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金融与龙岩市经济转型升级研究
2018-04-02梁环忠江莹
梁环忠,江莹
1.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2.福建海峡银行,福建 龙岩364000
一、生态金融的内涵
央行行长周小川于2004年12月初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首次提出金融生态”概念,强调以生态思维看待当今金融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金融生态”旨在强调金融行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的动态平衡关系。“绿色金融”强调金融业相关部门应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在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和决策过程中,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力度,促进人与环境和谐永续发展。“生态金融”兼具金融生态和绿色金融两方面含义,倡导金融业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寻求金融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共处与互利共赢。
二、龙岩市商业银行推动生态金融发展情况
如今,国家不断加大环保力度,生态永续发展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现代金融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环保、生态金融创新的重要法律及文件精神。开发绿色金融服务方案,促进生态金融产品创新,事关城乡居民生存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龙岩市各商业银行均已采取系列措施,推动生态金融发展,助力龙岩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以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为例。该行努力落实国家生态金融的政策和上级部署的生态信贷要求,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日常业务,以绿色信贷为主攻方向,在促进自身信贷业务良性发展的同时,推动龙岩市地方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力求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共赢(如表1所示)。为优化信贷结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工商银行龙岩分行鼎力支持上杭县蛟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从2010年起,对该工业区内的两家主要企业,即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和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放绿色信贷类资金近30亿元,位居同业之首,成为推动循环工业园区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科学利用资源”原则,凭借紫金铜业及瓮福集团的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多重优势,并将银企双方资源优势进行有效整合,开创出银企双赢的良好局面。此外,在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该行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金融服务,逐步推进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排污权和其他权益的抵押贷款以及乡镇改造建设项目贷款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持“绿色家园”创建工作。
表1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信贷支持绿色经济表
龙岩市其他银行业信贷机构也逐渐向绿色经济靠拢,与市政府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主动参与政府牵头的有关农工商的绿色金融工作,促进龙岩市农工商业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发展。如加大对永定土楼、连城冠豸山、龙岩龙崆洞、下洋温泉度假区等已开发旅游景区的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参与永定棉花滩水域的治理工作等。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为推动永定土楼景区、永定棉花滩水库的绿色旅游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分别达到542.34万元、765.12万元。
三、龙岩市生态金融发展现状
(一)贫困地区较多,生态建设存在难度
龙岩市经济水平不高,资源配置结构有待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污染排放治理难度系数较高,第三产业发展比较落后,生态保护力度不强,面临着经济能力提升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但随着重点产业的加速发展和核心产业基地的快速建设,龙岩市工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2016年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 12.1∶58∶29.9,第二产业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2016年末与2011年末相比较,从银行业向部分工业产业的信贷投放看,除煤炭开采外,其他工业产业的信贷规模不降反增 (如表2所示)。但是仍需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优化三大产业结构布局。依据绿色城市建设标准,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应达到40%以上,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此外,环保、新材料、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8.9%,而资源型产业GDP占比偏高。2016年龙岩市资源型产值占本市工业产值的比重仍高达48.5%,综合利用率不高,增长方式粗放,且现有产业能耗下降空间不大,节能减排工作压力大,助推工业转型升级的任务相当艰巨。
表2 龙岩市银行业企业对部分工业产业信贷投入比较
(二)绿色金融信贷投入较小
近年来,龙岩市在绿色循环经济上投入的信贷规模虽有所增加,但整体规模仍然偏小,且覆盖面较窄,集中程度较高。许多金融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停留于文件层面,付诸行动的积极性有待提升,有关生态发展、节能减排和环保经济的金融产品和制度措施还略显不足,融资及其他顾问服务等还处于发展初期,各类生态金融衍生品交易数额较小。总体而言,龙岩市生态金融创新成功的案例较少,政府激励机制和措施相对不足。绿色金融难以有效计量和评价,是导致绿色金融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三)生态金融意识有待强化
绿色金融的正外部性效益,难以通过市场自发调节实现,需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政策扶持,运用巧妙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目前,龙岩市大部分生产单位和部门更为重视经济发展,对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关注度不够,关于城市发展建设的理念还未发生实质性转变。应加大对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必要性与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对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工作职责、工作重点与难点有准确地把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创新生态金融,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加强节能减排,推进绿色生产
