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私德问题的探究
2018-04-04王若愚
王 若 愚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价值观是指一定社会中的个人对周围客观事物及主体行为所作出的认知理解和判断抉择,阶级社会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但必定有一种价值观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并对不同的价值判断、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起着引领和主导作用,这种价值观就是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一种社会人们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评判的价值标准,凝聚着社会进步的道德精髓[1]35。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公民个人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其中“爱国、敬业”是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属于公德范畴; “诚信、友善”是公民在私人生活领域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属于私德范畴[3]。大力加强以“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私德建设,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私德内涵
从社会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友善”是以个人为主体的道德规范,是对个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属于私德范畴。私德是指一定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个人,为适应一定社会利益关系的客观要求把自身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通过道德实践活动而转化成一种自身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4]。简言之,私德就是私人生活领域中通过道德行为所体现出的个人的道德品质。
(一)诚信是私德的基本规范
诚信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指诚实,个人对他人要做到真实无欺,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另一方面是指守信,个人对他人要信守诺言,讲究信誉,重视信用,履行好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诚信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由一定的承诺引发的一种伦理关系和道德品行[5]137。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是诚信,无论是对个人的立言、立德、立身处世,还是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诚信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根本。诚信对他人要真实不欺,要有真心、真言、真行,不存伪诈,不弄虚作假,不欺世盗名,对事不敷衍搪塞。诚信对自己要做到不自欺欺人,不为自己的过错而辩解开脱,不文过饰非、伪善,要做到表里如一、名实如一。(2)诚信还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交易双方和交易过程公平、诚信,自觉遵守和履行合同或契约等,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如果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弄虚作假、谎话连篇,那么就不能够取信于人,就会导致人们互不信任、相互提防、相互欺骗,造成社会诚信度下降、社会道德风险加大,经济社会正常的秩序就会遭到破坏。(3)诚信是衡量一个人道德的重要标准。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诚实是一个人内在的德性,守信是一个人外在的表现。诚信作为伦理道德的根本,是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行,诚信对个人来讲既具有道德的内在自律性,又具有道德的外在约束性,是一个人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6]78。(4)诚信是个人提高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道德修养作为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是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培养优秀道德个性,铸造理想道德人格的必由之路。诚信对培养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来说十分关键,一个人只有认同道德准则,加强道德修养,才能形成道德信念,养成道德品质。一个人有诚信方有德善之举,才能对事业真心实干、真诚务实、脚踏实地,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最终的目标。
(二)友善是私德的基本准则
友善作为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基本道德准则,是指友好、善良。友善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准则包含着丰富的伦理价值内容。(1)平等待人。彼此尊重是人际交往的前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作为人格平等的社会个体要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就需要尊重他人。友善体现着一种平等精神,内含着尊重他人的态度,内在地承认人的一种平等性,要求把他人当作与自己相同的人看待,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要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与角度思考问题,要善于推己及人、将心比心。(2)宽恕待人。友善体现着宽厚大度、善待他人的精神,要求自我内心善良,时常怀有一颗善良之心,要以自己的善良来对待和处理各种人与事[7]52。友善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在矛盾出现时,人们之间态度友善,互谅互让,礼让在先,矛盾就会缓和解决,反之,如果态度傲慢,互不相让,则常常会激化矛盾,使细小的矛盾演化为难以解决的冲突。(3)人和为贵。人和是人们追求的社会理想目标,要做到人和,就要修身正己,成就友善之心,时刻不能抛弃。人们要用一种和谐友善的态度来对待他人,要相互体谅、相互宽容。(4)博爱天下。博爱精神是友善美德的最高境界,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素养,没有善待他人的宽厚胸襟,就不可能做到友善,友善是维持人与人之间良好伦理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在包容尊重、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基础上的友善行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有利于营造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私德的特征
