和生产工具两方面对生产方式进行了分类。他赞同将生产方式视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的观点,但反对以此作为论据证明生产方式是同生产力、生产关系并列且居于二者之间的中间环节。高峰(2012)[3]从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指出生产方式的内涵,广义上指代的是区别于其他社会阶段的生产类型,狭义上指代的是生产的劳动方式,同时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论证得出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提出的要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当理解为具体的劳动方式,他进而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着眼点在于揭示雇佣劳动从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实质从属转变过程中的劳动方式。于金富(2015)[4]分析了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他认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有明确界限,也不是二者的统一,生产力是生产方式形成的基础,而生产方式是生产力的社会和技术结合方式,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产物,即生产方式是处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中间范畴并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根据生产方式的属性将其划分为物质生产方式和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抽象概念解读,还是具象化到特定历史情境中描绘,无论是将生产方式视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阶段还是将其视为社会存在的主体部分,对生产方式的定义都会因分析角度有别而各异,但生产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配性地位却是毋庸置疑的。
(二)农业生产方式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根据社会发展形态的不同将农业生产方式分为传统小农生产方式、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以及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三阶段之间具有时间延承性和递进性。马克思指出,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发生在生产力的低级阶段,此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同自然之间的关系尚处于原始的、初级的阶段,以“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5]97。它建立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分散的基础上,其生产规律是在固有技术基础上的简单重复,彼此之间的隔离状态导致生产过程缺乏将孤立的、分散的农民有效聚集、组织和协作的良好基础,自给自足状态下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
马克思认为传统生产方式要么“把它当做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6],不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革,要么发展成为以雇佣劳动为特征,以实现价值增值为目标,由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雇佣工人共同组合而成的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打破了传统小农生产方式的固定经营局限性,将分散的生产资料加以聚合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承担者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7]。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现代性体现为农业的科学属性,在科学技术的引领下,机械化耕作规模得以扩大,土地所有权得以解放,旧有的土地依附关系逐渐解体,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所有者不断分离,土地所有权因摆脱政治和社会形式的各种束缚而回归至纯粹简单的经济形式。与此同时,马克思辩证地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存在历史局限性,当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后,一方面,农业雇佣工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不仅要满足农业资本家的逐利需要,也要满足土地所有者的现实需要,这就意味着农业劳动者被迫陷入农业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双重压迫的困境;另一方面,农业资本家为了尽可能压缩经营成本而过度消耗地力,自然生态的原有平衡状态被打破,导致农业生产规模日渐扩大和土壤肥力不断下降,二者日渐形成恶性循环。
马克思进而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8],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会逐渐向社会主义的以自由平等的方式联合起来的劳动生产形式过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进一步转化为社会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重建个人所有制”[5]873。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有计划的、自觉的劳动形式有助于社会经济的总体部署和各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并进一步“消灭城乡对立”[9]。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业工作始终处于我国国民经济工作的关键位置,伴随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农业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当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掣肘。“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在于解决农业问题,而发展农业的关键在于彻底变革农业生产方式。结合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业生产方式变革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形成构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态基础上的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的科学引导和行动指南。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生产方式演化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近70年,农业生产方式的演变鲜活地展示了农业改革向纵深推入的动态过程,中国农业发展历程总体上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再向双层经营体制转型的阶段,凸显了市场化、机械化等现代化表征。
(一)以集中化为开端打造农业规模化雏形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国家一贫如洗、百废待兴,面对内忧外患和解决民众温饱的紧迫需求,着重发展农业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和人为期待。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民占总人口近九成,长期积累的农耕文明思维模式让小农经营具备良好的经验做支撑。1949年9月发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提出,在土改完成后,由政府牵头,各地农民以自愿为前提,逐步开展形式各异的劳动生产互助合作。中央1951年提出互助形式包括简单劳动互助、常年互助组和土地合作社三种形式,并提倡以第一种形式为主,有条件开展第二种形式,在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推广第三种形式。互助运动在中央政策激励下蓬勃兴起,小农优质资源得以共享,并借力互助巧妙掩盖自身不足,让优势不断聚合并向周边地区辐射。到1952年底,全国被组织起来的农户超过总农户的4成。