龙岩市政府应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严控落后产能项目建设,为新型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减排力度,促进绿色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严格执行能源效率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高耗能行业相关审批制度,对高耗能产业进行严格把关,强化污染排放的源头预防和结构性减排;坚决贯彻投融资项目生态影响结果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制度,创新评估机制,结合龙岩市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对发展效果好、绿色环保理念强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对发展效果和生态理念一般的企业应严格把关,对生态不利作用远高于发展效益的企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建立信息透明、交易公平、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平台,发挥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枢纽集聚功能,促进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标准化、可计量化建设,避免交易层层嵌套和融资成本层层叠加,有效发挥交易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和风险定价功能。建立绿色金融产品统一登记确权和流转清算平台,实现资产支付、征信、流通和清算的闭链循环运作,确保对财产权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
(二)发展生态环保经济和绿色农业,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继续开展循环经济行业试点,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园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耗,开展废弃资源再利用。健全绿色经济的支持制度、大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上规模、上层次。运用共享思维,遵循产业链金融规律,创新推出涵盖生产端、贸易端和服务端的全流程、全闭合、全区域的产业链金融服务。依据产业链核心企业ERP系统对商业银行的开放程度,或提供专业化风控、资讯、大数据征信、投资咨询等增值服务,或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或储备客户资源,挖掘潜在金融需求,培育新的共享平台。具体措施为:第一,利用产业链实时监控下可视化的业务流程,银行为核心企业提供集团账户管理、投行业务、联合授信等服务,为上游供应商提供租赁、保理、采购合同融资、商业发票贴现、预约付款融资等服务,为下游企业提供未来货权、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融资等服务;第二,针对产业链运行中产生的大量有价值资产,采取资产证券化手段,转移风险,节约资本,释放信贷额度;第三,银行直接为交易平台上的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授信,或直接设立P2P网贷公司,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借助社会资本开拓产业链金融服务。
(三)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龙岩市政府应对治理环境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重要部署,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采取“三去一降一补”的战略,淘汰落后的产能,防范风险,提高各行业效率,为绿色产业的发展创造空间。切实保障绿色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实施,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严格处理“僵尸企业”,保证企业的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顺利进行。绿色金融产品权属的变动必须易于客观认定并加以公示,维护好绿色金融参与者的正当权益,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交易规则及质押规则,明确规范其金融产品转移登记和质押登记细则,明确交易纠纷的诉讼裁决机制及法院管辖,厘清产品权属,捍卫公示登记的公信力,确保履约的法律效力与交易安全;加大机构间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交易相关法律供给,借助市场规范创新与生态进化的力量,赋予绿色金融产品优先受偿权,降低信用风险与融资成本,提高私人资本投资绿色项目产业的积极性,倒逼供给侧结构性调整。龙岩市金融机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交易平台,要实施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轻度污染企业财务负担,支持煤炭企业延伸产业链及深化改革,稳妥处置淘汰落后产能领域的银行债权,加强信贷风险防控,并以此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龙岩市资源型企业、产业、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金融部门加大生态信贷与绿色信贷的扶持力度
促进清洁能源、环保节能和循环绿色经济等生态经济领域的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服务贷款机制,减少对高排放和高耗能产业的贷款投放量,增加对绿色经济产业的信贷业务和投放量,服务于龙岩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在信贷政策上,龙岩市金融机构要坚持生态信贷、绿色环保理念,将资本投入到低碳、绿色、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创新战略产业列为重点信贷支持产业。要大力支持各金融机构进入对绿色生态有意义、有价值的行业,如环保、能源、市政、交通等领域,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生态改造。此外,应出资设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建立公私合作的PPP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引入绿色保险和碳金融衍生交易工具,实施特许经营权、科学定价、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引导机制和收益风险共担机制,为龙岩市土壤治理、水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湿地公园等领域筹集中长期低碳资金。加强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污染保险责任市场建设,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进程,主推“互联网+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快速融资路径,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的绿色发展基金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加强担保贷款支持,创新股权融资方式
支持各家银行设立生态金融专业部门,推进差别化信贷准入和风险控制。发挥已建的龙岩高新区科技支行、龙岩科技金融促进中心及创投风险基金等机构作用,为处于孵化及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以股权融资支持为主、少量贷款为辅的金融服务,当企业发展成熟并成功上市后,银行可通过出售股权方式退出风险投资企业。科创企业的风险主要在于利润不稳定,企业价值难以评估,因此,为防范风险,银行应专门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风险控制机制,应用相应的技术系统,将银行的投融资损失降到最低,并通过为企业提供绿色科技金融业务,重点支持软件工程与互联网、私募基金或风险投资、生物制药、计算机硬件设备、生态农业的股权融资和贷款投放,打造龙岩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升级版。此外,为绿色环保的创新创业项目发放专门贷款,为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企业挂牌上市。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积极推动龙岩市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六)加强风险管控
