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的道德规范
2018-04-04陈翠杰
摘要:随着新媒体的诞生和快速发展,现代媒体通信技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媒体引发的伦理问题也随之而来。新媒体伦理的缺失严重考验着公众的道德标准,也给媒体伦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探讨新媒体道德缺失的原因,提出加强新媒体道德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新媒体;道德规范;道德失范
一、新媒体时代道德规范的意义
随着新媒体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在新闻来源、新闻处理、新闻发布、新闻接收、新闻反馈等方面对新闻生产与传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合作日益密切,新闻传播速度加快,传播内容更加多样化,但虚假新闻、庸俗新闻、新闻炒作等现象在新闻媒体中屡见不鲜,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新闻媒體的公信力也给公众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记者职业态度、职业态度、职业情感、职业风格等伦理现象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是新闻职业精神的外在表现。
二、新媒体时代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
(一)虚假新闻传播更快更广在。
新媒体时代,信息的迅速传播、传播范围的广泛以及传播内容的多样化,也使得虚假新闻成为可能。虚假新闻通过新媒体平台迅速传播,造成更大范围的负面影响。在许多新闻报道中,记者没有进行实际调查。这份报告是通过收集过去的专家评论和在线新闻制作的。不良影响难以恢复。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媒体不受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几乎所有的信息都可以以光速传输。人们相对匮乏,新媒体更有可能成为假新闻的“放大器”和“加油站”,使假新闻传播得更快、更广泛。
(二)新闻内容的低俗化愈演愈烈。
我国新闻媒体种类繁多,数量迅速增加。特别是近年来,新媒体的迅速扩张使传统媒体的受众市场分崩离析。媒体之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闻同质化趋势日益严重。一些媒体毫不犹豫地用庸俗的新闻报道赢得公众的关注。在日趋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不断受到侵蚀。新闻媒体管理者对庸俗新闻只视而不见,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这进一步促使一些记者不断触及人们的道德底线。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中的庸俗现象不断涌现。新闻内容越来越粗俗和单一。要弘扬新闻传播的主旋律,向受众传达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庸俗的新闻屡屡被禁。从根本上讲,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不强,缺乏社会责任感。
(三)新闻炒作盛行新媒体时代。
公众的注意力是一种稀缺资源。一些媒体毫不犹豫地推测一些东西或一些人,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实现他们背后的商业利益。新闻炒作的盛行与当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弱化密不可分。新媒体平台中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这一低门槛信息发布扩展了新闻信息的来源,但也为新闻炒作提供了良好的传播条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些非法获取经济效益的网络推广者出现在网络中。他们利用互联网来炒作“捏造”网民,靠编造谣言来获取背后的经济效益,混淆公众,误导大众。公众。一些传统媒体记者不核实网络信息,盲目跟随潮流,参与新闻炒作,助长谣言的传播,吸引公众。通过目标受众的过度表现。新闻的关注和重视,使新闻炒作现象在媒体中屡见不鲜。
三、对新媒体时代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的约束策略
(一)完善新媒体的伦理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新媒介伦理评价机制。让它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种规范和规则不再只是纸面上的,而是实际执行的。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调节人们各种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它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评价新媒体和新媒体工作者的道德行为,必须以他们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因此,新媒体、新媒体工作者的行为和传播活动是否符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是否符合有关媒体政策法规,成为评价新媒体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电子战媒体与新媒体工作者。新媒体的职业道德应以大众传媒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媒介职业道德是媒介在长期的传播实践中所形成的调整媒介产业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关系的媒介伦理。指南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公德的特殊要求。
(二)建立新媒体新闻评议制度。新闻评论制度是新闻界运用自律手段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自愿的新闻产业伦理审查机构,出版新闻伦理审查出版物,开展日常活动。新闻伦理审查活动,以及相应的新闻伦理的发展。新媒体新闻评论机构的基本功能是评价新媒体的表现,对一些违反新闻伦理的案件作出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通常只具有审判权、不具有处罚权的判决,并具有基因性。集会不受理违法案件。虽然新闻评论的结果不是强制性的,但它们可以对相关媒体施加道德影响或压力,以改善新闻事业,促进新闻事业的发展。
(三)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的监督。随着新媒体受众主体地位的觉醒和受众角色的转变,受众越来越意识到参与和监督媒体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因此,建立和完善公众对新媒体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增强公众的媒介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要从新媒体的制度层面保证受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利用,建立和完善新媒体的受众监督机制。为确保公众能平等参与和监督新媒体,公众对一些媒体道德失范的报道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完全保密,并接受受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合理建议。对道德不端行为应给予适当的惩罚。
政府监督一般是指国家对国家主管事务的监督、监督和管理。政府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制定政策方针、颁布有关法规、法律法规、进行直接行政管理。在我国,政策指导方针的制定和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颁布是主要的方法,政府监管往往与行业自律的许多方面同时进行。对于新媒体,政府监管的方法和方法往往被提出并被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所补充。在新媒体的管制中,政府的直接行政约束并不普遍。除非新媒体组织或媒体工作者犯下重大错误,否则政府将干预和限制。更多时候,政府和其他当局将制定相关的新媒体指导方针和政策,以确保它们能够有效地监测各种媒体活动和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1]范益民.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教育的法治化思考[J].学术探索,2016(01):53-58.
[2]王羽,王立荣.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探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7(S1):161-163.
[3]哈艳秋,齐亚宁.新媒体背景下新闻职业道德建设[J].新闻爱好者,2013(11):11-14.
[4]唐琳,徐昕.新媒体环境下道德教育的实效性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12(06):72-74.
[5]赵敏.新媒体环境下的道德选择教育[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29(01):109-112.
作者简介:陈翠杰(1995.11.20-),性别:女,学校或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专业方向:新闻学,籍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