(一)私德具有历史延续性
私德是一种德性,是在一定地域社会里长期生成的道德准则,它以情感为先在条件,调节的是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联的特殊关系,比如对父母要孝顺,对兄弟要友善,夫妻之间要尊重信任,朋友之间要友爱和睦。私德关系主体性的发挥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私德意识、私德实践、私德行为都表现出了一定的社会历史性,私德价值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渐进过程,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会经常发生变动,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私德规范会作出必要的修正和补充,呈现出一定的相对性。但私德价值并不是无规律可循,否则历史连续性就无法体现出来,私德的形成是在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自身不断得到传承和延续[8]。中国传统文化中十分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的培养,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二)私德具有社会根基性
私德准则的形成有其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传统中国以农耕为主要特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私德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在一个以农耕为主的国家里,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质基础,人们往往以家庭或家族为生产单位,固定在某一地域繁衍生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协作主要是在家庭或家族内部进行,为了调整和化解家庭和家族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通过长期个人行为规范积淀形成了诚信友善的个人品德[9]36。
(三)私德具有自我约束性
私德是主体自我的一种自觉自为的道德生活,私德以社会关系的存在为客观条件,以主体自我意识的形成主观条件。私德的自我约束性是建立在主体自我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的,能够把社会的道德要求同个人的内心信念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自愿地去遵从道德行为准则,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而勉为其难地遵从[10]。儒家伦理思想强调“为仁由己”,把私德看作是人身自我的一种内在需求和神圣使命。私德可以说是主体自我在道德意识支配下以自身完善为目的的一种道德选择,是出于精神和道德动机的目的而达到自我、他人和社会完善的道德活动。在私德领域里,主体自我把客观世界分成诚实的和偏私的、正义的和邪恶的,通过对道德行为的善恶评价来确定自己对社会的态度、应有的理想和价值追求,从而砥砺自己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改造自己和完善自己。
(四)私德具有终极关怀性
终极关怀属于私德伦理的范畴,是人对自己存在的终极目标、终极价值、终极信念和终极归宿的关怀。一方面,人作为生命个体,需要对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予以“现实关怀”;另一方面,人作为有思想的个体,需要对生存的价值和意义等精神需求予以“终极关怀”,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两个重要支点。如果人们只注重“现实关怀”而竭力去谋求物质利益,那么私欲的膨胀就会把现实社会推向危险的边界,“终极关怀”有助于提高个人精神生活的深度和对精神价值的认识,它使个人通过共同生活和道德教育的方式,把道德准则内化为自身的内在要求,在道德实践中完善自我的道德品质,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提升。私德是个人表达终极关怀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共领域的扩大,以公共契约为基础的公共道德,无法满足人们的心灵抚慰和精神需求。在私人领域,由于人际关系是一一对应的,关怀者可以在对具有确定关系的个人予以关怀中探寻和回答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因此,终极关怀在私德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功能。
(五)私德具有交往实践性
私德既是一种内心信念,也是一种外在规范,私德的形成表明,个体的利益和需求与私德行为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作为社会的行为个体,人既有延续个体生命的物质需求,又有保存个体社会对生命的发展需求,更有维持个体精神生命的自我完善需求。实践的特性就是交往,实践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私德的产生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践,一方面私德行为是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物质利益交往关系中产生,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交往关系;另一方面私德实践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交往的个体对外在世界的改造过程,是社会各个体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相分离的单个个体。交往实践性是私德产生的基础,私德产生于人们的交往实践,产生于规范人们交往实践的需要。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私德的功能
私德是对个人与他人社会行为关系的一种道德约束,这种道德规范,是为了调节个人行为,规范社会关系,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整合统一的社会力量,促使社会现实向个人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一)私德能降低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社会成本
中国传统社会由于交通闭塞,社会的流动性较小,人们常常局限于某一固定地域,在固定地域范围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熟悉和密切的,在“熟人社会”里,私德范畴的“诚实守信”是个人在熟人群体中相互交往、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欺诈失信会给个人带来名誉上的损害也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有助于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在社会交往与经济交易中,如果交易的双方都能遵守私德并恪守诚实守信的私德规范,就能大大减少交易的中间环节,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节约社会交往的成本[11]184。