在基本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日常需要后,为“满足国民经济高涨”的愿景,实现农业反哺工业,搭建更稳固的合作平台成为必要。以建立农民生产劳动集体形式为目标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初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为国家的工业化积累了一定资金。1955年,全国初级合作社一度发展到67万个。1958年,随着“大跃进”运动的深入,农村集体化的步伐加快,逐渐向人民公社过渡,社员实质上隶属于人民公社,大家在统一指挥下,在相同的时间、地点从事基本相同的作业,缺乏对集体生产和经营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资本、劳动和土地被集中收归为国家统一使用,劳动成果按照国家优先、集体其次、社员最后的顺序分配,不多久公社内部就出现了管理混乱、社员积极性降低的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以高速增长和高度集中为目标,具体包括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命令式的集中计划、垄断式的财产制度、优先式的发展顺序、强制式的管理方式、封闭的经济格局等6个基本要素,[10]其中命令式的集中计划是计划经济体制结构的主体性要素,它通过行政命令传至基层,以实物数量指标为计划内容实现资源配置和推动经济运行。新中国刚成立时,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集中全国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工业化建设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历史抉择。
(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路径释放农民生产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一系列符合特定历史情境的政策安排,包括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城乡壁垒分明的户籍管理制度,其中人民公社所强调的平均主义、计划性,极大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扭曲的微观经营制度和不合理的资本配置模式导致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并逐步演化为生产力发展的无形束缚。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从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逐渐向全国蔓延的建构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人民公社高度集中化的桎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模式,将所有制分为所有权、支配权、占有权和使用权四个部分,实现了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在家庭范围内的直接结合。一方面,集体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对生产资料的使用产生约束,对土地使用权的分配进行适当调整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对总体农业生产安排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农民依托其在合同承包期限内对其拥有土地所产生的排他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体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极大释放了农民的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留了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通过机械化生产扩大了生产规模,农业生产逐步专业化、社会化。农户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可根据自身需要从事非农产业生产和经营,农民由过去人民公社时期的依附属性转变成为独立的个体经营者。同时,过去以工分为主的劳动报酬计算形式逐渐被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以户核算、联产计酬”的新形式所取代,更贴近劳动生产的现实需求,更符合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也为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来无限生机。
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对中国产生的积极效应,邓小平在1984年会见外国领导人时谈到,“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才真正发生变化”[11]。他肯定了中国解决农村问题以政策为起点的正确性,通过提倡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倡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让农民获得了较大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随之而来的是农村产生的巨大变化。1991年,十三届八中全会公报强调要“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此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三)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构建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合理范围内的适当发展,“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同时强调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斗争,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分析了计划经济的历史作用和局限性,树立了“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目标,并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化改革的引领下,1985年1月,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全面取消了施行30年之久的对主要农副产品统一下达生产任务和统一收购的制度,实行以市场收购为主,对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部分自由上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确立了“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强调要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同时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全面振兴农村经济需要“继续强化市场在农村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21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并强调要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整体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200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议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至此,政府职能由以宏观调控为主向全面提供服务阶段转型。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通过构建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乡村繁荣和振兴。
三、当前农业生产方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连年下降,但是农村人口体量依然很大,我国国情决定了普通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面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美好愿景,我国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在时代变迁中显现出诸多缺陷,成为束缚农村可持续进步、农业进一步发展、农民大幅度增收的屏障。