生态金融与创新是一项时间长、投入大、见效慢、收益低的项目,金融机构在为高新产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同时,应对行业、产业、企业、项目做审慎选择,以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即SOT运营模式为依托,探索创新太阳能发电、污水处理发电、垃圾焚烧处理发电等新项目和新技术的结构型融资解决方案。银行金融机构与龙岩市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有效的日常联系和长效的意见交换制度。银行可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运营需求等优先为生态环保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本外币融资服务、专业化的资金管理服务、延伸性的增值链服务、个性化的顾问咨询服务、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与结构性存款的特色金融服务及产品设计服务;通过核心企业票据承兑、产品回购、退款承诺等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引入物流仓储公司协助监管,向客户收取保证金,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实现授信放贷与风险防控同步。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区则应在项目收益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境外股票发行、外币债券发行、期货保税交割、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多层次资本市场交易互联互通等多个创新领域,加强与市政府间的合作。
(七)推进金融创新,推动精准扶贫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将信贷资源精准投放到龙岩市各贫困区域,全力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搬迁和各项产业发展,将国家的精准扶贫计划落到实处。各贫困地区应立足于自身地理环境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业,积极探索旅游、电商、物流、光伏、教育、生态等发展模式。银行信贷资金应精准投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滴灌”,既要重视输血,更要强化造血、防止失血,促进贫困区域实现经济内生增长和自主致富,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应积极推动和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对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积极治理,加大对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后续的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并存。龙岩市应重视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从现代种业、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到粮食购销,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大健康产业等新业态到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新园等“三园三产”深度融合升级,从田头到餐桌,从林业资源到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农发行及涉农金融机构都应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增加有效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八)加强人才引进机制和扶持政策
专业的人才队伍和优秀的金融人才是生态金融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龙岩市要不断聚集和引进领军人才和领先技术,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各行业部门的绿色生态意识,出台有效措施,完善奖惩机制,引导各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投融资活动及信贷投放,通过创新产品、优化服务,使社会资本流向绿色生态领域,大力扶持创新能力强且对环境友好的优质龙头企业,让生态金融成为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与企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九)创新生态补偿手段,形成协同效应
政府公共政策应主要体现在排污收费和环保补贴等方面。要加强对高污染排放费用征收政策的执行力;激励企业开发和应用环保技术,根据企业运营状况以及在环保上所做的贡献,合理发放环保补贴,充分发挥国家预算内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除公共政策引导外,还应采用有效的市场手段进行调控,提高企业在环保资金投入和环境综合治理的关注度和投入力度,进而提高企业环境绩效,以及企业长期财务绩效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市场平台交易业务,支持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开展产品生态标志建设,加强对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认证,提高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将生态补偿机制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方灏,马中.论环境金融的内涵及外延[J].生态经济,2010(9):50-53.
[2]张瑞萍,王星.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研究:基于生态金融视角[J].金融视界,2013(12):30-33.
[3]张劲勋,魏先华.我国环境金融发展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3):66-69.
[4]赵华林.发展生态金融 建设生态文明[J].环境保护,2015(2):23-28.
[5]刘静文.我国生态金融发展浅析[J].商业银行,2015(45):181-185.
[6]王盼盼.生态金融支持区域经济的经验与启示谈[J].时代金融,2015(3):65-66.
[7]殷兴山.金融创新助力浙江经济升级版[J].中国金融,2016(7):34-36.
[8]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金融支持低碳与循环生态型经济发展探析:以福建省龙岩市为例[J].福建金融,2016(2):35-39.
[9]覃道爱.营造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区域经济金融稳健发展: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演变与启示[J].南方金融,2006(4):23-25.
[10]国家信息中心.第20届智慧生态城市国际学术研讨大会大会报告:以互联网+为动力助推智慧城市科学发展[J].办公自动化杂志,2015(316):6-7.
[11]福建省发改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J].中国经贸导刊,2014(1):20-21.
[12]柳明格.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转型[J].福建金融,2016(2):23-25.
[13]凌欣,鲍文改.环境金融与生态城市建设[J].中国金融,2016(8):89-91
[14]支太雄.郗永勤.闽台生态文明协同发展路径探讨[J].海峡科学,2016(5):34-37.
[15]国家发改委.引领发展新常态贯彻发展新理念,确保“十三五”环资工作开好局起好步[J].宏观经济管理,2016(5):4-7.
[16]安国俊.构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J].中国金融,2016(1):67-68.
[17]谢希德.打造生态与产业统筹发展的“泉州模式”[N].福建日报,2014-12-25(08).
[18]赵华林.生态金融谁来撬动?[N]中国环境报.2014-12-29(03).
[19]曹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 助力区域经济转型[N].金融时报,2014-04-28(07).
[20]长汀.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推进生态开发[N].闽西日报,2015-10-26(03).
[21]生态金融:国家治理转型的交集[N].国家治理周刊,2015-05-19(02).
[22]刘益清.泉州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N].福建日报,2016-07-26(08).