(二)私德能为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创造条件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具有高度复杂的相互关联性,因此对他人行为的预测应成为个人在社会交往中首先进行选择的必要前提,遵守私德范畴就能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容易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更易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有利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人际交往中,一个人是否遵守私德和具有诚信的品质,是衡量这个人是否值得深交的原则和前提,遵守私德并恪守诚信原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可以拉近,矛盾就可以化解,隔阂就可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信任和尊重就能进一步增进,和谐合作的人际关系就容易建立,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也会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私德能提供关于人与人之间行动的信息
在社会交往中,个人的习惯行为会逐渐形成一种长期的内在品德,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一个人只有正确预测其他人的行为,才能在社会交往中理性地选择自己的行为。私德范畴规定了一个人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和不该怎样做,这也就告诉了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关于主体行动的信息。一方面,借助私德提供的信息,一个人可以确定自己的行动,一般来说,只要自己的行动是符合私德范畴的,他的行动也就能达到目的;另一方面,借助私德提供的信息,一个人也可以预期他人的行动。由于人的行动是与他人发生关系并和他人的行动互动的,因而知道他人的行动信息就显得十分重要。只有知道他人的行动,知道他人对自己行动的反应,才能决定自己的行动,也才能合理地调节与他人的关系,从而实现行动的目的。
(四)私德能为个人在社会交往中提供激励或惩罚
人们社会交往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利益,因而总是在社会交往中寻找能够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信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最大的努力和结果之间、人们的希望和现实之间总存在着差距。虽然私德是个人靠自觉性来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不具有强制性,但私德范畴通过提倡什么、鼓励什么或者压抑什么、惩罚什么的信息传达出来,借助褒贬的道德力量得以监督执行。私德范畴的激励或惩罚功能,可以规定个人的行为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个人是在私德范畴限定的范围内,依照私德在社会交往中提供的行为信息,作出从事某种道德行为选择的。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人们遵守诚实守信的私德准则,社会秩序就能稳定运行,经济效益就能持续增长;如果人与人之间欺诈盛行,社会秩序就会混乱不堪,经济发展就会走向停滞和衰退。因此,私德使个人不仅可以预知行为的后果,而且可以使个人行为的选择提供激励或惩罚。
(五)私德能够在道义上约束个人的投机取巧行为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由于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采取非常隐蔽的手段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即使交易的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有人仍会钻法律规则的空子,未来的结果仍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12]125。显然,个人的投机取巧行为也会使社会经济秩序出现混乱,仅靠法律的强制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发挥私德的示范引导作用。私德范畴告诉个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行为的范围,在私德行为规范的范围内,人的行为具有选择的自由,超出这一范围就要受到制约。正是由于私德能够在道义上对个人行为具有约束,社会才可能稳定,秩序才得以维持。如果每个人都凭个人的好恶或个人利益而损人利己,社会就有可能陷入混乱或无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友善”,是当前社会中公民个人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建立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私德建设体系,大力倡导“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私德教育贯穿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对于引导人们追求更高的道德行为目标,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私德的培育
在私德建设上,一是要大力开展以“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私德教育,引导公民把“诚信、友善”内化为道德准则,外化为道德行为。“诚信、友善”作为极为重要的私德观念,需要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教育才能化为自觉的行动,在私德教育环节上,应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13]。在家庭启蒙教育阶段,父母必须要具有“诚信、友善”的道德品质,在家庭环境中形成“诚信、友善”的良好氛围,使孩子受到“诚信、友善”思想的熏陶,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学校教育中,要把“诚信、友善”道德教育渗透到课堂教育中,建立一个“诚信、友善”的校园环境。在社会教育中,要通过多种途径对党政干部、企业员工进行“诚信、友善”的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追求“真、善、美”,打击“假、恶、丑”的良好氛围,让“诚信、友善”真正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中。二是要在社会上彰显“诚信、友善”的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面广泛宣传“诚信、友善”的道德准则,围绕“诚信、友善”价值观开展公民互助活动,让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感受、体验“诚信、友善”带来的温暖。三是要引导公民培养“诚信、友善”的道德意识,加强公民对“诚信、友善”价值观的道德认识,明晰“诚信、友善”是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在社会生活中学会诚实守信、友爱善良,在坚持道德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好人际关系。四是要把“诚信、友善”当成一种公共秩序,发挥“诚信、友善”的社会整合作用,保障“诚信、友善”道德行为准则对于社会生活的有效引领作用,在公共秩序层面培养“诚信、友善”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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