(一)农村经营动力不足
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在农户可承受能力内适度扩大耕地规模,以科学生产技术取代传统人力作业,使农户在专业化农业生产中也能获得与其他行业同等劳动力相适应的收入水平。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处于小农生产方式的范畴,“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模式并没有彻底摆脱其从人民公社体制所沿袭的痕迹,其形成依然建立在自上而下的统一设计和安排的基础上。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规模的预设、资本的缺位以及人力的不足导致其很难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化、产业化需求有效对接。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的作物供给结构层次不高,较低的商品化率难以满足现代市场的现实需求,更难以敏锐捕捉市场的潜在需求,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滞后,生产的农作物缺少必要加工、包装以提升附加值,信息壁垒也成为产品拓宽销路的障碍。各种因素综合下产生的较低利润削弱了农户改良农业经营的积极性。古代帝王教育民众,“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畎”[12]。既然已经开始播种就该计划如何整治田岸和水沟,可见水利设施对于农业作业的重要性。而在我国当前的农村建设中,农田等基础设施基本上是以集体为单位完成的,财政资金有限及认识不足等问题导致大多数农村地区难以兼顾年久失修的基础设施,再加上可能存在不期而至的自然灾害,从而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二)农民增收效果不佳
农业生产方式归根到底是由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但农业生产方式会对农业生产力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土地制度是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前提和基础。[13]在集体经济制度的作用下,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只有使用权,缺少自由支配土地的自主性限制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广泛推行,限制了人口自由流动。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被束于一方土地以寻求营生,无法为城市现代化创造更多的人口红利,随之而来的生产要素流动限制让农村劳动力在坐标上离“劳动价值论”的原点渐行渐远,导致农村无论在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福利还是个体收入水平上都与城市差异较大。萨伊提出“谁最清楚地知道哪种农业产生最高利润”之问,并肯定是农民,他以实证主义为方法论论证农民就住在当地,他们“把农业作为孜孜不倦去研究和调查的对象,因而他比任何人有更大的切身关系”[14]。经济学家舒尔茨也提出过类似的论断,他认为“农民的行为是理性的”,即农民能够根据其固有的知识结构对所支配的生产要素做出最优配置。美国经济学家赫尔曼·达利则立足于乡村发展共同体的命题,提出“需要将这个乡村而不是个人或国家作为发展单位。村民们自己来做决定,从而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结果通常提高了他们的生产能力”[15]。城乡二元结构、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导致农村成为优质教育资源输入的薄弱地区,文化水平的短板也直接影响了农村青年接受职业培训的效果,限制了其扩大收入的想法和能力,导致其难以根本改变生活现状。农户收入水平不高反过来加深了农村地区的贫困,扩大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鸿沟。
(三)农业科技水平不高
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在资源要素上的强大优势极易对农村形成“挤出效应”,扭曲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在家庭分散经营模式的主导下,在最初已被限制的土地分配条件结合农产品购销的相关政策双重作用下,农民较低的比较收益直接压缩了其进行技术改良的主观意愿和客观空间。既定的土地分配格局导致农户生产基本上依靠自家劳动力便可完成,不需要也没有大规模使用机械化运作的机会,而生产器械所带来的高额成本并不能在日常农业生产所获得的收益中完整消化,成本和收益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直接限制了小农户机械化生产的意愿。农业科技成果固有的地域属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季节性、科技成果孕育的周期性、农业成果难以落地转化以及农业生产所面对的特有的市场风险等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市场中各类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发展的能动性。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小农作业方式基本以牺牲自然资源为发展代价,消耗之余缺乏修复的技术和理念,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农村的自然环境,还会导致土壤地力难以恢复并进而影响粮食的可持续生产。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基层农技推广改革设置了进度表,产生了明显作用,但改革中所涉及的矛盾多、推广人员素质不高、管理细则不明确、缺少长期稳定支持、保障条件不足等问题导致不能正常发挥农技推广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四、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展望
当下我国农村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整体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新反思和考察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顺利迈入世界农业现代化强国行列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农业生产方式当以科技为依托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成果在于,一方面承袭了过去沿革上千年的传统农业生产经验,另一方面在一定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应用”[16]。亚当·斯密也提出,“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都市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扩大”[17]。因而,要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离不开科技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应当从农业设施、技术推广及资本三个维度推进。
第一,提升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智能化应用水平。应当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幅度提升智能装备技术应用于现代农业加工生产的规模和水平。硬件方面,加快开发生命信息感知、适合农村地区高通量和低资费通信特点以及支持闭环控制应用的终端产品和技术;软件方面,着力研发具有实用性的农业知识模型和应用控制阈值模型,开展农业数据资源的挖掘,提高农业生产设备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18]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通信及灌溉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搭稳农业现代化的四梁八柱。
第二,提升农业科技与农业作业的耦合性和关联性。重视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开发,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鼓励农村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让农业科研成果在制度的保障下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户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以常态化的设置推动每一项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社会各类人群踊跃参与的农业科技推广格局。
