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018-04-02郭会灿牛彦飞李玉田
郭会灿, 牛彦飞, 李玉田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a.人事处;b.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81)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逐步成为影响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我国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的比例离国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吸引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的新渠道.因此,研究在混合所有制下如何进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1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现状
目前,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高职院校都在积极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他们在整体混合所有制办学“大混合”探索的基础上,进行了“小混合”——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办学的探索.这种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进行的“小混合”办学模式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普遍探索实施的,有些高职院校还有比较创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不管是“大混合”还是“小混合”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都构建了校企利益相关体和命运共同体[1],并依据资源优势,以经营的理念不断拓展合作的领域,但他们更多关注的是学生实习、员工培训、人力资源配置与管理、课程体系建设、专业结构调整、技术研发等领域,而对于在混合所有制基础上如何促进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则有待加强.
2 混合所有制办学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健全体制机制和增强办学活力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迁移、深化和创新,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有效、最有力、最现实的路径、方式和措施之一[2].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有利于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破除传统体制机制制约,健全办学体制,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如产教融合不透,校企合作不深,“双师型”教师队伍能力不强,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困扰高职院校发展的问题.
(2)有利于推动产教研深度融合
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行业企业等以所有者身份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由于利益相关,他们会更加主动和积极;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技术支持等资源,这样,校企双方会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根据市场需求,双方共同开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教师顶岗实践、企业员工培训等工作,有利于推动产教研深度融合,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用人需求.
(3)有利于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
混合所有制办学背景下,因办学主体实现了多元化,师资队伍管理由内部封闭式向市场开放式转变,有利于实现专业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双向流动.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仅只有“老师”这一身份,同时也可以是合作企业的“知识型员工”,因此,他们参加企业实践的机会大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专业教师进企业实践浮于形式、走过场等情况的出现,因为教师进行的是“真刀真枪”的顶岗实践锻炼,其实践技能和社会服务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企业的优秀人才可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去,利用学校平台完善其理论知识体系,经过教学技能的培训可参与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并更好地胜任教学工作.通过这种“互补互助”式交流与学习,可实现知识型和技术型骨干教师的同步成长,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结构更加完善,有利于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
3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路径
(1)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由于行业企业注入了资本,与高职院校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相关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共建专业实训基地的基础上,开展“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高职院校原有“双师型”培养体制机制的瓶颈,能根据市场需求,共同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开展灵活多样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活动.可以实训基地为平台,拓宽培养渠道;以企业真实项目为载体,在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研发、课程与教材开发、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企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能力,这样既能为企业培养优秀人才,又有利于培育具有较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
(2)完善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锻炼机制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因有共同的利益,企业不再排斥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此时,高职院校应以企业顶岗实践锻炼为抓手,完善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锻炼机制,促进教师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规定专业教师每年进行实践的时间;二是可将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锻炼纳入年终考核、职称评审等体系,督促专业教师完成顶岗实践锻炼任务;三是加强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锻炼的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参加顶岗实践锻炼;四是完善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锻炼信息化管理工作,为每位参加顶岗实践锻炼的教师建立专项档案.
(3)派驻专业教师进行企业服务
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教师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相关服务.高职院校应将相关教师及其科研团队派驻到合作企业.一是根据行业和技术发展的现状,与企业人员共同研究和分析需要攻克的技术难关,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二是让教师将院校科研成果带到企业,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三是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学校的科研、教育、人才等优势条件,提供产品研发咨询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4)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评价体系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可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与优势,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考虑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与复杂化,需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更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和可操作性更强的评价体系.在这个过程中,高职院校要与其他办学主体共同制定“双师型”教师评价细则,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对教师的知识理论、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教学能力、企业顶岗实践情况、社会服务情况等进行整体综合评价.
(5)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校企双方可突破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健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形成高职院校与其他办学主体间人才“互兼互聘、双向流动”的柔性机制,逐步实现校内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岗位互认、角色互换,以培养“专兼结合、动态组合、校企互通”的、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考虑到“双师型”教师后期培养与管理难度较大,需建立由高职院校和其他办学主体共同制定的“双师型”教师管理规章制度[3].如可建立督导考核小组,定期对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职责明确、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可规定新入职教师若无相关企业工作经历,需先到其他合作办学主体中进行顶岗实践锻炼,锻炼期间对其实行企业化管理,完成相关培训或顶岗实践锻炼任务后由企业认定教师的职业能力以及实践教学能力,只有通过相关考核,才能承担教学工作.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高职院校也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审批制度开展,并且定期对其进行教学技能培训.
4 结语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动态系统工程[4].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企业资源与优势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校企双方共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与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现校企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