第三,增加资本注入。科技进步离不开资本的支撑,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中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由政府牵头成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发展条件不足的地区可以选择与周边发展较好的地区合作,以共同开发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弥补资金缺口。既重视农业设施的科技化,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也重视对农技推广人员的资金投入,为科技的普及奠定基础。完善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技推广硬件设施的建设,对于条件有限的地区,可以培养当地种养殖大户成为农业科技推广员,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补助以提升其推广积极性,通过硬件和软件相配套,显著提升农户开展科学种养殖的水平。
(二)农业生产方式当以合作为趋势
马克思认为,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5]389,农业生产部门会在此基础上逐渐以合理的方式组织起来,既会引发总力量的融合并产生新的力量,也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19]379。伴随农业分工分化的深入推进,农业合作由概念转化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具体践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
第一,重视农户主体性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必须遵循的规律,开放包容的社会应当保障差异性的个体在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机会,也应当充分保障个体“试错”的权利。因而,应当赋予农民足够的自由发挥空间,让他们能够根据市场变化的动向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或生产模式,自主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以及是选择“龙头企业+农户”还是“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的合作模式,以生产出既能提高自身收入又能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产品。
第二,需要有影响力的“领头羊”。面对资源稀缺的现实状况,合作就是将既定的、零散的资源要素予以重新整合以期实现效益最大化,因而需要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领头羊”。他既需要有创新农业经营的想法和实力,也需要有足够的奉献精神,因为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相较于单个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而言,更偏重于全体合作组织成员的利益共享性,而且作为合作组织中的一员,“领头羊”所付出的劳动可能与其所获得的利益不成正比。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助于降低企业和农户对话的交易成本,继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也有助于在企业与农户间形成稳定的利益缓冲带,促进各参与主体利益的分配与协调。为覆盖尽可能多的消费群体,应当坚持市场化导向,探索“龙头企业+自建基地”、“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服务超市”等经营模式,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合力打造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三,企业化倾向。当合作给各成员带来利益后,为了巩固合作关系,制度设计需求便应运而生。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历程可以看到,大多数地区都采取了企业化经营的方式。以荷兰乳业合作社菲仕兰为例,它通过在内部构建会员奶农、合作社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三方相互制约、互利共赢的以家庭农场制为基础的合作社企业化经营模式,不仅规范了分散经营的农场秩序,也有效防范了职业经理人的短期投机行为。[20]企业化管理模式有助于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科学规范化管理农业生产,尽可能减少人力因素的不必要干涉,推动现代化经营理念与传统农业生产之间形成严丝合缝的关系,以有力抵御市场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三)农业生产方式当以人才为根本
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新的生产方式由人创造,唯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为改进生产方式提供不竭动力。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过程或社会生活的过程形态都应当是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19]97。
第一,扩大农村义务教育覆盖面。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被视为基本政策。但鉴于城乡之间、各区域之间的发展速度各异,城乡之间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仍然差异较大。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通过义务教育可以提升农村学龄人口的文化素养,积累未来接受再教育的基础,使其能较好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的多样化需求,也有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释放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积极信号,培育促进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的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农村人口纵向流动的舆论氛围,以识才的慧眼、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广开招贤之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根据当地发展状况、产业需求,因地制宜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扶持政策,通过打造清朗的创业就业环境吸引更多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的涌入。同时,以提升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为核心,既要大幅度提升其工资待遇、津贴补助,也要制定体现其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晋升政策,扩大为人才发展而对现有制度安排适度、合理调整的空间,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智慧和创新潜能,推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兑现,让人才既愿意来到农村,也愿意长久扎根于农村服务经济发展。
第三,优化配置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留住人才,依靠政策设计之余,还需要以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为支撑。一方面要增加政府扶持力度,探索多元化资金融入渠道,鼓励吸收社会资本的注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另一方面要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化配置人才、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以共享共建为旨归,实现经济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反哺,缩小区域间发展差异,植耕吸引人才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